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262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及精准帮扶工作;协调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指示、批示。
二是负责拟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中长期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并协调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是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建档立卡脱贫对象动态调整和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及突发严重困难户的监测工作,指导全县防返贫系统统计和信息化建设。
四是负责指导协调全县行业帮扶工作;负责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推进乡村振兴信息、政策宣传工作。
五是负责协调管理中央、省、市和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指导监督和检查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组织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规划、设计、论证、筛选、审批和组织实施;参与信贷帮扶项目的立项、审核、推荐和申报工作。负责财政帮扶项目库建设。
六是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社会帮扶工作;协调管理有关帮扶捐赠资金和物质;联系中央、省、州和上海长宁区对金平县定点帮扶和对口帮扶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驻村帮扶、结对帮扶工作。
七是负责协调帮扶系统风险防控、涉贫信访和舆情处置工作。
八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拽紧成果、监测帮扶,合力联动守住规模返贫底线。强化动态监测帮扶,坚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抓实“一平台、三机制”四个专项行动,筹备谋划好“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的培训、宣传、推广和使用,实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动态清零。采取“十户联防”“三级联动”的“联防联动”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围绕“发现—核查—公示—帮扶—销号—回访—报告”关键环节,开展防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确保切实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叠加筑牢“三类人员”防线。印发《关于实行领导干部帮扶“三类人员”监测户的通知》,针对动态监测识别出来的3498户“三类人员”(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在建立挂钩联系帮扶责任人基础上,以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为“关键少数”,以挂包县处级领导挂钩联系10户,其余由其他“关键少数”挂钩联系确保全覆盖的形式,叠加帮扶责任与力量,强化“一户一方案”每项帮扶措施的限时落实,防住“三类人员”返贫防线。
二是动态监测“回头看”工作。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了《金平县2021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暨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防返贫监测工作步骤、要求和行业责任分工,特别针对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阶段的综合分析研判、实地调查和信息采集、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级确定等重点工作环节、时间节点、程序要求进行了明确和细化,统筹好定点帮扶单位、乡镇干部、驻村工作队、村干部工作力量,合理安排各环节工作,严格按照程序,通过“综合分析研判、实地调查、数据比对复核、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级联审”程序,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退尽退”,避免出现风险户“体外循环”情况,确保工作开展任务明确、程序规范、责任压实、推进有序。动态管理前,全县有脱贫户28222户124225人、监测户3971户16746人(脱贫不稳定户1782户8171人、边缘易致贫户2168户8497人、突发严重困难户21户78人)。经动态管理综合分析研判、实地调查、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级确定,现全县共有脱贫户28180户124158人、系统监测户3498户13797人,监测户中未消除风险738户2539人(脱贫不稳定户442户1489人,边缘易致贫户245户856人,突发严重困难户51户194人)。动态管理数据情况,户清退325户1237人(边缘易致贫户323户1229人、突发严重困难户2户8人),风险标注回退542户2929人均为脱贫不稳定户,风险消除回退286户1043人(脱贫不稳定户135户502人、边缘易致贫户151户541人),标注风险消除2户11人为边缘易致贫户;新识别监测对象401户1347人(脱贫不稳定户300户984人、边缘易致贫户70户243人、突发严重困难户31户120人);监测户自然增加178人(脱贫不稳定户51人、边缘易致贫户127人),自然减少275人(脱贫不稳定户121人、边缘易致贫户151人、突发严重困难户3人)。
三是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拓展提升群众根本保障。紧盯“两不愁三保障”根本保障,以动态监测帮扶为抓手,压实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三个落实”,以网格为切入点,由点到面拓展、由面到户覆盖,抓实群众增收创收、人饮安全和住房、教育、医疗等根本保障。一是提升产业发展“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按照产业发展资金占比不低于50%的要求,建立健全龙头企业精准绑定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绑定贫困农户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截至12月底,录入产业帮扶信息监测管理平台系统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企业41个,合作社118个,绑定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户23122户、“双绑”覆盖率90.21%,绑定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边缘易致贫户1335户、“双绑”覆盖率79.13%,绑定有产业发展条件的突发严重困难户15户、“双绑”覆盖率100%。二是提升培训就业“双组织化”。及时研判疫情对农民工返岗就业的严峻形势,指导5.35万人次申领“云南省健康出行码”;摸清2020年春节前外出务工返乡人员、有意愿外出外务人员情况,针对性已开展劳动力培训4250人;提供用人岗位18600余个,有组织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人数48924人;通过开展稳岗就业专项行动,有47775人留企就业;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6069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地就近就业。目前,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8496人,转移就业率72.23%。三是抓实人饮安全稳定。投入10007.55万元,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涉及13个乡镇大寨一队、大寨中学、铜厂乡东瓜林村、烂泥箐村、金河镇闸门村委会、双金桥东村沙水田、老集寨乡棕批下寨等99个自然村,受益556户2963人。