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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jpxczj/2024-00087
  • 发布机构
    金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4-01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人民政府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000755900000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人民政府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和贯彻执行上级机关的政策、法规、规章、决定等,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代会的决定、决议;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对乡、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培育、提高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推进村务、财务公开,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3.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4.维护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5.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和农村经营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6.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项目服务中心、应急服务中心、财政所。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 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勐拉镇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紧盯勐拉镇“1234”工作目标,担当

实干、攻坚克难、奋勇前行,扛实责任,锚定目标,狠抓高质量发展。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突出做好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稳进提质,以“勐拉之干”为全县发展做贡献、建新功。

围绕以上目标,我们重点抓好 7 个方面的工作:

(一)优化产业布局,增强市场竞争力。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链现代化的重要论述,持续优化打造长寿产业,全力以赴打好立体化产业发展攻坚战。补齐高中低海拔立体特色农业产业布局短板,努力让产业扶持惠及各村各户。在高海拔地区,立足我县“一县一业”发展规划,积极组织引导农户种植黑三七、草果等中草药。同时,使用好“错季”香椿种植示范基地,丰富高海拔地区产业发展选项。在中海拔地区,依托云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金平有限公司带动,持续巩固现有橡胶产业 11 万亩,同时发展人参果产业,不断促进新老产业交替发展。在低海拔地区,大力发展“错季”瓜果蔬菜种植,通过“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拓宽农民致富新道路,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和促进群众增收。

(二)深化改革开放,激发发展新活力。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以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四改三”公路项目建设,疏通产业发展大动脉。加快电网建设,力争在年中旬解决勐拉用电难的问题。大力推行“跨省办”“就近办”,持续优化镇、村两级便民服务,宣传推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推动招商引资增强市场竞争力,吸引经济人才,强化产业链招商的广度和精度,重点抓好绿色食品生产加工这一领域特色产业,通过招商引资壮大二产。

(三)保持备战状态,抓好巩固出实效。抓实脱贫攻坚成果

巩固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紧盯年底考核,围绕“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把脉问诊,高质量迎接国家“后评估”。对照核心指标开展全面排查,全面贯彻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持提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坚决防止出现返贫致贫现象。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围绕产业发展和就业帮扶“两个关键”,推动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加强项目资产后续管护,扩大扶贫项目资金产生的效益。持续抓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利用好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契机,谋划好项目,使用好资金,管理好资产,不断提高、扩展帮扶资金效益。

(四)坚持生态优先,推进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守护住绿水青山,激活勐拉绿色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坚持“保护为先、治污为重、扩绿为基、转型为要、发展为本”总体思路,抓实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贯彻河湖长制,加大勐拉流域内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监测执法、生态修复等方面的力度。盘活森林资源,探索碳汇项目开发,围绕“林上林木、林下中药、林间康养”等多产业开展项目招商引资,共谋发展。深入开展林长制工作,加强森林督查违法案件查处整改,持续实施公益林管护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提高生态护林员管理水平和管护能力。

(五)提升治理能力,守护住边疆稳定。不断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化风险防控化解,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排查整治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危爆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扎实做好防范化解。严格落实预警与叫应机制,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做好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地震等防范和演练,严格值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持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大力推进平安勐拉、法治勐拉建设取得新进展。

(六)完善社会服务,发展成果惠民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探索养老产业,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加强配套设施和无障碍设施建设,推进医养结合。落实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制度,提高保障水平。加强儿童权益保障,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全力以赴做好控辍保学,落实“雨露计划”。用好社会救助体系,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对遇困人员及时给予帮扶,坚决兜住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扎实推进媒体宣传,利用好“魅力勐拉”微信公众号,提升传播效能。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深入推进全民阅读,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

(七)加强自身建设,依法行政不松劲。新的时代背景下,我们将继续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提升政府治理的现代化水平,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强化政治建设,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确保政府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强化法治理念,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政府的各项决策和行为都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强化执行能力,树牢“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深入践行“三法三化”,通过政府的“效率指数”提升经济社会的“发展指数”和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强化自我革命,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过紧日子,切实做到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3人。在职实有5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5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991,567.3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991,567.3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745,232.46元,下降11.09%,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单位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991,567.33元,其中:本年收入13,991,567.33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991,567.3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745,232.46元,下降11.09%,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单位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991,567.3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991,567.33元,其中:基本支出13,798,167.3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25335.56元,下降了9.36%,主要原因分析按“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按规定控制经费预算;项目支出193,4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98,400.00元,增长了103.58%,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预算了乡镇党校经费、爱国卫生及创建健康乡镇工作经费、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县级选派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离退休党组织部工作经费、第十三次党代会2024年度代表活动经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03(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2,325,938.06元,主要用于政府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村委会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2. 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89,629.2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社会保障缴费、一般公用经费支出、生活补助支出等。

