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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jpxrmzf/2024-00046
  • 发布机构
    金平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9-05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532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县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乡镇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和草原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空间规划方面

  1.统筹优化空间布局,稳步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一是有序推进《金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金平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及金平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工作,开展了深入基层实地调研座谈,完成了前期收集资料、实地调研、问卷调查等基础工作和底数底图转换等准备工作,《国土空间保护开发现状评估与风险评估》、《国土空间控制线划定与管制分区研究》等7个专题研究报告已形成初稿,并经相关部门审查,完成了意见征求及修改完善,其中《国土空间保护开发现状评估与风险评估》、《金平县乡村振兴和村庄布局研究》2个核心专题已通过县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审核及县级专家审查,计划近期内上报州级专家审查;总体规划方案和文本大纲已形成初稿。二是统筹划定国土空间规划三条线,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要求,已完成生态保护红线修改相关工作,经州级汇总并经省厅上报自然资源部审查;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方案的通知》要求,以“三调”为底数,及时开展了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核实整改补足初步成果已报至自然资源部;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和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工作文件的通知》要求,试划了金平县城镇开发边界,其初步成果已报州级汇总上报省厅审查。三是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工作已完成在线填报,并报省厅审查。

  2.有序推进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金平县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金平县金河流域生态治理提升概念设计》编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并完成了金傣文化街、保障性住房、国门文化中心等重点项目的规划审查工作;县域“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州级试点马鞍底乡普玛村、勐桥乡桥头村2个村及省级试点马鞍底乡中寨村初步规划,并结合“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稳步推动全县“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同时,按要求扎实办理“一书两证”,全年已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5件。

  二、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方面

  1.坚守生态红线,切实加强生态保护工作。一是坚持保护优先、发展优化、治污有效的原则,对于涉及占用生态红线的项目用地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用地均严格按照要求一律不予上报审批(不包括经自然资源部审批的中央、省级重点项目)。二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的意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防死守耕地红线,确保了“十三五”时期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落到实处。三是完成了2017年以来通过国家和省级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蔓金高速公路、金金高速公路、元蔓高速公路、金平县东瓜林水库和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10个易地搬迁扶贫项目等五个项目的基本农田补划更新工作,其成果已通过省级审查;完成了“全国永久基本农田监测监管系统”县级用户注册。四是规范设施农用地和临时用地管理,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动态监督。2021年全县设施农业用地有效备案26宗,总面积11.5612公顷,且按要求已全部上图入库,上图比例达100%;完成了金平县金水河三级水电站(8.7175公顷)、金平县金水河四级水电站(5.4929公顷)两个项目的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动态监督。

  2.积极开展土地整理项目建设,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一是完成了《老集寨乡马撒斯村土地整治项目》的竣工验收;完成了《红河州金平县老勐等2个乡镇老勐等3个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及《红河州金平县者米乡顶青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的项目入库申请及规划设计的批复,目前正开展施工招投标工作。二是继续组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支持脱贫攻坚项目,2021年施工建设项目共计5个,总设计复垦面积1786.878亩,预算总投资2326.9496万元,预计产生节余指标1266.015亩。年内已通过省级终验3个项目,完成验收695.97亩,认定节余指标674.4465亩;县级自检自查后正在整改1个项目;正在施工1个项目,已补齐完成2019年跨省调剂任务,2020年度跨省调剂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64%。三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全年已落实资金6000余万元,购买水田占补平衡缺口指标555余亩、粮食产能31500公斤。

  3.强化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提高建设项目用地保障水平。一是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统筹安排好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加快用地组卷报批,切实做好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保障工作。2021年已按要求完成了元蔓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报件的补件工作,待审批;完成了金平县山堡输变电工程、金平县城至金水河高速公路等两个建设项目的组件上报;完成了国道G219线云南绿春(大兴)至金平(金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的《选址踏勘论证报告》和《土地用途调整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省级专家的审查,并按计划有序开展了金平县抵边联防所(疫情防控)一、二期、金平县第二所高级中学、中国金水河边贸扶贫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金平蔓金高速公路县城连接线等全县重点项目及勐拉镇滨江花园、金平勐拉边防派出所、金平金水河镇伉偭小镇、伉偭小学和伉偭幼儿园等5个项目的用地组卷报批工作。二是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力度,盘活存量用地,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2021年全县办理土地供应24宗,面积3.0781公顷,收取土地出让金1762.7218万元。三是规范土地储备监管和土地资产配置,进一步完善了土地储备制度。2021年已编制上报《金平县2021年第一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目前待州局审批;已完成金河镇小黑桥片区回迁房项目征地拆迁与金平县35kV山堡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征收工作;有序开展北部新区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及补偿兑现工作;加快推进金平城北连接线土地征收工作,土地测量、补偿兑现、农户安置工作有序开展;编制完成金平至金水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征地启动工作,并按要求正开展了临时用地征收工作;完成了全县13个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用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四是完成了金平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工作。