新建取水池、蓄水池,管网改造架设,水池修复及附属设施建设,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四是积极强化“三保障”。住房安全保障。建立农村危房动态管理监测机制,对各种原因新增农村危房第一时间排查认定,及时分析研究纳入农房抗震改造或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改造,切实保障已脱贫户和低收入农户基本住房安全。2020年我县动态新增危房改造148户(现已全部完成改造);2021年农房抗震改造开工914户,竣工757户,验收757户,目前已拨付资金1900.09万元。义务教育保障。2021年度开工建设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薄弱环节提升项目15 个,资助各类家庭困难学生204人资助金26.4万元,办理大学生助学贷款1523人发放贷款1273.669万元,国家“雨露计划”补助1653人发放补助金519.3万元(东西协作学生117人58.5万元),压实“双线四级”工作责任制,深入落实入学“联控联保”机制及控辍保学“四步法”工作程序,综合应用政策、行政、法律手段开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健康医疗保障。实施“顶梁柱”扶贫公益保险和人身财产综合保险。建档立卡脱贫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患病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90%以上,符合参加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实现100%参保。五是做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结合安置点实际情况抓好种、养殖产业规划,61个安置点均已做了《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规划及就业计划》,新建常乐新寨、岭南、水田、老普寨新村等18个安置点集中养殖区,规划种植香蕉、橡胶、百香果、砂仁、芒果等符合地方的产业5123.1亩,实现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5614人,完成办理不动产证3870户。
四是聚焦成效、精准帮扶,以项目实施为载体拓展成果。
紧紧围绕“一平台三机制”四个专项行动目标标准,以及乡村振兴有关要求,组织县级行业部门、乡镇领导就项目储备方面开展系统培训,按照县级指导、乡镇落实原则,遵循“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按照一村一方案要求,积极储备项目,完成全县项目库,并实行一月一动态调整。截至12月底,全县完成71.75亿元项目储备。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项目资金监管,共整合涉农资金4.59亿元实施197个项目,其中产业资金2.4亿元,产业资金占比50.33%,项目覆盖13个乡镇及金平农场,受益脱贫村90个。积极组织人员强化扶贫项目资产排查工作,完成排查项目总资产总规模39.65亿元,形成资产占比98.1%,其中经营性资产3.31亿元、公益性资产24.64亿元、到户类资产11.7亿元。突出长短结合、以短养长,引进培育和扶持壮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市场”的模式,围绕以瑶药为主的中药材“一县一业”,全面推动梯田红米、水果、中药材、坚果、茶叶、蔬菜、规模养殖等高原特色农业提升增效,形成“种、养、加、销”一体化的生态循环模式,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围绕水果、生物药材、蔬菜、茶叶、梯田红米和规模养殖等产业,提升绿色有机数量和质量,加快培育优势特色品牌。目前全县现有1家企业1个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体系、“三品一标”认证体系建设,保护和推广使用已认定的“金平香蕉”“金平砂仁”“金平人参”“金平诺玛飞鸡”4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完成4个绿色食品认证申报工作,8个有机农产品认证。依托村集体资源,盘活行政村山林、土地等资源,通过开发、出租或以土地入股方式,为村集体获取收益。以特色产业作支撑,通过党总支引领,带动农户与本地企业合作,构建“新型经营主体+党总支+农户+基地”共建模式增加农牧产品产值和农户增收,壮大村集体经济。2021年来,投入1000万元扶持金河镇十里村、金水河镇龙骨村、勐拉镇老乌寨村等20个行政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使脱贫村获得稳定的资产收益和股金分红等收入。联合金融部门,强化政策解读、加强政策宣传、压实政策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小额信贷工作有序开展。2021年来,累计发放贷款983户4155.42万元,办理收回再贷17户62.87万元,续贷127户465万元,边缘户发放12户45.5万元。
五是示范带动、强化整治,不断美化提升农村宜居面貌。
以实施“一十百”示范工程为抓手,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2021年投入4862.23万元实施者米乡兴发岭、金河镇邓家湾、阿得博乡昆一迷等20个美丽村庄建设,积极为全县乡村振兴建设树建示范和累积经验。全县共完成农村户厕改造656个、农村公厕改造59个、户厕改造7865座,新建和改造自然村公厕52座。2021年全县累计清理村内水塘246口,村内沟渠310公里。
六是主动对接、强化协作,积极深化定点帮扶纵深推进。
积极主动加强与定点帮扶单位沟通对接,保证定点帮扶协作接续有序推进。一是外交部帮扶。今年以来,外交部共为金平县筹集帮扶资金700.59万元,实施了教育、卫生、培训、其他5个大项16个子项目。同时外交部发挥平台数量多、平台级别高、覆盖面广优势,多平台、多渠道宣传推介销售我县农特产品,打通农特产品产供销梗阻,助推消费帮扶57万元,帮助销售当地农副产品25.33万元。二是沪滇东西部协作。调配项目资金共计5890万元实施沪滇协作项目33个,劳务“点对点”招录10名消防救援队员,春秋航空招录5名空勤学员到上海培训,上海维丽娅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招录1位学员培训,上海同仁医院、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共派出14名专家入驻金平县人民医院开展医疗合作共建,开展金平县妇产儿科诊治进展学习班134人次。三是省州县定点帮扶。结合挂包单位职能职责,对各级单位挂包乡镇、行政村关系进行优化调整,省州县级103个单位挂包全县94行政村。组织定点扶贫单位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做好返贫致贫防范工作,倡议各级帮扶干部为所挂包脱贫户购买2020年-2021年精准防贫保险,2868名帮扶干部交保险费152.1万元,为15210户脱贫户购买精准防贫保险,截至目前,精准防贫保险理赔222件84.35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个,其他事业单位0 个。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下设综合股、项目与规划股(南部开发股)、产业金融股、社会扶贫股、沪滇帮扶协作股、督查考评股、党务信息股七个内设股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25 人。其中:行政编制9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2 人),事业编制 16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9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2人),事业人员 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2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 在编实有车辆 0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20,813,107.