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410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报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2.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3.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4.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5.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6.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7.依法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不适当的决议。
9.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按照《监察法》的规定,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任免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2.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免。
13.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本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4.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5.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6.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7.完成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18.指导乡(镇)人大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2年是十四届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也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打基础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在中共金平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主动作为,扎实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为促进金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年来,常委会坚持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行使职权的全过程,坚决落实各项工作,全年共开展蛮金高速路建设等专项调研、调查、视察40余次;配合省、州人大到县内开展调研、检查和视察2批次;召开县人代会1次,县人大常委会会议6次,主任会议19次,党组会议26次;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有关工作报告107项,作出决议决定15项,下发审议意见14项、评议意见5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共80人次;修订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等17项制度;利用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开展学习培训活动40次,培训2000余人次。开展宣传宣讲活动代表400余人次,宣讲覆盖12000余人次;开展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法院庭审活动,组织州县乡三级人大代表20余人旁听法院庭审3场次;参加检察听证6场21人次,参与作出不起诉讨论决定10件14人次,累计督查调研8次,提出意见建议31条;代表们共提出意见建议137件,全部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各部门已从政策、资金、物资等方面给予答复。选定重点督办建议10件,安排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给予大力解决。137件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已办结,满意率为100%。开展常委会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撰写学习体会交流发言稿23篇,常委会班子成员带头宣讲23次;向省、州、县媒体报送信息60余篇,《突出阵地建管用,实现活动常态化》《以“小切口”监督,助推民生关注“大实事”》等30余篇稿件被各级媒体采用;208名县级人大代表走访联系选民达700余人次,召开选民座谈会87次,撰写调研报告32篇,提出意见建议86件,为群众办实事104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1.民族外事侨务委员会
2法制委员会
3.财政经济委员会
4.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5.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6.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7.社会建设委员会
8.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
9.预算工作委员会
10.常委会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4人(离休0人,退休34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收入合计10,205,156.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05,156.3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8,120,997.83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84,158.56元,增长25.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38,239.98元,增长26.5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54,081.42元,下降100%。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常委会室及主任会议室提升改造资金、办公楼修缮资金以及2021年未结算的部分资金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支出合计10,290,678.39元。其中:基本支出8,016,495.75元,占总支出的77.9%;项目支出2,274,182.64元,占总支出的22.1%;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8,855,379.03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35,299.36元,增长16.2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0,664.21元,下降1.24%;项目支出增加1,535,963.57元,增长208.0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常委会室及主任会议室提升改造资金、办公楼修缮资金以及2021年未结算的部分资金等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16,495.75元。与上年8,117,159.96元对比,减少100,664.21元,下降1.24%。主要原因是本年实有人员较上年有变动,人员工资相应减少,导致本年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712,898.21元,占基本支出的83.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03,597.54元,占基本支出的16.26%。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85352.67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40737.4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74,182.64元。与上年738,219.07元对比,增加1,535,963.57元,增长208.06%。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常委会室及主任会议室提升改造资金、办公楼修缮资金以及2021年未结算的部分资金等支出。
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办公楼修缮款100,000.00元;2.常委会议室及主任会议室提升改造资金899,270.00元;3.人大履职能力建设经费150,000.00元;4.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127,800.00元;5.会议费631,577.74元;6.疫情防控经费9,475.00元;7.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经费356,059.9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90,678.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8,773,014.53元相比增加1,517,663.86元,增长17.3%,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常委会室及主任会议室提升改造资金、办公楼修缮资金以及2021年未结算的部分资金等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484,805.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4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591,364.09元,商品服务支出2,597,971.18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38,336.00元,资本性支出957,134.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32,626.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76‚149.5元,商品服务支出13,2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43,276.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5,794.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96‚319.02元,商品服务支出9‚475.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7,45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67,453.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1,000.00元,支出决算为34,42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4,42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42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1,000.00元,支出决算为34,42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42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坚持中央、省、州、县厉行节约等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坚决制止无实质内容的出访,进一步从严控制压减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0,978元,下降37.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978元,下降37.8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规范管理,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5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内人大事务相关的公务接待,如接待省州调研组、接待乡镇人大来汇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3,597.54元,与上年944,769.27对比,增加358,828.27元,增长37.98%。主要原因:本年比上年多支付了部分公务用车费用以及2021年未结算的部分资金等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水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产总额12,948,751.38元,其中,流动资产242,295.59元,固定资产12,705,405.1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050.63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12‚791‚213.00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7,538.3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68,329.2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87项,账面原值418338.7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祥见公开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9,25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9,25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49,257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拨入预算单位的各类经费,是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财政拨款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101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