3.201(类)01(款)08(项)行政运行支出34,500.00元,用于人大代表履职经费支出等。

4.201(类)3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124,964.27元,用于党委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公用经费及村委会党建工作经费支出等。

5.201(类)32(款)99(项)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03,340.00元,用于一般公用经费支出。

6.207(类)01(款)09(项)群众文化支出415,529.06元,用于群众文化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办公费用支出等。

7.207(类)08(款)08(项)广播电视事务支出98,808.23元,用于广播站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8.208(类)01(款)09(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586,010.35元,用于新农保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9.208(类)02(款)08(项)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3,385,666.08元,用于村民小组党支部工作经费支出等。

10.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20,737.56元,用于退休人员离退休经费支出。

11.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8,102.3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4,525.58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3.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57,063.72元,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14.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1,660.8元,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15.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6,523.42元,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16.213(类)01(款)04(项)事业运行支出1,380,306.4元,用于农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农科员、兽医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17.213(类)02(款)04(项)事业机构支出228,138.48元,用于林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18.213(类)03(款)17(项)水利技术推广支出212,268.75元,用于水利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19.220(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673,019.85元,用于国土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213(类)05(款)99(项)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45,000.00元,用于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工作经费支出等。

21.201(类)29(款)99(项)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7,560.00元,用于团委工作经费支出。

22.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支出76,344.00元,用于死亡抚恤支出。

23.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703,576.73元,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4.201(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145,482.62元,用于人大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25.201(类)03(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00.00元,用于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等支出。

26.201(类)11(款)01(项)行政运行10,000.00元,用于行政运行等支出。

27.201(类)32(款)01(项)行政运行126,871.87元,用于行政运行等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2,170,332.00元。(其中:基本支出2,170,332.00元,项目支出0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2,022,199.44元。(其中:基本支出2,022,199.44元,项目支出0元)

3.301(类)03(款)奖金支出379,401.00元。(其中:基本支出379,401.00元,项目支出0元)

4.301(类)07(款)绩效工资支出1,639,206.96元。(其中:基本支出1,639,206.96元,项目支出0元)

5.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8,102.3元。(其中:基本支出938,102.3元,项目支出0元)

6.301(类)09(款)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4,525.58元。(其中:基本支出234,525.58元,项目支出0元)

7.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568,724.52元。(其中:基本支出568,724.52元,项目支出0元)

8.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69,014.39元。(其中:基本支出69,014.39元,项目支出0元)

9.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703,576.73元。(其中:基本支出703,576.73元,项目支出0元)

10.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339,9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2,900.00元,项目支出37,000.00元)

11.302(类)05(款)水费支出27,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7,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2.302(类)06(款)电费支出5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3.302(类)07(款)邮电费支出37,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7,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4.302(类)11(款)差旅费支出15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5,000.00元,项目支出5,000.00元)

15.302(类)15(款)会议费支出14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6.302(类)16(款)培训费支出88,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5,000.00元,项目支出43,500.00元)

17.302(类)17(款)公务接待费支出6,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8.302(类)26(款)劳务费支出146,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6,000.00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

19.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49,107.57元。(其中:基本支出49,107.57元,项目支出0元)

20.302(类)31(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9,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69,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21.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22,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22,600.00元,项目支出0元)

22.302(类)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5,3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7,400.00元,项目支出77,900.00元)

23.303(类)02(款)退休费支出503,966.76元。(其中:基本支出503,966.76元,项目支出0元)

24.303(类)05(款)生活补助支出3,055,450.08元。(其中:基本支出3,055,450.08元,项目支出0元)

25.309(类)02(款)办公设备购置97,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2,500.00元,项目支出15,000.00元)

26.303(类)99(款)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560.00元,项目支出0元)

27.302(类)14(款)租赁费69,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9,600.00元,项目支出0元)

28.302(类)18(款)专用材料费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勐拉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12,470.00元,较上年减少6,571.00元,下降3.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金平县勐拉镇人民政府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金平县勐拉镇人民政府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00元,增长10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60人次。

增加原因2024年计划增加公务接待人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金平县勐拉镇人民政府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92,470.00元,较上年减少26,571.00元,下降12.1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减少180,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2,470.00元,较上年增加153,429.00元,增长392.9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减少原因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按规定控制经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金平县勐拉镇人民政府2024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1.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2.权责发生制,是以本期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

13.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凡在本期内实际收到或付出的一切款项,无论其发生时间早晚或是否应该由本期承担,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1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1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17.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勐拉镇人民政府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09,107.5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64,134.04元,下降23.52%,主要原因分析: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按规定控制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平县勐拉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90,065,682.27元,其中,流动资产8,209,452.50元,固定资产1,496,036.4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4,628,708.71元,无形资产842.00元,其他资产65,730,642.62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952,297.6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7390.4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7559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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