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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水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水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水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水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金水河镇人民政府作为一级政府,履行的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项目服务中心、应急服务中心、财政所。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我镇2024年预计面对口岸扩大开放、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强边固防和粮食安全等机遇挑战,金水河镇齐心协力、奋发图强,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省、州、县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新形势,把握新要求,紧紧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和县委“3326”工作思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团结带领全镇各族人民群众有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镇经济总收入6.7亿元,同比增长2539万元,增长4.2%,农民人均纯收入15328元,同比增长1030元,增长7.2%,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34亿元,完成招商引资2.07亿元。
1.我们坚持“三个落实”、四个不摘,在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上取得新成效
过去一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的第三年,也是爬坡上坎、加力提速的关键时期,我们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全力抓好三个落实。一是抓好责任落实。以干部能力提升推动责任落实高质量,利用周例会、培训班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业务知识培训19场700余人次,推动干部职工知责明责、履职尽责,提升干部职工抓落实能力;以动态监测为抓手,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常态化进村入户走访2050次,班子成员实现监测对象遍访全覆盖。二是抓好政策落实。强化分析研判,坚持综合施策,兜住底线,发放脱贫户及三类监测对象农村低保金377户753人324.44万元;发放特困供养金38户42人54.72万元;发放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金12人19.30万元;发放临时救助金219户958人95.92万元;发放60岁以上养老保险金2604人423万元;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608人;申报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1282人128.20万元;发放雨露计划补助金105人50万元;审批小额信贷243户1254.80万元;联合保险公司帮扶受灾群众86户19.26万元。三是抓好工作落实。常态化开展走访排查、比对筛查、预警核查,召开月防返贫动态监测会议12次,新纳入监测户5户15人,消除风险1户3人;受理“政府救助平台”申请165件,完成165件;持续巩固2022年度省级脱贫成效考核及国家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保留“三类”监测对象456户1742人,推动383户1481人消除返贫风险,73户风险未消除户261人得到有效帮扶,1814户脱贫户8240人人均纯收入保持在16000元以上。
2.我们坚持规划引领、政策支撑,在项目建设上取得新成效
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把谋项目、推项目作为拉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以推动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为主线,群策群力、大干快干、乡村面貌焕然一新。一是稳步推进重点村项目建设。推动那发、隔界等6个重点村完成332户民居房屋建设和功能改造提升,推动龙凤村受地质灾害影响的15户群众易址重建;对那发、金水河、隔界三个核心村实施系统性改造,完成5个重点村两污项目建设,重点打造那发国门文化广场、金水河村绿地广场、隔界村游园等群众休闲娱乐场所项目建设,完成车道、人行道铺装及改造提升。二是稳步推进一般村项目建设。投入644万元完成46个一般村村内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完成会秧老寨、会秧新寨、岩脚、下独眼、乌丫坪老寨、南西、曼棚、上田房、八家一村9个村寨排污工程建设;完成三家寨、八十桥、曼棚村活动室建设,硬化活动场地10块,抵边村小组健身器材全覆盖;完成4个抵边行政村52个自然村党员活动室制度上墙。三是稳步推进绿美乡村建设。积极推进“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初步完成6个村委会“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乌丫坪、龙骨2个村委会完成入库备案;金水河镇创建省级绿美乡镇、金水河村创建省级绿美村庄通过省级验收;曼棚新寨、曼棚、岩坡、会秧老寨、会秧新寨、母鸡冲、牛场坪、乌丫坪8个村寨创建为州级绿美村庄。四是稳步补齐村庄建设短板。投资35万元完成广西寨村小组活动室综合功能提升项目;投资10万元完成龙骨小学图书室建设;投资45万元完成龙骨农副产品集散地功能提升项目建设;投资30万元启动金水河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投资89万元启动普角村委会普角新寨村文化活动室建设;投资27万元启动普角村委会11个自然村饮水提升工程项目;补助237.80万元推动142户农村危房改造提升。
3.我们坚持完善基础、以特促兴,在产业发展上取得新成效
坚持把促农增收作为经济工作的主攻方向,举全镇之力全面推动产业发展,促进农业产业结构提档升级。一是抓实耕地保护,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严格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全镇耕地保有量11.91万亩,种植粮食2.57万亩,产量1.16万吨;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66.08万元,发放种粮补贴15.47万元;完成2021—2022年度耕地流出图斑整改566个1146.58亩,完成2024年疑似耕地流出图斑排查159个2417亩,完成撂荒耕地摸底调查图斑142个1282.07亩,完成国土变更调查图斑803个5415.81亩。二是抓实项目支持,增强产业发展“牵引力”。运用“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深度融合发展模式,遵循“一县一业”发展规划,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推动农业产业上新台阶。投入资金100万元推广种植人参果2527.80亩;投入资金250万元推广种植南板蓝根5273亩;投入资金150万元推广种植黑姜(莪术)5764亩;推广种植冬早蔬菜6000余亩;发展油茶6000余亩;推广新植甘蔗4000余亩,甘蔗保有量1.2万亩以上,产量3.34万吨。三是抓实基础设施建设,夯实产业发展“后劲”。投入资金70万元,启动曼棚新寨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农副产品集散中心项目建设;投入资金277万元,建成广西寨药材烘干厂,有效解决200余户1.15万亩中药材初加工;投入资金210万元,实施南科村委会现代化边境幸福村木薯、香蕉产业配套设施项目建设,改善200余户4000余亩农田的生产运输条件;投入140万元实施金水河村委会偏坡村现代化边境幸福村产业配套设施项目建设,改善100余户2000余亩农田的生产运输条件。四是抓实畜牧业健康发展,筑牢动物防疫“安全网”。全面提高畜禽防疫密度,降低动物疫病发生率,全镇生猪存栏7440头,出栏9229头;肉牛存栏136头,出栏1897头;山羊存栏593只,出栏779只;家禽存栏7.45万只,出栏18.65万只,累计发放非洲猪瘟防控告知书2400余份,产地检疫生猪1417头、牛65头。
4.我们坚持绿色发展、生态宜居,在生态文明上取得新成效
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用实际行动让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一是抓实林长制工作。全镇313名护林员对43万亩林地分片包保,实现护林责任全覆盖、无死角;推动镇、村两级林长和护林员开展巡林护林1804次,完成图斑整改40个;办理林木砍伐审批185次,采伐蓄积17566立方;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植树造林1000余亩;验收兑现退耕还林延长补助资金440.81万元;完成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2.93万亩,兑现资金29.33万元;完成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5.75万亩,兑现资金57.50万元。二是抓实河长制工作。压实河长责任,推动镇、村两级河长完成巡河499次,开展清河活动20余次,清理垃圾20余吨。推动问题整改,采取“党建+河长制”方式,动员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清河行动,按上级要求推动碍洪图斑整改销号,完成河湖遥感图斑核查11个,核查率达100%。三是抓实人居环境提升。以创建国家卫生乡镇为契机,强化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推动安装责任牌189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13套;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灭四害”4次,病媒生物防制水平达到国家C级标准;持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常态化、制度化,强化“村规民约”的刚性约束,调动2.5万余人次,坚持每周开展一次村庄清洁行动,清理垃圾400余吨,整治私搭乱建420处;投入资金133.88万元建成卫生户厕743座、卫生公厕1座;创建国家卫生乡镇通过省级评审,创建省级健康乡镇通过州级评审。
