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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9-150543-432
  • 发布机构
    金平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01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县2023年政府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003100011000

目录

   一、财政决算报告(金平县2023年财政决算情况报告)

  二、2023年金平县政府决算公开表(附件1)

  三、2023年金平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变动情况的说明(附件2)

  四、2023年金平县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附件3)

  五、2023年金平县政府举借债务情况说明(附件4)

  六、2023年金平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附件5)

  七、2023年金平县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说明(附件6)

八、2023年金平县“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附件7

金平县2023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报告

——2024725日在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财政局局长   喻田英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安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金平县2023年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一年来,全县财政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科学谋划金平财政发展任务,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积极筹措财政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整体较好。

一、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3年,金平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0,517万元的99.90%,比上年同期增长578万元,增长2.90%。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9,816万元的105.91%,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50.72%,比上年同期增长2,530万元,增长32.16%;非税收入完成10,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0,701万元的94.39%,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49.28%,比上年同期减少1,952万元,下降16.20%。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增值税5,9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8.89%,同比增长51.74%,增收2,019万元,主要是采矿业矿价回暖销量持续提高,缴税额持续增长。

企业所得税2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01%,同比下降53.98%,减收244万元,主要是部分电力企业停产维修设备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可实现税收较上年同期减少。

个人所得税1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0.62%,同比增长4.96%,增收6万元。

资源税1,8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9.03%,同比增长152.32%,增收1,118万元。主要是金属矿企业金平长安矿业有限公司、金平远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因矿价上涨开采量增加,可实现税收增长。

城市维护建设税4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27%,同比增长5.44%,增收24万元。

房产税2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01%,同比下降37.16%,减收123万元。

印花税1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0.75%,同比增长2.00%,增收3万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0.18%,同比下降43.75%,减收28万元。

土地增值税1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0.96%,同比下降59.59%,减收289万元,该税种受住宅房屋交易、清算量影响,本年度缴税额累计较上年同期减少。

车船税3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87%,同比增长13.31%,增收45万元。

耕地占用税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0.44%,同比下降21.55%,减收25万元。

契税6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21%,同比增长1.23%,增收8万元。

环境保护税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0.31%,同比下降22.89%,减收19万元。

其他税收收入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0.17%,同比增长100%

专项收入1,4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87%,同比下降6.45%,减收97万元。主要是教育费附加收入及植被恢复费减少。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2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0.90%,同比下降47.39%,减收2,012万元,主要是耕地开垦费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罚没收入2,2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1.06%,同比增长3.94%,增收86万元。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8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8.70%,同比增长4.76%,增收174万元,主要是沙资源使用权出让,致使其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加。

捐赠收入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0.36%,同比下降72.59%,减收196万元。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2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03%,同比增长52.52%,增收73万元,主要是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增加。

其他收入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0.36%,同比增长37.04%,增收20万元,该项收入主要为县疾控中心缴纳核销监测费及县医保局相关缴费。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金平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303,2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303,335万元的99.98%,比上年同期减支64万元,下降0.02%。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2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5%,同比下降49.66%,减支21,993万元,主要是2023年同比减少拨付201类沿边居民补助、金平县滨河东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强边固防建设项目联防所专项经费、美丽县城项目建设土地征收征地拆迁补偿等项目经费。

国防支出3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13%,同比下降6.95%,减支29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9,8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26%,同比下降11.25%,减支1,252万元。主要是2023年同比减少拨付金平县公安局边境立体化防控建设技防供电系统项目(疫情防控)资金及监管场所扩建基础设施等项目经费。

教育支出61,9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0.42%,同比增长4.80%,增支2,837万元,主要是增加各中小学教学楼、宿舍楼建设款及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等经费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2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08%,同比下降18.73%,减支56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57%,同比增长2.01%,增支34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8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7.44%,同比增长8.37%,增支4,087万元。主要是2023年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经费增加1,6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1,6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901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24,5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0%,同比下降28.76%,减支9,911万元,主要是2023年同比减少拨付金平县人民医院迁建建设项目经费、金平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建设项目及其他疫情防控资金等。

