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1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办法、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负责涉及县级市场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及相关工作,承担上级部门下放和委托的有关行政审批前置审核,并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除外)及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分级管理。
3.负责承担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4.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依法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监督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工作;负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用包装材料、医疗机构制剂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物滥用监测管理工作;负责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在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负责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组织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
6.监督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7.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8.宣传、贯彻《盐业管理条例》及其他盐业法规、规章,并对其施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止和纠正盐业违法行为,依法对违反盐业法规、规章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或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受理对盐业违法行为的举报;受理盐业行政纠纷。
9.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负责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专利纠纷案件、假冒专利行为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10.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
11.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质量综合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管工作。
12.加强对物价水平实施有效调控政策、手段、措施的研究,建立和完善调控关系,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重要商品价格变动、趋势的分析、预测和监测,加强对各种收费的管理,严格查处违法价格管理法的行为。
13.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14.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5.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
16.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17.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定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全县专利技术市场、专利中介等服务机构;依法处理专利纠纷案件和查处假冒专利行为。
18.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1)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一是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况。截至目前,全县新设立市场主体3801户(其中:内资企业19户、私营企业20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7户)、个体工商户3528户;累计全县市场主体18849户(其中:内资184户、私营150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32户、个体工商户16724户);新办理食品登记许可证519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证11户、食品摊贩备案144户,累计办理食品登记许可1965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证34户、食品摊贩备案219户、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2户。二是全面推广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全程电子化登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和“证照分离”改革。截至目前,全县企业全程电子化总申报数1404户,已核发营业执照1233户;个体全程电子化登记总申请8358户,已核营业执照7864户;企业“一窗通”总申报204户,已核发营业执照176户;证照分离249户,“证照分离”4种改革全覆盖办理件9件(其中,直接取消审批0件、审批改为备案8件、实行告知承诺0件、优化审批服务1件)。三是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今年申请注销企业151户(其中一般注销核准通过85户,准予简易注销66户),个体工商户注销1088户。企业股权出质7件、注销5件,企业迁入登记3户、迁出2户。四是做好司法协助。协助司法机关做好企业股权冻结40件、股权续冻12件,股权解冻9件。
(2)加强信用监管,促进信用体系建设。一是企业、个体年度报告工作。截至目前,我县报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的年报率分别为92.41%、81.43%、85.78%。有158户企业、7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460户个体工商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二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现已录入执法人员48人、编制抽查组15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协同监管平台)建立了执法人员库(213人),进一步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三是涉企信息公示工作。采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行政处罚等实现联合惩戒,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截至目前,全县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9682条、公示机关20个(累计公示行政许可信息7791条,公示机关数11个;累计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81条,公示机关数5个;累计公示抽查检查信息1710条,公示机关19个);四是互联网+监管+监督工作。截至目前,在云南省“互联网+监管”发布监管动态和曝光台发布信息102条;五是完成2021年度贷免扶补下达指标任务数3户,带动就业人员7人、发放贷款金额50万元。
