监督索引号53253000550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金平县各乡镇、金平农场、县属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法规草案,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一般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金平农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金平农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金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高度重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1)高位统筹推动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对全县进行安全隐患全方位细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召开县委常委会4次、县政府常务会6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活动1次,全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会议16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开展安全生产约谈警示99家,持续打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攻坚战。(2)贯彻落实省州党委、政府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王予波省长“以认真精神科学精神斗争精神负责精神抓好安全生产”讲话精神及各级领导要求,发扬认真精神,不搞形式主义、大而化之,不搞表演作秀、弄虚作假抓实安全生产。发扬斗争精神,坚决与违法违规行为、与责任虚化空转等问题作斗争,开展行政处罚36次,共处罚金156.81万元,动真碰硬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发扬负责精神,压实属地监管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知责履责担责,守土尽责,完善隐患排查责任倒查机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各层级、传导到最末梢。(3)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深刻汲取弥勒“10.18”电梯坠落事故、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11·16”火灾事故、绿春“11.24”道路交通事故、建水“12·09”事件教训,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举一反三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省69项具体举措、州49项和县48项分解任务,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4)强化宣传教育。结合“安全宣传月”“119宣传月”“122道路交通宣传月”,开展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6期,从业人员安全培训11期,特种作业培训1期,参训人员1300余人。宣讲活动62场,参与6200人次;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咨询活动14场,参与11285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10万余条,宣传受众超万人次。开展实战演练5次,疏散逃生演练6次。(5)抓好督导检查。11月30日,组成4个督查组对全县13个乡镇、金平农场及重点企业开展综合督查检查,督查13个乡镇及金平农场管委会,发现问题39条,检查企业12家,发现和督促整改一般隐患29项,正在有序整改。12月17日,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分别担任各检查督导组带队领导,县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从县级部门选派业务骨干,派出13个督导检查组,于17日至22日对13个乡镇及金平农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实地检查督导,目前正在收集汇总当中。
2、聚焦重点,严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坚持眼睛向下,重心向基层倾斜,深入排查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交通运输领域,对全县公路桥梁巡查共计152次,发现隐患98处,排除隐患98处,在隐患点设置引导标志牌52块,警示标志牌106块。完成清沟砍草408.6公里,清理路面坍方127处约5250立方米,出动装载机、挖机86台班次,人员45人次,抢通道路阻断9处。沥青路面修复21350平方米,路基缺口修复1587立方米,新建涵洞1道、清理涵洞38道,养护桥梁92座。道路交通领域,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3193起,其中醉酒驾驶机动车255起、饮酒驾驶机动车262起、逆向行驶10657起、无证驾驶5563起、其他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6456起。非煤矿山领域,发现和督促整改一般隐患330条,封堵矿洞(治理恢复)57口。监管部门查处重大事故隐患15条,督促整改13条,落实整改措施2条。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集中帮扶反馈问题106条,已完成整改。危化品领域,检查企业36家次,发现和督促整改一般隐患34条。烟花爆竹领域,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户43家次,发现和督促整改一般隐患46条。立案处理非法经营零售汽油1家,非法经营生物醇油1家,行政处罚3次,共计处罚金额6000元。燃气领域,排查燃气企业2户、排查整治完成一般安全隐患11条。排查整治餐饮企业用户470户、检查城镇燃气相关气瓶、灶、管、阀等质量安全634只,排查整治居民用户1233户、餐饮等企业安装报警装置501户,安装率100%。消防安全领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263家,发现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306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58处。特种设备领域,检查电梯使用单位48家排查电梯226部(条),发现安全风险隐患11个,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1份,目前已督促问题隐患完成整改11个,整改率100%;封停设备4台,立案查处1起,行政处罚金额3万元;处理投诉举报件2件,现已处理完成2件。校园安全领域,出动检查车辆20辆次,参加检查人员100人次,发现和督促整改一般隐患25项,目前金平县第二高级中学边坡滑坡隐患还在积极治理中。民爆物品、水利、电力、水上交通、仓储物流、农业农村、科教文卫等其他重点领域按照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有针对性地明确整治重点,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
3、统筹协调,抓实抓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1)做好监测预报预警。今年以来,共发布1262精细化预报专题服务产品691期,防汛预警提示13次,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8次,通过会商调度、电话叫应调度、印发文件、实地督导检查等方式督促指导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切实做好转移群众避险,累计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112户437人。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提示1期,寒潮蓝色预警信号3期、大雾预警11期,召开金平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部署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县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全力做好保生命、保畅通、保供给、保民生等各项工作作。(2)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排查山洪灾害防治区173个,威胁群众1804户7447人。深入开展全县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现一般公路水毁隐患19处,排除隐患19处,设置警示标志牌8块;清理涵洞2道;清理塌方共出动人员32人次,重型机械12台班次,清理路面塌方24处2400立方米。对市政排水管道清疏,累计清淤428处、62.5吨、涉及管网16公里。对截污堰、溢流井等设施设备进行汛前检查养护,累计更换井盖15套、雨水箅子2套。(3)开展多项应急演练。开展防汛抢险综合演练17场次,参与人次0.79万人,群众转移避险演练1133场次,参与人次11.18万人。