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5503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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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2.负责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管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指导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和安全生产普法工作。
3.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金平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金平农场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4.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分级、属地原则,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承担职责范围内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职责范围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备案管理工作;负责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负责组织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7.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查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金平县人民政府的授权或委托,牵头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结案和跟踪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协助调查处理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9.负责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简称“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10.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协调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综合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11.负责组织并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12.负责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13.负责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检测检验工作,在职责范围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社会中介机构及相关工作。
14.承担金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5.承办金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印发《金平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金平县委常委、县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金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年内召开常委会会议5次、常务会议8次。组织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5次、安委会全体会议3次,安排部署工作。县委书记、县长亲自带队,对全县各乡镇、有关部门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2次,发现并督促整改一般隐患92项。县委书记带队督查检查安全生产7次,县长带队督查检查安全生产4次,常务副县长带队督查检查安全生产15次。细化48项工作措施,指导督促58户企业建立完善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建立完善和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户重点企业建立了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督促40家企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37家企业完成标准化建设工作,33家企业建立双重预防机制,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21个,制作发放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403张。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等活动,排查和督促整治一般安全隐患761条。打击无证经营燃气违法行为1起,立案查处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案1起,没收非法经营烟花爆竹101件,处罚金2.1万元。发现矿产资源领域违法11起,查处矿产违法案件2起,非法采矿2起,处罚金3万元,取缔非法加工经营矿产品2处。查处安全生产类事故责任类违法4起,处罚金39万元。综合运用行政处罚、行刑衔接手段,将1起行政处罚案件中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人员移送金平县公安局办理。依托“1+3+5”大检查长效机制平台,督促企业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并报送一般隐患3301项。
2.2022年,县政府印发《关于调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通知》,将“三个指挥部”办公室职能划转到应急局,进一步完善上下一体防灾减灾救灾机制。印发《金平县重大气象灾害(暴雨)预警叫应实施方案》《金平县“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金平县防汛预警叫应指挥调度流程(试行)》等,健全完善预警叫应和响应联动机制,认真落实“1262”精准化预报联动响应机制。坚持“严密跟踪、属地为主、分级叫应、准确及时”的原则,依托县气象部门和水文观测站,建立气象和水文预警预报机制,县气象局累计发布发布预警信息503期。层层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责任制,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山洪灾害防治区责任人和水库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三个责任人”责任,切实将责任制贯穿到监测预警、指挥调度、巡查值守、抢险救援、转移安置等防汛救灾工作的各个环节。县委余玉龙书记、县长吴华昊带队,各级干部下沉一线600余人次,组织开展汛期值班抽查63次。加强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加强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动态巡查,做好行洪河道、水库(水电站)、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城市防洪排涝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各级各部门累计排查和整治一般灾害隐患112项,投入7156万元完成南行新寨段河堤工程、南行五队河堤工程、三家河河堤工程,治理河道26.89公里,投入697.14万元实施营盘乡集镇滑坡治理。全面强化对168名灾害信息员、627人公益林护林员、3151人生态护林员管理,强化对14支半专业队,99支应急及义务扑火队、97支村委会(社区)应急先锋队伍、1152支村民小组应急队伍和18支农场应急队伍管理。指导修订各类防汛预案70个,对全县1169个自然村开展了全覆盖的预案演练,参演人员9.3万人,开展县级演练12场次,水库、电站、学校等演练65场次,参演人员0.9万人,企业应急处置演练32场次,参演420人次。有序有效处置阿得博“5·23”山洪泥石流,马鞍底“6·28”山体滑坡,铜厂“9·01”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转移受威胁群众48户165人。全县各级各部门常态化安排300余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汛期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接报到位,处置到位。严格按照《自然灾害统计制度》要求,认真做好各类灾情的统计上报工作。下拨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116万元及省州县冬春救助物资棉被1100床、衣服738套、大衣200件,主要用于2021年受灾困难群众救助,部分救灾物资用于边境疫情防控卡点所需,累计已救助人口5900余人。下拨中央和省级救灾资金380万元,统筹用于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
3.强化二十大期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自2022年9月开始抽调执法人员、聘请安全专家,持续开展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重点工贸企业等行业领域安全排查,累计排查和督促企业整治一般隐患96项(其中:立即整改66项,限期整改30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灾害应急救援协调管理股、综合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股、危险化学品监管和安全基础股、非煤矿山监管股。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
2.应急救灾管理中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7188012.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88012.2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90710.62元,增长8.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90710.62元,增长8.9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对企业补助费用增加,恒昊公司干河冲尾矿库整改费用,恒昊公司无力支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7284212.21元。其中:基本支出4974883.75元,占总支出的68.3%;项目支出2309328.46元,占总支出的31.7%;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24400.25元,增长9.3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29569.11元,增长7.09%;项目支出增加294831.14元,增长14.6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对企业补助费用增加,恒昊公司干河冲尾矿库整改费用,恒昊公司无力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74883.7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06432.16元,占基本支出的90.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8451.59元,占基本支出的9.42%。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38665.07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6153.5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09328.4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4831.14元,增长14.63%,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支付安全生产风险检测预警系统建设资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2年农村居民住房统一保险补助资金,全年执行数556177.37元,执行率100%。顺利完成我县2022年农村居民住房统一保险工作,保障灾区参保群众有房住,确保灾区受灾群众民房倒塌损失及时得到恢复,保证灾区群众思想安定和社会和谐。
2.红河恒昊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金平分公司干河冲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检测预警系统建设资金,全年执行数380000元,执行率88%。垫付预警系统建设资金,预警系统建设顺利完成,降低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
3.2022年省级应急管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全年执行数150000元,执行率75%。对尾矿库(头顶库、病库及省州挂牌督办尾矿库)、地下矿山采空区、排土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重大隐患及重大危险源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管控,安全基础薄弱问题显著改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各类安全风险基本控制,事故隐患有效治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84212.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624400.25元,增长9.38%,主要原因对企业补助费用增加,恒昊公司干河冲尾矿库整改费用,恒昊公司无力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一般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5756.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8%。主要用于奖金、绩效工资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1303.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2%。主要用于垫付企业预警系统建设资金;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4706.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032445.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82%。主要用于应急管理事务、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2000元,支出决算为110644.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3647.8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3.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99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3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99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2000元,支出决算为110644.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3647.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9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79645.83元,增长256.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3032.83元,增长238.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613元,增长1722.1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2年7月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抗震救灾三个指挥部划转我局及县政府组建工作抽调人员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线索调查,业务量增长,车辆使用频繁,2022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较2021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州防汛减灾工作综合检查,“护航二十大”安全生产下沉一线驻点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地检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8451.59元,增加142253.34元,增长43.61%,主要原因本年业务量增长导致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等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安全监管、劳务费、工会经费、办公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1373878.48元,其中,流动资产876715.68元,固定资产49329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863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2934.3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8067.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2159.8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071.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087.9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2159.83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2-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拨入预算单位的各类经费,是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财政拨款收入。
监督索引号532530005503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