2.加强市场监管力度,严守“四大安全”底线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①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结合“净餐馆”专项行动以及日常监督检查,对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堂进行检查,严格要求不准制售冷荤类、生食类食品以及高危类食品,截至目前,共检查学校食堂410家次,未发现有制售冷荤类、生食类食品以及高危类食品。
②农村集体聚餐安全监管。一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了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负主体责任;二是配备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农村自办宴席备案制度,每个村委会、社区配备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全县共计10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不断加大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③有毒野生菌、毒性中药材中毒防控。一是制定宣传方案、印发宣传资料。共印发了《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基本常识图册》《关爱生命谨防毒菌挂历》《云南健康文明生活六条新风尚》等7种宣传资料,共计5000余份;二是集中开展宣传活动。以农村群众、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作为重点宣传对象,利用赶集日在辖区各疫情防控监测点对过往群众发放和粘贴宣传资料,让食物中毒防控知识扎扎实实进入农村、进入家庭。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消费信心,掌握食品安全常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生活质量、保障生命安全。
④规范餐饮经营户实行明厨亮灶。将“明厨亮灶”作为新办餐饮单位的重点考核项目,要求各新开办餐饮单位必须建立“明厨亮灶”,方可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截至目前,“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
⑤开展食品抽样检查工作。2021年度金平县食品安全抽检指标任务数为812批次,其中国抽任务数为48批次、省抽272批次、地抽492批次。截至目前,已完成国抽、省抽、地抽812个批次的抽检任务,其中:不合格产品25个,已处置11个,正在处置14个。
(2)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全面监管
①开展专项检查。开展对中药饮片质量安全、药品零售企业远程审方、含兴奋剂药品零售、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新冠疫苗流通环节质量安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儿童化妆品、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行动等专项检查。检查了我县药械经营企业、药械使用单位、疫苗接种点、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及化妆品经营户545家次,对检查发现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下发整改通知7家,已责令立即整改;药品和化妆品领域立案7件,已结案7件。
②加强“一退两抗”药品监管,全面禁止零售药店销售“一退两抗”药品。严格落实省州文件精神,确保禁止零售药店销售“一退两抗”药品工作不打折扣。根据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暂停边境地区“一退两抗”药品销售的通知》(云药监通﹝2021﹞20 号)文件精神,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组织执法人员采取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不留死角,全面排查,不定期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一退两抗”药品下架、封存情况检查。截至目前,共排查药品零售企业61家,各零售药店均已按文件要求暂停销售“一退两抗”药品。
③药品、化妆品抽检工作。配合国家、省、州对辖区药品抽样5个批次,化妆品抽样3个批次,抽检结果全部合格。
④药品不良反应、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截至目前,评价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63份,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21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68份。
(3)强化特种设备监管。我县已注册登记使用特种设备630件,一年来,新办理特种设备使用许可66件,其中:电梯39件,压力容器24件,锅炉3件。一是开展压力容器(特别是液化石油气瓶)、压力管道专项检查。我县压力容器登记在用数243台,其中快开门式压力容器39台;因疫情等原因少量超期未检;登记在用液化石油气瓶3000只;压力管道1.11千米,均正常检验使用;二是开展液化石油气充装站专项检查。全县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2家,已督促清理实际使用的气瓶并登记注册,正在建立液化石油气瓶追溯系统;三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我县共有登记在用电梯186部,其中人员密集场所电梯36部。电梯使用单位大部分管理制度建设完整,但制度落实不严、巡查记录不齐等现象时有发生。积极贯彻落实《云南省电梯安全管理规定》,投保累计31台;发现有制动鼓式电梯23台,已督促维保单位进行相关隐患排查和整改;四是开展冶金等行业企业、重点工程起重机械专项执法检查情况,部分设备因疫情影响等原因未能正常检验;五是完成特种设备“双随机、一公开”抽检10户。通过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32条。
(4)加大产品质量监管
①质量和计量工作。一是质量工作。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工作,对正常生产的企业进行巡查并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完成正常生产的获证企业年度登记备案,切实做好获证企业的动态监管;二是开展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校准计量器具38台;完成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申请(登记)共计249台。同时开展计量专项监督检查行动,重点对集贸市场(商店超市)、医疗机构、加油站、配镜店等单位(行业)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监督检查。
