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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人民政府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大寨乡人民政府作为一级政府,履行的是政府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和贯彻执行上级机关的政策、法规、规章、决定等,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代会的决定、决议;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对乡、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培育、提高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推进村务、财务公开,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3.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4.维护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5.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和农村经营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6.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项目服务中心、应急服务中心、财政所。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根据县委“3326”工作思路,2024年大寨乡党代会年会提出“1336”的工作总思路,即:围绕一个目标(塑金平生态“北大门”),优化“三山”产业布局(种香山顶药材、种靓山腰红米、种甜山脚水果),实现三个融入(融入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融入长寿康养目的地、融入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基地),打造六个大寨(先锋大寨、绿美大寨、便捷大寨、团结大寨、和谐大寨、幸福大寨),坚决做到稳增长、促转型、增动能、惠民生、守底线。
围绕一个目标。立足渡口村委会地处金平县靠近州内北部县市最前沿的区位优势,塑造金平生态“北大门”。一是今年竭力争取实施红河渡口段河堤建设项目,整体提升渡口老蛮耗村形象。二是申请涉农整合资金实施2000亩芒果改良和单轨运输道建设,依托渡口冷库,塑“渡口芒果”品牌;协调县农科局对高效节能灌溉用水工程进行维修和改善,完善渡口、大都马片区万亩果园基础设施,年内要协调资金安装万亩果园标识标牌,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基地。
优化“三山”产业布局。种香山顶药材。按照县委县政府“一县一业”产业规划,2024年持续引导大寨、新发寨、白沙坡、箐脚4个村1400米以上海拔地带持续发展金平人参、重楼、黄精等名贵中药材,并通过合作社和种植大户稳步扩大板蓝根、草果等传统中药材种植规模,增加高山群众收入。种靓山腰红米。以大寨田坝为核心地带,在1000—1400米海拔地带8960亩梯田实施红米种植项目,通过合作社带动推广“红米+田螺+鳝鱼+稻花鱼”模式,实现梯田增效,农民增收。年内要用活用好沪滇帮扶项目大寨乡中药材烘干服务中心,对梯田红米进行烘干、加工、包装等工序,塑优质“大寨米”品牌。种甜山脚水果。依托大寨乡沪滇帮扶项目100个大棚,服务好企业推进大寨乡人参果育苗基地建设,把基地培育成金平县人参果种苗供应主场地,目前已签订协议,计划于2024年9月前完成100个大棚人参果育苗移栽工作。
实现三个融入。融入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立足区位优势,充分挖掘优势资源。主动招商引资,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力争2024年在大都马村建设果蔬胶框厂(土地已落实,计划总投资1088万元),满足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水果包装配套设施;继续服务好兴河创展良种繁育有限公司,推动生猪良种繁育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树大寨乡企业典范。融入我县长寿康养目的地。发挥渡口村委会独特的资源优势,通过申请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社会资本投资等方式在渡口村委会附近建设温泉康养服务中心。融入我县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基地。持续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严控农业污染源,加大对树番茄、香椿、人参果等新兴产业的扶持力度,真正种出绿色食品。2024年计划在人参果育苗基地旁建成金平县人参果种植示范基地。
全力打造六个大寨。狠抓党建引领,打造“先锋大寨”。用好用活现有的6支党员先锋队,持续在“一老一小”关爱、应急抢险、基层治理中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力争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持续保持全县“好”等次。2024年着力打造6个乡级“示范党支部”,3个县级示范点:米厂宜居宜业示范村、大保寨基层治理范村、新发寨产业发展示范村。狠抓协调发展,打造“绿美大寨”。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保障粮食安全,全年持续做好耕地流出图斑整改工作,按时完成上级任务。全力开展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保障户厕改造进度处全县中间水平,同时2024年计划建设完成10个绿美乡村建设示范点,全面落实林长制、河长制,每月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巡林、巡河任务,保证河(湖)长制落实成效为红榜。狠抓项目建设,打造“便捷大寨”。2024年持续积极协调“四改三”入乡路建设,力争2024年底实现通车;充分谋划“阿大勐”公路建设项目,2024年争取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于6月前高效实施克思口、哈尼新寨、长坡头入村道路硬化工作。积极配合县交通局实施鲁的马入村道路硬化建设工作,力争2024年底实施完成。狠抓民族团结,打造“团结大寨”。积极开展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学习宣传,利用文艺演出、广播、微信、QQ、公众号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新一轮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党群活动中心主阵地作用,积极利用好各种民族节庆活动,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营造全乡7个世居民族共融共建,共识共为谱写团结大寨。狠抓社会治理,打造“和谐大寨”。全面完善五级网格治理体系,统筹推进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普法强击补短板专项行动,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安全生产摸排检查、反邪教渗透、禁毒防癌等重点工作,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杜绝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畅通各项信访渠道,健全调解制度、配齐调解人员,夯实基层治理基石,营造“人人懂法、学法、用法”的的良好氛围,实现平安和谐大寨。狠抓乡村振兴,打造“幸福大寨”。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持续强化预警监测,实时开展监测,每半月开展一次动态分析研判会议,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计划到2024年12月26日,完成两险参保缴费率达100%的征缴任务。于9月底完成厌学生和有辍学苗头学生政策落实、控辍保学、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等工作。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奋力打造幸福大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8人。在职实有5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7辆,超编4辆。