5.我们坚持人民至上、为民解忧,在民生保障上取得新成效
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办好民生实事。一是多渠道促进就业。推动“人人持证”职业技能培训6期290人;推动劳动力转移就业7094人,发放外出务工补贴1282人128.20万元,协助审批创业贷款21笔373万元。二是卫生健康有力提升。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养成良好的健康卫生习惯,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18种2604份,开展健康教育知识讲座22期1208人次,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1141人,服务31546人次。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3816人,参保率99.0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5.1万人次,支付基金1990.10万元,激活医保电子凭证21410人,激活率90.80%。三是困难群体帮扶得到保障。抓实兜底保障各项措施,发放低保金390.13万元,经济困难老年人补助金1.97万元,优抚金18.25万元,发放死亡丧葬费20.68万元,民兵生活补助218.88万元,临时救助金95.92万元,医疗救助4589人次154.01万元。四是教育环境有效改善。坚持教育优先战略,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四步法”,推动送“教”上门40次,开展家访1546人次,全镇适龄儿童毛入学率达100%;加强困难学生关心关爱,帮扶困难学生50人,捐赠物资50套;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设置学生交通安全护学岗,紧盯重点时段加强防溺水警示教育及日常巡查,深入开展校车安全、校园食品安全检查,创造优良的教育环境。五是养老保障更加有力。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1240人,参保率102.24%,发放养老保障金423万元,80岁以上高龄补贴21.33万元;完成伉偭社区省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创建,组建2支志愿服务队推动养老服务中心的实体化运作。六是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建成“国门书社”开放接待借阅人员2600人;不断深化文化交流合作,组织开展老刘村“人参果”节,开展“端午节”“重阳节”等文艺联欢活动18场;配合开展“文化大蓬·千乡万里行”惠民演出活动4场、中国金平县与越南封土县友好村寨缔结文艺演出活动1场,电影下乡20场次。
6.我们坚持生命至上、齐抓共管,在防范风险上取得新成效
统筹安全和发展两个大局,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的发展思想,扛实责任,守住底线。一是深入开展农村地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紧扣“人、车、路、企、校”抓实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排查公路里程289公里,发现突出隐患并整改12处;设置劝导站,组织镇机关干部职工联合辖区派出所常态化在街天赶集日面对面开展交通安全宣传4000余人次,劝导轻微交通违法行为230起,查处交通违法行为45起,签订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2万余份,粘贴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海报45张,悬挂、喷涂宣传标语10余条,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700余份。二是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突出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消防、食品安全等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38次,下达执法文书31份,签订目标责任书36份,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660余份;对超市、农贸市场、宾馆、烧烤摊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日常执法检查12次,下达执法文书12份,督促整改隐患22条。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实现了安全生产事故“零发生”目标。三是毫不松懈抓实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物资储备、预警检测和应急演练,组织镇、村、组210余人次对辖区内10个山洪防治区、19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常态化巡查监测;开展拉网式排查风险隐患23次,推动整改安全隐患点18处,开展各级各类应急演练85次1780人;严格落实“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加强地震灾害防范,有效应对处置低温冷冻、强降雨防范应对等工作,自然灾害防治取得明显成效,全镇全年无人员因自然灾害死亡或失踪。
7.我们坚持打防结合,联防联控,在基层治理上取得新成效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一是全力筑牢边境安全防线。充分发挥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联防联控机制,动态调整21个联防所、3个警务室护边力量,在关键点位和重点地段布局10个执勤点、8个车辆查缉点,19名公职人员和120名联防员全天候坚守边境一线;受理接处警541起,破获刑事案件18起,查处行政案件53起,登记列管外籍人员425人。二是全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三话六学”、“八五普法”、“法治走边关”专项行动,提升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意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开展普法宣传活动46次,制作宣传横幅标语207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对东谢河、母鸡冲、南科老寨等重点村寨开展法治宣传21次。三是深入推广“枫桥经验”。用好“以奖代补”机制,紧扣重点地区突出治安问题整治和矛盾纠纷多元化排查调处,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受理矛盾纠纷38起,调解成功34起,排查化解倾向性、苗头性问题154起。
8.我们坚持转变职能,敢做善为,在自身建设上取得新成效
面向新时代新征程新任务,我们砥砺前行,敢作为、善作为,永远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强化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质量。一是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宗旨意识,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持续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二是坚持推进民主法制执政。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镇和普法宣教,提高社会法治化水平。坚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加强政府财会监督、审计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保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推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6件。三是坚持为民办事不动摇。始终把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作为践行一线工作法的落脚点,推动办理为民服务事项4485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1633人次,收到政务服务热线诉求36件,办理36件。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金水河的发展依然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一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高山与河坝、边境与非边境存在较大差距。二是产业发展转型升级后劲不足,缺乏精深加工,产业链延伸不到位。