②认证认可和标准化工作。一是认证认可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7人次,执法车辆4台次,开展检查检验检测机构4家次。督促我县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按时完成检验检测机构服务业统计、年度报告和资质认定监督检查自查工作的上报;二是标准化工作。制定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工作方案,鼓励我县企业在国家标准委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三是全县共有有机认证获证企业6家,今年新增5家,即:“云南雲海山茶油有限公司、金平马鞍底天浩农业产业科技有限公司、金平县天源药材开发有限公司、金平村天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金平景华园香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这标志着金平县在有机产品培育上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3.加强其他领域监管
(1)消费投诉举报工作。一是消费投诉举报工作。截至目前,接到投诉举报案件69件,其中:12315平台投诉举报案件69件,受理52件,不予受理17件;现场举报案件3件,已办结;云南省智能信访系统转办件3件,已办结;统一信箱留言转办投诉7件,已办结;12345政府热线综合平台2件,已办结,电话投诉4件,已办结。办结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000余元。
(2)价格监管工作。一是开展明码标价专项行动,在金平融媒体公众号上发布明码标价告诫书,告诫各经营户在日常经营中务必做好明码标价、优化销售环境、禁止出现价格欺诈消费者行为。在日常检查中,对46户个体经营户下发整改通知,告诫商户做好商品明码标价的同时禁止出现价格方面其他违法行为;二是立案调查11起价格违法案件,办结11起,罚没收入合计21923元;三是随机抽查辖区物业公司1户,行业协会3户,对抽查到的物业和协会收费问题进行严格检查,现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要求对涉嫌违规立项收费行为进行制止。
(3)广告监管工作。行政约谈互联网广告发布公司2户,要求该公司做好日常广告发布监管,禁止在其网站上发布违反《广告法》的违法广告;对17户存在涉嫌违反《广告法》的商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及时清理涉嫌违规发布广告100条。
(4)网络监管工作。行政约谈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6户次,下达责令整改1次,要求将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做好日常监管和运营。
(5)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和流通领域反走私工作。一是开展打击互联网文化领域、扫黄打非·新风2021”等专项行动。联合县文旅、教体、公安等单位,对本县城区印刷企业、互联网营业场所、校园周边文化市场、娱乐场所等进行检查,查出未成年健康成长的非法有害少儿出版物263本、盗版音像制品1100张,收缴盗版物1300余册;二是开展流通领域反走私工作。制定下发了《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打击走私专项联合行动实施方案》,把打击走私综合治理纳入日常监管范畴,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协调机制,严厉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截至目前,检查仓库、冷冻库98个次,检查超市、农贸市场100余个次,检查经营户456户次;三是开展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督促全局干部职工全部安装反诈APP并签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承诺书》,倡导监管对象安装反诈APP,共安装273人;四是案件查处工作。办理经营无中文标识冷链食品案件1件、办结销售不合格农资案1件、打私办移交案件10件、查办烟草无证销售案件35件。
(6)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一是积极深入企业开展申请专利、商标注册、地标申报等指导服务工作。截至目前,金平县商标申请量113件,商标注册量126件,累计全县商标有效注册量620件,其中地理标志商标5件(新增2件);累计全县拥有发明专利7件(新增1件);二是切实抓好侵权假冒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金平辖区超市和商场52家、零售商61家,获销售不合格“澳特尔”复合肥料一家,没收违法所得0.39万元,罚款4万元,罚没款4.39万元。配合公安、宣传部等部门销毁盗版光碟1300张、非法出版物200本、假冒伪劣商品88烟4条、槟榔163袋、过期食品方便面10件、脉动饮料23瓶、盗版接受器3台。
4.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提高监管效能。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局“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信息系统”相关信息。截至目前,我局共有在编在岗行政执法人员49人,持有有效期“云南省行政执法证”42人,未取得新的行政执法证件6人,50岁换证待领证1人;二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自实施案审制度以来,我局共召开案审会61件,2021年共召开案审会2件,启用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程序9件;三是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1年出庭应诉4次,共应诉案件17件;四是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截至目前,一般程序案件共立案98件,结案96件,罚没款合计44.37万余元。其中:食品类案件14件、产品质量案件1件、反不正当竞争执法1件、商标侵权类6件、价格违法类11件、药品和化妆品类7件;办理县打私办移交为他人走私提供运输服务案件11件;县烟草专卖局移交案件47件。适用简易程序案件14件。
5.全力开展“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助力市场文明提升。
(1)净餐馆工作。一是“网格化”监管。“净餐馆”的管理工作采取“网格化”监管方式,局主要领导为总格长,班子成员为片区长,实行挂片包保责任制,分片区、包人包户,以“1+N”的监管方式,将县城区561户餐饮服务单位划分为23个网格,由32名“净餐馆”网格员负责监督检查,对不达标的餐馆进行监督整改,以达到专项行动的要求;二是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建立完善的餐馆门前“五包责任制”的管理长效机制,着力打造放心、安心、舒心的餐饮消费环境,为创文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三是餐馆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每家餐饮服务单位粘贴场所码,要求进店的消费者对场所码进行扫码,同时要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健康证),全员疫苗接种,佩戴口罩等工作;四是“安心码”使用培训、推广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在线考试工作。组织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安心码”培训,要求每户餐饮服务单位下载粘贴“安心码”。截至目前,我县的餐饮安心码的扫码已达到71701次评价;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在线考试已完成790余人次,其余部分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年底将完成省级要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考2人,小摊贩证考1人任务目标;现在每项工作都在有序推进中,争取到2021年底完成省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五是“净餐馆”达标录入工作。共完成净餐馆达标数据录入561户,录入率为100%;六是餐馆红黑榜曝光。对餐饮服务单位实行“红黑榜”制度,对照“净餐馆”专项整治达标标准内容,已公布“红黑榜”2期,其中:红榜14家、黑榜13家;七是典型案例曝光。截至目前,已在多彩金平APP平台上曝光典型案例13件。