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813,107.3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总收入比上年决算数30,166,281.84元减少9,353,174.54元,下降31.01%,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减少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项目资金收入、部分项目资金及项目管理费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20,820,462.04元。其中:基本支出3,950,369.06元,占总支出的18.97%;项目支出16,870,092.98元,占总支出的 81.0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比上年决算数30,144,948.70元减少9,324,486.66元,下降30.93%,主要原因是2021年小额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50,369.06元。与上年决算数3,521,128.70元对比增加429,240.36元,增长10.87%,主要原因是正常晋升、职务职级变动增资以及本年人员绩效支出增加。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3,750,312.37元,占基本支出的94.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0,056.69元,占基本支出的5.06% 。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6.263.02元,年人均公用经费开支8,344.0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870,092.98元。与上年决算数26,623,820.00元对比减少9,753,727.02元,下降36.64%,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小额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项目经费和项目管理费等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小额扶贫贷款贴息资金16,000,000.00元,者米乡下新寨村委会兴发岭村民小组功能提升项目418,000.00元,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经费220,593.98元,扶贫项目管理费231,499.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20,462.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比上年决算数30,144,948.70元减少9,324,486.66元,下降30.93%,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小额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项目经费和项目管理费等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4,285.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3,004.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0,283,171.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4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行、会议培训、办公设备购置及小额贷款贴息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054.00元,支出决算为17,333.00元,完成预算的46.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333.00元,完成预算的46.7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57,599.00元,下降90.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7,599.00元,下降90.09%。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21年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之年,脱贫攻坚指挥部撤销,上级调研和各乡汇报工作的次数减少,2021年接待次数和接待人数较2020年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支出相应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7,333.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 支出17,33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33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2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各级督查考核组、外交部、上海对口帮扶部门,乡镇业务培训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0,056.69元,与上年决算数228,196.86元对比,减少28,140.17元,下降12.33%,主要原因是2021年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之年,脱贫攻坚指挥部撤销,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等各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办公设备等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5,293,336.79元,其中,流动资产1,226,155.74元,固定资产3,856,752.98 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10,428.07 元,其他资产0.00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31,791.5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2,841.7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8.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18,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8.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详见附表1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1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和社会保障费等;公用经费包括公务费、小型设备购置费和修缮费、业务费和业务招待费等。
三、结转结余资金:是指与财政有缴拨款关系的各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按照财政部批复的预算,在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未列支出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结转资金是指预算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预算资金。结余资金是指项目实施周期已结束、项目目标完成或项目提前终止,尚未列支的项目支出预算资金;因项目实施计划调整,不需要继续支出的预算资金;预算批复后连续两年未用完的预算资金。
四、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主要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2628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082609422503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