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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pxmlz/2024-00000
  • 发布机构
    金平县勐拉镇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07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人民政府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000755900000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人民政府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和贯彻执行上级机关的政策、法规、规章、决定等,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代会的决定、决议;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对乡、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培育、提高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推进村务、财务公开,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3.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4.维护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5.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和农村经营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6.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项目服务中心、应急服务中心、财政所。

  所属单位12个,分别是:

  1.党政办公室;

  2.党建工作办公室;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5.扶贫开发办公室;

  6.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7.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8.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9.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10.项目服务中心;

  11.应急服务中心;

  12.财政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对抓好今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至关重要。我镇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二十大重要精神,和省、州、县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州、县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州委九届四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省委“3815”[13]战略发展目标谋划、州委“337”[14]工作思路和县委“3326”[15]工作思路,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美丽勐拉、维护民族团结、守好神圣国土”为主线,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在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上取得新进展。

  重点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巩固促振兴。加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认真落实“万元增收3年行动计划”[16],做好党员干部对脱贫群众的持续关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大力争取实施2023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着力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争取申报州级文明新风示范村1个以上。通过采取财政资金引导、实用技能培训、致富产业培植、转移就业等举措,力争实施更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统筹配合,协调好项目建设,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做好2023年翁当、老乌寨现代化边境幸福村的建设、推动、验收等工作。

  (二)抓建设促发展。坚持投资拉动,推进项目建设,不断解放思想,超前谋划发展,综合考虑基础设施、产业结构、社会事业、环境保护、集镇和中心村布局等因素,按照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的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地搞好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推动形成区域经济优势明显、主体功能定位清晰、镇村统筹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力争实施饮水安全改造项目20个。加快实施镇级污水处理厂及附属工程,完善村级垃圾处理设施项目,提高垃圾和污水收集率、处理率。推进金平县城至金水河高速公路,勐拉闸道建设工作。

  (三)抓产业促增收。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进一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完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加快优质水果、畜禽、蔬菜等优势特色农业。继续发展火龙果、百香果种植,培植香椿3000亩、复种蔬菜1.5万亩以上。发展扶持专业合作社组织,引导农业产业以户为单位、分散种植的小农经济向专业合作组织、连片发展的实体转变,从粗放经营的传统农业模式向集约化经营的现代农业模式转变。继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一村一品”[17]工作,建设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抓好勐哩傣乡冷链物流中心、香果缘合作社示范基地、陆官寨生态养殖等重点农业项目建设。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政策体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抓实村庄规划、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等硬任务,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四)抓生态促治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施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植树造林等工程,开展持续打击整治毁林种植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整治种蕉毁林等蚕食森林问题,切实保护好全镇森林资源。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加大河库“清四乱”[18]力度,加快河库管理范围划定,强化河、库巡管治工作,大力整治惩处电鱼、毒鱼行为。持续推进节能减排,大力加强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创建省级森林乡镇,让“翠绿”勐拉更加美丽。

  (五)抓惠民利民生。强化控辍保学,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率,提升教育质量。加大对民族文化的发掘、保护和传承。着力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抓好计划生育、双拥优抚、社会低保、临时救助、大病救助、残疾人技能培训和帮扶工作,巩固和提高两保参保率。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农业、种养殖业保险,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实施好钱粮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质量;牢牢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毫不懈怠抓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党政军警民的管控机制,形成环环相扣无缝对接、闭环管理的全方位立体防控体系。严格落实边境管控“网格”责任,针对境外疫情输入风险点,坚决守住防线、把住关口、守好国门、护好国民,健全体系科学、组织统一、层级清晰、实操性强的防控措施,统筹新冠感染防控,做到及早防控、科学防控、全面防控。

  (六)抓治理促和谐。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监督和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定期开展对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农机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提高突发性事件的处置能力,畅通信息渠道,对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排查、早预防、早解决。加强矛盾纠纷联动排查调处,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理信访矛盾和问题,提高调解水平和调解质量。制定年度普法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全面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着力构建治安防控网络体系建设,全力抓好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人员密集、流动人口集中、学校周边的整治工作,加大对复杂区域的整治和巡查力度,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营造风清气正,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加强国防宣传动员,严格把关,努力为部队输送优秀兵员,认真抓好民兵整组工作,深入开展民兵军事训练和应急处置演练,充分发挥民兵队伍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做好地震、气象、红十字会等工作,完善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支持群团组织改革发展。

  (七)抓管理强服务。围绕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目标,提高政府执行力、公信力、创新力。建立健全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和保障群众权益工作机制,加强镇为民服务中心和村为民服务室的管理,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严格公车管理,公务接待,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严把“三公”经费的支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制度建设,加大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大力弘扬解放思想、敢于担当、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把真抓实干贯穿于工作的始终,把认识统一到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上来,把行动统一到省、州、县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形成勐拉镇干部群众想发展、谋发展、促发展的强大合力。