三是风险防范压力大,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投入有短板,跨境违法犯罪时有发生,基层社会治理、宗教治理还不够完善。四是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有待加强,统筹生态文明建设与村庄规划发展任重道远。对此,我们将直面问题挑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不断统筹推进稳增长、促转型、增动能、惠民生、守底线各项工作,持续推动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40人。在职实有5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4辆,超编1辆。(为了便于开展工作,林草局拨款购入森林消防车一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303,683.4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303,683.4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411,418.77元,下降9.59%,主要原因分析:响应政策,厉行节约,年初预算工作经费缩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303,683.43元,其中:本年收入13,303,683.43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303,683.4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411,418.77元,下降9.59%,主要原因分析:响应政策,厉行节约,年初预算工作经费缩减。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303,683.4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303,683.43元,其中:基本支出13,117,933.4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67,168.77元,下降10.67%,主要原因分析:响应政策,厉行节约,年初预算工作经费缩减;项目支出185,75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5,750.00元,增长519.17%,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爱国卫生及创建健康乡镇工作经费、涉农项目资金等纳入年初预算,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59,486.06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人大工资津贴补贴等。
2. 201(类)01(款)08(项)代表工作支出31,0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支出。
3.201(类)03(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2,229,793.41元,主要用于政府保运转工作经费支出及行政单位工资津贴补贴等。
4.201(类)03(款)50(项)事业运行支出287,529.5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等。
5.201(类)1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201(类)29(款)99(项)代表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8,3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团组织活动经费支出等。
7.201(类)3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036,719.18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党委工资津贴补贴等。
8.201(类)32(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36,316.18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行政单位工资津贴补贴等。
9.201(类)32(款)99(项)其他组织事务支出63,210.00元,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党代表活动经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乡镇党校经费支出。
10.201(类)99(款)99(项)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爱国卫生及创建健康乡镇工作经费。
11.207(类)01(款)09(项)群众文化支出229,784.80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等。
12.208(类)01(款)09(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293,832.89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等。
13.208(类)02(款)08(项)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3,411,356.16元,主要用于村支部活动经费支出和村委会工资发放等。
14.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5,9231.4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行政单位退休工资发放等。
15.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7,520.00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事业单位退休工资发放等。
16.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8,064.7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7.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2,016.1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8.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支出27,300.00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经费支出。
19.208(类)08(款)99(项)其他优抚支出106,706.66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等。
20.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39,788.94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8,600.3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2.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41,675.21元,主要用于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23.213(类)01(款)04(项)事业运行支出2,053,122.06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等。
24.213(类)05(款)99(项)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65,000.00元,主要用于县级驻村工作队员驻村工作经费支出和涉农项目支出等。
25.220(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88,523.07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等。
26.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666,048.54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7.224(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287,758.17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等。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2,052,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52,600.00元,项目支出0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1,920,131.88元。(其中:基本支出1,920,131.88元,项目支出0元)
3.301(类)03(款)奖金支出336,53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36,530.00元,项目支出0元)
4.301(类)07(款)绩效工资支出1,571,142.60元。(其中:基本支出1,571,142.60元,项目支出0元)
5.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8,064.72元。(其中:基本支出888,064.72元,项目支出0元)
