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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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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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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一是负责资质内全县设计资质范围内小型水利工程的勘测、设计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水利工程及相关工程的测绘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水土保持工程的勘测、设计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水利工程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在建水利工程的施工及技术指导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各类水利工程的施工及管理工作;提供防汛抗旱工作技术服务;提供农业农村和工业用水技术服务。二是负责全县小(二)型以上水库的运行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及其它涉水法律、法规的落实;负责库区防汛和水库蓄水、供水、调水等工作;协助做好库区内航运、水产养殖、水质保护、水土保持和旅游开发及引发的矛盾纠纷协调等工作。三是负责指导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河道和河口滩涂的行政管理;负责河道建设项目的评估、审查、报批,采砂许可证的核发和防治工作;组织指导河流、河滩、河堤河岸的整治与开发;负责全县河道水环境治理规划和实施;负责对临时占用河道、河堤通行的行政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防洪堤工程的规划、立项、建设、管理工作。承办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四是负责管理辖区内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参加受监工程的重要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的质量等级核定;参加受监工程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监督受监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掌握本县的水利工程质量动态,及时上报质量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开展工程质量检查活动,总结质量管理工作经验。五是承担金平县河长(湖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全县河长(湖长)制度体系;负责指导河长(湖长)制基础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河长(湖长)制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河长(湖长)目标管理和量化考核工作;协调推进河长(湖长)制监测评价和信息共享。协助县级河长(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河长会议的筹备等工作。负责上级河长办和县总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机构11个:即局办公室、财务股、规划计股、水资源股、农村水利水电股、水土保持股、政策法规股、河长制工作股、水旱灾害防御股、建设运行管理股、监督股;事业机构6个:即水勘队变更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金编〔2022〕34 号)、水库管理所、质监站、河道管理所、河长制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疫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

  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迅速行动,周密安排,强化措施,全系统没有发生疫情。一是落实局内部防控任务。全面摸查干部职工健康状况、接触群体,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理等措施。二是落实责任片区防控任务。加强水务局责任片区外出返乡及境外入金人员排查,细化十户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措施;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严格体温检测、防控筛查、告知提醒、清洁消毒,有力服务了疫情防控大局。三是落实金平县主城区入城口交通管制牵头单位职责。严格落实金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出入县城主城区交通管制工作相关要求,协调各责任单位、联系县级各部门,主动作为,牵头做好金平县县城主城区二级路金城路入城口交通管制值守各项工作。四是落实守边固边任务。积极协调持续推进界河治理工程,抽调4名工作人员参与金河镇2个卡点疫情防控工作,抽调10名工作人员参与马鞍底乡卡点疫情防控工作。五是落实疫情防控与水利工作协同推进的任务。加强农村供水、农业灌溉、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水利项目申报审批等工作,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各项决策有效落实。

  2.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抓实农村供水保障常态化管理。一是继续抓实农村供水保障动态监测:按照要求,认真谋划、精心部署、迅速行动,扎实开展全县建档立卡脱贫户饮水安全隐患清零动态监测工作,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二是农村供水保障常态化监测排查情况:按照“四个不摘”要求,挂包干部以“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为契机,摸清饮水安全方面存在的返贫致贫风险,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三是组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先锋队:分乡、镇负责,责任到人,对全县各乡镇、农场、社区农村饮水安全进行全覆盖动态监测,全面系统地了解全县水源点、饮水工程、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障率等情况,确保水利扶贫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截至11月4日,全县共进行7轮饮水安全排查,对全县各乡镇、农场、社区农村饮水安全“四项指标”进行全覆盖大排查。同时依托各驻村队员对核心村、重点村进行重点监督。四是落实农村供水保障动态监测工作例会制度:适时召开农村供水保障动态监测调度会,对各乡镇报送的农村供水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立行立改,确保问题及时整改销号。五是“三个责任人、三项制度”有效落实:认真落实“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在推进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同时,进一步明晰工程产权,落实工程管理管护,按照“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要求,充分发挥水行政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做到上下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广大受益农户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完成我县供水应急方案并指导13个乡镇建立供水应急方案。六是抓实水质检测工作:为确保饮水安全水质达标,加强与各乡镇、县疾控中心协同联动,每年分别于汛期、枯水季节完成2次集中采样抽检,抽检共涉及13个乡镇65组水样,目前,汛期采样工作于9月20日完成水样送检。七是做好“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线上监督工作:县乡两级充分利用“挂包帮”“转走访”、人饮安全入户排查等各种活动,积极宣传“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提高群众知晓率,并开通饮水安全监督、服务电话,2022年以来,群众通过“政府救助平台”用户端反应饮水困难19件,现已全部办结。八是加快推进农村供水水价改革工作:按照计划如期推进农村供水水价改革水费收缴工作,通过水费收缴,以费促管,确保农村饮水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2)推进金平县沿边行政村农村供水保障项目。金平县沿边行政村农村供水保障项目49件,项目概算总投资33,250,000.00元,涉及6个乡镇,13个村委会,26个自然村2275户10197人。主要工程形式是建设集中式供水工程+单村供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取水构筑物37座2立方米取水池及1座取水坝,输水管50.65千米,净水消毒设备49套,配水管网111.99千米,水池39座。项目概算总投资33,250,000.00元。项目已于9月19日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5%,预计12月20日全面完工。

