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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jpxmzj/2024-00000
  • 发布机构
    金平县民宗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8-07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30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推动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创新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贯彻落实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宗教事务条例》,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

2.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配合处理涉及民族和宗教方面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3.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4.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5.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开展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关系、宗教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指导民族自治地方有关庆典活动。

6.研究提出少数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特殊政策措施;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组织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弘扬传承以及少数民族文化精品打造工作;协助配合承办少数民族文化、体育大型活动。

7.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重大问题的调研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拟订示范县创建规划和项目计划,督促检查创建规划项目实施情况;负责指导、考核、总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各项工作任务。

8.负责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责,加强监测和分析民族宗教关系,调处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负责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承担民族宗教事务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理论武装,深化宣传教育,切实筑牢思想根基。一是纳入学习计划。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党员“三会一课”学、工作例会学和自学等方式,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水平,特别是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党委和政府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和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各类培训必修课程,制发《金平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同时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中央、省委、州委民族工作会议讲话精神等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强化理论学习。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有关民族宗教工作论述,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022年以来共组织班子专题学习会议6次,干部职工学习会议22次,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党支部学习6次。三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配合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等部门举办金平县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强边固防专题培训班中,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解读”等内容纳入培训内容9次,1864人次参训。加强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教育,开设“金平融媒体中心”微博,“多彩金平”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及抖音号、“金平融媒”快手号等线上新媒体,面向社会全方位宣介金平好形象。全面完成2022年重点打造8个示范点的氛围宣传基础上,在县城主街道,到各乡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党的光辉照边疆 边疆人民心向党”主题宣传教育24次2万余人次。