(2)“管集市”工作。一是建立“管集市”环境卫生全改善长效机制。抽调4名工作人员组成网格员,责任到户到人,网格员对整个农贸市场及周边的219户商户进行监管。按“管集市”14个大项70小项指标的考核标准,逐项对照检查,逐一落实目标任务,解决困难问题。同时,督促市场开办方严格监督市场内各业主,避免“五乱”现象反弹,着力打造整洁、明亮、安全的市场环境,让群众从中获得了更多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二是“红黑榜”曝光1期。针对市场内出摊经营、摊位凌乱、熟食区未使用三防设施等公布“红黑榜”1期,其中:红榜8家,黑榜8家;三是对市场开办方下发限期责令整改通知2次、市场内经营户53户次,行政约谈市场开办方5户次。四是对市场内7户未明码标价销售新鲜猪肉的商户进行行政处罚,罚款合计7000元。
6.强化责任担当,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1)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监管情况。一是已设置进口冷链食品集中仓管区一处,仓库面积460平方米,存储容量300吨,同时派驻指定了驻场监管人员,并发布了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管控工作公告;截至目前,辖区共有67家冷链食品经营户在“云智溯”管理平台上登记注册。制定了《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口冷链食品疫情应急处置预案》;二是进口冷链食品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市场监管情况。始终按照进口冷链食品风险监测排查“111”机制,加大监测力度和频次。并要求冷链食品从业人员进行每周核酸检测,截至目前,开展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核酸检测2183批次,(其中冷链食品经营人员1764批次,运输人员419批次)肉类246批次,水产品类227批次,其他食品410批次,食品外包装128批次,环境(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等场所)222批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2)强化疫苗接种点监管工作。对金平县辖区内15家疫苗接种点加强监管。截至目前共检查了县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等223家次疫苗接种点,覆盖面100%,有效保障新冠病毒疫苗使用安全。
(3)加强重点经营场所疫情防情况。一是严格把关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入口,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县城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在入口处设置监测点,对进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的人员,严格执行体温监测、戴口罩、扫码亮码验码工作,对拒不配合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同时采取媒体曝光等措施,并及时向属地社区、行业部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如发现体温异常、黄码、红码人员时,有条不紊地按应急措施开展工作,维持好现场次序、不混乱、不出舆论,积极主动配合好属地政府部门工作;二是严控场所环境卫生和场所日常消毒。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清洁消毒工作和日常的巡查工作,特别是收银台,肉禽、水产、冷链类专柜等重点区域、部位要每日进行消毒,并做好台账登记;三是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督促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认真落实员工健康管理制度,并落实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制度,要求市场主体全面仔细摸排员工健康状况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记录完整规范。
(4)责任片区疫情排查工作。制定下发了《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网格化管理责任分工表》,共分成4个片区,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片区长,同时分为35个网格,由局干部职工担任网格员,网格员包保到户,责任到人,与包保户建立手机或者微信联系,及时进行疫情防控政策的宣传及常态化疫情防控排查。
(5)开展强边固防物理阻拦设施建设工作。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抽调42名工作人员组成强边固防突击队深入金平县马鞍底乡开展强边固防物理阻拦设施建设工作。全力配合完成了责任段位挡牛冲至马鹿塘21段工作任务。完成该段位工作后,我局又主动转战挡牛冲至马鹿塘22段、马鹿塘至鸡窝寨第一段、第三段施工点。期间,共出动人力500余人次,车辆140余辆次,共搬运2000余根方形钢管、800余圈防翻越铁丝、挂拉防翻越铁丝网1400米,投入资金6万余元。
7.强化宣传培训,营造市场监管氛围。
我局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活动,以开展“3·15消费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6”知识产权周、“5·20世界计量日”、全国“5·25爱肤日”、药品科技活动周、“世界认可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加大了对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化妆品、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防治食用野生菌中毒科普知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常识以及专利法、消费维权等涉及市场监管方面的政策法规的宣传。截至目前,累计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2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5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制作宣传标语15条、展板7块,发布食品安全预警9条。
8.着力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从严从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党建工作。一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认真践行“四个意识”、“四种形态”;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制度,督促全体党员每月按时收看“云岭先锋”夜校;组织39名在职党员开展“双报到、双服务”活动,有力推进党建工作;三是创新党建思路。将两新组织、离退休党支部党员纳入市场监管领域“党员义务监督员”对目前正在开展的净餐馆、管集市、创文工作进行党员义务监督,进一步增强了监督力量。
