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10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各项统计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县域社会经济、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其他运输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住户收支于生活状况调查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金融、财政、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支、科技、人口、劳动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文化产业、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协助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归口管理驻金省州属单位及县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做好统计专业业务知识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11.收集、整理相关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交流合作项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2.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工作,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2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经济下行压力,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州统计局的业务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国家、省、州统计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以敬业担当奉献为职守,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统计调查工作,着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合理区间的统计数据支撑和统计服务。
1.认真抓好住户调查工作
一是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各调查点对辅调员及调查户进行培训,保证记账质量。全县15个调查点150户中电子记账户132户,记账率88%,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任务。二是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大样本轮换抽样框信息核实工作。4月7日上报抽样框信息第一轮核实情况;4月28日上报抽样框信息第二轮核实情况;9月2日组织完成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业务培训及相关业务工作;9月10日完成抽中调查小区12个调查点的落实情况、绘制调查小区简图12张、住宅名录表编制8031宅;9月30日组织完成抽中大样本1771户的入户摸底调查及审核上报工作。10月15日完成抽户工作;10月18日组织完成调查户落实及开户情况培训;11月1日开始进入试记账,在各项工作环节中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
2.人口变动调查工作进展顺利
本次人口变动调查工作,我县共抽中3个乡镇3个村级样本16个调查小区,按时间节点,我县于10月30日前完成了国家抽中的样本点核查、调查人员的选聘、电子采集设备准备、业务培训、建筑物和住房单元核实等工作;于11月1日正式入户登记,11月14日完成了120户抽中户的入户调查登记工作;11月底完成人员去向核查、生育核查和质量验收工作。
3.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序推进
一是搭建工作机构。于 2022年5月16日成立了金平县统计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了各工作组,明确了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普查筹备工作。
二是做好普查经费预算。普查经费按2023年、2024年分年度预算,2023年列入财政预算经费70万元;同时做好各项前期筹备工作。
4.加强预警分析,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做好全县重要经济指标统计工作,及时掌握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开展专题研究,提出创新性对策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精准施策提供科学依据。截止11月14日,撰写经济运行分析14篇。及时和各相关部门做好数据对接,做好数据汇总,定期发布《金平县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第一时间发给各相关职能部门,并在统计信息网站上发布数据信息,便于社会公众及时查看参考,充分发挥了统计的信息、咨询职能。
5.加强部门联动,助推区域经济发展
一是不断完善统计联席会议制度,积极主动发挥好统计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预警机”作用,牵头召开经济运行和统计工作联席会3次,研究解决我县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二是按照县委要求,牵头抓好“四上”企业入库情况监测,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完成“四上”企业审核入库、投资项目入库工作;完成新入库项目开展实地核查工作。
6.抓政治建设,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坚持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党组班子严格履行抓党建的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健全党建工作责任体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按时按要求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执行年初制定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全年召开中心组学习10次、党员大会12次、支部委员会11次、专题党课4次。
7.抓意识形态工作,筑牢思想根基。
年初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本年度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党组会议专题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形势,及时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定期不定期开展党内谈心谈话,掌握和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处理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抓实稳定工作。三是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和干部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不信谣、不传谣,树立正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
8.抓队伍建设,促工作作风转变。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委相关规定,持之以恒抓”四风”,部署安排局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振奋精神、转变观念改进作风、优化服务、树立形象,引导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夯实理论之基, 把稳思想之舵,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努力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
9.抓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底线思维。
严格贯彻落实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多形式开展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全年共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3次,传达中央、省委和州委重要会议精神5次,学习各级纪委相关文件和作风纪律有关规定4次,开展专题廉政党课2次。严格落实民主(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日常监督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定期向派驻发改局纪检组报告工作,邀请列席党组会等有关重要会议,在重要事项上征求并认真听取派驻发改局纪检组意见建议。县统计局未出现过违纪违规问题。
10.加强学习教育,提高依法统计意识。
按照统计工作职能职责,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学习《宪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 、中央两办《意见》和《办法》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虛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文件,严格要求干部职工参加国家统计局在线培训平台的统计业务知识、统计法律法规培训,促使统计人员牢固树立红线思维,切实增强底线意识,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行政执法工作顺利推进。
11.加强统计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结合9月20日“统计开放日”,通过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让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内容,认识到统计的重要性,营造了良好的统计氛围。