节能环保支出4,0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2%,同比下降35.67%,减支2,22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耕还林还草经费同比减少1,551万元、农村环境保护经费同比减少769万元等。

城乡社区支出4,8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59%,同比增长128.54%,增支2,720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拨付王布田商业街回迁安置房购置经费等3,316万元、美丽县城建设项目经费350万元。

农林水支出86,7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8.60%,同比增长20.18%,增支14,566万元。2023年拨付金财预〔2023149号沿边居民生活补助资金13,793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6,0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99%,同比下降11.94%,减支817万元,2023年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同比减少。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同比下降100%,减支65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12%,同比下降14.68%,减支64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6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53%,同比增长100.08%,增支3,84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拨付自然资源局购买耕地数量和粮食产能指标资金购买水田指标3,30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9,4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13%,同比增长157.83%,增支5,81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职工住房公积金7,523万元列入“2210201住房公积金”安排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03%,同比下降29.25%,减支43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55%,同比下降31.65%,减支76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同比减少拨付消防大队原址重建项目补助资金1,600万元。

其他支出8,3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74%,同比增长87.56%,增支3,877万元,2023年拨付金财国资〔20231号国企注册资本金3,100万。

债务付息支出1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05%,同比下降81.13%,减支619万元。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9万元,同比增长28.57%,增支2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497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292,633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12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52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2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 9,042万元,收入总计334,439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03,27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51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816万元,调出资金1,12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9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3,620万元,支出总计334,439万元。收支相抵,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情况。

2023年,金平县政府性基金收入2,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9,084万元的22.70%,比上年同期下降58.17%,减收2,867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02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收入的48.59%,同比下降61.89%,减收1,62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05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收入的19.64%,同比增长1740.91%,增收383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99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收入的9.65%,同比增长28.39%,增收44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456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收入的22.12%,同比下降78.52%,减收1,667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金平县政府性基金支出11,4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9,245万元的124.07%,同比下降7.97%,减支99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支出1.70%,同比增长4.28%,增支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5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支出16.13%,同比增长510.56%,增支1,547万元;农林水支出289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支出2.52%,同比增长68.02%,增支117万元;其他支出7,844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支出68.39%,同比下降18.38%,减支1,766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285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支出11.20%,同比下降41.14%,减支898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7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支出0.06%,同比下降12.50%,减支1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6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934万元,上年结余4,0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1,12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6,400万元,收入总计16,5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1,47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1,12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00万元,年终结余3,561万元,支出总计16,577万元。收支相抵,实现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我县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年结余收入1万元,支出完成0万元,年终结余3万元。收支相抵,实现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全县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9,44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95%,增收1,119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1,343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的38.52%,比上年同期增长3.11%,增收3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8,101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的61.48%,比上年同期增长4.49%,增收777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全县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5,6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36%,增支1,97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7,645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29.83%,比上年同期增长14.38%,增支9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7,984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70.17%,比上年同期增长5.99%,增支1,016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全县2023年上年滚存结余32,48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9,444万元,本年支出完成25,629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36,296万元。

二、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全县获得转贷地方政府债券6,400万元,其中:再融资专项债券4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6,000万元,新增债券专项用于金平县智慧停车建设项目。

截至2023年底,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15,55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8,554万元,专项债务77,000万元),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三、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超收收入安排情况

2023年未安排预算周转金,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96万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收20万元,没有超收收入。

(二)财政结转资金及其使用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13,6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26万元,教育支出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69万元,农林水支出9,139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7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8万元。

(三)“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23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当年财政拨款开支用于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等支出合计819万元,比预算数减少5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预算数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60万元,比预算数减少178万元;公务接待费59万元,比预算数减少378万元。