(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续整治慵懒散奢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廉洁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活动,组织系列网络答题、知识测试和学习座谈,引导党员干部把党章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制定《金平县市场监管局党史学习教育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干部职工收看《红色漫卷西风》等红色电影,参观了《警示教育基地》和红色教育基地《金平烈士陵园》。为群众办实事72件,共320人次;领导干部讲党课11次,基层党组织开展讲党课6次;全体党员干部参与“云南发布”党史知识测试46人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机关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宣传惠民政策,通过微信转发朋友圈、QQ群分享法律相关链接等新媒体方式向干部职工周围群众推送党史学习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宣传内容,营造了浓厚的党史学习教育宣传氛围。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方式,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榆林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并邀请了纪检组、党史学习教育巡回指导组进行旁听。
9.其他相关工作
(1)金中综合市场整治工作情况。完成了金中市场及周边共121户前期摸底排查,建立“一户一档”工作,已关闭了金中市场。截至目前已签订拆迁协议94户,未签订21户,未签订部分正在做思想工作。金中市场拆迁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
(2)扎实开展“两违”工作。2021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工商联负责清理第九片区“两违”建筑,涉及农户55户,组建了工作专班,抽调22个业务骨干建成11个工作小组,入户开展工作。截至目前,动员农户签订拆除申请协议40户;完成面积测量55户,正在与测量人员对接测量数据,下一步将及时开展补偿数据测算和签订补偿协议书等相关工作。
(3)意识形态工作。按照《2021年金平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要求,我局已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计划,签订目标责任书,把意识形态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布置、同研究、同落实、同检查。截至目前,已开展了三次风险研判工作,专题研究市场监管领域网络舆情风险、集体性事件风险、越级上访风险等。
(4)着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创建文明县城工作。一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安排专人负责;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创建任务和措施,确保证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创文工作。将创文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制定了《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第五届云南省文明城市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创文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了任务分解清单,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主要领导亲自抓,靠前指挥;积极参与各类活动。每周参与片区环境卫生大扫除3次,每周一安排两人参与创文“礼让斑马线·文明伴我行”劝导活动。
(5)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金平县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我局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与各股室长签订目标责任书。领导班子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具体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一年来,在市场监管工作中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股、行政审批股、登记注册股、信用监督管理股、市场与网络交易监管股、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标准化股、计量认证认可股、质量强县和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食品综合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股、特种设备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保护股(商标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13个派出机构:金河所、金水河所、勐拉所、者米所、老集寨所、大寨所、老勐所、营盘所、铜厂所、阿得博所、沙依坡所、勐桥所、马鞍底所;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1个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3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9,699,654.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81,288.36元,占总收入的98.7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8,366.36元,占总收入的1.22%。总收入比上年减少1,758,235.46元,下降15.35%,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农副产品暂存集散点建设专项资金收入1,95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0,128,830.92元。其中:基本支出 9,457,441.92元,占总支出的93.37%;项目支出671,389.00元,占总支出的6.6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总支出比上年减少2,484,322.16元,下降19.70%,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农副产品暂存集散点建设专项资金支出1,95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57,441.92元。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78,817.16元,下降0.83%,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061,302.79元,占基本支出的85.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96,139.13元,占基本支出的14.76% 。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64,516.38元,年人均公用经费开支28,492.6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71,389.00元。 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2,405,505.00元,下降78.18%,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农副产品暂存集散点建设专项资金支出和疫情防控工作经费支出。