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550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防震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地情况,组织起草有关地方规章,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制订全县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金平县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
3.管理全州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组织和管理群测群防工作,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和对策建议。
4.管理全县地震灾害预测工作;协助县政府拟定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预案并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承担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关办事机构的职责;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参与地震灾害的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5.监督管理本县行政区划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初审工作。
6.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
7.协助县委、县政府落实好县乡地震工作机构的双重领导体制。
8.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地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地震预警预报核心职能履行,着力加强地震预报工作。强化对全县地震预报工作的领导,建立每月听取全州12县市及通海中心站地震趋势汇报的机制,广泛听取系统内外意见建议,系统梳理地震预报工作思路,努力提高地震预报科学水平,力争做出有减灾实效的预报。一是强化震情跟踪工作,做到每周分析、处理全州12个二氧化碳模拟观测、6个温泉水温数据资料,加强对全州各县市地球物理观测资料的学习、分析与处理。及时调查、核实勐拉温泉水温异常。组织本县月会商12期,参加州月会商12期,上报月会商报告12期,2024年度震情趋势会商1期。上报震情反映3期,开展应急处置一次,2023年“3.3”越南4.1级地震发生后我局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上报了震情反映,并根据领导要求开展了后续的震情研判工作,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了依据。二是统筹地震部门专业优势和地方政府行政优势,完善震情评估通报机制,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全力协助、推动地方人民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地震应急准备与防范各项工作。三是统筹地震观测异常和宏观异常,开展地震预测方法和观测技术评估,提高地震监测数据质量和精度,夯实地震预报基础,提高地震异常信息监测能力。开展宏观培训1期。每月定期与全县10个宏观点进行联系2次,了解工作开展及宏观异常情况。着力提高地震监测水平。配合省州地震部门完成勐桥热水塘低精度温泉水温观测站建设、红河断裂带南段钻孔应变台站和金平县区域数字测震台站勘选工作。着力加强地震预警能力建设及管理。完成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203所的地震预警终端安装和使用工作,目前,已实现中小学幼儿园地震预警终端“一校一台”全覆盖。加强地震预警科普宣传,强化预警终端管理及应用。完成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项目建设年度工作任务。配合云南省专家团队完成金平县10个宽频带测震台站背景噪声测试工作,为后续宽频带测震台站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2.震害防御工作。一是全面完成房屋设施抗震信息采集。完成去前年以来新建、改建、扩建的所有的居民小区、大中小学校、医院、农村居民及重大交通线等10类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进行采集。共采集信息 456 条(其中新建工程信息 322条、加固工程信息134条),圆满完成全县房屋设施信息采集工作。二是积极开展防震应急演练活动。到金平县第一小学、二小和金平一中督促指导师生进行防震应急演练,共计7800余名师生参演;演练按预案顺利进行,达到了预期目的。三是稳步推进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积极配合云南省地震勘察院圆满完成了金平县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并出具最终地震风险普查报告。四是抗震设防工作依法有序推进。配合州局对金平县那兰水库地震监测设施建设情况和金平县医院新建大楼减隔震运用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工作,完成其他权力事项线上申办1件,完成“互联网+监管”监督检查5项,并录入政务服务系统。
3.公共服务工作。利用各种特殊时段开展地震科普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一是1月13日参与2023-2024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暨农村安全知识第一轮集中宣传活动普宣传活动,为村民发放了《地震来了怎么办》宣传册200余份,展出展板10块及农村电影放映前播放地震安全知识专题宣传片。二是深入机关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讲座。5月11日借助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县地震局副局长李昊为应急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及抗震减灾指挥部相关人员等30多人进行地震科普讲座。三是深入企业开展地震科普宣教活动。5月12日县地震局工作人员蔡静芳走进金平县电力公司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讲座。六是走进校园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在“11.6”云南省防震减灾宣传日结合“地震科普 携手同行”活动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手抄报、绘画比赛,并评出60份优秀作品,给予奖励。以宣讲活动为契机走进金平县第一、第二小学开展防震减灾科普讲座。
一年来,共深入2个社区、2个乡镇、7所学校、4个村寨进行防震减灾宣传、培训活动,悬挂标语4幅,科普宣传咨询200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宣传环保袋2000余份;在云南省防震减灾网发布防震减灾信息6条。完成不足20户自然村11个1104户宣传资料的发放。持续推进“地震科普 携手同行”主题活动,评选出“千人千校”优秀示范学校1所。通过丰富多彩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向广大居民群众宣传地震避险、自救互救等知识,同时有效提升应对灾难的能力,增强了全县民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受益群众达1万余人。
4.应急能力进一步提升。编制完成金平县较大地震和一般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并下发执行;修订完成本部门地震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完成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的更新和全县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录入工作。7月26-27日全力配合县抗震应急办公室做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监测预报股、震害防御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
纳入金平县地震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根据《金平县财政局关于金平县地震局国有资产处置的复函》(金财资函[2023]41号)文件,我单位的公务用车已于2023年12月1日处置报废,但在此之前产生了一部分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公开01-15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详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11.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38万元,占总收入的99.3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70万元,占总收入的0.6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02万元,增长20.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92万元,增长22.02%;上级补助收入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0.9万元,下降56.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调入两人,故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增加;其他收入有所减少,是因为本年度减少了地震科学试验场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11.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04万元,占总支出的95.58%;项目支出4.95万元,占总支出的4.4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9.79万元,增长21.4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70万元,增长34.92%;项目支出减少7.91万元,下降61.5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调入两人,故基本支出相应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度减少,因为本年度减少了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项目,故项目支出也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0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3.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省级防震减灾专项经费1.8万元用于购买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品和支付开展防震减灾工作的差旅费用;地震群测群防及预警经费1.54万元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支付办公费用等;上年度结转结余的地震科学试验场项目经费0.91万元用开展地震科学试验场工作的差旅费用;地震基本台站维护费用0.4万元用于地震基本台站的看护费用和电费支出;上年度结转结余的地震台站系统维护费0.3万元用于维护和管理地震台站系统。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6%。与上年相比增加18.84万元,增长20.5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调入两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9%。主要用于:(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0.04万元,(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16万元,(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14万元,(208)类(05)款(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3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6%。主要用于(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支出5.3万元;(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和大病保险缴费支出0.62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6%。主要用于:(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7.9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4.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19%。主要用于:(224)类(05)款(03)项机关服务支出78.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7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用及水电费、电话费、差旅费和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的支出3.8万元;(224)类(05)款(04)项地震监测支出2.16万元,用于地震宏观测报人员补助费用;(224)类(05)款(05)项地震预测预报支出3.34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单位购买宣传品、差旅费等支出1.8万元;办公费用支出1.54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4万元,决算为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3万元,决算为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74.9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1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4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3万元,决算为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9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1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相关要求缩减经费、节约资源,严格公务用车出行及公务接待的管理。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3万元,增长42.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39万元,增长64.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9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比上年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了上年度的公务用车修理费用;公务接待费用比上年度减少的原因是根据相关要求缩减经费、节约资源,严格公务接待的管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开展地震基本台站巡检、地震宏观背景值测量工作、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资产总额70.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33万元,固定资产69.7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0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4.9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15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拨入预算单位的各类经费,是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三、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财政拨款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六、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30005504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73002355669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