6.301(类)09(款)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2,016.18元。(其中:基本支出222,016.18元,项目支出0元)
7.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538,389.24元。(其中:基本支出538,389.24元,项目支出0元)
8.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63,223.69元。(其中:基本支出63,223.69元,项目支出0元)
9.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666,048.54元。(其中:基本支出666,048.54元,项目支出0元)
10.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471,3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62,300.00元,项目支出9,000.00元)
11.302(类)05(款)水费支出6,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2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2.302(类)06(款)电费支出83,7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3,7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3.302(类)11(款)差旅费支出81,641.00元。(其中:基本支出69,641.00元,项目支出12,000.00元)
14.302(类)12(款)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1,059.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59.00元,项目支出0元)
15.302(类)13(款)维修(护)费支出2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2,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6.302(类)15(款)会议费支出126,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6,6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7.302(类)16(款)培训费支出71,2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元,项目支出51,250.00元)
18.302(类)17(款)公务接待费支出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9.302(类)18(款)专用材料费支出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000.00元)
20.302(类)26(款)劳务费支出229,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4,400.00元,项目支出25,000.00元)
21.302(类)27(款)委托业务费支出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22.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46,419.02元。(其中:基本支出46,419.02元,项目支出0元)
23.302(类)31(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4,9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64,900.00元,项目支出0元)
24.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11,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11,200.00元,项目支出0元)
25.302(类)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4100元。(其中:基本支出3600元,项目支出60500元)
26.303(类)02(款)退休费支出283,151.40元。(其中:基本支出283,151.40元,项目支出0元)
27.303(类)05(款)生活补助支出3,018,416.16元。(其中:基本支出3,018,416.16元,项目支出0元)
28.310(类)02(款)办公设备购置支出99,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6,200.00元,项目支出13,000.00元)
29.310(类)06(款)大型修缮支出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水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6,059.00元,较上年减少2,791.00元,下降1.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金水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1,059.00元,较上年增加1,059.00元,增长1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增加原因:我镇上年有领导因公出国产生费用,故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金水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00元,较上年减少37,850.00元,下降55.7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30人次。
减少原因:响应政策,厉行节约,缩减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金水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5,000.00元,较上年增加34,000.00元,增长25.9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5,000.00元,较上年增加34,000.00元,增长25.9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增加原因:耕地图斑整改、森林防火等工作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金水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无重点项目纳入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1.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2.权责发生制,是以本期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
13.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凡在本期内实际收到或付出的一切款项,无论其发生时间早晚或是否应该由本期承担,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1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1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17.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水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34,769.0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01,973.95元,下降26.91%,主要原因分析:响应政策,厉行节约,缩减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水河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96,841,668.19元,其中,流动资产12,026,794.56元,固定资产3,623,662.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4,800,907.17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56,390,303.48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941,484.5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33,2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166,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166,8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773.0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756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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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4: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水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