  (3)推进金平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金平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总投资252,610,000.00元,共计新建和改扩建工程6处,覆盖金平县铜厂乡、老集寨乡、勐拉镇、营盘乡、营盘乡大芦山村委会九皇冲、老勐镇新安里村委会标水岩,设计供水规模12500立方米每天,覆盖现状供水人口82780人,覆盖设计供水人口90551人。已到位项目资金129,810,000.00元,目前已开工建设铜厂乡集中供水工程、营盘乡集中供水工程、勐拉镇集中供水工程,累计完成项目投资76,000,000.00余元,已支付预付款资金248,106,800.00元和专项债券资金51,000,000.00元,专项债券资金实际支付率100%。项目建设正在有序推进,2022年底将完成投资100,000,000.00元。

  3.重点项目建设及前期工作扎实推进

  (1)重点项目建设。2022年,推进实施在建和新建项目9件,做前期工作为5件。针对疫情的严峻形势,金平县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努力做到“疫情防控与水利项目复工复产”双推进,抓住黄金施工期,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重点水利项目工程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固定资产投资入库项目为3个,总投资335,000,000.00元,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为315,000,000.00元。

  铜厂水库工程。项目设计预算总投资412,917,800.00元,项目到位资金398,515,400.00元,其中中央投入资金200,000,000.00元;省级配套投入资金12,800.00元;州级配套投入资金53,200,000.00元;县级配套投入资金17,033,400.00元。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403,668,400.00元,完成项目总投资95.63%。截止7月15日,铜厂水库大坝枢纽工程已全部完工。8月18日,受省水利厅委托,红河州水利局对铜厂水库下闸蓄水进行了验收;长安冲灌溉干渠工程和毛贝湾灌溉干渠工程已倒排工期,由总工、建管科负责落实推进情况、监理方每日旁站督促施工进度,项目负责人到各个施工班组跟进施工。目前,毛贝湾灌溉干渠和长安冲灌溉干渠分别完成总工程的90%。

  金平县那兰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核定概算总投资98,389,600.00元,项目建设任务是解决电站下游勐拉镇、金水河镇沿河两岸380米高程以下农田灌溉用水,并解决勐拉镇、金水河镇发展的工业用水及城镇、农村人畜生活饮水及金水河口岸新区的用水。设计水平年(2030年)总供水量为1646.8万立方米。2021年11月工程重新启动项目二次招标工作,3月10日恢复开工建设,二次招标后项目概算总投资112,484,100.00元,其中:初步设计核定概算总投资98,389,600.00元、那兰电站计划投资8,700,000.00元(取水隧洞和生态流量工程及输水管道等共用部分工程),截目前累计到位资金100,700,000.00元,累计完成支付67,502,700.00元,其中二次招标项目概算投资40,242,200.00元,累计完成投资14,796,500.00元,完成支付9,438,000.00元。

  金平县金水河口岸片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01,816,000.00元,项目解决金平县金水河镇、金平县沿边扶贫产业园及周边9个村寨、国营农场、中小学校、伉缅小镇、沿边扶贫产业园及流动人口共35090人生活用水。目前,项目到位资金43,000,000.00元,其中项目前期经费1,000,000.00元,专项债券资金42,000,000.00元。项目累计完成投资46,000,000.00余元,并已支付勘察设计费用1,300,000.00元和建安工程预付款17,849,600.00元,项目建安工程费22,541,500.00元、监理费204,400.00元、质检费126,900.00元、跟中审计费195,000.00元及项目青苗补偿款403,200.00元。项目建设正在有序推进,2022年底将完成投资51,000,000.00余元。

