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索引号
    jpxrmzf/2024-00113
  • 发布机构
    金平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01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1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办法、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负责涉及县级市场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及相关工作,承担上级部门下放和委托的有关行政审批前置审核,并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除外)及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分级管理。

3.负责承担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4.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依法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监督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工作;负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用包装材料、医疗机构制剂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物滥用监测管理工作;负责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在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负责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组织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

6.监督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7.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8.宣传、贯彻《盐业管理条例》及其他盐业法规、规章,并对其施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止和纠正盐业违法行为,依法对违反盐业法规、规章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或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受理对盐业违法行为的举报;受理盐业行政纠纷。

9.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负责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专利纠纷案件、假冒专利行为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10.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

11.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质量综合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管工作。

12.加强对物价水平实施有效调控政策、手段、措施的研究,建立和完善调控关系,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重要商品价格变动、趋势的分析、预测和监测,加强对各种收费的管理,严格查处违法价格管理法的行为。

13.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14.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5.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

16.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17.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定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全县专利技术市场、专利中介等服务机构;依法处理专利纠纷案件和查处假冒专利行为。

18.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持续优化市场准入(退出)环境。一是加快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力度。创造性地推行优化营商环境全过程行政指导制度,成立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流动服务专班,工作人员进村入户“集中办”、“上门办”、“加速办”、“送照上门”,实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当天办结。截至2023年12月23日,全县实有经营主体27800户(非公经营主体27546户),较2022年底净增5738户,增长率为26.01%,完成目标任务数139.20%。其中,实有企业2364户,较2022年底净增299户(完成“个转企”153户),完成目标任务数(1050户)的28.48%;实有个体工商户24987户,较2022年底净增5450户,完成目标任务数(3072户)的177.41%;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446户,较2022年底减少14户。全县每千人拥有经营主体84户,每千人拥有企业7户;二是全面推广企业“一窗通”申报和“证照分离”改革。截止到目前,企业“一窗通”申报核发营业执照261户;受理“证照分离”4种改革217件(其中:直接取消审批0件、审批改为备案198件、实行告知承诺25件、优化审批服务4件);三是企业全程电子化申报数363户,已核发营业执照355户;个体全程电子化登记申请3342户,已核营业执照3243户;四是申请注销企(含农专)310户,其中一般注销核准通过149户,准予简易注销161家,个体工商户注销919户。

2)加强信用监管工作。一是年报工作。2023年全县经营主体年报应完成20907户,实际完成18808户,其中:企业1712户,完成率90.7%;农专284户,完成率80%;个体16812户完成率90.1%;二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的要求,制定了《2023年度金平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58项)》《2023年度金平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28项)》,截止到目前,已制定方案86项,完成实施86项;三是完善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机制。今年以来,全县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3689条、公示机关20个;建立和完善信用修复制度。截止到目前,共修复经营主体537户。

2.创新监管服务举措,筑牢“四大安全”底线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监管力度,对食品生产小作坊、食品经营户、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区域进行深入排查;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开展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厉行节约 制止浪费”、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农村集体聚餐登记备案管理等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全县的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评定和食品抽检工作;全力做好勐拉泼水节、金平县首届蝴蝶谷艺术节、高中考食品安全保障;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和野生菌种毒防控宣传工作;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有包保主体1724,组织包保干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241份;检查食品经营户2035家次,发现问题97个,现场整改86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2份,已按要求立行立改;展食品抽检1292个批次,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已立案查处25件;举办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培训27场次,参训人员1109人;开展有毒野生菌防控宣传47场次和制止餐饮浪费宣传30场次,发放宣传画册共2500余份,电子画册转发朋友圈和工作群800余次,签订野生菌防控告知书10000余份;登记备案农村集体宴席347场次,未发生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事故。

2)加强药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管。药品监管以医疗机构(卫生院、诊所)、药品零售企业为重点部门,对我县辖区内的药品、医疗器械等重点产品开展全覆盖的“保价、保质、保供”专项行动和药品安全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过期失效药品、发霉变质中药饮片及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和计量器具应检定未检定、无效检定等问题,全面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确保我县辖区广大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加强化妆品生产企业源头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化妆品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消费者用妆安全。今年以来,检查药品和化妆品企业183余家次,医疗机构138余家次,发现问题46个,其中:现场立行立改13个,立案查处46件,结案39件,未结案7件。完成药品抽检7批次,医疗器械抽检1批次,化妆品的抽检2批次。