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0年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费支出65762.00元、2021年度边境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治省级补助资金支出32505.00元、以前年度边境地区转移支付统筹安排(第四批)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支出13886.00元、2021年市场监督管理中央专项补助经费支出100000.00元、2021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支出25000.00元、市场监管工作经费259800.00元、购置制服及市场监管工作经费支出68000.00元、2021年党员教育补助经费支出800.00元、2021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支出4036.00元、2021年州级党建专项“15311”)经费支出2100.00元、第五届文明县城专项资金支出995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73,887.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7%。比上年减少2,158,539.16元,下降17.79%,主要原因是本年农副产品暂存集散点建设专项资金支出和疫情防控工作经费等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180,113.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02%。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疫情防控、特种设备监管、“两烟”打假打私、“净餐馆”“管集市”、反恐维稳和“扫黄打非”等专项工作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27,642.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1%。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死亡抚恤和伤残抚恤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2,095.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3%。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工作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4,0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贷免扶补工作。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8,900.00元,支出决算为 139,552.92元,完成预算的60.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4,491.92元,完成预算的 95.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61.00元,完成预算的 6.1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上级业务部门检查和调研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752,597.30元,下降84.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01,501.99元,下降83.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1,095.31元,下降90.99%。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是因为今年减少购置执法执勤车41.93万元(购置费37.16万元,购置税3.29万元,保险费1.48万元)和减少支副食品快速检测车上装费16.19万元、购置税2.50万元、保险费0.11万元等支出,导致本年“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4,491.92元,占96.37%;公务接待费支出5,061.00元,占3.6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今年没有因公出国(境)事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34,491.9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今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134,491.9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管、特种设备监管、消费者维护、执法办案、疫情防控和“净餐馆”“管集市”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
3.公务接待费支出 5,06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 5,06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调研、检查、派出机构汇报工作、其他部门考察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今年未发生国(境)外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1,195.7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23,186.45元,下降42.65%, 主要是食品快速检测车上装费、疫情防控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3,928,669.50元,其中,流动资产223,223.74元,固定资产11,447,391.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258,053.8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08,301.8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83,945.1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2,556.40 平方米,账面原值2,349,505.02 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40,837.28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3,292.1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210.7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8081.4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263,292.1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其他部门拨入各项工作经费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资产:指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资产。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14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