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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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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者米乡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3363017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者米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卫生工作政策措施,研究提出金平县卫生事业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及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卫生应急工作,依法监督母婴保健工作和专项技术的实施。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金平县者米乡卫生院全院职工在局、院领导的领导下,院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母婴保健管理,规范妇幼保健工作及预防工作;完成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的工作,确保了数量和质量得真实性。提高了医疗服务水平,2023年本院门诊、住院业务收入为365.43万元,认真完成上级各部门交给的工作和任务。

  1.挖掘潜力,提高服务质量,创收利润。年初制定责任目标,结合单位实际,围绕责任目标,开展各项工作,顺利完成2023年各项目标责任。重视人才培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引进技术,提高服务质量,增收利润。

  2.大力宣传医疗保险政策,提高人民的思想意识,转变观念,落实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

  3.2023年全年门诊人次为36821人次。编制床位:15张,实际开放床位数79张(其中含卫生室床位数46张),全年出院人次:1582人。出院者实际占用总床日数:8143床日。全年实际开放总床日数:28835天。

  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2023年我乡累计建立城乡居民纸质健康档案20007份,纸质建档率91.29%,累计建立电子健康档案20007份,电子建档率91.29%; 完成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6.61%;完成新生儿访视率93.70%;完成早孕建册率95.38%;完成产后访视率95.80%;完成0-6岁儿童常规免疫接种针次11755次,预防接种系统录入率较前有大幅度提高;完成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96.49%;完成高血压患者建档管理1890人;完成糖尿病患者建档管理207人;完成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档管理165人;完成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87.27%;完成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94.32%;全乡结核病可疑者推介到位人数为56人;教育宣传栏更新66期,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9次,参加人数累计935人次;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65次,参加人数累计2671人次;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7264人次;发放健康教材4302份;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养成率、群众满意度逐步提高。

  5.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工作。2023年我乡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工作。2023年我乡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17个,共有47名医务人员参与签约工作,完成电子化签约13256人,有履约服务记录的有13256人,履约率100%,履约总次数47354次,人均履约次数3.57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签约9296人,有履约服务记录的有9296人,履约率100%,履约总次数23339次,人均履约次数2.51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公共卫生科、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药库房、门诊部、住院部、党办。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者米乡卫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者米乡卫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我单位实有车辆2辆为特种作业车,车辆编制未纳入预算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者米乡卫生院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者米乡卫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784.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9.15万元,占总收入的53.4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65.43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46.58%;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9.39元,下降10.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6.70元,下降28.4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77.31元,增长26.83%;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我院2023年总收入为784.58万元,比上年减少10.23%,因为本年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束,我单位无疫情防控物资经费拨入,所以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者米乡卫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72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0.36万元,占总支出的71.97%;项目支出202.70万元,占总支出的28.0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0.91万元,下降16.3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6.64万元,增长22.81%;项目支出减少237.55万元,下降53.9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我院2023年总支出为723.06万元,比上年减少16.31%,其原因为本年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束,我单位减少疫情防控物资经费支出,所以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者米乡卫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0.3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2.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2.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7.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者米乡卫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2.7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款151.3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公共卫生服务体检卫生医疗耗材;支付公共卫生各类人群纸质档案印刷费及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入户宣传的各项经费、购买低值设备、临聘人员劳务费;支付乡村医生公共卫生劳务费。

  2.重大公卫生服务项目款2.5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检测,艾滋病防治项目的各项经费的支出及兑现随访责任人劳务费。

  3.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项目款19.07万元,主要用于购买专用材料、支付劳务费等。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款17.6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质及办公设备、核酸采样室装修劳务费及发热哨点建设改造劳务费等。

  5.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款6.1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劳务费。

  6.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款5.93万元,主要用于卫生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建设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者米乡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9.15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7.97%。与上年相比减少178.34万元,下降29.85%,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年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束,我单位无疫情防控物资经费支出,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8%。主要用于支付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9.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4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偿还药款,医院运转正常开销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5%。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者米乡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对比无变动,均为0.00万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与2022年对比无变动,均为0.00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者米乡卫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者米乡卫生院资产总额859.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02.35万元,固定资产365.4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22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3.5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9.4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医疗卫生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监督索引号53253000336301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