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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营盘乡人民政府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营盘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营盘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营盘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营盘乡人民政府作为一级政府,履行的是政府职能。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
1.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和贯彻执行上级机关的政策、法规、规章、决定等,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代会的决定、决议;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对乡、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培育、提高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推进村务、财务公开,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3.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4.维护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5.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和农村经营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6.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营盘乡党委、营盘乡政府、营盘乡人大、营盘乡纪检、营盘乡财政所、营盘乡安监站、营盘乡团委及妇联、营盘乡计生站、营盘乡广播、营盘乡新农办、营盘乡兽医站、营盘乡林业站、营盘乡农科站、营盘乡水利站、营盘乡人民团体、营盘乡国土和村镇规划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省委、州委、县委工作思路,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通过创新驱动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在建成“三地两县”、打造“六个金平”上贡献营盘力量。
1.坚持稳中求进,增强高质量发展实力。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经济思想及上级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认识营盘经济发展的新态势,切实增强做好经济工作的信心和底气,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围绕守底线、稳支撑、增动力、上台阶的总体思路,咬定目标、凝心聚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步形更稳、势头更好。高质量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做好项目储备库,进一步围绕民生事业、基础设施补短板领域,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向上级争取财力补助,确保重点支出。严格按照中央“要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压减一般性、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坚持敢作善为抓落实,大胆负责、大胆工作、大胆管理,善于抓具体、抓统筹、抓攻坚,努力做到干事与成事的一致性,高质量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2.坚持巩固脱贫,持续推进乡村振兴。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教育、医疗、兜底保障等帮扶政策延续性和工作队伍的稳定性。做好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工作,用好“一平台、三机制”,强化排查核实和动态监测,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加大扶持粮食种植、培育人参果特色产业、中草药、庭院养殖等的帮扶,促进帮扶产业提质增效。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盘活各村现有资源,加大集体资产管理,打造成为在全县叫得响、可推广的营盘经验。充分利用电商平台、网络新媒体畅通供销渠道,召集乡内短视频粉丝数量高的博主加以培训,开展线上销售,促进农户增收致富。加强劳动力技能培训,持续加大劳动力转移就业力度,动员贫困户节后外出务工,确保农户收入持续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继续完善和落实挂钩帮扶、社会帮扶机制,努力形成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强大合力。
3.坚持狠抓项目,大力夯实发展基础。
树牢“项目为王”的理念,坚持项目建设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紧紧盯住“十四五”期间投资导向和年度投资重点,结合我乡发展需求,积极争取1000万元以上项目资金集中实施一批交通、水利、电网、产业、人居等项目,力争全年实现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力争实施河头至采山坪、老街村委会沃柑地至大黑山寨子脚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争取实施老衙门村豆腐产业发展项目。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力争在年内完成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4个,谋划营盘乡农贸市场改造项目,继续争取“四好农村路”工程实施,持续配合做好入乡道路“四改三”的建设。加快金平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营盘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集镇周边农村生产生活用水问题。争取一批健身设施、路灯、垃圾箱落地部分自然村。大力推进乡村电子商务网络体系建设,让更多的农特产品实现线上销售。
4.坚持改革创新,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实现粮食稳定增长目标。持续抓好耕地流出图斑整改,大力整治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因地制宜发展种植梯田红米2000亩、白苦茶1000亩,通过政府引领把好种苗质量关发展冬春人参果12000亩,为种植户提供技术指导、包装销售服务。大力发展农特产业,推进“一村一品”打造和“三品一标”产品认证,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加大花椒、沃柑、人参果等产业培植力度和品牌影响力,持续巩固提升生猪、肉牛、黑山羊传统养殖业,盘活全乡土地资源,围绕全县100万亩中草药目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中草药种植。
5.坚持发掘潜能,加快建设美丽乡村。
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完善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加强农村建房许可管理,继续做好农村抗震安居房改造工作。积极争取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宜业宜居和美村庄建设项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加大村庄规范化治理,提升村庄美化亮化水平,完成实施营盘乡“两污”处理设施系统工程、营盘乡热解站工程;以“四好农村路”建设为抓手,加强乡村道路养护,扎实抓好不断改善农村交通条件。完善落实管水用水长效机制,保障农村生活生产用水。细化落实班子成员挂村、干部包组责任,健全完善奖惩机制,真正使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6.坚持生态优先,持续美化人居环境。
坚定不移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巩固提升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推进全乡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持续抓好美丽庭院创建,全面完成厕所革命。健全完善村规民约,落实每周保洁制度。开展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年内打造2个县级绿美示范样板村,实现村庄的“绿美蝶变”。积极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减排,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全民节能的生活方式,完成上级节能减排任务目标。持续落实林长制、河(库)长制等五级长制职责,加强水土保持、林业生态保护和水源地保护,开展好清河、巡河行动,继续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和源头减量措施,着力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守护好良田沃土。
