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索引号
    20240919-151227-269
  • 发布机构
    金平县老勐镇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07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老勐镇人民政府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000755800000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老勐镇人民政府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老勐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老勐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老勐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老勐镇政府作为一级政府,履行的是政府职能。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项目服务中心、应急服务中心、财政所;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扛实责任,细化防控措施织密防线。坚持立足于“紧”、立足于“防”、立足于“早”、立足于“快”、立足于“实”的科学精准防控到位要求,确保疫情防控万无一失,确保老勐一方平安。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促服务。构建“五级包保、十户联防”网格化体系,组建381个网格长、成立党员义务护村队86支400人、青年志愿服务队6支72人、巾帼连心志愿服务队88支416人、“夕阳红”服务队12支86人,常态化开展“敲门行动”工作。二是优化防控方案促落实。细化制定镇、村、组封闭管理应急预案90个;细化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和疫情防控监督队伍“三岗哨”;细化三非人员红、黄、绿三级管控方案,其中纳入红码管控16人,黄码管控9人,绿码管控83人,落实“一日一报到,一周一检测”,签订《承诺书》108份。开展应急演练2期、桌面推演4期。三是积极响应号召促行动。本土疫情发生以来,抽调党员干部到一线乡镇参与志愿服务48人次累计180天;强化老勐大桥卡点24小时执勤值守,枯水期藤条江(老勐段)疫情隐患点村民志愿守卡服务18次385人;分批次派126人次机关干部到金河镇边境疫情防控卡点值班值守;党员干部、非公经济人士、社会爱心人士等为疫情防控捐赠衣物折资1.6万元,捐赠果蔬、方便面、纯净水等食品10余吨。四是构建安全屏障促健康。落实个人健康第一责任,完成接种疫苗37788人次,宣传引导细化60岁以上重点人群疫苗普及工作。

  (二)精准施策,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放在突出位置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落实”〔7〕和“四个不摘”〔8〕要求,严格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一是落实防贫监测帮扶措施。建立“班子挂村、干部包户”、村组干部、村民代表为成员的防止返贫监测网格化管理队伍,精准开展防贫监测调查摸底,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纳入“三类人员”监测对象5户21人,消除风险10户36人。投资70.4万元实施抗震安居房改造32户,实时落实大病医疗报销、救助、低保等兜底政策,采取产业发展、劳务补助等帮扶办法,确保监测户不返贫不致贫。二是优化救助服务平台管理。切实做到早发现、早监测、早帮扶。做到“不漏一户、不少一人”,最大限度满足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信贷需求,做到“应贷尽贷”,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91笔434.6万元,财政贴息57.7万元,发放创业贷款625万元,追缴逾期小额信贷14笔51.9万元。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推广应用,累计接到申请87件,办结87件,办结率达100%。三是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推动与新型经营主体“双绑”联结,发展农业经营主体2个,推动农业经营企业与勐太合作社联结,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订单”联结带动脱贫户及“三类人员”〔9〕1355户。

  (三)大抓项目,补齐经济发展基础短板。坚持党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为指引,做好政策衔接与项目精准规划,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一是实施乡村振兴衔接项目。持续加大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投资54.46万元新建新寨村美丽村庄项目、投资173.94万元新建牛场至丫口寨产业道路硬化项目、投入193.85万元新建香菌棚下片区蚂蝗冲农田灌溉沟渠项目、投资107万元新建三家河片区、平坝河片区香蕉等产业配套设施项目、彩票公益金投入30万元新建灰竹坪村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完成衔接资金投入696万元。二是积极配合县级项目实施。积极配合国道219二级路改扩建、东瓜林水库和平点建设、集镇“一水两污”、集镇饮水管网改造和藤条江(老勐段)高标准农田等重大项目建设。全镇水、电、路、讯、网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三是规范项目资产登记管理。为进一步加强衔接资金项目后续资产管理,确保衔接资产发挥长期效益,按照“所有权与监管权相统一,收益权与管护权相结合”的原则,完成年度项目资产登记管理,产权移交项目村落实管护责任,并与专人签订管护协议,明确管护责任,定期对资产进行管护。四是绿美城乡规划引领绘蓝图。紧紧围绕“绿美城镇、绿美村庄、绿美交通、绿美河湖、绿美校园”五项重点任务,编制了老勐镇城乡绿美三年行动方案,到2024年建成县级绿美村庄16个、绿美县道村道60公里、绿美藤条江流域20公里、绿美校园5所(老勐中心小学、和平小学、新村小学、老勐幼儿园和老勐中学)、绿美企业1个(老勐供电所)。实施乡村振兴“十百千”〔10〕示范村10个,巩固提升退耕还林绿化成果1.25万亩。

