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开展残疾人康复、扶贫、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帮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政策、规划和计划,起草有关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规草案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调查和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做好残联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对全县乡镇残联负责人进行培训,村(社区)残协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承担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搞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组织实施残疾人集中和分散按比例安置就业工作,指导监督残联系统残疾人福利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 组织实施残疾人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努力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 统筹开展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加强机关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建设,搞好各级残联组织的自身建设和党务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指导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的工作;承办县政府和州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