2.聚焦关键,突出重点,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

县民宗局始终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民族工作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工作主题,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聚焦重点,积极作为,切实抓好民族宗教工作取得新突破。一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永恒的主题,让金平9个世居民族团结发展更有温度。一是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十进”活动,2022年着力打造示范点8个,创建省、州、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12个、示范家庭150户,第二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学校”4所。在2021年成功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基础上,接续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局面持续巩固,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扩面的创建格局初步形成。二是全面提升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依法加强民族事务治理,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守住意识形态阵地,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没有发生因民族和宗教因素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边疆民族事务治理更加有效,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更加牢固。三是实施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2个,涉及阿得博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阿都波村委会丫口田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两个项目均已完工。四是强化示范样板作用。以金水河镇伉偭小镇社区为样板,积极开展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加大伉偭小镇在餐饮、超市、卫生室、幼儿园、小学、居民养老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投入,筑牢嵌入式社区构架,满足社区9个民族443户2123人的生活条件,实现“居有其所”;通过加强“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等教育,培养共同体意识,营造良好嵌入式人居环境,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营造邻里和谐氛围,增强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实现“心有所向”;引导各族居民革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促进互相包容,促进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在共筑共有精神家园中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二是围绕“四个定位”,全面推进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一是坚持规划先行。立足边境区位优势和生态资源优势,聚焦“展示国门形象、打造富边样板、建成稳边示范、筑牢守边屏障”四个定位,科学编制“一村一方案”,坚持典型引路和达标推进相结合,将27个沿边行政村的334个自然村科学分为30个重点村和304个一般村,按照“全面启动、突出重点、分类实施、整体提升”的思路,重点加强道路、供水、信息化、综合服务、特色民居、特色产业、特色文化、人居环境等重点领域建设,动态调整规划子项目2282个,概算投资10.46亿元。二是坚持合力推进。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各挂包领导率先垂范,通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百日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工作推进会议、规划方案审查会议、半月调度会、乡镇现场调度会等多种方式,针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认真研判、具体分析,通过当面“揭短”,直击“短板”,现场调度,研究推进,举全县之力加快落实各项工作。实行党员干部划片包干、施工队伍压茬推进、边民群众互帮互助的方式,发动党员干部及群众投工投劳12万人次,深入开展“拆危拆临、清理‘三堆’、建设‘三园’、转变不文明生活习惯”等专项行动。累计拆危拆临5.81万平方米、清理“三堆”6.55万平方米、建设“三园”9.69万平方米,群众主动腾退土地95.6亩用于农村“两污”项目建设,将实现201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334个自然村垃圾处理全覆盖,以扮靓乡村“颜值”绘就边境群众的幸福“底色”。三是坚持注重成效。依托“中国长寿之乡”“中国天然氧吧”“中国·红河蝴蝶谷”、千年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等靓丽名片,挖掘蝶谷秘境、梯田云海、溪流瀑布、古茶村落、温泉瑶药、滇越边地等多种元素汇聚叠加的生态独特资源,采取“多模式发展+多形式经营”的方式,年内投资1.44亿元,大力发展美丽经济、绿色经济、庭院经济,让乡村既有“好风景”又有“好钱景”,带动群众稳定增收。现有6个边境乡镇已有27家企业和67家专业合作社,绑定有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的农户1.46万户,边境乡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县平均水平以上。充分采取资产出租、资金入股、异地投资、盘活资源、项目实施等方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预计年底27个行政村村集体经济。截至2022年11月25日,已实现334个自然村全面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子项目1536个,开工率67.31%;累计统筹到位,现已全部分配下达用于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支出率80.74%。对标《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政策问与答(第2期)》19项指标达标验收标准,已达标12项,未达标7项,2022年12月底将实现15个行政村191个自然村建设达标,2023年6月底全面完成27个行政村334个自然建设,沿边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将逐步变成现实图景。三是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扎实开展宗教领域各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全力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一是充实基层宗教工作力量。各乡镇明确1名党委副书记负责民族宗教工作,涉及宗教重点行政村配备宗教干事。二是严格执行“双暂停一延迟”政策。宗教活动场所和基督教活动点均暂停一切宗教活动,同时教育引导信教群众积极参与强边固防、边境疫情防控卡点值守工作。三是贯彻落实“一网两单”工作。持续加强宗教治理工作力度,依法打击非法传教活动,推进宗教事务规范管理工作常态化,妥善处理宗教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2022年以来,开展网格化管理,问题清单的交办和责任清单落实,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及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排查工作共21次。截至目前,未发生影响宗教领域安全稳定问题。四是推进民族文化教育事业发展。县民宗局加强民族文化教育管理,做好民族教育工作,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学生招生、少数民族学生补助、少数民族特困学生救助工作;加强保护,弘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持续抓好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目前已申报的项目5件。五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各种节假日时间节点和关键领域,避免出现新问题,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芽、小问题坐大。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金平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坚决杜绝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收送礼品礼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等问题。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在平时工作中,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注重听取多数人的意见建议,做到决策更趋合理,坚持做到落实重大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集体研究决定,不搞一言堂。在研究重要资金分配时,主动邀请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领导指导工作。截至目前,共召开领导班子会议13次。三是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党纪党规学习教育和廉政谈话活动,主要领导带头上廉政党课,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廉政警示教育宣传片,用典型案例教育大家廉洁自律,永远保持共产党员的优良本色。截至目前,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各级各类通报等文件材料15次。六是加强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制度保障。按照“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定期召开会议,明确内容,分解责任,截至目前共召开研究意识形态及宗教领域工作会议4次。二是加强宣传,强化正确舆论导向。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人群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宗教思想传播管理工作。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契机,强化管委会人员及信教群众对《宪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条例的学习,普及法律知识,提升法治观念,提高宗教工作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三是加强排查防范,及时妥善化解宗教活动场所各类安全风险。积极开展重要节假日和宗教重要时节等可能出现网络舆情风险问题排查,及时妥善协调处置民族与宗教领域存在相关问题。目前,全县未发现涉民族宗教事务意识形态方面的安全隐患。

3.担当实干,统筹兼顾,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县民宗局在坚决贯彻落实省州县有关工作要求,抓好重点工作的同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抓好全县各项中心工作。一是切实做好挂联邦扶工作。县民宗局积极履行挂包部门和挂包责任人职责,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帮忙协调解决脱贫户春耕备产、外出务工、就业咨询服务、疫情接种宣传等实事23件。二是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针对不同时期应对不同地区入金的人员开展大宣传、大排查工作,疫苗接种宣传等工作任务;切实履行党政军警民联防联控机制,选派2名干部到责任执勤点开展疫情防控守卡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县城网格化工作,协助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为边境安全稳定、强边固防、疫情防控贡献民宗工作力量。三是推进政务系统正常运行。认真完成采集服务事项工作,做好信息发布、动态管理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发布信息或动态监管信息31条。四是全力做好爱国卫生运动“7个专项行动”。深入负责片区和挂钩联系点宣传爱国卫生健康、文明和生活方式,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40余次。五是做好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工作。2022年共收到代表建议2件和委员提案2件建议,目前已经按照程序要求办理完毕,满意率为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政策法规股、监督检查股、经济发展股、文化教育股、宗教事务股,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7,6065,830.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065,830.1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8,038,726.74元,增长17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8,038,726.74元,增长171.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降0%。主要原因是: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预算收入增加,故比上年收入数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76,104,794.65元。其中:基本支出2,377,079.07元,占总支出的3.12%;项目支出73,727,715.58元,占总支出的96.8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7,927,021.71元,增长170.0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6,316.19元,增长2.43%;项目支出增加47,870,705.52元,增长185.1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预算支出增加,故比上年支出数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77,079.0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63,755.59元,占基本支出的86.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3,323.48元,占基本支出的13.18%。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71,979.63元,年人均公用经费开支26,110.2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727,715.5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7,894,00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金财建〔2022〕1号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前期工作经费1,500,000.00元,主要用于边境小康村建设中的前期设计委托业务费支出;