  金平县金平县金勐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配套项目。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6,533,600.00元,建设范围为内容为勐拉灌片,由右岸灌片、左岸灌片组成,设计灌溉面积2.0419万亩,截止2022年10月24日,已完成项目所需全部管材采购,已到场18000米螺旋钢管并已安装完成16000米管道。有序开展水池施工,已完成300立方米6座调节调压水池、1座完成底板浇筑,管槽开挖等工作,完成投资21,000,000.00余元,项目正有序开展项目收尾工作,并按要求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11月底以前完成建设任务,2022年定以前竣工验收。

  金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项目主要可研总投资768,074,800.00元,其中:工程投资605,567,500.00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39,625,400.00元,环境保护工程2,051,600.00元;水土保持工程8,032,100.00元,贷款利息112,798,300.00元。项目包括马鞍底乡片区、者米乡片区、沙依坡乡片区、大寨乡片区一体化供水工程,金平县新安里标水岩工程、营盘乡大芦山村委会九皇冲饮水安全项目、金平县金水河口岸片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二期)、东瓜林水库连通管道工程、小黑山水库工程9个子项目,项目覆盖9个乡镇11.5万人。项目可研于8月11日评审通过,目前正在编制初步设计报告,计划于11月20日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其中金平县金水河口岸片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一期)已于2020年9月4日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获得县发改局批复。目前到位资金43,000,000.00元,施工方于2022年5月进场,目前,完成引水管道9.2千米、输水管道5.3千米、泵站等内容,完成完成投资46,000,000.00余元。

  江河治理项目。一是金平县金平河八道班至干校段治理工程,红河州水利局以红水许〔2022〕4号文件批准投资计划,批复概算总投资35,511,700.00元,施工单位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电力工程安装队,实际到位资金8,320,000.00元。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电力工程安装队于2022年9月进场施工,计划于2023年2月完成主体工程施工,目前完成新建河堤0.4公里。二是金平县者米拉祜族乡茨通坝河巴哈至上新寨段综合治理工程,红河州水利局以红水许〔2022〕3号文件批准工程投资计划,批复概算总投资47,030,000.00元,施工单位为德州黄河建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实际到位资金11,440,000.00元。德州黄河建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8月进场施工,计划于2023年2月完成主体工程施工,目前完成新建河堤2.38公里;三是金平县三家河龙滩坝至三家村段治理工程,红河州水利局以红水许〔2020〕9号文件批准工程投资计划,批复概算总投资68,562,200.00元,施工单位于2021年4月进场施工,于2022年4月30日已完成主体工程施工,完成河道治理14.02公里。

  (2)项目前期工作。一是金平县阿得博乡麻子河期里寨村段治理工程,概算总投资23,955,800元,获得州水利局批复(红水许〔2022〕2号),拟于2023年第一季度实施。二是东瓜林水库2022年5月25日获得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红河州水利局关于金平县东瓜林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红发改农经〔2022〕169号),估算投资300,190,000.00元,初步设计报告已通过审查待批复,计划2023年内开工建设。三是金平县藤条江勐拉镇至金水河镇段治理工程2022年9月30日获得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红河州水利局关于金平县藤条江勐拉镇至金水河镇段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红发改农经〔2022〕322号),估算总投资为82,694,900.00元,初步设计报告已通过审查待批复,计划2023年内开工建设。四是金平县藤条江平坝河段治理工程于2022年8月29日获得可研审查意见待批复,估算总投资核为34,031,800.00元,项目选址踏勘论证于2022年11月9日通过省级专家审查,初步设计及环境影响评价等正在编制,计划2023年内开工建设。五是金平县藤条江九公里段治理工程于2022年8月2日获得可研审查意见待批复,估算总投资核为34,904,900.00元,项目选址踏勘论证于2022年11月9日通过省级专家审查,初步设计及环境影响评价等正在编制,计划2023年内开工建设。