(超编4辆:在用民政车1辆;在用森林消防运兵车1辆;待处置特种消防车1辆;待处置中帕拉丁轿车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361,784.6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361,784.6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01,478.54元,下降4.64%,主要原因为其他收入减少为0元,年初预算工作经费减少,人员经费预算方式改为按实际在编人员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361,784.68元,其中:本年收入12,361,784.6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361,784.6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64,126.44元,下降3.62%,主要原因为其他收入减少为0,年初预算工作经费减少,人员经费预算方式改为按实际在编人员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361,784.6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361,784.68元,其中:基本支出12,222,964.6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40,026.44元,下降4.23%,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工作经费减少,人员经费预算方式改为按实际在编人员预算;项目支出138,82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5,900.00元,增长120.6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新增因为包含年初预算特定项目类(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爱国卫生及创建健康乡镇工作经费等)。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44,836.32元,主要用于我乡人大部门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公用经费。
2. 201(类)01(款)08(项)代表工作支出29,500.00元,主要用于我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
3.201(类)03(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2,384,800.08元,主要用于我乡政府机关人员工资行政人员支出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小车经费、工作经费支出。
4.201(类)1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我乡纪委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201(类)29(款)99(项)行政运行支出12,000.00元,主要用于我乡团委副书记、妇女副主任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201(类)3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807,456.51元,主要用于我乡党委部门在职人员工资,农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工资、党建工作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7.201(类)32(款)99(项)其他事务组织支出44,920.00元,主要用于我乡组织部门党代表培训费、农村困难党员补助经费支出。
8.207(类)01(款)09(项)群众文化支出219,486.62元,主要用于乡文化站在职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
9.208(类)01(款)09(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577,927.13元,主要用于乡劳动保障所和农合办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0.208(类)02(款)08(项)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3,145,656.64元,主要用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61,6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
12.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5040.00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
13.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25,558.07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6,389.5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支出32,760.00元,主要用于死亡人员抚恤金。
16.208(类)08(款)02(项)伤残抚恤支出7,390.00元,主要用于伤残人员抚恤金。
17.208(类)08(款)99(项)其他优抚支出支出96,787.18元,主要用于乡低保站人员工资、敬老院临时工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8.210(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60,436.59元,主要用于乡计生专干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
19.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37,266.05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支出。
20.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3,228.53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支出。
21.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9,721.21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支出。
22.210(类)99(款)99(项)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支出15,320.00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爱国卫生及创建健康乡镇工作经费支出。
23.213(类)01(款)04(项)事业运行支出1,283,057.4元,主要用于乡农科站、农机站、农经站、兽医站人员工资、村委会兽医宣传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4.213(类)02(款)04(项)事业机构支出272,103.51元,主要用于乡林业站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
25.213(类)03(款)17(项)水利技术推广支出99,432.06元,主要用于乡水利站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
26.213(类)05(款)99(项)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乡扶贫的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7.220(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286,302.69元,主要用于乡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8.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619,168.55元,主要用于乡在职职工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9.224(类)01(款)50(项)事业运行支出273,640.02元,主要用于乡安监站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1,823,2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823,220.00元,项目支出0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1,886,051.76元。(其中:基本支出1,886,051.76元,项目支出0元)
