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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jpxczj/2024-00038
  • 发布机构
    金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4-01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000550400000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灾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督检查防震减灾有关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防震减灾工作防震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防震减灾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3.贯彻《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监督管理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检查。

4.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防震减灾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5.管理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制定全县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县地震趋势预测意见,强化涉及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震情跟踪;统一规划管理县地震局监测台网(站),负责防震减灾群测群防工作;发现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实施;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有关民事责任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6.负责震情信息速报,配合上级地震部门开展地震灾害调查损失评估,向县政府提出本行政区域及周边邻区发生破坏性地震作出快速反应的措施建设。

7.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社会民众防震减灾意识

8.完成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地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三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监测预报股及震害防御股。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地震预警预报核心职能履行,着力加强地震预报工作。强化对全县地震预报工作的领导,建立每月听取全州12县市及通海中心站地震趋势汇报的机制,广泛听取系统内外意见建议,系统梳理地震预报工作思路,努力提高地震预报科学水平,力争作出有减灾实效的预报。一是强化震情跟踪工作,做到每周分析、处理全州12个二氧化碳模拟观测、6个温泉水温数据资料,加强对全州各县市地球物理观测资料的学习、分析与处理。及时调查、核实勐拉温泉水温异常。组织本县月会商12期,参加州月会商12期,上报月会商报告12期,2024年度震情趋势会商1期。上报震情反映3期,开展应急处置一次。二是统筹地震部门专业优势和地方政府行政优势,完善震情评估通报机制,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全力协助、推动地方人民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地震应急准备与防范各项工作。三是统筹地震观测异常和宏观异常,开展地震预测方法和观测技术评估,提高地震监测数据质量和精度,夯实地震预报基础,提高地震异常信息监测能力。开展宏观培训1期。每月定期与全县10个宏观点进行联系2次,了解工作开展及宏观异常情况。着力提高地震监测水平。配合省州地震部门完成勐桥热水塘低精度温泉水温观测站建设、红河断裂带南段钻孔应变台站和金平县区域数字测震台站勘选工作。着力加强地震预警能力建设及管理。完成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203所的地震预警终端安装和使用工作,目前,已实现中小学幼儿园地震预警终端“一校一台”全覆盖。加强地震预警科普宣传,强化预警终端管理及应用。完成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项目建设年度工作任务。配合云南省专家团队完成金平县10个宽频带测震台站背景噪声测试工作,为后续宽频带测震台站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2.震害防御工作。一是全面完成房屋设施抗震信息采集。完成去前年以来新建、改建、扩建的所有的居民小区、大中小学校、医院、农村居民及重大交通线等10类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进行采集。共采集信息 456 条(其中新建工程信息 322条、加固工程信息134条),圆满完成全县房屋设施信息采集工作。二是积极开展防震应急演练活动。到金平县第一小学、二小和金平一中督促指导师生进行防震应急演练,共计7800余名师生参演;演练按预案顺利进行,达到了预期目的。三是稳步推进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积极配合云南省地震勘察院圆满完成了金平县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并出具最终地震风险普查报告。四是抗震设防工作依法有序推进。配合州局对金平县那兰水库地震监测设施建设情况和金平县医院新建大楼减隔震运用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工作,完成其他权力事项线上申办1件,完成“互联网+监管”监督检查5项,并录入政务服务系统。

3.公共服务工作。利用各种特殊时段开展地震科普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一是1月13日参与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暨农村安全知识第一轮集中宣传活动普宣传活动,为村民发放了《地震来了怎么办》宣传册200余份,展出展板10块及农村电影放映前播放地震安全知识专题宣传片。二是深入机关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讲座。5月11日借助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县地震局副局长李昊为应急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及抗震减灾指挥部相关人员等30多人进行地震科普讲座。三是深入企业开展地震科普宣教活动。5月12日县地震局工作人员蔡静芳走进金平县电力公司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讲座。六是走进校园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在“11.6”云南省防震减灾宣传日结合“地震科普 携手同行”活动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手抄报、绘画比赛,并评出60份优秀作品,给予奖励。以宣讲活动为契机走进金平县第一、第二小学开展防震减灾科普讲座。一年来,共深入2个社区、2个乡镇、7所学校、4个村寨进行防震减灾宣传、培训活动,悬挂标语4幅,科普宣传咨询200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宣传环保袋2000余份;在云南省防震减灾网发布防震减灾信息6条。完成不足20户自然村11个1104户宣传资料的发放。持续推进“地震科普 携手同行”主题活动,评选出“千人千校”优秀示范学校1所。通过丰富多彩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向广大居民群众宣传地震避险、自救互救等知识,同时有效提升应对灾难的能力,增强了全县民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受益群众达1万余人。