3)加强特种设备监管。持续开展电梯安全“强基”行动、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燃气安全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电梯、液化气充装站等特种设备单位676家次,特种设备307台(套),发现安全隐患54条,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16份,现已消除隐患53条;清除了3部未注册登记安装准备运营的大型游乐设施(海盗船、飞行座椅等);检查燃气灶具经营单位29家18种燃气灶具质量,检查634只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质量,共消除安全隐患172处(条),极大地降低了我县辖区市场监管领域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开展燃气质量、工业产品质量、电动自行车销售、机动车检验机构检验等安全监管,共检查经营户100余户次,签订燃气器具产品质量承诺书25份、《产品质量诚信承诺书》49份、《货车销售企业主体责任承诺书》8份、《红河州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服务诚信承诺书》2份,共检查加油站20家,检查加油机76台,督促辖区21家加油站完成自查和《关于公开征集加油机作弊违法违规线索的公告》《诚信计量承诺书》签订和公告公示;检查加油站、医疗机构、集贸市场、商业超市等民生计量器具54台件、安全防护用强检计量器具82台/件;完成有机产品监督抽检4批次;牵头制定了“中共金平县委 金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金发〔2023〕18号)。今年以来,共立案产品质量案件5件,罚没款共计5.3万元,其中2件正在办理中。

3.强化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1)消费维权工作。一是畅通维权渠道,努力提高维权效能。截止到目前,接到投诉举报案件162件,其中:12315平台投诉举报案件123件,受理123件,均已办结;12345等投诉渠道39件,已办结,办结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000余元;二是搭建维权平台,多元主体共治。截止到目前,创建“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店)60家、创建ODR企业1家、建立消费者维权站4处。

2)加强价格监管工作。今年以来,深入开展了医疗卫生领域价格专项整治、教育收费领域的价格专项检查以及2023年春耕化肥保供稳价专项行动等工作,在各大节假日和活动期间检查各大商场超市、宾馆酒店130余户次,发放价格提醒告诫书300余份。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查检中,共发现问题40个,其中:现场立行立改30个,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0份,查处价格违法案件6件,结案5件,还有1件正在查办中。

3)广告监管工作。检查广告制作商15户,约谈了3户存在涉嫌违反《广告法》等广告公司负责人,清理涉嫌违规发布广告10条,立案查处广告案件1件,已结案。

4)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一是开展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召开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1次,对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认真清里规范性文件。2023年组织县联席工作部门开展1次审查梳理,累计审查文件150个,经清查未发现相关制约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县政府办牵头对2023年3月31日前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发布的20件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废止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存量剩余14件。三是认真清理破除限制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隐性壁垒,共计清查建设项目38个,经清查,我县未发现设置不合理准入门槛,违反公平竞争的问题。持续推进采购意向公开,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目前,金平县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情况为:应公开项目数120个,已公开项目数120个,意向公开率100%。

4.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激发创新活力。截止到目前,全县共有有效发明专利11件,万人拥有发明专利量为0.33件;商标有效注册量729件,其中地理标志证明商标4件。积极推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品牌运用,目前成功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标志用标企业共7个,分别是:金平人参2个,金平砂仁3个,金平诺玛飞鸡2个;开展“打假护牌”及民生领域“铁拳行动”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办侵犯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5件。

5.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提高监管效能。2023年1月1日至11月22日,共查办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27件,上缴国库罚没款合计82.14万元;加强案件核审,对一般程序案件核审率100%。对拟给与当事人减轻或从重行政处罚案件,提请市场监督管理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今年以来,召开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10次,对18件拟给与减轻处罚案件实施法制审核并启用集体讨论程序。

6.打造学习型机关,着力提升市场监管队伍整体素质。制定《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职工“周一大讲堂”活动实施方案》,采取领导干部带头讲、中层干部轮流讲、干部职工踊跃讲、邀请专家辅导讲的工作方法,全体干部职工轮流授课。截止到目前,共开展“周一大讲堂”26次,参学人员900余人次。  

7.强化宣传引领,营造浓厚氛围。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活动,以开展“3·15消费日”“4·26”知识产权周、“5·20世界计量日”、全国“5·25爱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宣传等活动为契机,加大了对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法、防治食用野生菌中毒科普知识以及专利法、消费维权等涉及市场监管方面的政策法规的宣传。截止到目前,累计开展宣传活动8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8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4000余人次,制作宣传标语58条,发布食品安全预警15条。

8.狠抓工作落实,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领导重视。抽调4名驻村工作队员,分配到铜厂乡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抽调1名干部参与“直过民族”重点帮扶村工作;抽调6名干部参与全县各乡镇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二是狠抓“边境幸福小康村”建设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动、亲力亲为,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次。始终坚持坚持一线工作法,定期检查指导,每月不少于2次到建设施工现场进行督促检查,实地了解项目工程实施进度,召集镇村两级干部共同研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解决办法,不断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合力推进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进程。