3.301(类)03(款)奖金315,615.00元。(其中:基本支出315,615.00.00元,项目支出0元)
4.301(类)07(款)绩效工资1,464,851.16元。(其中:基本支出1,464,851.16元,项目支出0元)
5.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25,558.07元。(其中:基本支出825,558.07元,项目支出0元)
6.301(类)09(款)职业年金缴费206,389.52元。(其中:基本支出206,389.52元,项目支出0元)
7.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00,494.58元。(其中:基本支出500,494.58元,项目支出0元)
8.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58,717.09元。(其中:基本支出58,717.09元,项目支出0元)
9.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619,168.55元。(其中:基本支出619,168.55元,项目支出0元)
10.302(类)01(款)办公费403,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76,000.00元,项目支出27,500.00元)
11.302(类)06(款)电费3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5,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2.302(类)07(款)邮电费4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5,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3.302(类)11(款)差旅费172,64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72,648.00元,项目支出0元)
14.302(类)15(款)会议费4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费20,000.00元,项目支出22,000.00元)
15.302(类)16(款)培训费56,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00元,项目支出41,200.00元)
16.302(类)18(款)专用材料费30,3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0,320.00元)
17.302(类)26(款)劳务费17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7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8.302(类)27(款)委托业务费2,23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230.00元,项目支出0元)
19.302(类)28(款)工会经费42,932.31元。(其中:基本支出42,932.31元,项目支出0元)
20.302(类)29(款)福利费922.00元。(其中:基本支出922.00元,项目支出0元)
21.302(类)31(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3,9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63,960.00元,项目支出0元)
22.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204,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4,600.00元,项目支出0元)
23.302(类)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6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840.00元,项目支出7,800.00元)
24.303(类)02(款)退休费213,8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13,840.00元,项目支出0元)
25.303(类)04(款)抚恤金7,39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390.00元,项目支出0元)
26.303(类)05(款)生活补助2,807,336.64元。(其中:基本支出2,807,336.64元,项目支出0元)
27.310(类)02(款)办公设备购置152,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2,200.00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大寨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6,000.00元,较上年减少485.00元,下降0.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金平县大寨乡人民政府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金平县大寨乡人民政府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6,000.00元,较上年增加105.00元,增长0.2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2次,共计接待718人次。
增加的原因是:2024年是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的关键一年,公务接待支出预计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金平县大寨乡人民政府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0,000.00元,较上年减少590.00元,下降0.5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000.00元,较上年减少590.00元,下降0.5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减少的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没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1.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2.权责发生制,是以本期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
13.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凡在本期内实际收到或付出的一切款项,无论其发生时间早晚或是否应该由本期承担,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1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1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17.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寨乡人民政府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52,132.3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92,163.33元,下降30.46%,主要原因是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开支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寨乡人民政府资产总额100,049,077.64元,其中,流动资产7,854,309.05元,固定资产2,071,702.3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422,400元,无形资产170,675.00元,其他资产88,529,991.26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681,511.1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8,416.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0项,账面原值39,15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755600111
相关附件:
附件【附件4: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