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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jpxczj/2024-00118
  • 发布机构
    金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4-12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预算公开

督索引号53253000431200200000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森林公安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并承担食品药品、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侦查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侦查职能,以及知识产权领域犯罪侦查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按照金政办法〔2011〕136号文件,内设机构涉密,不宜公开。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打好“昆仑2023”专项行动整体战。今年以来,森警大队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意识,认真总结、全面分析、周密部署、扎实推动,以“昆仑2023”专项行动为总抓手,紧密结合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犯罪、社会治安乱点大排查大整治、“雷霆2023—歼击1号”、夏季治安打击整治以及环食药知森各领域等专项行动,不等不靠、勇担使命、砥砺前行,持续保持严打高压震慑态势,坚决遏制环食药领域突出违法犯罪。

(二)打准“舌尖安全”守护战。紧盯涉及菜篮子、米袋子、钱袋子、餐桌上和侵害“一老一小”的食品违法犯罪,聚焦食品安全,将打击食品领域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行为(“两超一非”)作为2023年重点工作之一,切实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筑牢从田间到餐桌、作坊到市场的食品药品安全防线。

(三)打响制售假药劣药重点阻击战。牢固树立“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的打击目标,坚持“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和“打大、攻坚、惩恶”要求,以“药剑2023”等专项行动为抓手,重点打击群众关注度高、日常用量大的急救类、抗癌类、降压降糖类、痛风类、麻痹和精神类、壮阳类、老年和儿童使用类等药品领域违法犯罪。

(四)打胜矿山、湖泊生态安全保卫战。以“昆仑2023”专项行动为总抓手,以打击非法采矿、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等系列专项行动为载体,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针对红河州因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发生多起人员伤亡案(事)件等问题,金平公安及时分析研判、准确把握案件多发的问题实质,聚焦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犯罪,果断开展专项行动,印发《全县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采矿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由副县长、县局局长马玉跃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主持召开全县部署会,严格落实“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总体要求,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强化监督问效,促进全县矿区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矿区社会治安稳定。

(五)打狠侵权假冒主动战。积极与各行政职能部门统筹协调工作,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医疗卫生、疾控防疫、版权等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深入企业、学校等充分利用明察暗访、网络巡查、投诉举报等多种途径,及时发现案件线索,依托大数据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开展情报搜集研判、强化案件串并拓展工作。据统计,2023年以来,与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开展对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查获的侵权假冒伪劣商品进行现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300余件,开展法律法规宣传6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受教育群众1000余人,接受群众现场咨询340余人次,有力营造了“双打”声势,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打假积极性和维权意识、防范意识和辨假能力,做到制假者无处藏身、假冒品无地落脚,利于营造抵制假冒伪劣、保护创新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六)打深森林草原资源类刑事案件传统战。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及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部署要求,按照“林长+警长”工作机制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坚决承担“协助林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构建责任明晰、协同高效、打防结合、治理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机制,助力金平林长制走深走实。以“2023年清风行动”、“护松2023”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打击盗伐滥伐林木犯罪专项行动、“昆仑2023”4号集群行动、“5·22”专项打击行动、打击跨境野生动植物犯罪,“雷霆2023”国际联合行动等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深入打击涉森林草原资源违法犯罪。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286,456.1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86,456.1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26,548.27元,下降11.49%,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工作及业务经费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286,456.15元,其中:本年收入3,286,456.1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86,456.1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26,548.27元,下降11.49%,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工作及业务经费相应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86,456.1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286,456.15元,其中:基本支出3,286,456.1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26,548.27元,下降11.49%,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工作及业务经费相应减少;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主要原因分析是我单位无项目支出情况,所以无项目支出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02(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2,374,941.60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

2. 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64,426.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退休公务费支出;

3.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1,775.07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的社会保障缴费中养老保险费支出;

4. 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0,443.77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的社会保障缴费中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70,826.13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的社会保障缴费中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712.28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的社会保障缴费中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211,331.3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533,616.00元。(其中:基本支出533,616.00元,项目支出0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1,369,850.16元。(其中:基本支出1,369,850.16元,项目支出0元)

3.301(类)03(款)奖金支出161,70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61,708.00元,项目支出0元);

4.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1,775.07元。(其中:基本支出281,775.07元,项目支出0元);

5.301(类)09(款)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0,443.77元。(其中:基本支出70,443.77元,项目支出0元);

6.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70,826.13元。(其中:基本支出170,826.13元,项目支出0元);

7.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2,712.28元。(其中:基本支出12,712.28元,项目支出0元);

8.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211,331.30元。(其中:基本支出211,331.30元,项目支出0元);

9.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0.302(类)05(款)水费支出3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60.00元,项目支出0元);

11.302(类)06(款)电费支出3,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6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2.302(类)07(款)邮电费支出21,1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1,120.00元,项目支出0元);

13.302(类)11(款)差旅费支出4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4.302(类)17(款)公务接待费支出3,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5.302(类)26(款)劳务费支出38,4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8,420.00元,项目支出0元);

16.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13,767.44元。(其中:基本支出13,767.44元,项目支出0元);

17.302(类)31(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8.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26,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6,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9. 302(类)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500.00元,项目支出0元);

20.303(类)02(款)退休费支出162,42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62,426.00元,项目支出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32,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604.00元,下降3.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1,6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4.00元,下降4.4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8次,共计接待260人次。

减少原因我单位按照厉行节约的相关制度及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要求,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严格预算收支管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10,400.00元,较上年减少9600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42,500.00元,较上年减少7500元,下降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900.00元,较上年减少2100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减少原因我单位按照厉行节约的相关制度及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要求,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所以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没有项目纳入预算,故未进行预算绩效编制。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1.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2.权责发生制,是以本期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

13.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凡在本期内实际收到或付出的一切款项,无论其发生时间早晚或是否应该由本期承担,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1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1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17.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11,767.4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834.24元,下降7.65%,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相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3,528,367.44元,其中,流动资产130,593.34元,固定资产3,389,692.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8,082.03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7,712.6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8,185.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31200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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