  4.矿产资源管理和生态修复工作持续加强。一是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的日常监管,扎实推进矿业权保护区审查、生态环境综合评估等工作,积极探索打造绿色矿山建设,既确保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又保护生态环境。2021年,全县共发现各类矿产24种,占全州已发现矿产64种的37.5%,查明资源储量列入《云南省矿产资源储量简表》的矿产有17种(其中金属矿产16种、非金属矿产1种);已探明各类矿产地34处,按储量规模划分均为小型;全县共设探矿权62个、采矿权34个。一年来,通过编制生产矿山年报和储量统计报表及对矿山企业实行年检、考核、签订《行政管理合同》、埋设界桩、实行交换图制度等措施,初步建立了矿产资源动态监察管理体系,基本实现了对矿产资源从勘探开发直至闭坑的全程动态监督管理,2021年勘查开采信息在线公示探矿权23个,填报数量23个,填报进度100%,公示进度100%;公示采矿权16个,填报数量16个,填报进度100%,公示进度100%;固体矿产资源统计应提交统计报表采矿权34座,已提交固体矿产资源统计基础表34座,填报率100%,上传矿山开发利用统计数据系统已全部通过审核,应提交储量年报6座矿山,实际提交6座,完成率100%;矿产资源利用统计应完成系统上报采矿权29座,实际完成系统上报采矿权29座,上报率100%,审核通过率100%。同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到实处,明确责任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时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并按要求开展了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检查人次48人次,检查矿山11家次,排查隐患36处,整治隐患32处,整改率89%;非煤矿山发生1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1人。另外,按“日受理、周交账”要求,共受理矿业权延续、变更登记业务等12件,开展联勘联审4次,并按行政审批权限,委托红河州昌旺拍卖有限公司对金平县新设的铜厂乡大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等3个采矿权进行了公开拍卖,其中金河镇中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铜厂乡大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已成交出让,出让价款共计542万元。二是建立健全金平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常态化机制。2021年,全县排查出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共44座,其中:已修复历史遗留矿山14个;有3个矿山正在开采或占用,建议由占用企业进行修复;计划修复矿山27处。同时,按要求已编制出台了《金平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建立健全了矿山生态修复制度,为全县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奠定了基础。

  5.严格执法,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秩序。一是始终坚持防查并举,加强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坚决发现和制止新发生的自然资源违法违行为,2021年共组织开展土地、矿产巡查123车次,巡查人员391人;下发土地、矿产《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97份,制止违法行为97起;下达加强矿区监管告知书5份,立案查处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63起,处罚金1280.34万元,其中:矿产资源违法案件6起(已结案),处罚金27.10万元,没收矿产品约6吨;土地违法案件57起(已结案47起,未结案件10起),处罚金1253.24万元。同时,上报县人民政府组织矿山“打非治违”联合整治1次,出动车辆17辆,出动人员共87人,对铜厂乡草鞋梁子、垃圾冲、风吹坡等12个洞口实施爆破,并对其中6口矿洞进行了混凝土封堵。先后联合相关乡镇整治河道采金2处,拆除采金床2台,驱离现场挖机3台、双桥车辆3辆,现场查封装载机1台、挖机1台,遣散现场采矿工人11人,查封矿点2处。二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做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2021年,自然资源部下发2020年度金平县卫片图斑共421个,经核实并上传举证材料通过省级审核399个图斑,未通过审核22个,未通过审核的22个中立案查处1个,重新核实上报21个;2021年度卫片图斑共199个,已全部完成现场核实工作,除上报审核10个外其余图斑正在判定上报,并对不通过且占地超过100亩的图斑进行立案查处。三是切实开展县域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对县城周边1860宗违规建筑进行了排查、核实、整治。同时,按照《云南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交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函》(云自然资函〔2021〕391号)、《红河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交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函的通知》(红农房整治办〔2021〕2号)要求,对2021年部下发金平县的疑似新增农村乱占耕地9个图斑及时做好整改落实(其中:已拆除3宗,立案查处1宗,正在办理手续1宗;部分拆除部分备案1宗,已完成备案2宗,正在动员拆除1宗)。另外,积极配合县农科局切实开展大棚房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四是着力做好信访和纠纷调处工作。2021年共办理来信来访27件,其中:信访接待10件,办结8件;省、州转办件9件(含网上留言7件),办结7件;县信访局转办8件,已办结8件,有效化解信访矛盾,确保社会安定稳定。同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以“珍爱地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及时组织开展了第52个世界地球日宣传活动;以“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为主题,开展了第31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

