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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jpxrmzf/2024-00010
  • 发布机构
    金平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07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1000000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各项统计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县域社会经济、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其他运输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住户收支于生活状况调查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金融、财政、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支、科技、人口、劳动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文化产业、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协助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归口管理驻金省州属单位及县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做好统计专业业务知识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11.收集、整理相关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交流合作项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2.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工作,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股、工业能源统计股、社会服务业统计股、投资贸易统计股、统计执法监察股。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县统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夯实基础,强化质量,优化服务,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加强局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我局将继续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继续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科学执政的能力,努力建设服务型统计队伍。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范围和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三会一课”等制度,全面提升局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为各项统计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做好各项统计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主动服务、超前服务和高效服务意识,切实加强统计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统计服务水平。认真做好各项经济指标的监测,帮助县委、县政府更加全面客观的掌握全县各项经济发展运行情况。开展好月报、季报的同时,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认真撰写分析和信息,要求在月度分析上求快,预警研判上求准,专题分析上求精,对比分析上求深,真正当好决策参谋。

  (三)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统计干部队伍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把会议精神作为推动统计工作的新要求,密切关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问题、新现象、新成就,当好侦察兵、预报员。

  (四)扎实细致的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济普查对研究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经济结构、探索经济发展路径、改进宏观调控,开拓新的就业渠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革统计调查体系、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等具有重要意义。要按照国家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级共同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五)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切实杜绝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工作,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和宣传载体,组织开展一系列面向社会公众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结合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加大对各有关部门、乡镇、企业的督查力度,不断改进统计执法检查机制,确保《办法》和《意见》顺利实施,从源头上杜绝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 8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1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681,195.6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669,033.6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2.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2,16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315,964.65元,增长39.10%,主要原因是2023年需开展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相应因普查工作产生的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669,033.63元,其中:本年收入4,669,033.63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69,033.6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303,802.65元,增长38.74%,主要原因是2023年需开展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相应因普查工作产生的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681,195.6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669,033.63元,其中:基本支出3,749,033.6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3,802.65元,增长11.40%,主要增长原因是2023年正常调整工资标准;项目支出92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20,000元,增长820.00%,主要增长原因2023年需开展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相应因普查工作产生的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05(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2,603,779.25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运行等支出;

  2.201(类)05(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0元,主要用于人员公务活动等支出;

  3.201(类)05(款)06(项)统计管理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统计执法、职称考试等支出;

  4.201(类)05(款)07(项)专项普查活动支出700,000.00元,主要用于第五次经济普查支出;

  5.201(类)05(款)08(项)统计抽样调查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住户调查户、城镇调查和非三工三项调查经费等支出;

  6.201(类)32(款)99(项)其他组织事务支出6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经费支出;

  7.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29,970.2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公用经费等支出;

  8.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6,775.9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8,387.9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0.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支出5,460.00元,主要用于财政安排的死亡抚恤支出;

  11.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48,805.74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支出;

  12.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2,355.07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支出;

  13.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477.55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支出;

  14.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267,581.94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职工住房保障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836,256.00元。(其中:基本支出836,256.00元,项目支出0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622,210.80元。(其中:基本支出622,210.80元,项目支出0元);

  3.301(类)03(款)奖金支出146,54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6,548.00元,项目支出0元);

  4.301(类)07(款)绩效工资支出624,834.72元。(其中:基本支出624,834.72元,项目支出0元);

  5.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6,775.92元。(其中:基本支出356,775.92元,项目支出0元);

  6.301(类)09(款)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8,387.96元。(其中:基本支出178,387.96元,项目支出0元);

  7.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61,160.81元。(其中:基本支出261,160.81元,项目支出0元);

  8.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32,858.28元。(其中:基本支出32,858.28元,项目支出0元);

  9.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267,581.94元。(其中:基本支出267,581.94元,项目支出0元);

  10.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19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8,000.00元,项目支出104,000.00元);

  11.302(类)02(款)印刷费支出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30,000.00元);

  12.302(类)11(款)差旅费支出46,002.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46,002.00元);

  13.302(类)16(款)培训费支出380,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00.00元,项目支出380,000.00元);

  14.302(类)17(款)公务接待费支出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

  15.302(类)26(款)劳务费支出170,1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170,160.00元);

  16.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18,589.00元。(其中:基本支出18,589.00元,项目支出0元);

  17.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支出79,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9,8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8.302(类)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2,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800.00元,项目支出100,000.00元);

  19.303(类)02(款)退休费支出227,170.20元。(其中:基本支出227,170.20元,项目支出0元);

  20.303(类)04(款)抚恤金支出5,4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460.00元,项目支出0元);

  21.309(类)02(款)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

  22.310(类)02(款)办公设备购置支出7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72,00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2,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2,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统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818.00元,较上年减少582.00元,下降3.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金平县统计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原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金平县统计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818.00元,较上年减少582.00元,下降3.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9次,共计接待235人次。

  减少原因按“三公”经费每年递减3%的要求递减,2022年预算数较上年减少582.00元,下降3%。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金平县统计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无增减原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权责发生制,是以本期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

  14.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凡在本期内实际收到或付出的一切款项,无论其发生时间早晚或是否应该由本期承担,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1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1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18.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统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9,789.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3,505.10元,下降57.84%,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将单位统计年报、劳动力调查、GDP能耗监测县域经济监测、统计执法、各专业培训费、计算机网络维护费、农村住户调查等经费列入项目经费,相应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金平县统计局资产总额280,590.37元,其中,流动资产70,035.05元,固定资产200,701.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853.74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0,303.9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5,463.32.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89项,账面原值282,154.9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1000111

相关附件:

附件【附件5: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3年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