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索引号
    20240919-150955-084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8-07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376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休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遵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移交安置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接受安置工作。2022年金平县共接收退役士兵36人,其中符合由政府安置3人,组织开展退役士兵返乡欢迎仪式和适应性培训,发放了2021年退役的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33人52.875万元,于2022年7月全部足额发放,健全完善公平公正的“阳光安置机制”,拓宽安置渠道,提高安置质量,符合安置政策的3人已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安置。二是落实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生活待遇。金平县有军队退休干部2人,无军籍职工1人,按时足额发放军队退休干部2人工资共计25.68万元,发放无军籍职工1人工资共计6.84万元,坚持优质服务、精心服务保障的工作理念,认真落实军休干部的“两个待遇”,春节、八一开展走访慰问共计0.15万元。三是走访慰问军队转业干部,及时掌握人员动态。走访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企业军转,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动态、生活情况、家庭情况,谈心交心、关心关爱,及时缴纳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定期发放企业军转干部困难补助1人1.72万元,组织开展春节、八一慰问43人1.29万元;

  2.拥军优抚政策落实稳步推进。一是认真做好走访慰问活动。今年春节、“八一”建军节,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组织开展慰问驻县军警部队和优抚对象活动,深入边境连队、执勤站点、以及优抚对象家中进行走访慰问,以座谈会形式了解掌握驻金部队官兵、优抚对象工作生活情况、了解存在实际困难和问题,倾听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服务保障工作高效、精准服务。与此同时,还要求各乡镇、金平农场管委会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双拥共建、走访慰问活动。春节、“八一”建军节开展驻金14家部队以物代资慰问15.2万元;领取定期生活补助优抚对象808人(残疾军人、“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两参人员”、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烈士子女),每人100元,共计16.94万元;重点特困优抚对象66人,每人300元,共计1.98万元;通过开展一系列走访慰问,进一步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增进了军政军民之间的团结,服务提升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服务保障,使军人军属、优抚对象、其他优抚对象的幸福感、归属感、幸福感。二是做好优抚对象经费发放工作。定期抚恤补助是国家对优抚对象进行优待的重要手段,认真按照各项优抚政策严格落实,按时发放各类抚恤金,确保没有冒领的情况发生。金平县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共计869人(其中部分军队参战退役人员327人、年满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人员468人、伤残人员33人、“三属”人员11人、带病回乡1人、部分年满60周岁烈士子女29人),共计发放各类抚恤和生活补助712.87万元,困难救助117人,资助重点优抚对象参保376人共计9.426万元,医疗救助65人共计9.28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388人共计251.27万元,发放消防员优待金11人次18.41万元。三是认真做好各类优抚对象新增认定工作。今年来对各类新增优抚对象按规定程序进行认定工作,通过资料调查、登记、录入系统、审核等申报工作。全年共审查上报符合认定条件的优抚对象共39人,其中:参战人员9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人员29人,伤残人员1人。四是认真做好领取出国参战民兵民工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和新增部分补发以及生存状态核查工作。2022年我县领取出国参战民兵民工生活补助1869人,共计发放生活补助金761.84万元。发放州级补发2019年10月至2021年9月新增部分生活补助金138.852万元。省级、县级资金未到账,还未发放。为确保出国参战民兵民工生活补助经费避免出现冒领多领错领的情况发生,5月份已下通知到乡镇开展核查出国参战民兵民工生存状态工作。五是全面做好信访接待工作。部门联动,依托服务中心和各乡镇服务站对我县退役军人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建立“一对一”常态化联系机制,主动联系三属、伤病、特困退役军人和信访矛盾突出人员,面对面交流、谈心交心,利用电话、微信、短信、QQ、等方式加强与联系对象的沟通,充分了解退役军人的心声,打通服务退役军人“最后一公里”常态化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常态化联系工作收到应有的效果。截至目前共排查出信访件5件18人次(省级2件5人次,县级3件13人次),其中涉及待遇诉求类(要求享受参战待遇)2件3人次,纪念褒扬类1件3人次,移交安置类1件1人次,共接待来访人员48人次,其中待遇诉求5人次。信访案件已全部化解,化解率100%。为全县退役军人各类案件和矛盾及时得到稳控和化解,退役军人信访矛盾和稳控风险防范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3.褒扬纪念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维修保护管理。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保护工作是一项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广大人民群众和烈属十分期盼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维修保护工作任务重、范围广、难度大。金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此项工作的承办单位,积极研究实施方案,并多次向州级业务主管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领导、县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得到了州级业务部门领导和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2021争取国家、省、州财政和退役军人部门的关心和支持实施了以下维修保护工作。完成《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中央省级补助资金》,2021年底实施2022年初竣,《散葬烈士墓就地修缮和迁移、勐桥乡勐坪村委会无名英雄纪念碑修缮项目》。就地修缮烈士墓3冢、迁移至金平烈士陵园8冢,就地修缮纪念碑1座,项目竣工已验收,共投入资金24.81万元。使用《省级烈士纪念专项补助经费》,2021年底实施了《金平烈士陵园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公厕和服务接待点建设各1个》,项目已竣工,共投入资金71.96万元。使用《省级烈士纪念专项补助经费》《省级烈士纪念设施提质发改造及整修工程补助资金》,烈士墓水泥浆墓碑粘接修缮400座、更换墓碑心4块、墓身整体修缮100座、更换烈士纪念塔镀金字32字、更换烈士接待食堂照明灯12盏、烈士陵园灯光改造五火景观灯17盏(套)、三水景观灯12盏(套)、桩钢筋混凝土挡墙1堵,项目完工验收决算价33.49万元。采购LED显示频1块0.89万元,烈士陵园内种植绿化树(柏枝树)263棵,1.18万元;整体修缮烈士墓270座、更换洗手盆电磁阀、修剪枯枝等预算投入19.4万元。2022年5份完成了烈士陵园提升改造项目1000万元《可研报告》,已经专家组评审待项目批复,若项目批复实施后将从根本上提升了烈士纪念馆整体设施设备,改缮烈士陵园灯下黑、排水不畅、给水管乱搭、消防管道不完善、烈士墓陈旧、绿化不标准、围墙安全隐患的历史。