  三、自然资源基础工作方面

  1.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任务。一是按要求开展地图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严格涉密管理,做好地理信息保障工作,推进地理信息成果开发利用。目前已对三调涉密基础测绘成果保管与使用进行了涉密检查。二是按要求对《金平县者米乡巴义硅石矿临时用地》等15个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进行了初审,完成了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有序推进2021年地理国情监测工作。三是按要求及时完成了金平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的上报验收。

  2.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切实加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权益管理。一是加快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进度。截至目前,金平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已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登记发证3858套,占实际安置3865套的99.81%;其中:建档立卡户2724套(实际安置2724套、完成率100%),同步搬迁户1134套(实际安置1141套、完成率99.38%);未登记的同步搬迁安置住房7套(其中:1户为独人独户已死亡,6户不同意办理登记);二是持续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优化。2021年完成不动产登簿量6005条,发放不动产权证书5413本、不动产登记证明333份,完成不动产查询250021件;三是推动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联动过户,抓好“一件事、一次办”工作,试运行“跨省通办”相关事宜,持续做好营商环境“红黑榜”登记财产指标年度考核,健全与住建、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切实为群众、企业不动产登记做好服务。四是切实开展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全县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金平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制定下发了《金平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金平县不动产登记分小区、楼盘历史遗留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分别为金平县税务局住宅楼、分水岭小区、自然保护局住宅楼、民族团结广场改造项目、审计局住宅楼等17个问题小区(楼盘)出台解决方案,占总任务数19个小区的89.47%,切实解决了1967户购房业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占总任务数3246户的60.59%。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面

  1.靠前指挥,压实责任。一是全面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工作。2021年,共排查出隐患点261处(其中:滑坡235处、泥石流24处、地面塌陷2处),较2020年新增3个点,灾害共危及48490人,威胁财产9.5886亿元,威胁公路地质灾害约155处,威胁矿山19处。同时,科学编制了2021年度全县地质灾害防防灾减灾应急预案、防治方案、排查实施方案。二是切实强化措施,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2021年,在原有安装5个地质灾害重点监测仪器的基础上,根据地质灾害分布规律和发育特征以及历年汛期地质灾害的特点分析,增设完成33台监测设备(其中:专业型监测仪器2台22套;普适型监测仪器31台172套),惠及全县13个乡镇,为全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提供了强有力的预警能力;调整充实了全县261个地质灾害监测点群测群防人员522人,形成了人防加技防的综合防治能力体系。三是强化应急演练,开展宣传培训。先后邀请云南地质环境监测院和云南有色地质局308队专家到我县开展金平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培训达4次;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演练13次,发放应急处置和培训演练经费40万元,参演人次达到5000余人次;制作宣传袋2万个、纸杯3万个、宣传折页2万册、宣传图册手册2000余份,发放明白卡6000余张,通过宣传培训与实战演练,切实提高了全县基层群众对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的认识与避险自救能力。

