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422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的金平县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的金平县纪律检查机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由金平县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金平县监察机关。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
1.主管全县党和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职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检举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定践行“两个维护”政治责任,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县纪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制度。2022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42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21个,移交问题线索10件。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积极协助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金平县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清单》《金平县纪委县监委2022年监督工作重点》,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突出“关键少数”,将主体责任制度化、具体化,促进 “两个责任”的贯通协同。
2.忠诚履行监督专责,整合监督力量,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效。2022年受理信访举报120件,受理检举控告44件。持续深化政治巡察监督,切实发挥政治监督作用,开展3轮巡察,发现并反馈问题616个,现已整改完成244个,移交问题线索26件,已办结6件,正在办理20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47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131人次,占总人次的59.1%;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75人次,占总人次的30.4%;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2人次,占总人次的4.9%;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14人次,占总人次的5.7%。抓住关键少数,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开展任前廉政谈话656人,对下级党委班子成员开展集体谈话1场19人,开展“一把手”监督谈话99人次。
3.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深化标本兼治。2022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信访举报79次,同比(下同)下降7.1%,其中,检举控告类19件次,占信访举报总量的24.1%,下降38.7%;受理问题线索249件,增长23.8%,处置问题线索212件,增长3.4%;立案101件,下降4.1%,其中乡科级干部38人,增长111.1%;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8人,增长10.1%,其中乡科级干部36人,增长100%;有4人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采取留置措施3人,增长200%;移送检察机关2人,下降100%;挽回经济损失1171.3万元,增长3.71倍;对审查调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纪检监察建议12份,增长200%,取得了较好的纪法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坚持正面激励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以反面典型为警示,充分利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16场(次)1300人次。
4.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2022年,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监督检查29轮次,共发现问题97个,已督促整改69个。常态化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处置。加强与政法部门的横向联系,开展涉黑涉恶案件复盘,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9件,办结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批评教育1人;下发六大行业领域“三书一函”17份。聚焦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强化监督问题整改。重点监督检查各部门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监督责任,部门联动,推进专项监督走深走实。2022年来,抽调36名纪检干部组成5个监督检查组,1个明察暗访组,开展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累计发现疫情防控相关问题177个,处置问题线索3件,对34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对省、州专家指导组和州指挥部指出与交办的问题任务落实、整改监督,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11个,处置问题线索24件,对79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聚焦党中央、省州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跟进监督。整合县作风效能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两办”督查室、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专班人员力量,抽调40名精干力量,组成20个联合专项督查组,采取实地督查、随机走访、查阅台账等方式,下沉6个边境乡镇27个沿边行政村304个抵边村寨,对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由县作风效能办将工作推进较快的6个自然村纳入红榜、未启动建设72个自然村纳入黑榜进行通报,以强有力的监督,强化工作落实与推进,确保中央、省州县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等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干部监督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
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5人。其中:行政编制1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收入合计18,375,186.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75,186.8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240,554.79元,下降6.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40,554.79元,下降6.3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事业收入增加0元;经营收入增加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其他收入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贯彻执行厉行节约原则、压缩了一般性支出,从而减少了2011101行政运行和2011104大案要案查处的工作经费需求。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支出合计18,567,456.83元。其中:基本支出17,541,632.39元,占总支出的94.48%;项目支出1,025,824.44元,占总支出的5.5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039,091.71元,下降9.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07,977.75元,下降7.92%;项目支出减少531,113.96元,下降34.1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经营支出增加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贯彻执行厉行节约原则、压缩了一般性支出,从而减少了2011101行政运行和2011104大案要案查处的工作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541,632.3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262,520.35元,占基本支出的81.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79,112.04元,占基本支出的18.69%。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63,937.02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37,690.94元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25,824.4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工作经费及公务用车购置项目经费250,000.00元,县级追加工作经费342,698.00元,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专项经费433,126.4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67,456.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2,039,091.71元,下降9.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贯彻执行厉行节约原则、压缩了一般性支出,从而减少了2011101行政运行和2011104大案要案查处的工作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572,418.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8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3,888,222.00元,津贴补贴5,767,050.03元,奖金549,250.00元,绩效工资20,199.5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1,769.21元,住房公积金927,275.00元,办公费497,310.66元,手续费25.00元,水费3,780.00元,电费6,258.30元,邮电费126,273.96元,差旅费1,565,575.00元,培训费4,250.00元,公务接待费69,190.50元,劳务费115,700元,工会经费278,035.7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4,567.34元,其他交通费用783,400.00元,生活补助25,896.00元,奖励金5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278,090元,公务用车购置239,8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55,700.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36,563.84元,职业年金缴费513,331.8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00.00元,抚恤金2,605.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39,050.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8%。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55,070.93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5,000.00元,差旅费18,080.00元,维修(护)费30,9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0,28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6%。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3,900.00元,支出决算为593,557.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239,8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0.4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4,567.3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7.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9,190.5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1.6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9,190.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3,900.00元,支出决算为593,557.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239,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9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4,567.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9,190.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6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坚持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接待费比预算数有所下降。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88,467.57元,下降32.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26,800.00元,下降48.6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1,525.84元,下降22.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9,858.27元,增长40.2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坚持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接待费比预算数有所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我单位保有公务用车编制数为8辆执法执勤用车,原实有车辆5辆,在2022年度因我单位原有车辆不能满足办案、监督检查、巡察等工作需求,故在本年新购1辆执法执勤用车,年末实有车辆为6辆执法执勤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保障机要通讯、执纪执法、巡察、明查暗访及各类专项检查等工作所需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8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因公务产生的接待省、州及外县市纪检监察系统来我县办公办案人员、抽调各乡镇办公办案人员食宿、乡镇纪检干部汇报工作等工作发生的必需性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79,112.04元,减少241,851.71元,下降6.87%。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贯彻执行厉行节约原则,缩减公用经费开支,减少了对办公楼的维修(护)费支出260,00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17,900.66元,手续费25.00元,水费3,780.00元,电费6,258.30元,邮电费126,273.96元,差旅费956,657.00元,维修(护)费30,900.00元,培训费4,250.00元,公务接待费69,190.50元,劳务费100,000.00元,工会经费278,035.7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840.90元,其他交通费用783,4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241,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8,255,352.11元,其中,流动资产8,531.24元,固定资产8,244,795.8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025.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8,336.6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1,961.80元。2022年末资产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累计折旧及摊销增加,货币资金减少。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4,392.8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1,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3,192.8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4,392.8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拨入预算单位的各类经费,是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财政拨款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222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