  4.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

  (1)“河(湖)长制”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县、乡、村三级河(湖)长责任人218人,扎实开展河长巡河工作,各级河(湖)长累计开展巡河4056次,清理乱堆垃圾526.11吨;完善工作体系,制定完善《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县级会议等四项制度及县级河(湖)长巡查等四个办法》,及时调整充实三级河(湖)长人员力量,加大对河(湖)长、责任单位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各级河(湖)长、责任单位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持续推进“河长清河”行动,形成常态化巡河机制;建立健全“河湖长+部门”对口联动机制,全面实行“河长+警长”制度,成立河道警长制办公室,逐步形成协同领导、办案协作、联合工作、信息共享的长效机制。深化“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健全完善线索移交机制,充分发挥“河长制+检察院”工作联络室作用,以强有力的督查问责倒逼河(湖)长制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二是打好“湖泊革命”攻坚战,保护“高原明珠。全面落实“一河(湖)一策”。目前累计已完成21条河流、4座水库(那兰电站水库、马堵山电站水库、马鹿塘水库、苦竹林水库)“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和26条河流、5座水库“一河(湖)一档”系统填报及名录编制修订工作。修订编制河(湖)保护治理方案25个,完成26条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划定总长度723.06千米;美丽河湖建设任务作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一项重点工作,目前我县已完成州级美丽河湖申报工作,其中拉登瀑布、龙脖河、马鹿塘水库已评定为州级美丽河湖,并着手开展省级美丽河湖申报工作,目前已完成申报材料上报工作,待省级评定结果。三是加强重点攻坚,开展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河长清河”行动及“四乱”问题整治,截至目前,共排查“四乱”问题2个,已完成整改销号2个,县、乡、村级河长日常巡河发现问题18条,已办结14条,处理中4条,力争2022年末全部整改销号,整改率达100%;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通过推广“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继续推进“厕所革命”,稳步解决“垃圾围村” 等突出环境问题 ,加强禁养区划定和管理,鼓励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采用“种养结合”“截污建池、收运还田”等模式,防止农业类污染源进入河(库);积极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采砂良好环境,全年累计发出非法采砂责令整改通知4份,责停3份。四是加强监督考核,强化激励问责。加强督查问责力度。制定印发《2022年金平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督察工作方案》,建立河长督查、检查、巡查制度,抓好组织协调、分办督办、督查考核等工作,充分发挥督查考核“利剑”作用,积极配合人大、政协抓好年度督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查检查和考核问责;严格考核问责,制定完善河长制工作考评制度,河长年度考核考评和奖惩办法,县、乡逐级开展年度考核,压实责任,强化督查检查,确保问题有效整改清零。五是夯实工作基础,提升监管水平。加强水源水质监测,结合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全县共设立25处水质监测点,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污染来源追溯机制,定期对各乡镇界河断面水质进行监测、通报;抓好河湖日常管护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基层巡(护)河员体系完善、跨界河湖联防联控等机制建立、“一河(湖)一策”滚动修编等基础工作,进一步提升监管水平,巩固整治成果,完善台账,切实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持续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及打击非法采砂整治工作。对新发现问题、媒体曝光问题和群众举报问题,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实现动态清零。2022年以来,下发了《金平县水务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7份,《责令改正通知书》9份,取缔了大寨乡老蛮耗白永权等非法采砂点3处,目前已成立打击非法采砂工作专班,正加大对历史遗留非法采砂整治工作力度。杜绝了砂场滥挖乱采、乱堆乱弃的行为,保护河道生态环境。

  (2)水资源管理工作。一是全面实施节水行动。严格落实节水优先的根本方针,进一步巩固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其他主题宣传为契机,大力开展节水宣传,提高群众节约用水意识;二是强化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加强用水定额执行监督管理,全面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严格执行取水计划,严格控制单位取水量,引导广大居民合理用水,节约用水,进一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三是巩固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持续坚持并严格落实节水优先的根本方针,大力宣传节水和洁水观念,加强计划用水、额定用水、计量用水管理,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公共机构节水、生活节水;四是认真执行节水评价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节水评价登记管理,认真填报《节水评价台账登记表》。2022年审批通过1家水资源论证报告;五是全面贯彻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控制”和“水资源消耗强度控制”双控制度,严格执行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指标体系,严格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六是切实抓好水资源管理重点工作“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水利部2021年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水资源费征收、取用水管理、地下水(地热水、矿泉水)管理、生态流量目标保障、取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与用水统计等6项水资源管理重点工作“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经排查梳理,金平县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监测计量不规范的42个取水口计量设施已全部安装正常运行,完成验收;七是生态流量目标保障专项整治行动。在金平县需泄放生态流量的40座小水电站中,有38座已安装监测设施,生态流量值均核定到位,在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控监管工作中,我县做到组织有保障、措施有力度,实行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八是严格执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依法按标准征收水资源费,截目前,共完成县级征收入库水资源费6,254,662.37元。

