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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jpxczj/2024-00039
  • 发布机构
    金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4-01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000550300000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金平县各乡镇、金平农场、县属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法规草案,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一般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金平农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金平农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金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19.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有关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级应对一般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气象局等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负责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负责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落实县应急指挥机构以及县水务局防汛抗旱的有关要求,执行县应急指挥机构指令。

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森林草原防火值班调度、野外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各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机构负责落实县应急指挥机构以及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的有关要求,执行县应急指挥机构指令。

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有关防治工作。

(2)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制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灾害应急救援协调管理股、综合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股、危险化学品监管和安全基础股、非煤矿山监管股。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有关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局党组日常工作;承担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2.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风险监测、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县级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县级应对一般以上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和机制,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3.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股。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备案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组织应急管理系统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指导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4.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编制全县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的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5.灾害应急救援协调管理股。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工作,组织协调一般以上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6.综合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股。编制全县综合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组织编制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

7.危险化学品监管和安全基础股。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等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负责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工贸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等情况;指导监督工贸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8.非煤矿山监管股。负责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地质勘探、采掘施工、选矿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等情况,承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346,087.4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346,087.4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74,648.26元,增长2.83%,主要原因分析今年将加大对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资金、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预算,导致财务总收入比去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346,087.44元,其中:本年收入6,346,087.4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346,087.4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74,648.26元,增长2.83%,主要原因分析今年将加大对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资金、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预算,导致财政拨款收入比去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346,087.4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346,087.44元,其中:基本支出4,986,087.4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65,351.74元,下降16.22%,主要原因分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及自然灾害救灾补助减少;项目支出1,36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10,000元,增长444%,主要原因分析上年项目支出全部应急监管专项资金,本年度项目支出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两年项目不一样。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5,733.2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费、退休公用经费。

2.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4,105.08元,用于支付职工养老保险。

3.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3,526.27元,用于支付职工职业年金。

4.208(类)08(款)02(项)伤残抚恤支出3,475元,用于支付职工伤残补贴。

5.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77,631.44元,用于基本医疗保险。

6.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1,919.77元,用于基本医疗保险。

7.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385.47元,用于医疗保险。

8.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370,578.81,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9.224(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41,877,32.4元,用于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公务交通补贴。

10.224(类)01(款)06(项)安全监管支出200,000元,用于工作及业务经费。

11.224(类)07(款)03(项)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580,000元,用于基本民生基本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1,146,444元。(其中:基本支出1,146,444元,项目支出0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1,261,475.92元。(其中:基本支出1,261,475.92元,项目支出0元)

3.301(类)03(款)奖金支出224,237元。(其中:基本支出224,237元,项目支出0元)

4.301(类)07(款)绩效工资支出676,179.84元。(其中:基本支出676,179.84元,项目支出0元)

5.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4,105.08元。(其中:基本支出494,105.08元,项目支出0元)

6.301(类)09(款)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3,526.27元。(其中:基本支出123,526.27元,项目支出0元)

7.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99,551.21元。(其中:基本支出299,551.21元,项目支出0元)

8.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42,610.90元。(其中:基本支出42,610.90元,项目支出0元)

9.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370,578.81元。(其中:基本支出370,578.81元,项目支出0元)

10.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91,200元。(其中:基本支出31,000元,项目支出60,200元)

11.302(类)07(款)邮电费支出3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5,000元,项目支出0元)

12.302(类)11(款)差旅费支出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80,000元)

13.302(类)15(款)会议费支出16,2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6,200元)

14.302(类)17(款)公务接待费支出44,5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元,项目支出34,500元)

15.302(类)26(款)劳务费支出7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70,000元)

16.302(类)27(款)委托业务费支出48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485,000元)

17.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25,370.21元。(其中:基本支出25,370.21元,项目支出0元)

18.302(类)31(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元,项目支出10,000元)

19.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支出180,9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6,800元,项目支出24,100元)

20.302(类)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0,800元。(其中:基本支出800元,项目支出580,000元)

21.303(类)02(款)退休费支出64,933.20元。(其中:基本支出64,933.20元,项目支出0元)

22.303(类)04(款)抚恤金支出3,475元。(其中:基本支出3,475元,项目支出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5,000元,较上年减少2,440元,下降1.6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金平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金平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5,000元,较上年减少2,640元,下降5.5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590人次。

减少原因:根据中央八项规定,按照厉行节约降低标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金平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元,增长0.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元,增长0.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加原因:车辆年代久远、油价上调导致成本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金平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没有重点项目纳入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1.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2.权责发生制,是以本期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

13.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凡在本期内实际收到或付出的一切款项,无论其发生时间早晚或是否应该由本期承担,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1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1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17.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78,970.2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21,581.36元,下降74.65%,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中将2023年基本支出调整为项目支出,导致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平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825,323.03元,其中,流动资产433,020.45元,固定资产389,990.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312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48,555.4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3,309.2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5项,账面原值73,71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5503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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