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376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金平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省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
5.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金平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有关职责分工。
①与金平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金平县卫生健康局、金平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②与金平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金平县民政局、金平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金平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给金平县医疗保障局,金平县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③与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金平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征缴工作稳步推进。金平县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医保惠民政策,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攻坚克难,稳步推进医保征缴工作。2022年度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51118人(其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337097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14021人),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数为358200人(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数为344000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数为14200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完成率98.02%
2.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一是认真落实特殊人群资助参保政策,实现脱贫户、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应保尽保。在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2022年2月底),脱贫户、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131832人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后做到动态新增一人、识别一人、参保一人,应保尽保。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保障”制度,确保困难群众看得起病。脱贫户、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符合转诊转院规范,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住院产生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80%。2022年,全县脱贫户、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患病住院治疗20139人次,医疗总费用8365.19万元,医疗政策范围内费用8034.33万元,报销6770.13万元。三是实施“顶梁柱”健康扶贫公益保险项目,切实降低返贫风险。截至2022年12月,完成2021年“顶梁柱”保险理赔1142人,累计赔付金额155.46万元。四是依托云南省救助平台,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医保业务在线办理“一条龙”服务。累计受理参保登记、异地就医未报销、大病救助医保业务申请工单21件,办结率100%。
3.有序推进医疗救助工作,实现困难群众应救尽救。一是巩固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对象给予救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应享尽享的医疗保障待遇。截至2022年12月底,支出门诊、住院医疗救助资金1977.56万元,受益46106人次。二是开展县域内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县域内所有定点医院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在县域内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让特殊困难群众少跑腿,服务更高效快捷。
4.加强监管,坚决守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
一是强化横向联动,建立完善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制度,用足用好部门监管合力。今年以来,制定并下发了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出动32人次对全县170家定点医药机构监督全覆盖。根据上级要求组织“两定”机构开展2020年1月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自查自纠工作,通过自查发现违规报销医保基金23家263.62万元(基金154.03万元、个人自付109.59万元),截止12月31日已退款完毕。二是加强医保基金日常监督管理。2022年共核实查处欺诈骗保案件3起涉及基金7.49万元,共追缴基金6.48万元,一起已移交人民法院判决构成诈骗罚,下一步将联合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加强医保服务定点管理。定期修订服务协议,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退出机制,对存在明显违法违规行为的定点医药机构,且可能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的,解除医保服务协议。今年以来,在日常审核中发现涉嫌存在违约违规行为12家,涉及违规资金23.59万元,其中:发出审核通报单11家,拟作出解除协议1家,正在按规定程序办理。四是以查促改。采取抽查病历、现场询问、身份核对、电话回访等多种方式,严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存在的违规行为,并采取下发问题整改通知、拒付违规费用、暂停和解除服务协议等措施,让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以查促改,全面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合理合规使用。
5.积极落实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助力全县疫情防控大局。一是严格落实“两个确保”,做好“两项费用”保障。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苗采购和接种工作经费保障,及时上解疫苗采购资金3832.09万元,拨付疫苗接种补助费568.74万元。二是领导干部带头“作表率”。“3•09”疫情发生以来,局领导班子全员充实到集中隔离点、医疗救治和核酸检测专班,为疫情防控工作做了积极的努力。三是进一步落实好强边固防任务,筑牢边境安全屏障。选派1名干部职工下沉抵边乡镇金河镇木瓜冲联防所任所长,选派1名干部职工到勐桥乡卡房村委会石家二村参与边境村寨管控,充实一线防控力量。四是为扶贫挂钩村及驻村点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向者米巴哈村、老勐镇苦竹林村、新村送去口罩4450只、体温枪5只、酒精119瓶。五是认真履行网格化管理及卡点值守工作。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片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疫情发生时除抽调人员外全员参与二级路金城路入城口卡点值守工作。
6.扎实推进医保精细化管理,提升经办服务水平。一是推进智慧医保平台建设。169家医药机构,503名医保医师、567名护士,26名药师完成维护取得国家编码。170家定点医药机构完成医保结算清单接口改造。二是持续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全县医保电子凭证累计激活23.78万人,激活率达67.9%,群众看病购药更加便捷。三是推进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六统一”和“四最”的要求,统一执行云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涉及医保事项39项,实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按照服务质量最优、所需材料最少、办理时限最短、办事流程最简要求,实现医保服务事项限时办结,医保经办服务更加便民高效。四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扩面提速。州外异地就医“一站式”结算定点医药机构23家,住院跨省异地就医医疗机构9家,普通门诊、住院跨省异地就医“一站式”结算定点医疗机构1家,减轻了参保群众异地就医垫资负担。
7.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党组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始终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强化作风和纪律建设,把履行岗位职责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始终坚持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会议2次,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次、提醒谈话1次。二是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干部职工会,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学习《习近平十九届六中全会< 决议>辅导百问》《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组织收听收看、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2022年召开支委会12次、党员大会9次、上党课5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待遇保障和基金监管股;3.医疗服务管理及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险管理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行政领导不在编在职1人(副局长),机关(参公)工勤人员2人(不在编)。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3,762,312.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62,312.7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收入3,632,001.70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0,311.06元,增长3.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0,311.06元,增长3.59%;上级补助收入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增加,导致缴存财政公积金收入增加;项目资金增加,本年度项目资金收入600,359.99元,其中:金财社发〔2022〕154号-返还医保局非税收入100,000元,金财政发〔2022〕28号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收入330,000元,金财政发〔2022〕106号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收入164,454.99元。