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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金平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接访股、办信和网络信访股、督查督办股、协调联络股。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做好全国两会等重大会议期间信访保障工作为主线,继续打好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下大力气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金平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全县信访干部准确把握信访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抓好工作落实。二是坚持不懈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把党的政治建设融入信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引导广大信访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信访工作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在学思践悟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牢记、忠诚履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确保信访干部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三是认真对标、对表,在党的二十大谋篇布局中找准信访工作的坐标定位,把依法治国的理念和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贯穿到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中,依法规范信访工作,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解决信访问题,自觉维护法治权威,切实提升信访法治水平;主动融入关于“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平安建设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努力扎实工作,服务社会发展稳定大局。
(二)加强信访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信访工作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法》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的宣传,让群众熟悉了解其正常办理事务、涉法涉诉纠纷、案件申诉、行政复议等,需要找哪些部门,采取什么方式、什么程序来办理有关事项,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正确维护自身权益。
(三)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认真落实责任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一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的责任。信访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履行稳定第一责任的全局性工作,绝不仅仅只是信访部门的工作。各级领导干部都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强化责任意识,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组织研究、协调解决信访问题,真正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头抓。二要认真落实信访责任主体的责任。对本部门、本系统、本领域职责范围内的信访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承担化解的责任,决不能简单地把矛盾推给党委政府、推给上级、推向社会。三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因首办责任不到位、办理程序不规范、办理结果不落实,造成信访人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的,由联席办领导约谈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四)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一是工作要依法规范。要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把信访工作的各个环节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把是否依法依规处理到位,作为衡量信访事项办理质量的主要标准,确保信访事项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要大力推进“阳光信访”,推动信访事项办理公开,诚心诚意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二是依法维护信访秩序。一方面,化解矛盾要坚守底线。对过高甚至无理诉求要旗帜鲜明地表明态度,防止以闹求解决、以访谋私利、无理缠访闹访等现象发生。另一方面,依法处置力度要加大。对于少数采取非法串联聚集、扰乱社会秩序、制造极端事件等方式给党和政府施压的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处置,态度要坚决,防范要到位,措施要果断,树立正确的信访行为导向。
(五)抓好现有机制的健全完善和巩固提升。一要强化源头治理。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决策的前置程序,充分听取群众需求和意愿,充分听取维稳、信访、综治等部门意见,不断拓宽评估范围,做到“应评尽评”“真评实评”,更好发挥防范和化解风险的作用。二要畅通信访渠道。要大力推行网上信访。进一步规范网上信访流程,就地快捷反映诉求,公开透明解决问题,降低信访工作成本,提高信访工作公信力。要进一步完善联合接访方式。“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信访问题突出的责任部门及时进驻,信访问题明显减少的责任部门有序退出,有效发挥联合化解的作用。三要着力推进“事要解决”。做好信访工作,必须把握好维权和维稳的关系,以解决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为着力点,做到“四个到位”。对诉求合理的,要及时解决到位;对诉求无理的,要疏导教育到位;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要及时帮困救助到位;对行为违法的,要依法处理到位。
(六)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信访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和睦使用,加强信访干部交流,增强信访干部队伍的活力。要加大对基层信访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能力。加强对信访干部的人文关怀,帮助解决信访干部遇到的实际困难。
(七)增强意识形态工作凝聚力。一是增强理论工作说服力。坚持把学习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点,学以致用、注重实效。把加强党员教育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提高党性的重要途径。二是增强宣传工作的引导力。努力提高宣传工作水平,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如家信访窗口”创建结合起来。更多的宣传正面典型和先进事例。三是增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渗透力。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突出做好统一思想、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凝聚力量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87722.6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87722.6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64935.84元,下降25.10%,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2人相应经费就有所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87722.66元,其中:本年收入1387722.6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87722.6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64935.84元,下降25.10%,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2人相应经费就有所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387722.6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87722.66元,其中:基本支出1240222.6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2435.84元,下降24.96%,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较上年减少2人;项目支出1475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2500.00元,下降26.25%,主要原因分析:减少群众信访工作经费、信访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经费等项目相关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03(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813086.50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住房公积金、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
2.201(类)40(款)01(项)信访事务支出160500.00元,主要用于:信访相关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3.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98817.6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6700.7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175.20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支出5,460.00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7.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0749.85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707.14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9.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87525.59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255768.00元。(其中:基本支出255768.00元,项目支出0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401657.88元。(其中:基本支出401657.884元,项目支出0元)
3.301(类)03(款)奖金支出71954.00元。(其中:基本支出71954.00元,项目支出0元);
4.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6700.78元。(其中:基本支出116700.78元,项目支出0元);
5.301(类)09(款)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175.20元。(其中:基本支出29175.20元,项目支出0元);
6.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70749.85元。(其中:基本支出70749.85元,项目支出0元);
7.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5707.14元。(其中:基本支出5707.14元,项目支出0元);
8.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87525.59元。(其中:基本支出87525.59元,项目支出0元);
9.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3128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3280.00元,项目支出8000.00元);
10.302(类)07(款)邮电费支出187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20.00元,项目支出18000.00元);
11.302(类)11(款)差旅费支出21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1000.00元);
12.302(类)13(款)维修(护)费支出1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2000.00元);
13.302(类)17(款)公务接待费支出6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元,项目支出3500.00元)。
14.302(类)26(款)劳务费支出4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40000.00元);
15.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5706.02元。(其中:基本支出5706.02元,项目支出0元);
16.302(类)31(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项目支出15000.00元);
17.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支出54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4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8.302(类)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9.303(类)02(款)退休费支出97617.60元。(其中:基本支出97617.60元,项目支出0元);
20.303(类)04(款)抚恤金支出54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460.00元,项目支出0元)。
21.310(类)02(款)办公设备购置支出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000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000.00元,较上年无变动。
(一)因公出国(境)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00元,较上年增加5000.00元,增长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90人次。
增加原因:新增加信访局群众信访相关工作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0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0元,下降33.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0元,较上年增减少5000.00元,下降33.3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变化原因:厉行节约、减少信访相关工作出差情况,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1.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2.权责发生制,是以本期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
13.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凡在本期内实际收到或付出的一切款项,无论其发生时间早晚或是否应该由本期承担,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1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1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17.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6706.62元,与上年147729.25元对比,减少51022.63元,减少34.54%,主要原因分析:群众信访工作经费、劝访工作经费、信访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减少,部分纳入项目支出预算,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资产总额40312.76元,其中,流动资产2903.77元,固定资产37408.9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810.7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063.5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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