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索引号
    20240919-151254-415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07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31800000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拟订县对乡镇财政体制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按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和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办理省、州对金平县的转移支付,制定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调整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划分县与乡镇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职责。

  4.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制度和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负责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7.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监缴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负责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负责审核国有企业国有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综合研究全县国有企业的运行状况,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承办全县国有企业财务预决算的有关工作;承担县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负责制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代表金平县人民政府开展财税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12.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定地方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

  13.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县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发布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年度预算绩效报告。

  14.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15.负责制定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6.按规定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提出服务和促进我县金融业务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代表县人民政府联系、协调地方金融机构,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小微金融机构的管理。

  17.承担金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设有2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与研究股(金平县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法规股(税政股)、预算一股(体制管理股)、预算二股(债务绩效管理股)、国库股、国库支付股、行政政法股、科教文化股、经济建设股、农业股、社会保障股、对外合作股(金融股)、会计股、政府采购管理股、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股、人事教育股、资源环境股、国有企业资产管理股(国有企业资本管理运营股)、金融合作股(金融监管股)。

  所属单位1个,即:金平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县财政部门将始终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严格依法治税,全力推进税收立法和税制改革,加强地方税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财政税政职能作用,紧密结合金平和财政工作实际,科学谋划金平财政发展任务。紧紧围绕县委战略部署,坚定信心,保持战略定力,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

  (一)持续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

  在收入征管上,充分发挥税收体制改革,密切关注减税降费政策的变化,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来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一方面要降低企业税费负担,让企业轻装上阵谋发展,让群众真金白银得实惠,切实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提振各方信心;另一方面,通过“放水养鱼”,为涵养税源打下基础,实现税收收入的可持续增长,推动高质量可持续财政建设。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掌握组织收入主动权;在财源建设上,以固本挖潜,培育新的财源支撑点,突出税收贡献导向,精准施策强激励,促进多元化财源培植结构,建立健全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并逐步优化收入结构,激发企业发展壮大作贡献的内在动力和活力。

  (二)优化支出结构,聚焦民生重点领域

  “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是财政运行的底线。财政部门从全局和政治高度重视“三保”工作,统筹财力合理安排预算,合理安排支出次序,推动财力下沉,加强县乡财政管理,确保基层“三保”落实到位,工作不出问题,坚决守住基层“三保”风险底线。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节能环保、城乡社区、资源勘探信息等领域是民生聚焦的重点领域,优化支出结构,要着力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增加资金有效供给,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

  (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一是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底线,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二是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生活改善,加大对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支持做好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人居环境等民生工作,改善和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生活水平;三是紧紧围绕中央、省、州、县党委政府工作重心及安排部署,深入领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政策及投入导向,将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安排用于乡村连片规模特色产业项目建设,促进群众稳定增收,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四是进一步完善资金督查长效机制,形成上下联动的项目资金监管合力,切实加强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的监督检查,协调审计部门部门做好审计督查工作,聘请第三方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在项目和资金监督中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五是强化资金监管力度,推动边境小康村建设。

  (四)注重效益,加大盘活资金力度

  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严格实行“限期使用、到期收回”制度,对结余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资金,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增加资金有效供给,切实控制和减少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预算难以执行的,及时调剂到其他急需支持的项目,让趴在账上的财政资金重新发挥最大效益。

  (五)严格压减一般性支出

  财政部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主动挖潜、多渠道盘活各类资金和资产,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把该花的钱花好,补短板强弱项保重点,要集中财力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投入,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

  (六)加强地方债券资金的使用管理

  要用好管好专项债券资金,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地方性债务监管,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一是继续谋划做好专项债券争取准备工作,在2022年实际到位7,700万元政府专项债券的基础上,2023年在省州债券份额未变的前提下,力争与2022年实际到位7,700万元持平。同时,做好专项债券全过程工作,确保专项债券早争取、早使用、早见效,充分发挥专项债券使用效益,扩大有效投资;二是专项债券安排使用聚焦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大民生工程,重点支持纳入我县“十四五”规划及2035年远景规划的“补短板、增动力”重点前期工作,积极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公共医疗卫生、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切实推进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稳增长;三是用好专项债券用作重大项目资本金和争取“专项债券+市场化融资”等配套融资方式,有效拉动投资。

  (七)强化财政绩效考评成果运用

  强化财政绩效考评能力,加快教育、社会保障、农林水、卫生健康、节能环保、交通运输、粮油物质储备、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事务等重点领域的支出;加强财政绩效成果运用,将财政绩效管理与公用经费挂钩,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积极作用。

  (八)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围绕开展乡村振兴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即资产、资金、资源)清理工作,以便村级组织可以充分利用村集体“三资”进行投资、融资,壮大集体经济。