  二是切实做好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因疫情影响,积极推崇"代祭"、“云祭扫”、网络祭扫,2022年4月2日,在清明节来领前夕,金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全体干部职工及退役军人志愿者代表,共同为先烈们举行了简单而又庄严的祭扫仪式,并亲力亲为地给每一位烈士擦拭墓碑,摆放鲜花、水果......以表对先烈的尊崇和怀念,转达亲人的哀思和寄语,依照家属心愿代祭完毕后将祭扫视频、图片发给烈属,以解家属哀思之情。截止11月,金平烈士陵园接待参观祭扫共557人。其中机关单位团体16批次,469人;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2次集体祭扫仪式共32人;烈士家属祭扫46人;退役军人祭扫10人;工作人员单独代祭扫88位烈士。三是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完成烤瓷像的收集工作,金平967名烈士中有590位烈士有烤瓷像,377位烈士无烤瓷像,目前共收集23位烈士遗照,与相关部门对接制作烤瓷像事宜,争取年底粘贴完成。全力配合《英烈大典》编纂工作。目前收集并整理了金平烈士陵园新集中搬迁安葬的10名烈士相关资料,收集了20余篇家属和战友回忆录,收集了16篇烈士遗书。将进一步整理,用于补充完善英烈大典。

  4.服务中心工作作用发挥显成效。一是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服务工作,加强政治文化阵地建设,全县统一标准制定了政治文化展板,提高标准化、规范化的服务水平。配合做好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督查工作,推动服务保障工作提质增效。全面做好服务中心站百度地图和高德地图的地理位置的信息采集工作。二是全面落实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组建完成县50人、乡镇20人、村(社)5人退役军人了志愿服务队,引导退役军人勇挑重担、防汛救灾、强边固防、疫情防控、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疫情防控工作以来,全县退役军人踊跃报名参加志愿者,不求回报,积极投身乡镇、村委会、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充实了疫情防控力量,2022年全县参与疫情防控退役军人志愿者570人,强边固防107人,有力的彰显了退役军人“若有战、召必回”的铿锵诺言。

  三是积极争取各类公益帮扶援助项目支持。2022年春节“情暖老兵·关爱帮扶”关爱帮扶金帮抚5人0.54万元,省基金会联合云南雅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赴金平县开展“抗疫情、慰老兵、送温暖”活动慰问困难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帮扶5人1.5万元,通过救援帮扶,确保把党和国家对困难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把好事办好办实,增强退役军人的获得感、荣誉感和归属感。四是全面做好优待证申领。全县共3439名退役军人,受疫情影响,截至目前申请办理成功2227人,已到证2055人,计划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五是多措并举,助推退役士兵就业。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录入1858人,担任“兵支书”6人,担任“兵委员”33人,完成学历提升高职扩招20人,专场招聘2场次,与用人单位达成工作意向16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拥军优抚股、移交安置股、褒扬纪念股,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烈士陵园管理所。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23929881.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09881.62元,占总收入的99.9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677703.33元,增长24.3%。增加主要原因是2022年部门预算较上年增加优抚对象、出国参战民兵民工县级承担部分补助资金。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742703.33元,增长24.7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65000元,下降76.47%。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州局拨入烈士遗属、老党员和困难退役军人帮扶金86000.00元,二是2022年其他收入只有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拨入的军休干部调资经费2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24037350.73元。其中:基本支出5688395元,占总支出的23.66%;项目支出18348955.73元,占总支出的76.3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667771.85元,增长12.4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85994.65元,增长26.34%;项目支出增加1481777.2元,增长8.7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2022年起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8839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14434.39元,占基本支出的91.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3960.61元,占基本支出的8.33%。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44176.05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450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348955.7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81777.20元,增长8.78%,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建设项目投入资金较上年明显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优抚对象死亡抚恤支出406243.00元;优抚对象伤残抚恤支出1051110.00元,优抚对象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8400.00元;义务兵优待金支出:2727820.65元;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支出1042438.74元;其他优抚支出12052908.30元;退役士兵安置支出331760.00元;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344954.76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支出52014.88元;拥军优属支出22000.0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4330.00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304975.4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017350.7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2%。与上年相比增加2778677.23元,增长13.08%,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较上年度增加;二是2022年度建设项目投入资金较上年明显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569789.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14%。主要用于支付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优抚对象各类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11018.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1%。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优抚对象医疗救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65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元,支出决算为185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55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55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元,支出决算为185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5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53%。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烈士祭扫接待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8039元,下降60.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039元,下降60.1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接待批次5次,同比减少84次;接待人次80人,同比减少643人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烈士家属接待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烈士家属、优抚对象、上级部门、乡镇、村组相关工作人员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3960.6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5013.33元,增加28.08%,主要原因为了充分发挥金平烈士陵园的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党史教育基地作用,保证烈士家属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2年新增了金平烈士陵园运行维护保障经费的预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10579438.87元,其中,流动资产144200.64元,固定资产10579438.8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85722.4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94053.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2-14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部门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中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3763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