  (3)水土保持工作。一是强化领导,严格审批程序,加强建设项目水保监督和执法巡查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开发建设项目的巡查检查力度,组织开展对蔓金高速公路、金金高速公路和矿山、石场和其他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执法巡查检查,全年共完成巡查检查10余次,累计下发检查(含巡查)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整改通知书3份,巡查登记表1份;共完成10个水土方案报告审批。督促完成了7个生产建设项目水保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并在前期检查的基础上,严格督促其认真整改和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在达到验收条件后尽快向县水行政部门报备。2022年共追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6,785,600.00元。二是综合治理情况,2022年度金平县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为30平方千米,目前完成水土流失治理10.8平方千米,计划在本年度12月底完成年度治理任务。同时,正在开展金平县水土保持综合规划的编制。

  5.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常抓不懈

  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扛起防灾减灾救灾大旗,全面开展防汛各项工作。一是及时安排部署防汛工作,防汛责任得到进一步压实,灾害损失得到有效降低,为度汛安全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制,县乡两级完成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的防汛抗旱责任体系,更新完成并公示了水库“三个责任人”,印发了告知书,落实了水库值班人员,并按要求完成上岗前培训,更新完成了主要江河、重点防洪城市防汛行政责任人,更新完成山洪灾害防治区监测人员信息,并全部更新到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县级平台;三是积极开展汛前隐患排查。因疫情影响,县级不宜派出工作组检查的实际,多次行文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企业自行开展汛前、汛中隐患自查工作。县水务局已全面完成水库、水电站、重要堤防防汛安全检查;四是积极开展各类方案、预案修编、报审和演练。各乡镇、金平农场、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积极开展预案修订工作,修订完成了《金平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金平县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金平县2022年金平河城区段超标洪水防御预案》,马鹿塘水库度汛方案已按要求上报省厅;五是全面抓好山洪灾害非工程项目建设,抓好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维修养护,积极开展了山洪灾害预警系统隐患排查,并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六是投入157,800.00元,全面完成金平县2022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目前我县34套自动监测站点全部接入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省级平台,使接入率和报讯率均达到100%,实现了“一站多发”的目标;七是严格防汛值班值守,在防汛值班期间,积极落实防汛“叫应”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6.工程管理工作得到加强

  以“强监管”为引领,加大对工程运行管理、工程招投标、质量与安全等领域管理工作。加强加强铜厂水库、金平县那兰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茨通坝河茨通坝段治理工程等在建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监督管理工作;抓好金平县金平河八道班至干校段防洪治理工程、金平县者米拉祜族乡茨通坝河巴哈至上新寨段综合治理工程、云南省金平县金水河口岸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等15个水利项目招投标监督工作;抓好在建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管,督促项目法人落实好水利建设质量管理责任,确保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发生;认真贯彻落实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管理制度,全年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7.党建引领工作深入推进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不断强化政治引领。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2022年,水务局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持续通过“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逐步提升“办实事、开新局”,自觉投入水利建设事业。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严格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不断强化党组核心建设,切实抓好政治履职。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党员队伍日常管理。以“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为主要内容,定期组织集中学习、云岭先锋APP指数测评、党员民主评议、按期交纳党费等,加强党员考核管理,提高党性修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健全党内关怀和联系机制,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对机关党员和联系驻村党员情况进行摸底,开展重要节日期间对驻村党员、贫困党员的慰问活动。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利用党支部工作联系机制,到联系点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传活动。党员干部积极深入社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疫情防控宣传,累计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35条。充分发挥在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利用节假日以及八小时工作以外的时间,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到喜望桥社区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宣传、环境卫生整治、法制宣传、文明交通宣传等义务活动,努力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党建工作新格局。四是强化廉洁教育,正风肃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局党支部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年度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到人,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整改,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各司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形式开展廉政教育4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召开2次党员大会、支委会11次、专题党课11次、廉政党课2次、主题党日11次,使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廉政守纪意识进一步增强,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五是改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县水务局党支部认真组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对照历次巡查督查工作梳理归纳出的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台帐,认真研究对策,采取有效措施,逐条逐项进行整改。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防洪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河道采砂许可等涉水审批手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 7人,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8人。在职实有6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166,830.8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166,830.8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346,830.01元,增长34.08%,主要原因人员增加,2022年增加按月统筹绩效工资。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166,830.88元,其中:本年收入13,166,830.8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166,830.88元(本级财力13,166,830.8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346,830.01元,增长34.08%,主要原因人员增加,2022年增加按月统筹绩效工资。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3,166,830.8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166,830.88元,其中:基本支出11,476,830.8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06,830.01元,增长18.68%,主要原因人员增加,2022年增加按月统筹绩效工资;项目支出1,69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40,000.00元,增长1,026.67%,主要原因增加河湖保护治理工作经费、防汛工作经费、铜厂水库建设工程还本付息资金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03(款)299(项)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750.00元,主要用于培训费支出。