  2.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监管。一是加快完工项目的验收与在建项目的推进工作。2021年,金平县金河镇大火地小学滑坡治理等5个项目已通过省级专家初验;阿得博乡箐口小学应急治理项目已完成终验;金水河镇南科村委会龙凤村滑坡应急治理项目、金平县烈士陵园金平中学女生宿舍楼后方滑坡治理工程项目已完成预验收;组织实施并完成了金平县老集寨乡马撒斯村1、2号滑坡治理项目、金平县老集寨乡街道下方泥石流冲沟安全度汛工程、金平县沙依坡中学女生宿舍北西侧滑坡应急治理项目的建设任务;持续推进了金平县大寨乡政府下方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二是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全面推进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六个精准”。2021年,已完成营盘乡营盘街地灾治理项目勘察设计评审及项目施工、监理招投标。同时,争取2021年度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153.93万元(其中地灾群测群防员经费补助52.2万元、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试点补助经费59.77万元、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补助经费41.96万元);州级自筹地质灾害防治预算资金353.17万元,并委托编制了《金平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工作方案》和《金平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双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且积极开展了全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三是切实强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全面监督矿山企业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截至12月底,全县34个采矿权中有24个已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占总采矿权数的70.59%。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与行政审批股、规划股、矿政管理股、国土测绘与科技信息股、地质勘查管理股、执法监察大队。下属机构17个,分别是: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整理中心、城乡规划设计中心、金河自然资源所、金水河自然资源所、勐拉自然资源所、者米自然资源所、铜厂自然资源所、营盘自然资源所、老勐自然资源所、老集寨自然资源所、阿得博自然资源所、沙依坡自然资源所、大寨自然资源所、勐桥自然资源所、马鞍底自然资源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3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78,153,598.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153,598.0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减少收入11,120,641.04万元,减少12.46%,减少的主要有因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项目及地质灾害项目经费减少,购买水田指标经费增加,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93,501,285.42元。其中:基本支出11,376,390.99元,占总支出的12.17%;项目支出82,124,894.43元,占总支出的87.8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2,919,003.88元,增加39.31%,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是:购买耕地水田指标增加,铜厂、沙依坡、老勐增减挂钩项目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376,390.9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33,797.28元,增加59.1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将部分项目业务费用由项目支出归并到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740,251.42元,占基本支出的68.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36,139.57元,占基本支出的31.96%。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61,255.24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75,752.9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124,894.4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586,165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项目及地质灾害项目经费减少,购买水田指标经费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购买金平县粮食产能、耕地水田规模支出6112.5万元,已完成;阿得博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支出36万元,已完成;金平县铜厂等3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支出159万元,施工中;马鞍底乡沙坝泥石流治理项目支出84.67万元,已竣工;者米古登寨滑坡治理项目支出100万元,已完成;金平县营盘乡营盘集镇滑坡治理项目支出50.67万元,施工中;金河镇白沙坡BW1不稳定斜坡项目支出54.34万元,已竣工;沙依坡乡政府驻地滑坡治理项目支出95.74万元,已竣工;金平烈士陵园、金平中学滑坡治理项目支出219.79万元,施工中;阿得博小学滑坡治理项目支出27.60万元,已竣工;大火地小学滑坡治理项目支出49.70万元,已初验;金平县地灾群测群防员经费补助支出51.90万元,已完成;“干部规划家乡”村庄规划编制费支出290万元;已完成;金平县易地扶贫搬迁登记发证项目支出91.85万元,已完成;金平县2013年城镇建设批次用地回迁房项目建设土地征收基金支出86万元,已完成;大寨河二级水电站土地开发成本支出120.11万元,已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404,264.1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09%。与上年对比增加754,600.04元,增长1.13%,主要原因是;减挂钩项目减少,老勐、者迷顶青土地整治项目还在施工中,暂未支付工程款,购买水田指标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9,619.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6%。

  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12,56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13.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7,746.7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5,915.31元;死亡抚恤支出238,304.00元;伤残抚恤支出4,78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40,074.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0%。

  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48,277.69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1,797.2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6,230,366.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4%。

  主要用于:阿得博昆一迷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支出360,000.00元;增减挂钩项目支出2,970,366.88元;“干部规划家乡村庄规划编制费2,90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50,602,873.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07%。

  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6,290,962.96元;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108,161.13元;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支出1,173,265.60元;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支出479,370.00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42,551,113.66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181,329.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2%。

  主要用于:地质灾害滑坡治理项目支出9,061,082.95元;基本公用经费支出120,247.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2,869.00元,完成预算的69.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6,996.00元,完成预算的67.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873.00元,完成预算的71.7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3,800.16元,下降22.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2,576.84元,增长36.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6,377.00元,下降50.3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国内公务接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996.00元,占56.71%;公务接待费支出35,873.00元,占43.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996.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6,996.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项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87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87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各政府调研、检查、指导工作,乡镇、村、组往来沟通协调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35,049.5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15,123.18,主要原因分析委托业务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机关正常运转办公经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部门资产总额153,116,338.52元,其中,流动资产94,793,602.14元,固定资产3,440,684.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3,422,039.20元,无形资产1,460,012.98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460,681.8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6,281.7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693,223.1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1,1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676,515.69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35,527.4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五、不动产登记:就是将原来由住建部门、林业部门、国土部门发放的房产证、林权证、土地证等合并为不动产登记证,统一管理、统一发证。

  六、节约集约用地:就是合理利用和开发土地,保证18亿亩耕地红线;保护好耕地的同时支持其他行业合理用地。

  监督索引号532530005324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表2022082610124095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