7.坚持以人为本,全力办好民生实事。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就业扶持政策,用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扎实抓好转移就业服务,开展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600人次以上。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全覆盖,加强城乡低保、社会优抚、临时救助、特困供养及特殊人群的关爱帮扶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大乡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提升改造力度,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加强残疾人关爱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完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争取补齐乡村文化体育基础设施短板,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文化体育宣传活动,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8.强化基层治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巩固平安营盘建设成果,持续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模式,着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严厉防范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做好特殊人群、重点人员管理。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抓早抓好革除陋习移风易俗,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好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用好用活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强化示范引领,积极申报创建一批文明村、文明家庭、道德模范、营盘好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开展好“八五”普法宣传教育,打好第五轮禁毒防艾人民战争,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成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断夯实“五个认同”的思想根基。全面推进社会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雪亮工程”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人民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安全生产,严格落实防汛“1262”预警与叫应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道路交通、在建工程、非煤矿山、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和监管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9.强化政府建设,以高质量服务群众。
争做“忠诚担当”的标兵。把绝对忠诚摆在首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善于从政治上认识问题、推动工作,坚决做到“上级有部署、营盘见行动”。
争做“争先高效”的标兵。牢固树立“没有走在前列也是一种风险”的忧患意识,提高标杆,培育亮点,形成优势,推动核心指标、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迈上新台阶,争创一批强示范、强引领、强带动的标志性成果。
争做“清廉勤俭”的标兵。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坚守法律红线、廉洁底线,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纠治四风”长效机制。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三公经费支出持续减少。
同时,要做好统计、广电、社科、气象、供销、红十字、地震、档案等工作,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扎实做好国家安全、国防教育、人民武装、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应急救援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3人。在职实有5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5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7辆,超编4辆。超编的原因是缺乏有效的车辆管理系统,导致车辆采购、使用和报废的流程没有得到妥善控制。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营盘乡人民政府财务总收入13,611,437.3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611,437.31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360,901.57元,下降19.8%,主要原因是实施了严格的预算控制措施,限制非必要的开支,以确保资金用于更重要的领域。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营盘乡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收入13,611,437.31元,其中:本年收入13,611,437.31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611,437.3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360,901.57元,下降19.8%,主要原因是实施了严格的预算控制措施,限制非必要的开支,以确保资金用于更重要的领域。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611,437.3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611,437.31元,其中:基本支出13,418,787.3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92,669.57元,下降20.65%,主要原因实施了严格的预算控制措施,限制非必要的开支,以确保资金用于更重要的领域;项目支出192,65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1,777元,增长216.48%,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保障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55,142.91元,主要用于人大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2.201(类)03(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2,114,342.3元,用于政府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3.201(类)06(款)01(项)行政运行支116,593.1元,用于财政参公管理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4.201(类)1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0,000元,用于纪检工作经费支出等。
5.201(类)29(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28,332.54元,用于群众团体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6.201(类)3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672,742.9元,用于党委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办公费用支出等。
7.201(类)32(款)99(项)其他组织事务支出49,610元,用于党委组织部门在职人员基本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办公费用支出等。
8.207(类)08(款)08(项)广播电视事务支出207,744.15元,用于广播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9.208(类)01(款)09(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191,613.74元,用于社保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10.208(类)02(款)08(项)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4,208,844.96元,用于民政、村委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11.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06,102.6元,主要用于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12.208(类)05(款)02(项)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11,884.2元,主要用于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13.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5,670.88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4.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8,917.72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208(类)08(款)01(项)优抚事业单位支出57,252元,用于遗属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16.201(类)29(款)99(项)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4,100元,用于计生在职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17.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10,988.3元,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18.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1,387.17元,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210(类)99(款)99(项)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6,700元,用于其他卫生健康公用经费。
