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550400000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灾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督检查防震减灾有关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防震减灾工作防震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防震减灾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3.贯彻《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监督管理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检查。
4.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防震减灾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5.管理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制定全县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县地震趋势预测意见,强化涉及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震情跟踪;统一规划管理县地震局监测台网(站),负责防震减灾群测群防工作;发现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实施;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有关民事责任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6.负责震情信息速报,配合上级地震部门开展地震灾害调查损失评估,向县政府提出本行政区域及周边邻区发生破坏性地震作出快速反映的措施建设。
7.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社会民众防震减灾意识
8.完成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地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三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监测预报股及震灾防御股。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和省、州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县地震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学习省委王宁书记 5 月 7 日、省政府王予波省长 5 月 4 日关于防震减灾救灾工作批示和和良辉副省长在“云震应急-2022”演习点评总结时的讲话精神,以及 2022 年全省、全州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和 4 月 25 日州委赵瑞君书记调研全州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对防震减灾救灾的形势判断及部署上来,坚决防止和克服麻痹松懈、盲目乐观、高枕无忧的思想,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2.理顺防震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于8月调整到县应急管理局。并健全完善分级负责、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上下贯通、协同顺畅的防震减灾救灾工作格局。认真贯彻《红河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防震减灾救灾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红抗指〔2022〕1号)。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全面压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充分发挥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主动作为、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把防震减灾救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本年度县委书记余玉龙就防震减灾工作批示1次、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防震减灾工作汇报1次,研究部署防震减灾救灾工作1次,于8月底召开了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确保防震减灾救灾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督促到位、落实到位。
3.抓实地震监测预报预警。一是切实加强对测震仪器设备的检修维护。全年对数字化测震仪器及相关配件和线路进行检修4次,对二氧化碳气体采集管积水清理1次。确保所有监测仪器正常运行,观测环境无人为干扰。保证观测手段每日不间断地向省州业务主管部门及时提供准确、连续可靠的原始观测数据,为开展防震减灾工作做好服务。二是地震监测台网建设不断完善。2022年完成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金平分项目建设,新建1个基本站,13个一般站,安装5套地震预警终端。实现与全省地震预警能力同步。2022年在省州地震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新建测震台站1个,该项目已完成台站仪器选址和建设用地意向的签订工作。新建温泉水温观测台1个,该项目已完成观测水井建设,待州局验收后安装相关观测仪器,预计年底投入观测。截至目前,我县有测震台1个、二氧化碳观测点1个,地震预警基本站1个,GNSS基准站1个,地震预警一般站13个,在建测震台站1个,温泉水温观测1个,共计19台观测仪器,地震监测能力达到0.8级。三是震情短临跟踪分析预报不断加强。及时开展监测资料数据跟踪分析,做好震情信息服务。全县10个地震定点宏观测报点管护到位,开展水体类宏观点背景值测定16次,并建立了水体类五项物理化学背景值测定数据库。金平测震台站在2021年云南省地震监测质量评比中获全省第三名的好成绩。四是加强震情跟踪、趋势研判工作。制定下发了《2022年震情跟踪方案》,强化对重点地区震情的监测跟踪,加强重点地区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贯彻落实震情监视跟踪工作方案强化短临跟踪工作措施,加强震情滚动会商,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震情。
4.震害防御工作及宣传工作。一是全县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进展顺利;二是进一步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地震安全评性评价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做好政务服务网、互联网+监管,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系统的事项清单录入完善工作,并做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及竣工验收的审批工作。三是严格落实“互联网+监管”工作,对6家监管单位或法人8个事项开展监管检查,对监管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并上传到省级监管平台,有效提升了我县震害防范能力。四是地震应急处置及时高效。严格落实24小时地震应急值班值守制度,2021年以来快速有序开展了邻区有感地震的应急处置4次,及时了解震感及社会影响情况、编制上报震情速报、开展震后紧急会商。五是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动态更新。目前已完成2018年以来的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数据更新,为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地震灾害快速评估奠定基础。六是深入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利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1·6”全省防震减灾宣传日等重点时段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六进”活动,增强人民群众防震避险能力水平,不断普及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启动防震减灾知识教育进校园“五个一”活动,完成35所35名中小学及幼儿园防震减灾科普宣讲员培训。2022年以来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活动7场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8月3日,地震局副局长为中青班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讲座1场。
5.切实做好地震应急防范准备工作。一是于9月修订完善了《金平县地震应急预案》和《金平县重特大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本部门意见预案修订完善了《金平县地震局地震应急处置方案》。二是进一步强化各乡镇党委政府地震应急防范主体责任。县地震局积极督促指导各乡镇党委政府发挥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当前严峻的震情形势,完善抗震救灾指挥机制和应急处置流程。把震情考虑得更复杂些,困难预计得更多些,措施准备得更充分些,层层压实责任,强化防范应对工作准备。三是积极与县应急管理局沟通协调,在11月开展一次地震应急桌面推演。积极组织全县各级学校开展防震应急演练。四是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健全值班值守制度,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总带班,股室负责人带班,干部职工24小时在岗值班的三级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要求,严格坚持反应迅速、及时准确、运转高效、安全保密的值班工作原则。