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376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金平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省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
5.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金平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有关职责分工。
①与金平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金平县卫生健康局、金平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②与金平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金平县民政局、金平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金平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给金平县医疗保障局,金平县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③与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金平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多措并举,圆满完成参保目标任务。一是强化工作职责,确保责任落实落细。任务层层分解到位,将参保率纳入乡镇年度综合目标考核重要内容,采取领导包村(队)、村干部包组、村组(队)干部包户等多种措施,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政策应知尽知。以传统“纸媒”加“网媒”进行多渠道、多形式、高频次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参保缴费宣传,提升群众医保政策的知晓率,促进群众自觉参保。三是强化部门协调,确保服务高质高效。医保局牵头,密切联系税务、财政、民政、乡村振兴、卫健、残联等部门,联动配合,切实做好特殊人群标识,实现困难群体应保尽保。2021年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实际参保人数35.5705万人(其中:城乡居民34.1438万人,城镇职工1.4267万人),州级下达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数为34.11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任务完成率为100.1%。
2.巩固医保扶贫成效,助力乡村振兴。脱贫不脱政策,切实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一是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2021年,全县建档立卡人口124225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123473人,未参保0人,特殊情况未在本县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752人。二是确保建档立卡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90%。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均实现一站式结算,对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建档立卡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三是实施建档立卡人口“顶梁柱”公益保险,切实减少建档立卡人口因病致贫返贫的风险。2020年中国扶贫基金会为我县18-60周岁建档立卡人口76642人购买“顶梁柱”公益保险。2021年已办理2020年住院理赔1687人,赔付金额147.23万元。四是对建档立卡人口简化特慢病办理程序,实现应办尽办。从医保系统导出建档立卡人口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住院信息进行筛选,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办理特慢病卡;加强与卫健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特慢病的宣传力度,家签医生对患特慢病的建档立卡人口动员到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确诊;对确诊为特慢病的建档立卡人口只需提供诊断证明书即可办理。2021年全县累计已办理特慢病卡13742人,其中:建档立卡人口8143人,非档户5599人。
3.扎实推进城乡医疗救助,保障民生福祉。扎实推进城乡医疗救助,保障民生福祉。根据州医保局文件精神,结合金平县实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制定了《金平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州级确定的救助对象基础上增加了边缘户救助对象、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持证残疾人、36种大病患者等人群。在实施过程中,简化救助程序,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困难群众医疗负担,缓解救助对象“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应享尽享的医疗保障待遇。2021年,资助困难对象参保人数197333人,支出资助各类困难对象参保资金2800万元。救助困难对象20447人次,支出1406万元,其中:支出住院救助金1386万元,受益 17126人次,支出门诊救助金20万元,受益3321人次。
4.紧盯指标,全力以赴完成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目标任务。为充分发挥医保电子凭证特点优势,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线上服务需求,县医保局积极开展推广医保电子凭证运用工作,紧盯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指标,通过任务分解、高频次线上线下推广、开展培训等措施,全县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2021年参保人数35.57万人的60.24%(目标任务60%),顺利完成州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5.强化监管,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一是加强协议管理,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制定完善“两定协议”,充分发挥协议约束作用,加强对“两定机构”欺诈骗保行为的处罚力度,促进“两定”机构健康有序发展,与42家定点医药机构签订了2021年《医保服务协议》,同时签订《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承诺书》42份,自觉接受医保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二是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动,常态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及基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基金监管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加强宣传,营造氛围,4月21日召开了“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向参加启动仪式的人员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加大稽核检查力度,确保监管到位,采取专项检查、定期普查和组织定点医药机构自查等多方式开展全方位稽核检查。2021年,共查处违规违约定点医疗机构20家次,追回基金本金123.97万元,处罚违约金114.31万元;行政处罚6件,罚款148.08万元;整改审计发现问题1个,追回医保基金资金5.81万元。
6.积极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一是加强组织,严格落实责任。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金平县医疗保障局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出现的重大问题,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医疗保障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二是始终紧绷神经不放松,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责任片区内网格化管理。做好常住人口、外出务工人员、重点地区返金人员、“三非”人员等人群的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加强对“三非”人员的管控。全面落实一天一报到、一周一检测措施;持续推进疫苗接种工作,确保按时完成阶段性任务。摸清、摸准片区内符合接种疫苗人员,加大宣传、组织、动员力度,做到“应接尽接、不漏一人”;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健康码使用率。做好片区内“云南健康码”的推广使用工作,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落实好片区商户、住户扫码登记工作,特别是加快对手机未普及的老幼人、在校生等特殊群体的健康码注册、申报查验工作。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树牢打持久战的准备。三是全面落实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两个“确保”,按时完成疫苗接种费用结算。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新冠病毒疫苗申报配送,确保不因费用结算影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进度。完成上划新冠肺炎疫苗费3832.09万元,拨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用315.1424万元。
7.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学习。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干部职工会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积极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云岭先锋”APP、“云岭先锋”夜校开展学习教育;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坚持以党管干部为原则,抓班子带队伍,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两谈话两报告、“三重一大”、“三会一课”、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主导权。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与管理,加强医保互联网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不断强化宣传载体建设,通过主题党日和医保微信工作学习群、QQ工作群等平台,积极宣传基层党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内法规、法治文化、廉政教育等法律法规。2021年开展了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共办结我为群众办实事5件。二是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建立纪实台账,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二是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积极树立部门清廉务实的良好形象。2021年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工作会议2次,主要领导听取班子成员对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汇报1次,与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班子成员就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提醒谈话2次;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负责人进行谈话1次,分管领导召集分管的股室、中心共同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 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1个,其他事业单位 1 个。 分别是:
1.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3.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险管理信息中心。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设3个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待遇保障和基金监管股、医疗服务管理及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19 人。其中:行政编制 5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 14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6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5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0 人),事业人员 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8人)。
离退休人员1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1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 在编实有车辆 0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3,632,001.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32,001.7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总收入与上年2,840,747.58元对比,增加791,254.12元,增长27.85%,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和2021年终一次性奖、绩效奖在本年度里发放,加之职务变动工资增长,工资福利同比增加63.37万元;二是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上级补助增加13.9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3,653,574.68元。其中:基本支出 3,417,479.68元,占总支出的 93.54%;项目支出 236,095.00元,占总支出的 6.4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总支出与上年2,782,192.96元对比,增加871,381.72元,增长31.3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0年度年终一次性奖和绩效奖在本年度里发放,加之职务变动工资增长,工资福利支出同比增加63.37万元;二是2020年经费不足,发生的差旅费等在本年里报销,以及加大疫情防控资金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7.46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17,479.68元。基本支出与上年2,751,653.60元对比,增加665,826.08元,增长24.2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年终一次性奖和绩效奖在本年度里发放,加之职务变动工资增长,工资福利支出同比增加63.3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3,126,684.59元,占基本支出的91.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0,795.09元,占基本支出的8.51% 。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48,889.74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3,847.3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6,095.00元。项目支出与上年30,539.36元对比,增加205,555.64元,增长673.08%,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方面支出15.90万元,疫情防控支出3.40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
1.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等方面建高,进一步夯实技术基础,提高数据采集质量和速度,切实保障医保信息系统高效、安全运行;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成立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及基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对定点医药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合理有效使用;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DGR试点工作;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力度;有效提升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投入资金支付202,000.00元。
2.金财社发〔2020〕72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费20,000.00元,金财预〔2021〕60号金平县财政局下达以前年度边境地区转移支付结转结金专项资金14,095.00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是购买发放疫情防控卡点物资和车辆派请费支出共计34,095.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653,574.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0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2,779,173.96元对比,增加874,400.72元,增长31.4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0年度年终一次性奖和绩效奖在本年度里发放,加之职务变动工资增长,工资福利支出同比增加63.37万元;二是2020年经费不足,发生的差旅费等在本年里报销,以及加大疫情防控资金支出,导致2021年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21.1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6,440.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9,760.96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679.2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37,134.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3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发放2,824,774.35元,日常办公经费用支出512,240.09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12,000.00元,支出决算为 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 减少1,770.00元,下降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增加 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增加 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70.00元,下降0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金平县脱贫后关于脱贫相关工作接待减少;二是认真执行政府出台的相关廉行节约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0,795.09元,与上年244,026.02元对比 ,增加46,769.07元,增长19.17%,主要原因: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加大基金监管,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动,常态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2021年,共查处违规违约定点医疗机构20家次,追回基金本金123.97万元,处罚违约金114.31万元;行政处罚6件,罚款148.08万元;整改审计发现问题1个,追回医保基金资金5.81万元,因此产生差旅费62,337.00元,与上年度14,346.00元对比,增加47,991.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 13,912.00元,邮电费787元,差旅费62,337.00元,劳务费 27,575.39元,工会经费58,989.00元,福利费1,294.70元,其他交通费125,900.00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 110,141.45元,其中,流动资产5,905.00元,固定资产 104,236.4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 0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96,377.69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6,236.2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663.2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7项,账面原值28,1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6,0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6,0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26,09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3765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082610503498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