20.213(类)01(款)04(项)事业运行支出876,283.58元,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21.213(类)02(款)04(项)林业事业机构支出253,663.34元,用于林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22.213(类)05(款)99(项) 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85,000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23.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596,753.16元,用于住房改革保障支出。
24.220(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366,252.41元,用于国土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5.224(类)01(款)50(项)事业运行支出556,868.88元,用于事业应急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6.213(类)03(款)17(项)水利技术推广支出752,748.64元,用于水利技术推广站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7.201(类)01(款)08(项)代表工作支出34,000元,用于代表工作公用经费。
28.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1,897.83元,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经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1,758,444元。(其中:基本支出1,758,444元,项目支出0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1,737,814.08元。(其中:基本支出1,738,714.08元,项目支出0元)
3.301(类)03(款)奖金补贴支出285,797元。(其中:基本支出285,797元,项目支出0元)
4.301(类)07(款)绩效工资支出1,515,067.92元。(其中:基本支出1,515,067.92元,项目支出0元)
5.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5,670.88元。(其中:基本支出795,670.88元,项目支出0元)
6.301(类)09(款)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8,917.72元。(其中:基本支出198,917.72元,项目支出0元)
7.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82,375.47元。(其中:基本支出482,375.47元,项目支出0元)
8.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61,482.47元。(其中:基本支出61,482.47元,项目支出0元)
9.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596,753.16元。(其中:基本支出596,753.16元,项目支出0元)
10.302(类)18(款)专用材料费支出36,700元。(其中:基本支10,000元,项目支出26,700元)
11.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431,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46,000元,项目支出85,000元)
12.302(类)06(款)电费支出3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3.302(类)11(款)差旅费支出13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2,000元,项目支出0元)
14.302(类)15(款)会议费支出3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5.302(类)16(款)培训费支出40,05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40,050元)
16.302(类)26(款)劳务费支出1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7.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196,620.85元。(其中:基本支出196,620.85元,项目支出0元)
18.302(类)31(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1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9.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89,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89,000元,项目支出0元)
20.302(类)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9,900元。(其中:基本支出19,000元,项目支出40,900元)
21.303(类)01(款)离休费支出149,724元。(其中:基本支出149,724元,项目支出0万)
22.303(类)02(款)退休费支出462,262.8元。(其中:基本支出462,262.8元,项目支出0元)
23.303(类)05(款)生活补助支出3,821,856.96元。(其中:基本支3,821,856.96元元,项目支出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营盘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7,000元,较上年减少658元,下降0.8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营盘乡人民政府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营盘乡人民政府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000元,较上年减少4,698元,下降40.1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8次,共计接待140人次。
公务接待费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例行减支,减少三公经费的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营盘乡人民政府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0,000元,较上年增加4,040元,增长6.1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0元,较上年增加4,040元,增长6.1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的原因是营盘乡地势山险路陡,公车年旧维修频繁。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1.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2.权责发生制,是以本期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
13.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凡在本期内实际收到或付出的一切款项,无论其发生时间早晚或是否应该由本期承担,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1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1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17.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营盘乡人民政府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52,620.8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71,560.33元,下降30.1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例行减支,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优化资源配置等,以降低运行成本。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营盘乡人民政府资产总额85,908,859.97元,其中,流动资产4,162,146.49元,固定资产2,062,048.9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8,989,901元,无形资产6.00元,其他资产60,694,757.54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591,536.3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755700111
相关附件:
附件【附件4: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营盘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