四、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2023年全面落实人大各项预算决议,统筹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事业,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管理,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更多资金向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卫生、社保等民生领域倾斜,坚持底线思维,牢牢守住“三保”底线。全县各部门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重点工作,精准发力,狠抓落实,扎实稳健地推进财政工作,较好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依法强化收入征管,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围绕经济发展模式和经济增长形势,紧盯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努力抓存量税源,积蓄增收潜能;持续加大对非税收入的征缴和监管力度,确保非税收入足额依法依规入库;推进已获批土地挂牌进度,做好低效、闲置存量土地的盘活利用,清收到期土地出让金,有序做好划拨地价款征收工作,增加政府性基金收入。二是积极争取转移支付资金支持,2023年共争取转移支付资金292,633万元,专项债券资金6,000万元,有效支持了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三是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对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进行清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沉淀资金和闲置资金一律收回统筹。2023年共盘活收回存量资金6,793万元,统筹用于“三保”、重点项目及政府债务风险防范支出。

(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决兜牢“三保”底线。支出安排聚焦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做到突出重点、量入为出、统筹兼顾、注重绩效。切实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行政事业单位开支,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削减低效、无效和沉淀资金。集中力量兜牢“三保”底线,始终把“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作为全县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中央、省、州“三保”政策措施,立足金平县实际制定了《金平县2023年“三保”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全过程预算管理,兜牢兜实“三保”底线。2023年,全县“三保”支出完成148,694.41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45,203.42万元,保工资支出100,241.17万元,保运转支出3,249.82万元。

(三)坚持尽力而为,持续强化保障改善民生。一是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支持民政、就业、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各项事业发展,落实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保险支出责任,重点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保障服务工作,落实城乡低保、优待抚恤、特困供养等特殊群体救助政策。2023年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52,888万元。二是不断提高人民医疗卫生保障水平。支持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2023年全县卫生健康事业支出24,551万元。三是支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树牢理念保障教育,突出教育优先发展地位,切实履行教育经费职责,持续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继续巩固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认真落实“两免一补”、学生助学金等资助政策。2023年全县支出教育资金61,933万元。四是支持文化事业发展。支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县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落实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财政保障机制,助推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工作。2023年全县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27万元。

(四)坚持农业农村提质增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是全力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摆在重要的位置上,突出涉农等资金的优先地位。2023年金平县收到上级下达财政衔接资金30,79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4,421万元,省级资金5,160万元,州级资金1,216万元),实际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9,68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3,484万元,省级资金4,984万元,州级资金1,216万元)。二是加快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大粮食安全保障力度,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能力,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全县粮食生产健康有序发展,持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能力。2023年共计安排耕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952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572万元。三是加大农业农村建设力度。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网络建设。2023年共计安排农村“厕所革命”建设资金2,098万元。

(五)坚持生态文明建设引领,加快美丽金平建设。一是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抓牢生态治理保护。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继续优化结构加大投入,开展生态保护和修复、国土绿化行动等生态工程。2023年安排节能环保方面资金4,014万元。二是提升美丽县城品质。全面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文明卫生城市创建,推进绿美县城建设。2023年为城乡社区建设提供保障资金4,836万元,为住房建设提供保障资金9,496万元。

(六)坚持县域产业融合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一是夯实县域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安排交通运输方面资金6,027万元。二是加快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县域特色农业发展,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托长寿打造康养长寿旅游民族长寿医药长寿文化产业深入挖掘和提炼金平长寿文化内涵和外延加快打造长寿村长寿家族等长寿文化品牌厚植金平长寿文化底蕴三是扶强扶优龙头企业,壮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2023年安排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专项资金1,172万元。