  (四)产业转型,拓宽群众致富增收渠道。坚持探索地下有药、地上有果、林中有鸡、空中有蜂、水中有鱼、四季有花、村里有客“七有”山地立体农业新模式。一是巩固提升传统产业。引导群众巩固提升传统种养殖业,防止返贫风险。种植经济作物2.1万余亩、花生580亩、瓜果680亩、中药材646亩;发展香蕉、西贡蕉2.3万亩;开割橡胶2400亩、种植甘蔗1377亩。生猪出栏5637头、肉牛出栏495头、山羊出栏52头、活禽出栏19.3万羽,禽蛋产量37.19吨。发展冷水养殖4000平方米,养蜂120箱。投资51.04万元发放监测“三类人员”仔猪562头。二是力推特色产业发展。采取“公司+党支部+农户+订单”的方式,力推特色种植产业,发展香椿100余亩、人参果171亩、板蓝根271亩、滇重楼113亩,人均增收1000元。三是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的重要部署要求,发放中央耕地力保护补贴3168户3.24万亩,资金209.628万元,人均有粮568公斤。四是盘活经营集体资产。积极探索“党支部+合作社+农户”模式,以勐太合作社为试点,盘活老勐集镇村集体资产,通过由合作社负责运营集镇及附近村庄生活垃圾清运处置的方式,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50万元。通过经营主体运营老勐振兴生鲜市场,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18万元。建立利益联结和风险防控机制,确保集体资产安全运行,为全镇的经济发展增添了动能。

  (五)改善民生,织密兜牢民生底线保障。坚持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全力办好民生实事。进一步强化弱势群体救治救助,筑牢民生保障底线。继续聘用生态护林员188人、设置农村公益性岗位171个,转移就业4400人,兑补65人省外务工人员交通补贴6.5万元,力争消除零就业家庭;享受农村低保414户826人,城市低保4户4人,特困供养户29户30人,发放低保金285.05万元。扎实做好临时救助、残疾人救济、特困人员供养等工作,发放临时救助金13.6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46.7万元、特困供养金36.4万元、高龄补贴13.7万元、孤儿补助金12.28万元。全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率96.45%;发放养老金2324人288.2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参保率97.81%,“三类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参保率100%。稳妥推进殡葬改革,完成新村四方宝公益性公墓建设,完成遗体火化9具。二是提升医疗教育水平。持续落实教育帮扶各项政策。发放“雨露计划”〔11〕金98人29.6万元,享受“两免一补”〔12〕2820人,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升,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增至58人、床位23张、乡村卫生室5个、村医9人,有效缓解群众看病就医难问题。办理生育服务登记证42件次。三是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13〕“五个认同”〔14〕的根基,获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13个、模范集体1个、示范家庭9户、模范个人2人。全面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全面实行“两屋一站”〔15〕免费开放,实施“全民健身器材全覆盖”工程,促进群众健康生活。

  (六)生态整治,打造美丽乡村展焕新貌。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筑牢生态绿色发展的鲜明底色,全面提升老勐乡村人居环境和人民生态福祉。一是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美丽庭院、厕所革命、垃圾清理、污水治理等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具体抓手。完善村规民约20条,发布12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累计清理农村生活垃圾1850吨、沟渠22公里、淤泥12吨、残垣断壁18处、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12吨、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0.8万人次、社会力量投入4.21万元。