2.金财行〔2022〕46号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经费420,468.50元,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十进”活动中产生的布标、宣传品制作、人员出差、会议费用支出。

3. 金财行〔2019〕30号民族事务经费15,456.48元,主要用于印发各类民族宗教政策和理论宣传资料、开展民族事务日常办公支出;

4.金财行〔2022〕66号民族专项经费52,860.60元,主要用于支付处理民族事宜产生的人员差旅费、人员聘请劳务费、电脑办公设备购置费支出;

5.红财行发〔2022〕16号民族专项经费151,480.00元,主要用于处理民族专项事宜中产生的人员劳务费、差旅费、办公电脑设备购置、开展民族宗教工作宣传教育支出;

6.金财建〔2022〕57号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12,00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两污”项目建设,将实现201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334个自然村垃圾处理全覆盖,以扮靓乡村“颜值”绘就边境群众的幸福“底色”。

7.金财农〔2022〕38号2021年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81,35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教育,培养共同体意识中产生的,配备宗教干事、依法打击非法传教活动中产生的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

8.金财建〔2022〕54号2021年第二批州级预算重点项目前期经费325,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边境小康村加强道路、供水、信息化、综合服务、特色民居、特色产业、特色文化、人居环境等重点领域建设有关支出;

9.金财建〔2022〕65号金平县勐拉镇翁当村村委会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6,354,000.00元,主要用于勐拉镇翁当村村委会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支出费用;

10.金财建〔2022〕65号金平县者米乡巴哈村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1,540,000.00元,主要用于支出者米乡巴哈村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支出费用;

11.金财农〔2022〕31号中央金平县民宗局2022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37,207,100.00元,主要用于提高当地居住群众生活质量和人居环境改造基础设施建设费用、边境小康村建设设计委托劳务费用。

12.金财农〔2022〕26号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现代边境小康村建设专项资金14,080,000.00元,主要用于边境小康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改造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104,794.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47,927,021.71元,增长170.09%,主要原因是根据金财农〔2022〕26号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现代边境小康村建设专项资金、 金财农〔2022〕31号中央金平县民宗局2022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金财农〔2022〕31号省级金平县民宗局2022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金财建〔2022〕57号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金财建〔2022〕54号2021年第二批州级预算重点项目前期经费、金财建〔2022〕65号金平县勐拉镇翁当村村委会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 金财建〔2022〕65号金平县者米乡巴哈村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资金文件,用于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预算支出增加,比上年支出数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19,908.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5%。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1,834,655.59元、办公费145,827.13元、手续费16元、邮电费14,916.06元、差旅费22,592.5元、会议费43371元、公务接待费560.00元、劳务费78,000.00元、委托业务费1,590,000.00元、工会经费23,201.66元、其他交通费107,1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9,987.71元、奖励金15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21,72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229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主要用于莽人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生活补助支出229,1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7,780.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2,030.08元、职业年金缴费35,750.75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3,507.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9,307.05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200.00元,主要用于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2,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7%。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2,000,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59,593,74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3%。主要用于办公费18050.00元、会议费12,335.00元、差旅费41,367.00元、公务接待费4,869.00元、委托业务1,405,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026.00元、基础设施建设支出7,894,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0,75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50,751.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500.00元,支出决算为5,42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429.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42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500.00元,支出决算为5,42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42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厉行节约原则,节省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183.00元,下降28.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83.00元,下降28.6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根据厉行节约原则,节省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4批次),接待人次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边境小康村项目实施调研、督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3,323.48元,减少169,669.65元,下降35.13%,主要原因:本年度较上年减少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工作,工作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02,941.65元、手续费16元、邮电费14,916.06元、工会经费23,201.66元、其他交通费107,1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648.11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46,377,463.49元,其中,流动资产21,141,425.93元,固定资产126,842.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5,102,540.00元,无形资产6,655.04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588,600.22 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6,282.72 元,在建工程增加25,102,54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祥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0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0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4,06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2-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拨入预算单位的各类经费,是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财政拨款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308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