比上年222,000元,增加378,359.99元,增长170.4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3,768,217.76元。其中:基本支出3,167,857.77元,占总支出的84.07%;项目支出600,359.99元,占总支出的15.9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3,653,574.68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4,643.08元,增长3.1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49,621.91元,下降7.3%;项目支出增加364,264.99元,增长154.2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变动,职务变动,工资支出减少,基本支出减少,减少了249,621.91元,下降7.3%;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上级补助项目资金拨入增加,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364,264.99元,增长154.29%。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67,857.7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37,159.33元,占基本支出的92.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0,698.44元,占基本支出的7.28%。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39,864.73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0,985.6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0,359.9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项目支出与上年236,095.00元对比,增加364,264.99元,增长154.29%,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方面支出594,454.99元,比上年202,000元,增加392,454.99元,增长194.28%,疫情防控支出5,905.00元,比上年34,095.00元,减少28,190.00元,下降82.68%。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推进医保信息建设、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十四五”规划实施、综合监管、宣传引导、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基金监管、医保经办服务管理、人才化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有效提升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投入资金支付494,454.99元,主要用于医保信息化建设方面支出275,667元、基金监管方面支出113,702元、支付方面改革方面支出7,240元、医保政策和管理方面支出23,234元、政策宣传引导方面支出2,897元、医保经办服务方面支出61,455.99元、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支出9,523元、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方面支出736元。
2.金财社发〔2022〕154号-返还医保局非税收入100,000元,为促进我县医疗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效能。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事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50,563.12元,其中办公费1,980.12元、差旅费32,463元、劳务费16,120元;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436.88元,主要是对驻村工作队员的生活补助和慰问支出49,436.88元。
3.金财预〔2021〕60号金平县财政局下达以前年度边境地区转移支付结转结金专项资金5,905元。积极落实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助力全县疫情防控大局。一是严格落实“两个确保”,做好“两项费用”保障。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苗采购和接种工作经费保障,及时上解疫苗采购资金3,832.09万元,拨付疫苗接种补助费568.74万元。二是领导干部带头“作表率”。“3•09”疫情发生以来,局领导班子全员充实到集中隔离点、医疗救治和核酸检测专班,为疫情防控工作做了积极的努力。三是进一步落实好强边固防任务,筑牢边境安全屏障。选派1名干部职工下沉抵边乡镇金河镇木瓜冲联防所任所长,选派1名干部职工到勐桥乡卡房村委会石家二村参与边境村寨管控,充实一线防控力量。四是为扶贫挂钩村及驻村点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向者米巴哈村、老勐镇苦竹林村、新村送去口罩4450只、体温枪5只、酒精119瓶。五是认真履行网格化管理及卡点值守工作。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片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疫情发生时除抽调人员外全员参与二级路金城路入城口卡点值守工作。共投入专项资金5,905元,主要用于购买疫情防控物资支出4,066.08元、用于守边固防工作人员生活费等支出1,838.9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68,217.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3,653,574.68元相比,增加114,643.08元,增长3.1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变动,职务变动,工资支出减少,本年工资福利支出2,910,134.33元,比上年3,141,214.59元,减少231,080.26元,下降7.36%;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561,967.43元,比上年486,150.09元,增加75,817.34元,增长15.6%;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7,540元,比上年120元,增加77,420元,增长64516.67%,主要为2021年因经费不足,2021年至2022年驻村人员生活补助集中在本年度里补助;四是资本性支出218,576元,比上年26,090元,增加192,486元,增长737.78%,原因:因医保工作的特殊性,根据《红河州医疗保障局转发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为规范医疗保障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确保医保数据安全,禁止同一台设备同时连接互联网和医保专网,内外网混用,杜绝内外网互通造成安全隐患,增加配置办公设备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1,319.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5,607.68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5,312.28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4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84,17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1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发放2,426,494.37元,日常办公经费用支出857,683.4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2,7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72,72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元,支出决算为4,641.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641.8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641.8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元,支出决算为4,641.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41.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6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金平县脱贫后关于脱贫相关工作接待减少;二、因疫情影响,许多工作无法开展,会议培训等在线上进行培训;三是认真执行政府出台的相关廉行节约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641.89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641.89元,增长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开展定点医疗机构核查、医疗机构使用限制药品专项检查、医保调研工作、调研边境小康村建设及红河惠民保宣传等工作,调研、检查工作增加,接待支出增多,导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核查、医疗机构使用限制药品专项检查、医保调研工作、调研边境小康村建设及红河惠民保宣传等工作,调研、检查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6批次及55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0,698.44元,比上年290,795.09元,减少60,096.65元,下降20.67%,主要原因分析财政财力有限,本年度年初预算工作经费比上年减少50,000元;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减少,所以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 12,534.64元,差旅费22,312元,公务接待4,641.89元,劳务费 22,192元,工会经费48,939.11元,其他交通费118,3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28.8元(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和驻村工作队员节日慰问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283,684.90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283,684.9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110,141.45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3,543.4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9,448.4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5项,账面原值19,8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4,07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4,07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4,07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2-14。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3765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