12.加大统计检查力度,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始终把统计执法检查作为贯彻落实《统计法》的重点,规范企业依法统计行为,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增强统计法律意识,强化规范统计工作流程秩序,保障企业源头数据质量,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9月中旬,对全县9家企业、2个投资项目单位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单位录入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强化了部门监管。
13.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县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好责任区内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排查、值守卡点等工作,组织责任区内的群众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坚决打好疫情阻击战。选派联防所所长1人,派到边境一线值守人员共22人次。
14.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和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
我们始终牢记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坚决从讲政治高度认识和看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加强对易返贫致贫人口的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将有效衔接工作做实、做深、做好。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围绕构建“道路、村庄、组织”三套系统,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发展壮大农村经济,努力把挂钩村建设成干净整洁、田绿水美、宜居宜业、产业兴旺、百姓富足的美丽乡村,让村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股、工业能源统计股、社会服务业统计股、投资贸易统计股、统计执法监察股。
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3524581.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86781.04元,占总收入的96.0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37800元,占总收入的3.9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80486.59元,下降7.3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24686.59元,下降8.7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44200元,增长47.22%。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我部门普查项目减少,导致我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3544877.73元。其中:基本支出3039084.04元,占总支出的85.73%;项目支出505793.69元,占总支出的14.27%;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37754.82元,下降15.2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9772.59元,下降2.24%;项目支出减少567982.23元,下降52.9%;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元,下降0%。2022年度支出均为业务活动费用,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各项抽样调查、培训及办公日常工作支出,主要原因:2022年度我部门只开展常规统计工作,无大型普查,且有人员调出,导致我部门支出较上年支出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39084.0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92202.43元,占基本支出的88.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6881.61元,占基本支出的11.41%。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9951.79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8256.9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5793.6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67982.23元,下降52.89%,主要原因是上年有人口普查和脱贫攻坚普查项目后续经费支出,今年只开展常规统计调查工作,所以项目支出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
1.国家统计局红河调查队汇入农村贫困监测调查经费支出21300元用于开展农村贫困监测调查相关工作;
2.国家统计局红河调查队汇入劳动力调查业务经费支出35787.35元用于开展劳动力调查;
3.红河州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满意度调查委托业务经费支出2424.17元用于开展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满意度调查;
4.国家统计局红河调查队汇入调查工作经费支出20000元用于开展住户调查相关工作;
5.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经费支出23000元用于开展2022年大样本轮换工作;
6.2022年中央财政预算拨入经费支出39998元用于开展综合统计业务;
7.编印人口普查资料汇编补助经费支出100000元用于编印人口普查资料汇编(上下册共计400本);
8.统计抽样调查补助经费支出197697元用于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办公、劳务等;
9.第四批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支出15587.17元用于疫情防控工作;
10.脱贫县农村住户监测经费及县级调查补助经费支出50000元用于农村住户监测调查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02368.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98%。与上年相比减少624601.72元,下降15.51%,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大型普查,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等支出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29649.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1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本性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2738.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主要用于离休费、离退休公用经费、福利费、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8257.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主要用于农林水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17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400元,支出决算为20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2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2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400元,支出决算为20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本年无大型普查,相应的公务接待减少,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未超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94元,上升41.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94元,上升41.4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因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推进同乡村振兴工作及业务工作往来,接待挂包村委会人员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公务接待,挂钩村委会到我局对接工作工作发生的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6881.61元,增加132064.48元,增长61.48%,主要原因是今年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相应的培训、办公等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资产总额280590.37元,其中,流动资产70035.05元,固定资产200701.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853.74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0303.9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5463.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89项,账面原值282154.9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2-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拨入预算单位的各类经费,是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财政拨款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10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