  2.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30,098.72元,主要用于退休费、退休公用经费。

  3.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32,764.20元,主要用于退休费、退休公用经费。

  4.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21,831.24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

  5.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60,915.62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支出。

  6.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支出5,46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70,750.56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21,142.40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2,654.34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213(类)03(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571,489.79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行政人员绩效奖励、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费、电费支出。

  11.213(类)03(款)14(项)防汛费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经费支出。

  12.213(类)03(款)17(项)水利技术推广支出5,966,600.58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费、公务接待费支出。

  13.213(类)03(款)99(项)其他水利支出1,590,000.00元,主要用于河湖保护治理工作经费、防汛工作经费、铜厂水库建设工程还本付息资金支出。

  14.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841,373.43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2,880,384.00元。(其中:基本支出2,880,384.00元,项目支出0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1,002,018.72元。(其中:基本支出1,002,018.72元,项目支出0元);

  3.301(类)03(款)奖金支出支出339,632.00元。(其中:基本支出339,632.00元,项目支出0元);

  4.301(类)07(款)绩效工资支出2,789,590.56元。(其中:基本支出2,789,590.56元,项目支出0元);

  5.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21,831.24元。(其中:基本支出1,121,831.24元,项目支出0元);

  6.301(类)09(款)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60,915.62元。(其中:基本支出560,915.62元,项目支出0元);

  7.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791,892.96元。(其中:基本支出791,892.96元,项目支出0元);

  8.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92,278.51元。(其中:基本支出92,278.51元,项目支出0元);

  9.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841,373.43元。(其中:基本支出841,373.43元,项目支出0元);

  10.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171,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71,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1.302(类)06(款)电费支出23,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3,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2.302(类)16(款)培训费支出1,7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750.00元,项目支出0元);

  13.302(类)17(款)公务接待费支出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4.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60,840.92元。(其中:基本支出60,840.92元,项目支出0元);

  15.302(类)31(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6.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0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2,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7.302(类)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6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8.303(类)02(款)退休费支出555,262.92元。(其中:基本支出555,262.92元,项目支出0元);

  19.303(类)04(款)抚恤金支出5,4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460.00元,项目支出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水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20,413.00元,较上年减少9,587.34,元,下降2.2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金平县水务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金平县水务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1,368.00元,较上年减少13,033.00元,下降15.4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8次,共计接待892人次。

  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不必要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金平县水务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49,045.00元,较上年增长9,045.00元,增长2.5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9,045.00元,较上年增加9,045.00元,增长2.5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加原因项目工程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金平县水务局2023年无重点项目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权责发生制,是以本期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

  14.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凡在本期内实际收到或付出的一切款项,无论其发生时间早晚或是否应该由本期承担,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1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1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18.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水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96,190.9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3,809.91元,减少33.8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金平县水务局资产总额1,548,532,540.26元,其中,流动资产192,744,959.09元,固定资产316,638.0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880,725,897.87元,无形资产1,073.60元,其他资产474,743,971.62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2,526,875.5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5,436.6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233200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附件4: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