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 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08,653.7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96,273.7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3,76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8,62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4,807.77元,增长10.49%,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增加职工1人,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预算比上年度有所增加;本年度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州地震局拨入地震科学实验场和系统运行维护费),所以财务总收入比上年度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96,273.72元,其中:本年收入1,196,273.7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96,273.7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2,427.77元,增长9.36%,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增加职工1人,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预算比上年度有所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208,653.7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96,273.72元,其中:基本支出1,146,273.7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2,427.77元,增长21.45%,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增加职工1人,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预算比上年度有所增加;项目支出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000.00元,下降66.67%,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未预算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经费,该项目上年度已完成。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32(款)99(项)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5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党员干部培训费用支出;
2.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3,347.20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基本退休费支出;
3.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11,935.8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基本退休费支出;
4.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9,403.87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9,701.94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6,197.75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78,160.79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955.82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74,552.9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224(类)05(款)03(项)机关服务支出665,267.65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工资福利支出及相关经费的支出;
11.224(类)05(款)04(项)地震监测支出21,600.00元,主要用于地震宏观点测报人员经费支出;
12.224(类)05(款)05(项)地震预测预报业务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震情会商、地震群测群防等地震预测预报业务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243,756.00元。(其中:基本支出243,756.00元,项目支出0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52,5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2,560.00元,项目支出0元);
3.301(类)03(款)奖金支出20,313.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313.00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类)07(款)绩效工资支出304,765.20元。(其中:基本支出304,765.20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9,403.87元。(其中:基本支出99,403.87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类)09(款)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9,701.94元。(其中:基本支出49,701.94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84,358.54元。(其中:基本支出84,358.54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10,304.74元。(其中:基本支出10,304.74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74,552.90元。(其中:基本支出74,552.90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74,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4,000.00元,项目支出50,000元);
11.302(类)16(款)培训费支出1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5,524.53元。(其中:基本支出5,524.53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302(类)31(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302(类)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303(类)02(款)退休费支出143,283.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3,283.00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303(类)05(款)生活补助支出21,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1,600.00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地震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356.00元,较上年减少444.00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金平县地震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金平县地震局本年度和上年度“因公出国(境)费”均未预算和支出,故无增减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
金平县地震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16.00元,较上年减少444.00元,下降30.4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次,共计接待6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缩减三公经费,节约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金平县地震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34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34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本年与上年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权责发生制,是以本期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
14.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凡在本期内实际收到或付出的一切款项,无论其发生时间早晚或是否应该由本期承担,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1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1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18.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地震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1,674.5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4,523.33元,下降51.65%,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地震群测群防及地震预警经费列入基本支出,2023年全部列入项目经费,所以2023年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金平县地震局资产总额1,218,215.37元,其中,流动资产34,854.37元,固定资产1,178,56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80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990.2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6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15,5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550400111
相关附件:
附件【附件5: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