  (九)强化金融监管力度,维护金融秩序平稳

  一是持续开展金融领域风险排查行动,加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知识宣传活动,营造全民知非防非良好氛围,从根源消除非法集资风险隐患;二是加强金融领域重点人群关注力度,强化沟通联络,及时消除金融领域重点人群信访隐患,将问题解决在基层。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25人。在职实有5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5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880,030.8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880,030.8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449,006.37元,增长19.7%,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支出、医疗保险支出、国企改革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审经费等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880,030.89元,其中:本年收入14,880,030.89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880,030.8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449,006.37元,增长19.7%,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支出、医疗保险支出、国企改革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审经费等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880,030.8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880,030.89元,其中:基本支出11,947,830.8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83,193.63元,下降3.89%,主要原因是单位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2,932,2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32,2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无项目支出,本年增加一体化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评审经费等项目。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06(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8,621,367.17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及单位运转等经费支出。

  2.201(类)06(款)04(项)预算改革业务支出450,000.00元,主要用于我县财政预算改革方面及相关系统运行维护经费支出。

  3.201(类)06(款)08(项)财政委托业务支出1,000,000.00元,主要用于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绩效评审业务发生的支出。

  4.201(类)32(款)99(项)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600.0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党员培训经费支出。

  5.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471,644.0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行政人员离退休人员相关费用支出。

  6.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40,118.7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20,059.3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支出44,928.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遗嘱生活补助支出。

  9.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60,638.41元,主要用于我单位行政人员医疗缴费支出。

  10.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9,651.87元,主要用于我单位事业人员医疗缴费支出。

  11.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8,934.23元,主要用于我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780,089.07元,主要用于我单位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2,477,748.00元。(其中:基本支出2,477,748.00元,项目支出0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2,309,068.2元。(其中:基本支出2,309,068.2元,项目支出0元)

  3.301(类)03(款)奖金支出488,599.00元。(其中:基本支出488,599.00元,项目支出0元)

  4.301(类)07(款)绩效工资支出1,225,567.08元。(其中:基本支出1,225,567.08元,项目支出0元)

  5.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40,118.76元。(其中:基本支出1,040,118.76元,项目支出0元)

  6.301(类)09(款)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20,059.38元。(其中:基本支出520,059.38元,项目支出0元)

  7.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890,290.28元。(其中:基本支出890,290.28元,项目支出0元)

  8.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03,553.41元 。(其中:基本支出103,553.41元,项目支出0元)

  9.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780,089.07元。(其中:基本支出780,089.07元,项目支出0元)

  10.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504,3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77,000.00元,项目支出327,300.00元)

  11.302(类)02(款)印刷费支出6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60,000.00元)

  12.302(类)05(款)水费支出7,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3.302(类)06(款)电费支出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

  14.302(类)07(款)邮电费支出8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82,000.00元)

  15.302(类)11(款)差旅费支出17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70,000.00元)

  16.302(类)13(款)维修(护)费支出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

  17.302(类)16(款)培训费支出22,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600.00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

  18.302(类)17(款)公务接待费支出5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9.302(类)26(款)劳务费支出374,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项目支出374,000.00元)

  20.302(类)27(款)委托业务费支出1,422,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422,200.00元)

  21.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53,165.71元。(其中:基本支出53,165.71元,项目支出0元)

  22.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支出356,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96,400.00元,项目支出60,000.00元)

  23.302(类)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7,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8,000.00元,项目支出89,000.00元)

  24.303(类)02(款)退休费支出1,453,644.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53,644.00元,项目支出0元)

  25.303(类)04(款)抚恤金支出44,928.00元。(其中:基本支出44,928.00元,项目支出0元)

  26.303(类)05(款)生活补助支出16,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6,800.00元)

  27.303(类)09(款)奖励金支出5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0,000.00元)

  28.310(类)02(款)办公设备购置支出230,9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30,90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5,2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0,9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4,3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财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19,436.00元,较上年减少9,879.00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金平县财政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金平县财政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19,436.00元,较上年减少9,879.00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90次,共计接待3992人次。

  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按照相关规定,按比例压减公务接待费及单位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金平县财政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我单位2022年及2023年均无此方面的支出安排,故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权责发生制,是以本期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

  14.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凡在本期内实际收到或付出的一切款项,无论其发生时间早晚或是否应该由本期承担,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1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1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18.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财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14,165.7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87,034.29元,下降76.39%,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金平县财政局资产总额13,906,141.86元,其中,流动资产33,915.00元,固定资产13,530,808.9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41,417.9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30,409.9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69,289.0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27平方米,账面原值60,066.3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69项,账面原值1,011,495.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308,735.02元,其中出租资产1144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308,735.02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31800111

相关附件:

附件【附件5: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