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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pxrmzf/2024-00028
  • 发布机构
    金平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9-05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10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报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2.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3.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4.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5.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6.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7.依法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不适当的决议。

  9.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按照《监察法》的规定,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任免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2.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免。

  13.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本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4.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5.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6.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7.完成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18.指导乡(镇)人大工作。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也是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收官之年。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以经济建设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依法实施有效监督,督促和支持“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助力乡村振兴、推进金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十三届人大工作实现圆满收官。

  一年来,常委会坚持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行使职权的全过程,坚决落实各项工作,全年共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12次,党组会议13次,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及工作部门专项工作报告23项,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半年和年度工作报告2次,开展专项调研、调查、视察17次,作出决议9项,下发审议意见9项,配合省、州人大到县内开展调研、检查和视察14批次。组织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5次20人,组织代表参与执法检查、视察调研12次44人,组织驻县部分州、县人大代表旁听审判工作4批次16人,全县各代表之家和联络室共组织代表活动46次,参加活动的代表和群众达到2000余人次,收集有效建议意见130条,解决群众实际问题130余件,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9月底,组织驻金省州县乡的80余名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

  年内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认真研究制定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和学习安排计划清单,适时召开会议专题动员部署,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组织专题学习8次,举办专题讲座1次,开展专题读书班1期;依法补选县人大代表11名,8名调离本行政区域代表资格自然终止;同意1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辞职,2名调离本行政区域;依法任命51名“一府一委两院”相关人员职务;组织获任命人员宪法宣誓6场次30人;按照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议精神,以及县委批转人大党组的相关意见,精心谋划,有序有力推进换届选举筹备工作,及时提请县委成立了我县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县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按工作步骤顺利完成了选区划分、选民登记、推荐代表候选人、确定代表正式候选人、投票选举等各阶段工作,选出乡级人大代表864名,县级人大代表220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我部门内部设有:民族外事侨务委员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常委会办公室等共10个专工委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8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8,120,997.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66,916.41元,占总收入的99.3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4,081.42元,占总收入的0.67%。 总收入与上年9,943,410.83元对比,减少1,822,413.00元,下降18.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经费、立法经费、议题调研和评议经费等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8,855,379.03元。其中:基本支出 8,117,159.96元,占总支出的 91.66%; 项目支出 738,219.07元,占总支出的 8.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总支出与上年9,042,350.93元对比,减少186,971.9元,下降2.07%。主要原因是本年实有人员较上年减少8人,人员工资相应减少,导致本年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17,159.96元。与上年8,441,925.46元对比,减少324,765.5元,下降3.85%,主要原因是本年实有人员较上年减少8人,人员工资相应减少,导致本年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093,326.19元,占基本支出的87.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23,833.77元,占基本支出的12.61%。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6,457.83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2,375.4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8,219.07元。与上年600,425.47元对比,增加137,793.6元,增长22.9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县人大代表交通通讯补贴、更换变压器经费支出、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经费支出以及各类会议费用有所增长。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办公楼修缮款30,846.14元;2.工委及专委经费19,833.34元;3.人大履职能力建设经费63,137.45元;4.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86,340.00元;5.会议费381,435.19元;6.脱贫攻坚工作经费28,760.00元;7.专项补助费9,574.85元;8.糖办经费7,152.00元;9.县人大代表交通通讯补贴51,300.00元;10.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经费1,1840.1元;11.变压器及供电设备经费48,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73,014.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7%。与上年9,042,350.93元对比,减少269,336.4元,下降2.98%。主要原因是本年实有人员较上年减少8人,人员工资相应减少,导致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73,294.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7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429,464.23元,商品服务支出1,596,121.34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95‚709.78元,资本性支出51‚999.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94,309.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76‚570.32元,商品服务支出9,1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08‚639.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5,410.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05‚410.6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161‚000.00元,支出决算为 55,403.00元,完成预算的34.41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5,403.00元,完成预算的 34.41 %。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坚持中央、省、州、县厉行节约等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坚决制止无实质内容的出访,进一步从严控制压减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 45,182.00元,下降 44.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5,182.00元,下降 44.92%。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规范管理,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55,403.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 55,40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55,40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主要用于国内人大事务相关的公务接待,如接待省州调研组、接待乡镇人大来汇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4,769.27元, 与上年1,661,692.63元对比,减少716‚923.36元,下降43.14%,主要原因:一是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减少不必要开支,减少办公费的支出;二是本年脱贫攻坚相关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水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产总额12‚791‚213.00元,其中,流动资产 551‚686.39元,固定资产12,237‚075.9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 ,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450.67元 ,其他资产818‚329.86 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08‚138.1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21‚827.0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8826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2‚27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276.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32‚27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县财政专户转拨资金和上级主管部门补助款等。

  3.年初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101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