(七)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一是严格落实债务管理工作职责。成立金平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加强限额管理,积极落实偿债资金。建立专项债券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将债务还本付息资金纳入预算管理,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债务的监督。二是及时筹措和落实偿债资金。持续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及时足额安排偿债资金,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额度化解债务,缓解债务偿还压力。2023年金平县政府债务还本付息7,222.49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本金偿还3,5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本金偿还400万元,财政预算资金偿还一般债券本金290万元、一般债券利息723.08万元、专项债券2,309.41万元)。三是积极申报新增债券项目支持全县经济发展。健全专项债券项目管理协调机制,加强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更好发挥专项债券拉动投资的促进作用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八)加强直达资金管理,确保直接惠企利民。财政直达资金涉及医疗救助、困难群众救助、就业补助、学生资助、乡村振兴补助、保障性安居工程、城乡居民养老、企业职工养老、普惠金融等民生项目资金,基本实现基本民生补助资金的全覆盖。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加强对直达资金预算分配下达、支付使用、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情况的监控,充分发挥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成果和数据基础优势,实现全覆盖、全流程、动态化的监管,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2023年收到直达资金共计123,371.44万元,支出直达资金共计99,420.48万元,支出进度80.6%

(九)规范管理,创新机制,深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一是深入推进政府预决算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力度。公开部门预决算的一级预算单位67个,二级预算单位70个,非涉密单位公开率达100%,在保障预决算公开内容真实完整的基础上,做到公开部门全覆盖。二是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在全省统一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框架下,结合我县实际,将预算管理要素、业务流程和控制规则嵌入一体化系统实施,实现预算项目登记入库、预算安排、预算执行、项目滚动管理、绩效评价的全流程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切实提高了项目储备、预算编审等预算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自动化水平。三是全面实现集中支付。全面实行单位资金集中支付,积极推动国库集中支付和实拨业务电子化,实现“人不跑腿、数据跑路”,提高资金支付效率。四是推进实施财政总会计制度改革。建立“双功能”、采用“双基础”、支撑“双报告”财政总会计核算体系,实现了一体化系统会计核算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产管理、债务管理、监督管理等各环节的有机贯通,以信息化数字化推动财政管理现代化。

(十)立足保障、完善机制,全面保障资金安全。一是积极防控政府债务风险。严格落实政府性债务管理要求,压实化债主体责任。紧盯每月到期债务,有计划、分步骤地制定到期债务化解措施,确保依法合规化债,积极筹措财力,逐步化解存量债务。二是严格控制财政资金风险。依托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通过智能预警、疑点追踪、及时纠偏,为财政资金安全保驾护航。三是扎实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强化财政部门主责监督,建立与审计监督、巡视巡察、人大监督等工作合力,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加大对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重点民生项目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财经纪律。

五、2024年工作打算

(一)强化组织收入,持续壮大财政实力。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作配合,紧盯年初预期目标,努力提高收入质量,推进联合治税,在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全力抓好骨干税源、主体税收的收缴入库,挖掘潜力,堵塞漏洞。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依法依规有效征收,确保应收尽收。科学组织土地出让收入,大力盘活政府各类资源、资产、资金,促进收入增长。

(二)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保障水平。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进一步规范全县财政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拨付实效性,保证各类项目支出按规定时限下达到项目单位,加强对全年收入研判。认真分析支出结构,厘清支出重点,严格保障序列,优先足额保障基本民生支出、工资和运转,坚决兜住“三保”支出底线。在确保“三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调度非刚性支出,维持财政健康平衡运行。继续贯彻“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落实一般性支出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预算约束。

(三)加大民生保障,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加强统筹调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财政资金配置,集中财力办大事,统筹整合专项资金,确保县委重大决策、全县重点项目需求。持续增加教育投入,不断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学校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持力度,支持全县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努力提高医保、低保、养老补助标准,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机制,落实促进就业各项政策。继续加大财政对乡村振兴的投入力度,保障支持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保障农业生产增效、农村村庄宜居水平提高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四)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监管。强化财会监管,继续开展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做好内控制度建设,提升财政监管水平。严禁新增隐性债务,妥善化解存量债务,控制政府性债务总规模,切实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监督索引号532530031000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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