  新寨村、老寨村、和谐村获批县级美丽村庄荣誉称号。二是压实“双长”工作职责。全面落实“河长制”,对辖区3条河道、1个水塘累计巡查87次,清理河道白色垃圾1.2吨,清扫河道15次468人次,河道实现水清岸绿。镇级河长发出交办单14宗,整改落实13宗。加强推进“林长制”,发放森林防火宣传材料6000份,悬挂宣传标语48条,常态化巡林18.2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1.6%。三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执行土地流转、林地流转等审批制度,全面开展天然林、水源林保护及公益林管护工作;加大对国园林、生态公益林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下发未批新建房屋停工通知书5件。有效遏制了毁林建房、滥砍滥伐、未批先伐等行为。从严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巩固“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成果,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四是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完成建筑施工工地检查4处、餐饮(烧烤)检查6家、出动44人次。新建宣传栏18个,粘贴宣传海报27份,发放宣传册1000余份,积极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村庄清洁大行动”,配备22名干部职工、5名村干部参与日常综合执法,发动1600余人次整治背街小巷,清除乱贴乱画200余处,清理水沟600余米,清除四害孳生地340余处,清除垃圾500余吨。积极引导群众培养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七)治理提升,筑牢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坚持践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大局观,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一是社会秩序持续稳定。深入学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的重要论述,“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发放法律宣传手册520份。全面开展“护航二十大”工作,重点摸排突出矛盾案件,强化矛盾处置工作。开展道路安全检查12次,查处违章、违法车辆112辆次,对严重违规载人三轮车、摩托车、农用车驾驶员集中进行安全教育63次,处理违法人员45人次。开展节假日期间客运车辆严禁“三违物品”〔16〕上车以及超载行为检查整顿。二是开展平安老勐建设。深入开展“百日行动”〔17〕以重拳打击突出违法犯罪,大力整治社会治安问题,攻坚化解各类安全隐患,加大对盗抢骗、制贩毒枪、校园暴力、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的打击惩治力度。侦办刑事案件13起、电信诈骗3起、盗窃16起。处理交通事故47起,打架斗殴3起。矛盾纠纷230件,调处率达100%,来信来访3件,办理3件;收缴枪支98支,雷管600余枚,军用子弹4颗,办理涉枪刑事案件1起。“八类重点管理群体”〔18〕建立五包一包保责任制,常态化开展治安巡逻200余次。三是严守安全生产底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19〕工作要求,以“五查一防”〔20〕为工作抓手,严格落实“两关闭”〔21〕“三严禁”〔22〕,对本辖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店、冷库等进行检查30余次,没收无证经营液化气12瓶,签订目标责任书57份,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活动6次,粘贴宣传标语30条,发放安全生产纸杯6000只、安全生产提袋600个、安全生产手册和消防宣传单3000份、悬挂横幅6条。四是防灾减灾高效有序。坚持“小灾大防、大灾重防”的工作思路,实时掌握动态监测情况及预警能力,认真落实“1262”〔23〕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对19个地质灾害监测点开展隐患排查20次,填发《工作明白卡》、《避让明白卡》389份,发放宣传海报90份,防灾小册子500份。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培训20余次,组织转移避险演练10余次。全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八)作风建设,优化政府效能革命建设。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镇人大监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认真开展干部职工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加强依法行政。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24〕,坚决杜绝铺张浪费。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民法典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提高行政执法意识,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群众的问题,大部分接访问题当场解决。三是提升便民服务。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印发《老勐镇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整理负面清单83项,以规范运行便民服务中心为抓手,优化各项业务审批办理流程,推进一窗式集成服务,“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全面铺开,“一部手机办事通”“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成效明显。四是落实惠企政策。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奖励扶持、融资支持、招商引资、人才保障、科技创新类、产业发展7类43项惠企政策。走访企业2家、召开企业座谈会2次,为企业知晓惠企政策、办理惠企政策事项提供服务,实现惠企政策统一入口、一键申报、后台分送办理,推动普惠型政策“免审即享”,减租让利4.5万元,设置公益摊位30个。围绕严守纪律、拒收红包、严禁吃拿卡要、拒绝不正当往来,发放《护商告知书》、信访举报内容和方式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流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等。

  全面抓好征兵工作,采取线上线下开展2022年春季和秋季征兵工作,完成定兵3人。镇党委、镇人大交办的12件惠民实事全部办结。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34人。在职实有5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777,038.5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754,050.51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21,907.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1,81.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710,238.51元,增长24.49%,主要原因分析乡村振兴资金保障增加、涉农资金增加少量、彩票公益基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754,050.51元,其中:本年收入13,754,050.51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754,050.5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687,250.51元,增长24.28%,主要原因分析工资收入增加、公用经费增加、项目经费少量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777,038.5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754,050.51元,其中:基本支出13,699,050.5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32,250.51元,增长23.78%,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工资收入、公用经费增加支出;项目支出55,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5,000元,主要原因分析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目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48,698.37元,主要用于人大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2.201(类)01(款)08(项)代表工作支出29,000元,主要用于代表工作人员经费。

  3.201(类)02(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2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201(类)03(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2,311,133.95元,用于政府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5.201(类)03(款)50(项)事业运行支出280,448.39元,用于政府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6.201(类)06(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16,351.26元,用于财政参公管理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7.201(类)29(款)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200元,主要用于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8.201(类)3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140,202.49元,用于党委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办公费用支出等。

  9.201(类)32(款)99(项)其他组织事务支出78,710元,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在职人员基本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办公费用支出等。