  各位代表!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面对高质量跨越赶超发展的历史重任,对勐拉镇政府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到政府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用工作体现忠诚、用发展体现担当、用成效体现落实,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各位代表!目标催人奋进,实干成就梦想。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党委、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在新征程上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勐拉新篇章。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3人。在职实有5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6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736,799.7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318,502.8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418,296.9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147,226.9元,增长25.00%,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单位资金以及抚恤金等纳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318,502.89元,其中:本年收入15,318,502.89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318,502.8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728,930.00元,增长21.68%,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单位资金以及抚恤金等纳入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736,799.7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318,502.89元,其中:基本支出15,223,502.8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33,930.00元,增长21.00%,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单位资金以及抚恤金等纳入预算。;项目支出95,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5,0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2023年县级选派驻扶贫工作队员工作经费纳入项目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03(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2,310,281.67元,主要用于政府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村委会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2.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89,629.2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社会保障缴费、一般公用经费支出、生活补助支出等。

  3.201(类)01(款)08(项)行政运行支出34,500.00元,用于人大代表履职经费支出等。

  4.201(类)06(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244,015.49元,用于参公管理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5.201(类)3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264,717.57元,用于党委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日常公用经费及村委会党建工作经费支出等。

  6.201(类)32(款)99(项)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01,230.00元,用于一般公用经费支出。

  7.207(类)01(款)09(项)群众文化支出407,072.70元,用于群众文化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办公费用支出等。

  8.207(类)08(款)08(项)广播电视事务支出95,466.37元,用于广播站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9.208(类)01(款)09(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871,791.93元,用于新农保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10.208(类)02(款)08(项)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3,543,666.08元,用于村民小组党支部工作经费支出等。

  11.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20,342.28元,用于退休人员离退休经费支出。

  12.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77,261.86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3.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8,630.92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4.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95,956.87元,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15.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80,901.83元,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16.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7,339.66元,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17.213(类)01(款)04(项)事业运行支出1,478,199.01元,用于农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农科员、兽医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18.213(类)02(款)04(项)事业机构支出226,612.98元,用于林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19.213(类)03(款)17(项)水利技术推广支出190,822.26元,用于水利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20.220(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943,273.82元,用于国土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1.213(类)05(款)99(项)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5,000.00元,用于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工作经费支出等。

  22.201(类)29(款)99(项)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500.00元,用于团委工作经费支出。

  23.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支出76,344.00元,用于死亡抚恤支出。

  24.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732,946.39元,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2,274,444.00元。(其中:基本支出2,274,444.00元,项目支出0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1,872,096.24元。(其中:基本支出1,872,096.24元,项目支出0元)

  3.301(类)03(款)奖金支出365,577.00元。(其中:基本支出365,577.00元,项目支出0元)

  4.301(类)07(款)绩效工资支出1,967,769.36元。(其中:基本支出1,967,769.36元,项目支出0元)

  5.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77,261.86元。(其中:基本支出977,261.86元,项目支出0元)

  6.301(类)09(款)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88,630.92元。(其中:基本支出488,630.92元,项目支出0元)

  7.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676,858.70元。(其中:基本支出676,858.7元,项目支出0元)

  8.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73,615.25元。(其中:基本支出73,615.25元,项目支出0元)

  9.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732,946.39元。(其中:基本支出732,946.39元,项目支出0元)

  10.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579,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24,000.00元,项目支出55,500.00元)

  11.302(类)05(款)水费支出39,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9,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2.302(类)06(款)电费支出36,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6,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3.302(类)07(款)邮电费支出24,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4,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4.302(类)11(款)差旅费支出211,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2,000.00元,项目支出9,000.00元)

  15.302(类)15(款)会议费支出174,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74,5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6.302(类)16(款)培训费支出93,6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8,650.00元,项目支出5,000.00元)

  17.302(类)17(款)公务接待费支出28,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8,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8.302(类)26(款)劳务费支出16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62,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9.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51,491.61元。(其中:基本支出51,491.61元,项目支出0元)

  20.302(类)31(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4,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4,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21.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95,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95,600.00元,项目支出0元)

  22.302(类)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3,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4,000.00元,项目支出9,500.00元)

  23.303(类)02(款)退休费支出503,571.48元。(其中:基本支出503,571.48元,项目支出0元)

  24.303(类)05(款)生活补助支出3,241,146.08元。(其中:基本支出3,241,146.08元,项目支出0元)

  25.303(类)04(款)抚恤金76,344.00元。(其中:基本支出76,344.00元,项目支出0元)

  26.309(类)13(款)公务用车购置18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8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27.309(类)02(款)办公设备购置16,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6,00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勐拉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19,041.00元,较上年减少6,759.00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金平县勐拉镇人民政府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金平县勐拉镇人民政府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减少96,000.00元,减少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按规定控制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金平县勐拉镇人民政府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19,041.00元,较上年增加89,241.00元,增长68.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8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80,0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041.00元,较上年减少90,759.00元,下降69.9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增减变化原因是因为2023年计划购置一辆公务用车,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按规定控制经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2023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权责发生制,是以本期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

  14.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凡在本期内实际收到或付出的一切款项,无论其发生时间早晚或是否应该由本期承担,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1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1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18.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勐拉镇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73,241.6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1,041.61元,增长7.7%,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乡村振兴工作力度加大,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金平县勐拉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56,113,889.23元,其中,流动资产9,855,774.53元,固定资产1,563,933.5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3,034,097.97元,无形资产2,100.00元,其他资产31,657,983.18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707,559.18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163,541.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755900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人民政府2023年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