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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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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31200200000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森林公安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并承担食品药品、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侦查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侦查职能,以及知识产权领域犯罪侦查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1.综合勤务室、2技术中队、3.侦查一中队(森林草原资源犯罪侦查中队)、4.侦查二中队(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犯罪侦查中队)、5.侦查三中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中队)、6.侦查四中队(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侦查中队)、分水岭自然保护区派出所机构维持不变。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以开展“喜迎二十大,忠诚保平安”主题实践和“昆仑2022”、“百日行动”等系列专项行动为抓手,聚焦群众关心的环食药领域突出问题,对与生活密切相关的餐饮店、农贸市场、药店、集市等,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清理整治,及时发现环食药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依法进行处置,尤其是加大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保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有力维护全县环食药领域安全。截至11月,森警大队共出动警力285人次,车辆156辆次,检查重点林区、农贸市场、餐馆饭店、农家乐、药店、花鸟市场、食品经营部、木材加工厂、快递点等相关重点场所472个,开展巡河湖16次,巡林4次。共受立环食药类刑事案件共19起,同比增长171.43%,环比减少100%,其中: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起;销售假药案5起;森林草原类案件12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1起,危害国家重点植物案5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6起)。共破环食药类刑事案件15起,同比增长114.29%,环比持平,其中: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1起;销售假药案2起;非法采矿案1起;森林草原类案件11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1起,危害国家重点植物案5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3起,滥伐林木案年前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查获假冒新版通风特效药33瓶,“圣龙”肾宝片药4盒,共计5709粒,查获“成人用品药”79盒。收缴卤料包27包,共计13.575kg,罂粟壳(籽)4袋,共计61.985kg。收缴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金毛狗蕨2余吨,收缴国家二级保护动物36只。

  1.打好“生态环境安全守护战”。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加强国家级分水岭自然保护区及野生动物保护力度。以“河长+警长制”、森林警长制为总抓手,广泛开展护河巡河、林地保护、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加大辖区内排查巡查力度,不断强化对环境污染、非法采矿、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重点领域犯罪行为源头治理和打击力度,保护好金平的绿水青山。成功破获1起非法采矿案、1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5起危害国家重点植物案,收缴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金毛狗蕨2余吨。

  2.打好“食品安全保卫战”。聚焦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领域,突出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农药及制售伪劣食品、伪劣农资等犯罪活动。成功告破2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收缴卤料包27包,共计13.575kg,罂粟壳(籽)4袋,共计61.985kg。

  3.打好“药品安全攻坚战”。紧密结合“昆仑2022”行动、“药剑2022”及“医疗乱象”等专项行动,积极适应“新药品管理法”及司法解释工作形势,我大队联合县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次巡查药店、农贸市场、集市详细查阅了药品的购销台账、进货渠道及经营资质,要求负责人对药品进货、销售过程进行全程登记,坚决杜绝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并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要求负责人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目前受立销售假药案5起,破案2起,查获假冒新版通风特效药33瓶,“圣龙”肾宝片药4盒,共计5709粒,查获“成人用品药”79盒。

  4.打好“野生动物保护歼灭战”。聚焦生物多样性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大对野生动物生息繁殖地、停歇地、迁飞通道集群活动区域的野外巡护力度。结合打击跨境野生动物犯罪“黄金狙击2022”联合行动,对野生动物犯罪露头就打,协同林草野保部门深入集贸市场、花鸟市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高压态势。受立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6起,破案2起,收缴国家二级保护动物36只。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713,004.4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13,004.4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33,691.04元,增长28.95%,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工作及业务经费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713,004.42元,其中:本年收入3,713,004.4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13,004.4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33,691.04元,增长28.95%,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工作及业务经费相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713,004.4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713,004.42元,其中:基本支出3,713,004.4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33,691.04元,增长28.95%,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工作及业务经费相应增加;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主要原因分析是我单位无项目支出情况,所以无支出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4(类)02(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2,614,992.28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

  2.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64,426.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退休公务费支出;

  3.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1,182.50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的社会保障缴费中养老保险费支出;

  4.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5,591.25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的社会保障缴费中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20,150.85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的社会保障缴费中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274.67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的社会保障缴费中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233,386.87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608,352.00元。(其中:基本支出608,352.00元,项目支出0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1,491,282.60元。(其中:基本支出1,491,282.60元,项目支出0元);

  3.301(类)03(款)奖金支出179,75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79,756.00元,项目支出0元);

  4.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1,182.50元。(其中:基本支出311,182.50元,项目支出0元);

  5.301(类)09(款)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5,591.25元。(其中:基本支出155,591.25元,项目支出0元);

  6.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20,150.85元。(其中:基本支出220,150.85元,项目支出0元);

  7.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3,274.67元。(其中:基本支出13,274.67元,项目支出0元);

  8.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233,386.87元。(其中:基本支出233,386.87元,项目支出0元);

  9.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15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0.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15,201.68元。(其中:基本支出15,201.68元,项目支出0元);

  11.302(类)31(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2.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40,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0,4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3.302(类)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4.303(类)02(款)退休费支出162,42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62,426.00元,项目支出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42,604.00元,较上年减少10,623.00元,下降3.0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2,604.00元,较上年减少5,623.00元,下降19.9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3次,共计接待322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我单位按照厉行节约的相关制度及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要求,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严格预算收支管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20,0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0元,下降1.5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50,000.00元,增长2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0.00元,较上年减少55,000.00元,下降4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度计划购置执法执勤车辆1辆;我单位按照厉行节约的相关制度及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要求,控制公务用车运费费用支出,所以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权责发生制,是以本期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

  14.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凡在本期内实际收到或付出的一切款项,无论其发生时间早晚或是否应该由本期承担,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1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1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18.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37,601.6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3,686.95元,下降17.91%,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变动,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资产总额3,696,080.10元,其中,流动资产127,740.72元,固定资产3,557,877.3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0,461.99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2,768.1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6,952.7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31200200111

相关附件:

附件【附件5: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2023年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