9.着力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筑牢意识形态的思想根基

一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制度,定期开展活动;组织36名在职党员开展“双报到、双服务”活动4次,共发展党员2名,扎实开展“七一”建党节活动;积极创建“党建领航.监管先锋”品牌活动,有力推进党建工作;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看《官油子》《问剑破局》《永远吹冲锋号》等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筑牢干部职工的思想防线;三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今年以来,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每月认真研判本部门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共研判11次,进一步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10.其他相关工作

1)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今年以来,与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户签订《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酒水承诺书》800余份,粘贴“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烟酒”警示标志3000余份,举办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从业人员培训5场次,参训人员150余人次。

2)狠抓餐饮业“升规纳限”工作。餐饮业“升规纳限”工作。截止到目前,已入库“升规纳限”两家餐饮企业(金平县汇嘉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云南金平万钟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营业额为774.1万元,已完成1-11月份70%的增速目标。

3)平安建设工作。一是部门联动合力推进“扫黄打非”工作。强化与相关成员单位之间联动,检查书店、印刷复制企业、打字复印店等89家(次),开展集中销毁侵权盗版物活动1次,销毁非法出版物和低俗儿童玩具、印制有害信息的出版物、装饰品1400余件(片);二是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暨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三是打击走私工作。截止到目前,检查冷冻库90个次,检查超市、农贸批发市场90余个次,检查经营户300余户次。

4)强化国家安全。以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通过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职工大会,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网络安全等级防护,加强机关QQ、微信等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技术监管;全面提高国家安全意识和保密工作能力。

5)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金平县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我局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与各股室长签订目标责任书。领导班子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具体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今年以来,在市场监管工作中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股、行政审批股、登记注册股、信用监督管理股、市场与网络交易监管股、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标准化股、计量认证认可股、质量强县和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食品综合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股、特种设备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保护股(商标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13个派出机构:金河所、金水河所、勐拉所、者米所、老集寨所、大寨所、老勐所、营盘所、铜厂所、阿得博所、沙依坡所、勐桥所、马鞍底所;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1个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

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药品不良反应及药物滥用监测中心和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因为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药品不良反应及药物滥用监测中心和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办公室没有进行独立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6人(离休0人,退休4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公开表01-15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912.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2.5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4.37万元,下降3.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4.37万元,下降3.6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金、购置制服及市场监管工作经费和市场监管中央专项补助经费减少34.37万。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91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6.00万元,占总支出的90.52%;项目支出86.54万元,占总支出的9.4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0.40万元,下降4.2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05万元,下降1.44%;项目支出减少28.34万元,下降24.6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金18.63元、购置制服及市场监管工作经费15.60万元和市场监管中央专项补助经费减少25.93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6.0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64.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1.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9%。年人均公用经费开支1.3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6.5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3年资产划转办证经费8.50万元;2023年食品抽检经费20.00万元;2023年市场监督工作经费12.66万元;2023年度临聘人员工资资金3.00万元;金水河中药材进口边境口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经费7.24万元;2023年市场监管工作经费9.93万元;2023年临聘人员工资资金15.00万元;2023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5.00万元;2023年第二批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1.30万元;2023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3.61万元;2023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0.20万元;2023年安全生产监管经费0.1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2.54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7.98万元,下降4.00%,主要原因是减少死亡抚恤金12.94元、减少市场监管工作经费和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25.0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79.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4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食品药品监管、特种设备监管、“两烟”打假打私、反恐维稳和“扫黄打非”等专项工作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6.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1%。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死亡抚恤和伤残抚恤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9.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7.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0%。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万元,决算为8.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万元,决算为8.4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25%,完成年初预算的60.2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万元,决算为0.4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75%,完成年初预算的6.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4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万元,支出决算为8.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14.00万元,决算为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2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7.00万元,决算为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和行政成本,努力节约日常经费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4万元,下降11.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56万元,下降6.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8万元,下降57.9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56万和公务接待费减少0.58万元,导致本年“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今年没有因公出国(境)事务。今年没有因公出国(境)事务。

2.购置车辆0辆。今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管、特种设备监管、消费者维护和执法办案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调研、检查工作、其他部门考察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今年未发生国(境)外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86万元,比上年减少18.63万元,下降23.1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修理费、印刷费、培训费接待费支出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216.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4万元,固定资产1038.2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74.7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1.0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8.5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799平方米,账面原值32.21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1.10万元。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公开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3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3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公开表13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其他部门拨入各项工作经费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14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决算公开表2024073104365448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