  10.207(类)01(款)09(项)群众文化支出97,133.98元,用于群众文化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办公费用支出等。

  11.207(类)08(款)03(项)机关服务支出105,017.22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2.208(类)01(款)09(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448,134.82元,用于社保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13.208(类)02(款)08(项)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3,146,996.8元,用于民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14.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57,257元,主要用于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15.208(类)05(款)02(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5,954.4元,主要用于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16.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95,958.69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7.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7,979.34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支出38,220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9.208(类)08(款)99(项)优抚事业单位支出112,532.41元,用于民政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20.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06,833.47元,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21.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6,864.8元,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2.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3,211.22元,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人员经费。

  23.213(类)01(款)04(项)事业运行支出1,487,736.03元,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24.213(类)02(款)04(项)林业事业机构支出415,867.17元,用于林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25.213(类)03(款)17(项)水利技术推广支出98,496.42元,用于水利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26.213(类)05(款)99(项)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55000元,用于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27.220(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261,032.84元,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28.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671,969.02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224(类)01(款)50(项)事业运行支出284,910.42元,用于事业应急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 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2,037,288元。(其中:基本支出2,037,288元,项目支出0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1,914,783.48元。(其中:基本支出1,914,783.48元,项目支出0元)

  3.301(类)03(款)奖金支出333,574元。(其中:基本支出333,574元,项目支出0元)

  4.301(类)07(款)绩效工资支出1,662,096.36元。(其中:基本支出1,662,096.36元,项目支出0元)

  5.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95,958.69元。(其中:基本支出895,958.69元,项目支出0元)

  6.301(类)09(款)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47,979.34元。(其中:基本支出447,979.34元,项目支出0元)

  7.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623,698.27元。(其中:基本支出623,698.27元,项目支出0元)

  8.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65,304.69元。(其中:基本支出65,304.69元,项目支出0元)

  9.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671,969.02元。(其中:基本支出671,969.02元,项目支出0元)

  10.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205,200元。(其中:基本支出197,200元,项目支出8000元)

  11.302(类)02(款)印刷费支出1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2.302(类)04(款)手续费支出2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元,项目支出0元)

  13.302(类)05(款)水费支出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4.302(类)06(款)水费支出5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5,000元,项目支出0元)

  15.302(类)07(款)邮电费支出3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5,000元,项目支出0元)

  16.302(类)11(款)差旅费支出153,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3800元,项目支出0元)

  17.302(类)13(款)维修(护)费支出21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1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8.302(类)15(款)会议费支出154,2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4,200元,项目支出0元)

  19.302(类)16(款)培训费支出103,650元。(其中:基本支出91,650元,项目支出12000元)

  20.302(类)18(款)专用材料费支出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元,项目支出0元)

  21.302(类)26(款)劳务费支出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22.302(类)27(款)委托业务费支出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元,项目支出0元)

  23.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46,860.46元。(其中:基本支出46,860.46元,项目支出0元)

  24.302(类)31(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90,000元,项目支出0元)

  25.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1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10,000元,项目支出0元)

  26.302(类)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4,7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9,700元,项目支出35,000元)

  27.303(类)02(款)退休费支出408,011.4元。(其中:基本支出408,011.4元,项目支出0元)

  28.303(类)04(款)抚恤金支出38,220元。(其中:基本支出38,220元,项目支出0元)

  29.303(类)05(款)生活补助支出2,662,556.8元。(其中:基本支出2,662,556.8元,项目支出0元)

  30.310(类)02(款)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1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4,000元,项目支出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4,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老勐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5,491元,较上年减少4,800元,下降2.9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老勐镇人民政府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老勐镇人民政府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2,991元,较上年减少4,809元,下降3%,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7次,共计接待184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压缩公务接待批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老勐镇人民政府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2,500元,较上年无增减。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500元,较上年无增减。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减变化原因: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权责发生制,是以本期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

  14.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凡在本期内实际收到或付出的一切款项,无论其发生时间早晚或是否应该由本期承担,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1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1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18.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老勐镇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37,610.4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1,710.46元,增长12.27%,主要原因分析下年度新招录人员三名,乡村振兴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老勐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30,128,367.19元,其中,流动资产4,524,827.98元,固定资产21,817,859.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550,000元,无形资产1,180.16元,其他资产2,234,5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265,700.9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536,396.28元,固定资产减少1,570,124.73元,在建工程减少158,000元,无形资产减少1,179.9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755800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老勐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老勐镇人民政府2023年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