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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2)开展救援、救灾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3)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4)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5)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6)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7)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8)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县政府委托事宜。
(9)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10)协助县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12)指导全县各乡镇红十字会及学校红十字会等基层红十字会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宣传部、赈济救护部、筹资与财务部。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武装
一是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聚焦职能责任,提高人道资源动员能力和救灾救助工作效率,强化风险意识,重视红十字品牌建设,增强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二是团结引领全县红十字系统干部职工、会员、志愿者和群众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县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全县红十字系统贯彻落实。三是扎实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聚焦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机制,把管党治党融入日常工作。四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积极创建红十字系统党建品牌,推进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反腐,高水平推进“清廉红会”建设。
(二)增强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
一是认真履行班子集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高度重视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发展,进一步树立良好公信力。二是推动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好带头、带领、带动作用,抓紧抓实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国家安全、网络安全等重要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三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凝心聚力,团结一致,带领全县红十字系统干部职工、志愿者积极投身红十字事业,真正将红十字精神向全社会覆盖。
(三)聚焦“三救”“三献”,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推进“三救”业务得到拓展。全面实施红十字“救在身边”行动。积极推进应急救护知识培训“五进”工作,不断扩大公益应急救护知识培训覆盖面,加强救护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逐步实现人人懂自救、处处有互救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强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积极参与自然灾害、公共突发事件等应急救援工作;积极探索心理健康帮扶模式,着力拓宽人道救助方式方法,扩大常态化人道救助覆盖面,通过开展“小天使基金会”等项目,以博爱助医、博爱助学、博爱助困等人道救助渠道全力帮助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等疾病的贫困家庭儿童,充分发挥“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二是推动“三献”资源得到优化。持续推动无偿献血宣传,认真做好人体器官(遗体)志愿捐献工作,积极招募人体器官(遗体)及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三是持续拓展筹资渠道。积极组织开展“5·8人道公益日”“99公益日”等网络筹款等活动,加强筹资谋划,创新筹资方式,拓宽筹资领域,策划筹资项目,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筹资格局,精心打造“人道救助”品牌。
(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一齐落实到位,切实履行第一职责人职责,不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和职责意识,明确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和部室负责人“一岗双责”;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把主体责任向各部室延伸,实现“两个责任”同向发力;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推行“以纪督政、以纪促政”工作,努力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64,870.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64,870.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8,898.99元,增长4.94%,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薪金增加,所有工资及人员经费均有所增长,住房公积金提高,故公积金预算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64,870.9元,其中:本年收入1,464,870.9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64870.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8,898.99元,增长4.94%,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薪金增加,所有工资及人员经费均有所增长,住房公积金提高,故公积金预算增长。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64,870.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64,870.9元,其中:基本支出1,434,870.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8,898.99元,增长5.04%,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薪金增加,所有工资及人员经费均有所增长,住房公积金提高,故公积金预算增长。项目支出3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较上年无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97,971.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2.208(类)05(款)05(项)归口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8,706.15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
3.208(类)05(款)06(项)归口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4,676.54元,主要用于缴纳职业年金。
4.208(类)16(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998,886.2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务费和培训费。
5.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4,090.6元,主要用于支付医疗费用。
6.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510.74元,主要用于支付医疗费用。
7.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104,029.61元,主要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319,848元。(其中:基本支出319,848元,项目支出0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459,751.44元。(其中:基本支出459,751.44元,项目支出0元)
3.301(类)03(款)奖金支出87,314元。(其中:基本支出87,314元,项目支出0元)
4.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8,706.15元。(其中:基本支出138,706.15元,项目支出0元)
5.301(类)09(款)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4,676.54元。(其中:基本支出34,676.54元,项目支出0元)
6.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84,090.6元。(其中:基本支出84,090.6元,项目支出0元)
7.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6,510.74元。(其中:基本支出6,510.74元,项目支出0元)
8.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104,029.61元。(其中:基本支出104,029.61元,项目支出0元)
9.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28,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8,000元,项目支出0元)
10.302(类)16(款)培训费支出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0,000元)
11.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6,772.82元。(其中:基本支出6,772.82元,项目支出0元)
12.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支出67,200元。(其中:基本支出67,200元,项目支出0元)
13.302(类)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元,项目支出0元)
14.303(类)02(款)退休费支出96,771元。(其中:基本支出96,771元,项目支出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红十字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金平县红十字会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金平县红十字会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金平县红十字会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无重点项目预算内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1.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2.权责发生制,是以本期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
13.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凡在本期内实际收到或付出的一切款项,无论其发生时间早晚或是否应该由本期承担,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1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1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17.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红十字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3,172.8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202.4元,增长21.42%,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平县红十字会部门资产总额391,463.09元,其中,流动资产786.43元,固定资产390,676.6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823.8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742.5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376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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