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2年度收入合计7854259.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54259.6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69865.69元,增长1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51365.69元,增长18.9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81500元,下降100%。收入增长主要原因是:拨入金财建〔2022〕74号、金财建〔2022〕80号省级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补助资金69.67万元,金财建〔2022〕44号金平县成品调控粮收储专项资金72.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根据《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拨付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经费的通知》2020年州物资储备局拨入县发改局省级物资代储管理经费81500元,此笔资金属于上年结转资金,所以本年其他收入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