督促电站、水库、学校开展综合应急演练284场次,参演7.5万余人次。(4)做好物资储备保障。共计投入救灾救助资金517万元,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储备有州县两级救灾物资10种6980件(套),其中:储备有县级救灾物资10种5180件(套),代储州级物资6种1800件(套)。在县救灾物资储备的基础上,县发改局和工商信局等部门与多家企业、超市签署应急物资储备协议,签订食用油、面粉、方便面、矿泉水、糖、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以确保救灾物资保障供应充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灾害应急救援协调管理股、综合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股、危险化学品监管和安全基础股、非煤矿山监管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公开表01-15表)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807.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7.7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8.98万元,增长12.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8.98万元,增长12.3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和住房保障等增加及中央、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通过一卡通县级发放,不再拨款至乡镇导致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80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9.52万元,占总支出的64.31%;项目支出288.26万元,占总支出的35.6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9.36万元,增长10.8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03万元,增长4.43%;项目支出增加57.33万元,增长24.8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支出增长的原因本年度人员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和住房保障支出等增加及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通过一卡通县级发放,导致支出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9.5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8.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1.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82%。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80万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2.1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8.2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安全监管工作(差旅费)经费,全年执行数4.41万元。保障我单位干部职工差旅报销,确保干部职工公务出行无后顾之忧,工作不受影响。
2.2022—2023年中央冬春救助资金,全年执行数166万元。力争突发灾害事件发生后的高效应急处置,确保紧急转移安置有场所,有效提升安置快速能力,确保灾区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达到“六有”目标。
3.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管理经费,全年执行数51.67万元。解决应急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开展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4.2023年省级应急管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全年执行数10.36万元。聘请第三方专家对尾矿库(头顶库、病库及省州挂牌督办尾矿库)、地下矿山采空区、排土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重大隐患及重大危险源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管控,安全基础薄弱问题显著改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各类安全风险基本控制,事故隐患有效治理。
5.2022年控辍保学资金,全年执行数0.09万元。坚持依法控辍保学,辍学对象返校学习,确保如期实现控辍保学辍学对象“清零”目标。
6.农村居民住房统一保险专项资金,全年执行数55.73万元。。顺利完成我县2023年农村居民住房统一保险工作,保障灾区参保群众有房住,确保灾区受灾群众民房倒塌损失及时得到恢复,保证灾区群众思想安定和社会和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7.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79.36万元,增长10.8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和住房保障支出等增加及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通过一卡通县级发放,导致支出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4%。主要用于奖金、绩效工资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6.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81.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36%。主要用于应急管理事务、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74万元,决算为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98万元,决算为3.8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8.6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6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74万元,支出决算为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98万元,决算为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6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6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21万元,下降65.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51万元,增长下降62.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0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42万元,比上年增加14.57万元,增长31.1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安全监管、劳务费、差旅费、办公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82.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30万元,固定资产39.0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23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5项,账面原值7.3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6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0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03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拨入预算单位的各类经费,是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三、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5503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73002191143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