4.应急能力进一步提升。编制完成金平县较大地震和一般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并下发执行;修订完成本部门地震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完成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的更新和全县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录入工作。7月26-27日全力配合县抗震应急办公室做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72,669.4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72,669.4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64,015.76元,增长21.84%,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调入职工2人,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预算比上年度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72,669.48元,其中:本年收入1,472,669.4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72,669.4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76,395.76元,增长23.1%,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调入职工2人,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预算比上年度有所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72,669.4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72,669.48元,其中:基本支出1,405,669.4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9,395.76元,增长22.63%,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调入职工2人,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预算比上年度有所增加;项目支出67,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000元,增长34%,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加大了防震减灾宣传并创新了宣传模式,故增加了宣传经费的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3,347.2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基本退休费支出;

2. 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11,935.8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基本退休费支出;

3.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2,453.95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3,113.49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80,300.2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7,566.51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99,340.46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224(类)05(款)03(项)机关服务支出873,011.87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工资福利支出及相关经费的支出;

9.224(类)05(款)04(项)地震监测支出21,600.00元,主要用于地震宏观点测报人员经费支出;

10.224(类)05(款)05(项)地震预测预报业务支出80,000.00元,主要用于震情会商、地震群测群防等地震预测预报业务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322,812.00元。(其中:基本支出322,812.00元,项目支出0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75,648.00元。(其中:基本支出75,648.00元,项目支出0元)

3.301(类)03(款)奖金支出26,901.00元。(其中:基本支出26,901.00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类)07(款)绩效工资支出402,476.16元。(其中:基本支出402,476.16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2,453.95元。(其中:基本支出132,453.95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类)09(款)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3,113.49元。(其中:基本支出33,113.49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80,300.20元。(其中:基本支出80,300.20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13,361.37元。(其中:基本支出13,361.37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99,340.46元。(其中:基本支出99,340.46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17,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7,4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1.302(类)05(款)水费支出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2.302(类)06(款)电费支出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3.302(类)07(款)邮电费支出13,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000.00元,项目支出5,000.00元);

14.302(类)11(款)差旅费支出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000.00元,项目支出16,000.00元);

15.302(类)16(款)培训费支出1,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0元);

16.302(类)17(款)公务接待费支出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000.00元);

17.302(类)18(款)专用材料费支出7,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7,000.00元);

18.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20,379.85元。(其中:基本支出20,379.85元,项目支出0元);

19.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

20.302(类)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21.303(类)02(款)退休费支出143,283.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3,283.00元,项目支出0元);

22.303(类)05(款)生活补助支出37,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1,600.00元,项目支出16,000.00元)。

23.310(类)02(款)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地震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000.00元,较上年减少356.00元,下降2.4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金平县地震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金平县地震局本年度和上年度“因公出国(境)费”均未预算和支出,故无增减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

金平县地震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000.00元,较上年增加12,984.00元,增长1277.9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2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增加原因 :因本年度我县增加了13个地震科学试验场项目及地震监测台站迁建项目的实施,故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也相应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金平县地震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减少13,340.00元,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减少13,340.00元,下降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减少原因:我单位的公务用车于2023年12月处置报废,故2024年不再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1.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2.权责发生制,是以本期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

13.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凡在本期内实际收到或付出的一切款项,无论其发生时间早晚或是否应该由本期承担,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1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1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17.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地震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4,379.8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705.32元,增长30.49%,主要原因分析:因2023年未预算工会经费,本年度增加了工会经费的预算,故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上年度相比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平县地震局资产总额1,037,064.90元,其中,流动资产3,280.90元,固定资产1,028,984.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80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1,150.4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9,577.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49,577.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550400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预算公开表(2024年)20240325013638389.xlsx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2024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