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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
金平交通警察大队的主要职能:一是履行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路检路查,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查验和纠正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高交通安全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做好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处理辖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三是办理好“五小”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年度审验业务,办理摩托车驾驶证的考试及上级车管部门委托的其它车辆、驾驶员管理;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安排部署,做好重大交通警卫工作;五是配治安、刑侦等部门,做好打盗抢机动车及其他公安业务工作。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和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根据金政办法〔2011〕36号文件,内设机构涉密不公开。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交管队伍管理建设,持续改进队伍纪律作风。一是狠抓正风肃纪。交警大队党支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从严管党治警各项要求,定期开展队伍风险排查和研判,及时发现解决队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化“以案促改”工作,持续纠治“四风”问题,进一步纯洁公安交管队伍、营造良好警风。二是加强党的纪律教育。开展经常性纪律和廉政警示教育,将党规党纪学习作为党支部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及时通报曝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用好廉政教育基地、《零容忍》系列警示教育片,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三是持续改进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成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同时,常态化推进党风廉政工作,持续推动文明交通治理、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等工作,为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解难题、办实事,提高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2.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集中整治波次行动工作的基础上,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突出对国道219线、县乡道路、农村道路等重点路段及早、中、晚重点时段的日常管控。严厉查处超员、酒驾、无牌无证、非法改装、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稳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强化隐患排查整治,杜绝源头安全隐患。积极会同应急、交通、农机等部门对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危险路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摸清辖区车辆和驾驶人的底数,以急弯、陡坡、浓雾等事故多发路段为重点,按照边排查、边治理的要求,对危险路段和事故黑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治,对不能在短时间内整治的道路隐患,要第一时间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隐患进行整治,杜绝源头交通安全隐患,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
4.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积极配合交通、安监、运政部门,进一步落实客运企业的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对不符合安全营运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坚决要求停业整顿;督促客运企业进一步严格对营运车辆的安全检查,加强对所属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对没有从业资格的驾驶人,一律不得从事客运车辆营运。积极推进乡镇交安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加强农村赶集、赶场、集市交易活动、节庆日和婚丧嫁娶日的路面秩序管理,严厉查处农村地区客车超员、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5.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一是进一步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微信、手机短信、农村“大喇叭”等宣传媒介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和交通安全知识。二是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十百千”活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等主题宣传活动,把交通安全宣传送到农村群众身边去,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安全文明的交通理念。三是强化警示教育,持续开展典型交通违法、事故案例曝光行动。逐步提升全民文明交通素质,改善城乡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7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824,333.4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824,333.4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90,732.85元,下降5.68%,主要原因分析根据金组干调〔2023〕94号、金组公调〔2023〕29号调出人员2人,金公党〔2023〕29号调入1人,工资差异及人员减少导致相关人员基本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824,333.43元,其中:本年收入4,824,333.43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24,333.4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90,732.85元,下降5.68%,主要原因分析根据金组干调〔2023〕94号、金组公调〔2023〕29号调出人员2人,金公党〔2023〕29号调入1人,工资差异及人员减少导致相关人员基本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824,333.4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824,333.43元,其中:基本支出4,824,333.4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0,732.85元,下降5.68%,主要原因分析根据金组干调〔2023〕94号、金组公调〔2023〕29号调出人员2人,金公党〔2023〕29号调入1人,工资差异及人员减少导致相关人员基本预算减少;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数无变动。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4(类)02(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3,575,794.19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费、水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等单位正常运行开支;
2.204(类)02(款)20(项)执法办案支出60,000.00元,主要用于辅警工资;
3.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5,45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开支;
4.208(类)05(款)05(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4,566.57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5.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6,141.6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57,393.4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单位医疗支出;
7.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562.6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8.221(类)02(款)01(项)住房保障支出318,424.93元,主要用于在职人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830,244.00元。(其中:基本支出830,244.00元,项目支出0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2,032,870.08元。(其中:基本支出1,581,670.08元,项目支出0元)
3.301(类)03(款)奖金支出241,867.00元(其中:基本支出241,867.00元,项目支出0元)
4.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4,566.57元,(其中:基本支出424,566.57元,项目支出0元)
5.301(类)09(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106,141.64元,(其中:基本支出106,141.64元,项目支出0元)
6.301(类)10(款)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57,393.48元,(其中:基本支出257,393.48元,项目支出0元)
7.301(类)12(款)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6,562.62元,(其中:基本支出16,562.62元,项目支出0元)
8.301(类)13(款)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318,424.93元,(其中:基本支出318,424.93元,项目支出0元)
9.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8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8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0.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20,813.11元,(其中:基本支出20,813.11元,项目支出0元)
11.302(类)05(款)水费支出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2.302(类)06(款)电费支出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3.302(类)07(款)邮电费支出6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4.302(类)11(款)差旅费支出7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5.302(类)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6.303(类)02(款)退休费支出64,6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4,650.00元,项目支出0元)
17.302(类)26(款)劳务费支出6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8.302(类)31(款)公务用车运行修护费支7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79,478.00元,较上年减少17,922.00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金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我单位无此方面的支出安排,故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金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0元,下降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5次,共计接待400人次。
减少原因:根据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金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49,478.00元,较上年增加12,097.00元,增长2.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70,000.00元,增长38.8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9,478.00元,较上年减少57,922.00元,下降16.2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是今年大队打算购置1辆执法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是严格按照压减“三公”经费预算,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没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内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1.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2.权责发生制,是以本期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
13.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凡在本期内实际收到或付出的一切款项,无论其发生时间早晚或是否应该由本期承担,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1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1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17.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31,613.1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266.24元,下降4.54%,主要原因分析:根据金组干调〔2023〕94号、金组公调〔2023〕29号调出人员2人,金公党〔2023〕29号调入1人,相关人员经费预算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3,429,937.71元,其中,流动资产573,315.83元,固定资产2,625,622.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30,999.28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93,519.1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04,292.2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31200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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