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422200000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的金平县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的金平县纪律检查机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由金平县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金平县监察机关。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
1.主管全县党和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职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检举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干部监督室。
根据《中共金平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金平县纪委金平县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金办发〔2020〕33号)设1个派出工委和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设有县委工作部门,中共金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委巡察办),设立5个县委巡察组。根据金人社专发〔2022〕11号增加1个巡察信息服务中心,有3个事业编制(管理岗)。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定践行“两个维护”政治责任,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县纪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制度。2022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42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21个,移交问题线索10件。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积极协助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金平县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清单》《金平县纪委县监委2022年监督工作重点》,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突出“关键少数”,将主体责任制度化、具体化,促进 “两个责任”的贯通协同。
2.忠诚履行监督专责,整合监督力量,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效。2022年受理信访举报120件,受理检举控告44件。持续深化政治巡察监督,切实发挥政治监督作用,开展3轮巡察,发现并反馈问题616个,现已整改完成244个,移交问题线索26件,已办结6件,正在办理20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47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131人次,占总人次的59.1%;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75人次,占总人次的30.4%;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2人次,占总人次的4.9%;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14人次,占总人次的5.7%。抓住关键少数,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开展任前廉政谈话656人,对下级党委班子成员开展集体谈话1场19人,开展“一把手”监督谈话99人次。
3.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深化标本兼治。2022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信访举报79次,同比(下同)下降7.1%,其中,检举控告类19件次,占信访举报总量的24.1%,下降38.7%;受理问题线索249件,增长23.8%,处置问题线索212件,增长3.4%;立案101件,下降4.1%,其中乡科级干部38人,增长111.1%;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8人,增长10.1%,其中乡科级干部36人,增长100%;有4人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采取留置措施3人,增长200%;移送检察机关2人,下降100%;挽回经济损失1171.3万元,增长3.71倍;对审查调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纪检监察建议12份,增长200%,取得了较好的纪法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坚持正面激励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以反面典型为警示,充分利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16场(次)1300人次。
4.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2022年,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监督检查29轮次,共发现问题97个,已督促整改69个。常态化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处置。加强与政法部门的横向联系,开展涉黑涉恶案件复盘,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9件,办结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批评教育1人;下发六大行业领域“三书一函”17份。聚焦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强化监督问题整改。重点监督检查各部门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监督责任,部门联动,推进专项监督走深走实。2022年来,抽调36名纪检干部组成5个监督检查组,1个明察暗访组,开展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累计发现疫情防控相关问题177个,处置问题线索3件,对34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对省、州专家指导组和州指挥部指出与交办的问题任务落实、整改监督,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11个,处置问题线索24件,对79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聚焦党中央、省州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跟进监督。整合县作风效能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两办”督查室、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专班人员力量,抽调40名精干力量,组成20个联合专项督查组,采取实地督查、随机走访、查阅台账等方式,下沉6个边境乡镇27个沿边行政村304个抵边村寨,对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由县作风效能办将工作推进较快的6个自然村纳入红榜、未启动建设72个自然村纳入黑榜进行通报,以强有力的监督,强化工作落实与推进,确保中央、省州县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等等。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5人,其中:行政编制106人,工勤人员编制6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8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986,792.9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986,792.9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264,687.15元,增长17.44%,增长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增加了780,467.00元的预算项目支出;二是2023年较上年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了52,534.31元,社会保障缴费增加了492,037.17元,医疗保险缴费增加475,942.75元,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1,463,705.92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986,792.98元,其中:本年收入21,986,792.9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986,792.9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264,687.15元,增长17.44%,主要原因分析明细如下:一是2023年增加了780,467.00元的预算项目支出;二是2023年较上年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了52,534.31元,社会保障缴费增加了492,037.17元,医疗保险缴费增加475,942.75元,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1,463,705.92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986,792.9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986,792.98元,其中:基本支出21,206,325.9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84,220.15元,增长13.27%,主要原因分析: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经费增加;项目支出780,467.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80,467.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重大案件查处经费、纪检监察办案经费、巡察工作经费、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经费以及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经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1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5,751,642.71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的人员经费及单位运转等行政运行经费。
2.201(类)11(款)04(项)大案要案查处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案件查处经费中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办公设备购置费。
3.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97,728.4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及公务费支出。
4.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51,607.90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75,803.95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支出25,896.00元,主要用于:职工死亡后对遗属人员的生活补助支出。
7.208(类)08(款)02(项)伤残抚恤支出2,605.00元,主要用于:因公受伤职工的伤残抚恤支出。
8.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17,997.64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268.81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4,536.65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1,463,705.92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3,997,896.00元(其中:基本支出3,997,896.00元,项目支出0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6,959,982.12元。(其中:基本支出6,959,982.12元,项目支出0元);
3.301(类)03(款)奖金支出1,101,51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01,518.00元,项目支出0元);
4.301(类)07(款)绩效工资支出144,333.24元。(其中:基本支出144,333.24元,项目支出0元);
5.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51,607.90元(其中:基本支出1,951,607.90元,项目支出0元);
6.301(类)09(款)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75,803.95元(其中:基本支出975,803.95元,项目支出0元);
7.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243,266.45元(其中:基本支出1,243,266.45元,项目支出0元);
8.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57,643.74元。(其中:基本支出157,643.74元,项目支出0元);
9.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1,463,705.92元。(其中:基本支出1,463,705.92元,项目支出0元);
10.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852,467.00元。(其中:基本支出650,000.00元,项目支出202,467.00元);
11.302(类)05(款)水费支出4,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2.302(类)07(款)邮电费支出14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3.302(类)11(款)差旅费支出8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08,000.00元,项目支出92,000.00元);
14.302(类)13(款)维修(护)费支出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5.302(类)16(款)培训费支出3,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8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6.302(类)17(款)公务接待费支出7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7.302(类)26(款)劳务费支出168,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68,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8.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87,939.26元。(其中:基本支出87,939.26元,项目支出0元);
19.302(类)29(款)福利费支出15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20.302(类)31(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2,000.00元,项目支出278,000.00元);
21.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支出868,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10,600.00元,项目支出58,000.00元);
22.302(类)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600.00元,项目支出0元);
23.303(类)02(款)退休费支出294,128.40元。(其中基本支出294,128.40元,项目支出0元);
24.303(类)04(款)抚恤金支出28,501.00元。(其中基本支出28,501.00元,项目支出0元);
25.310(类)02(款)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5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50,00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7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73,900.00元,下降32.4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0元,下降10%,预计2023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0次,共计接待1,618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减少桌餐接待次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9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53,900.00元,下降39.4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0,000.00元,较上年减少53,900.00元,下降12.1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增减变化原因:预计2023年不用购置公务用车,保有现有公务用车数量,减少维护运行经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权责发生制,是以本期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
14.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凡在本期内实际收到或付出的一切款项,无论其发生时间早晚或是否应该由本期承担,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1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1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18.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887,939.2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13746.46元,下降22%,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减少,相应的机关运行经费也就下降了。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8,255,352.11元,其中,流动资产8,531.24元,固定资产8,244,795.8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025.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8,336.6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16,053.7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22200111
相关附件:
附件【附件5: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