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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金平县金河镇人民政府作为一级政府,履行的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项目服务中心、应急服务中心、财政所。
所属单位12个,分别是:
1.党政办公室
2.党建工作办公室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5.扶贫开发办公室
6.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
7.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8.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9.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10.项目服务中心
11.应急服务中心
12.财政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极不寻常、殊为不易的一年。面对空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金河镇人民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迎接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坚持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一是紧紧围绕“疫情要防住”要求,戮力同心共抗疫情,全力保障人民健康。二是紧紧围绕“经济要稳住”要求,全面夯实发展基础,大力推进乡村振兴。三是紧紧围绕“发展要安全”要求,全心抓好服务保障,努力增进民生福祉。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工勤人员编制7人,事业编制43人。在职实有8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8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4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9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5辆。车辆超出编制原因为:我单位实有车辆2辆为社保服务中心民政用车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消防车,车辆编制未纳入预算,因此实有车辆编制数为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9,643,005.1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642,995.9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9.2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918,317.38元,增长19.89%,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以及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政策,增加工作经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9,642,995.93元,其中:本年收入29,642,995.93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642,995.9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898,308.18 元,增长19.80%,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以及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政策,增加工作经费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9,643,005.1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9,642,995.93元,其中:基本支出29,587,995.9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08,308.18元,增长19.39%,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以及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政策,增加工作经费预算;项目支出55,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5,0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将县级选派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纳入预算项目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53,878.43元,主要用于我镇人大部门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人大主席团经费支出。
2.201(类)01(款)08(项)代表工作支出50,5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活动经费。
3.201(类)03(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4,312,135.29元,主要用于我镇政府机关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小车经费、工作经费支出。
4.201(类)03(款)99(项)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2元,主要用于我镇政工作经费支出。
5.201(类)06(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240,353.64元,主要用于我镇财政所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201(类)1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我镇纪委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7.201(类)29(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39,261.82元,主要用于我镇群众团体在职人员工资、团委副书记、妇女副主任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201(类)29(款)99(项)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500元,主要用于我镇团委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201(类)3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967,523.93元,主要用于镇党委部门在职人员工资,农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工资、党建工作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0.201(类)32(款)99(项)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38,910.00元,主要用于镇党委部门在职人员工资、党建工作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207(类)01(款)09(项)群众文化支出334,520.72元,主要用于镇文化站在职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
12.208(类)01(款)09(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1,451,121.57元,主要用于镇劳动保障所和农合办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3.208(类)02(款)08(项)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10,963,036.32元,主要用于社区及村委会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4.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306,091.08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
15.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50,478.40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
16.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16,777.1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758,388.5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132,660.00元,主要用于镇死亡人员抚恤金。
19.210(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281,637.34元,主要用于镇计生专干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
20.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25,433.09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支出。
21.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67,153.27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支出。
22.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9,775.57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支出。
23.213(类)01(款)04(项)事业运行支出2,439,502.78元,主要用于镇农科站、农机站、农经站、兽医站人员工资、村委会兽医宣传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4.213(类)02(款)04(项)事业机构支出766,939.37元,主要用于镇林业站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
25.213(类)03(款)17(项)水利技术推广支出481,730.16元,主要用于镇水利站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
26.213(类)05(款)99(项)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55,000.00,主要用于支出2023年县级选派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
27.220(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94,329.69元,主要用于镇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8.224(类)01(款)50(项)基层掌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1,137,582.84元,用于村委会和社区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9.208(类)02(款)08(项)事业运行支出285,774.94元,用于事业应急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3,687,888.00元,(其中:基本支出3,687,888.00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3,139,425.24元,(其中:基本支出3,139,425.24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类)03(款)奖金570,004.00元,(其中:基本支出570,004.00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类)07(款)绩效工资2,621,279.76元,(其中:基本支出2,621,279.76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16,777.12元,(其中:基本支出1,516,777.12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92,586.36元,(其中:基本支出1,192,586.36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7,287.13元,(其中:基本支出117,287.13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1,137,582.84元,(其中:基本支出1,137,582.84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3(类)99(款)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60元,(其中:基本支出4560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310 (类) 02 (款)办公设备购置80,000.00元, (其中:基本支出80,000.00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303(类)02(款)退休费1,536,969.48元,(其中:基本支出1,536,969.48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303(类)05(款)生活补助9,217,236.32元,(其中:基本支出9,217,236.32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302(类)13(款)维修(护)费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0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302(类)01(款)办公费2,433,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378,500.00元,项目支出55,000.00 元)。
15.302(类)02(款)印刷费5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0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302(类)05(款)水费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302(类)06(款)电费28,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8,000.00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302(类)26(款)劳务费2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0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302(类)11(款)差旅费3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00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302(类)15(款)会议费7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0,000.00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302(类)16(款)培训费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0元,项目支出0万元)。
22.302(类)17(款)公务接待费9,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9,000.00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302(类)31(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0,000.00元,项目支出0万元)。
24.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332,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32,400.00元,项目支出0万元)。
25.302(类)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4,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4,600.00元,项目支出0万元)。
26.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7,901.12元,(其中:基本支出7,901.12元,项目支出0万元)。
27.301(类)09(款)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58,388.56元,(其中:基本支出758,388.56元,项目支出0万元)。
28.303(类)04(款)抚恤金132,6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2,660.00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9628元,较上年减少2772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金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金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628元,较上年减少42772元,下降81.6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1次,共计接待240人次。
减少原因为:减少的主要原因2022年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金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0,000.00元,较上年增加40,000.00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00.00元,较上年增加40,000.00元,增长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增加原因为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基本已达到报废状态,运行维修成本较高。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金平县金河镇人民政府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权责发生制,是以本期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
14.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凡在本期内实际收到或付出的一切款项,无论其发生时间早晚或是否应该由本期承担,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1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1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18.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955,351.1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5,000.00元,增长12.36%,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工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政策增加工作经费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金河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151,421,537.06元,其中,流动资产28,367,249.04元,固定资产6,976,491.4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3570718.95元,无形资产4,493,770.00元,其他资产88,013,307.65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349016.0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4522.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46项,账面原值8,3730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756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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