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233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一是负责资质内全县设计资质范围内小型水利工程的勘测、设计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水利工程及相关工程的测绘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水土保持工程的勘测、设计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水利工程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在建水利工程的施工及技术指导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各类水利工程的施工及管理工作;提供防汛抗旱工作技术服务;提供农业农村和工业用水技术服务。二是负责全县小(二)型以上水库的运行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及其它涉水法律、法规的落实;负责库区防汛和水库蓄水、供水、调水等工作;协助做好库区内航运、水产养殖、水质保护、水土保持和旅游开发及引发的矛盾纠纷协调等工作。三是负责指导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河道和河口滩涂的行政管理;负责河道建设项目的评估、审查、报批,采砂许可证的核发和防治工作;组织指导河流、河滩、河堤河岸的整治与开发;负责全县河道水环境治理规划和实施;负责对临时占用河道、河堤通行的行政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防洪堤工程的规划、立项、建设、管理工作。承办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四是负责管理辖区内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参加受监工程的重要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的质量等级核定;参加受监工程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监督受监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掌握本县的水利工程质量动态,及时上报质量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开展工程质量检查活动,总结质量管理工作经验。五是承担金平县河长(湖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全县河长(湖长)制度体系;负责指导河长(湖长)制基础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河长(湖长)制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河长(湖长)目标管理和量化考核工作;协调推进河长(湖长)制监测评价和信息共享。协助县级河长(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河长会议的筹备等工作。负责上级河长办和县总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疫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
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迅速行动,周密安排,强化措施,全系统没有发生疫情。一是落实局内部防控任务。二是落实责任片区防控任务。三是落实疫情防控与水利工作协同推进的任务。四是落实守边固边任务。完成65个抵边联防所饮水保障工程,推进界河治理工程,抽调6名工作人员参与2个卡点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参与铁丝网建设等守边固边工作。
2.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继续抓实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涉及13个乡镇、大寨一队、大寨中学、铜厂乡东瓜林村、烂泥箐村、金河镇闸门村委会、双金桥东村沙水田、老集寨乡棕批下寨等99个自然村,受益556户2963人。新建取水池、蓄水池,管网改造架设,水池修复及附属设施建设,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有效防止因饮水造成的规模性返贫。
(2)推进金平县金水河口岸片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
金平县金水河口岸片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总概算投资7570.42万元,于2020年9月4日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并获得县发改局批复;于2021年7月8日取得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决定书,并已完成发行、到位地方政府债券4200万元。该项目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12月份开工建设。
(3)完成金平县边境乡镇农村饮水保障工程
金平县边境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计方案计划解决马鞍底乡、勐桥乡、金河镇、金水河镇、勐拉镇、者米乡6个边境乡镇65个982人军民联防抵边联防所饮水安全保障,工程规划新建5立方米取水池65口、10立方米水塔9座、6立方米水塔56座,输水干管97.45千米,工程概算总投资368.35万元。
(4)推进全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
金平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估算总投资25261万元,新建和改扩建工程6处,主要保障我县靠水窖供水、水源变小枯绝和季节性缺水问题,项目覆盖金平县铜厂乡、金平县老集寨乡、金平县勐拉镇、金平县营盘乡、金平县营盘乡大芦山村委会九皇冲、金平县老勐镇新安里村委会标水岩。金平县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项目已于2021年9月18日完成金平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于9月25日完成金平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于10月8日完成金平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招投标挂网公示工作。
(5)启动边境地区农村供水保障项目
按照“省级统筹、州级负责、县级落实”的要求,加快落实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全省边境地区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我县涉及6个乡镇27个行政村334个自然村25095户11.2万人,目前正在制定工作方案,计划今年12月底完成入户调查,明年初完成方案编制,年底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3.重点项目建设及前期工作扎实推进
(1)重点项目建设。2021年,推进实施在建和新建项目13件(中型水库3座、小一型水库3座、水电站综合利用1件、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4件、30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2件),其中已竣工、在建和做前期工作为12件,项目启动率为92.31%。重点水利项目工程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固定资产投资入库项目为10个,总投资6.51亿元,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为6.19亿元。在建重点水源工程。铜厂水库工程,工程总投资41291.78万元,项目到位资金39818.34万元,目前铜厂水库一标段输水(导流)隧洞及溢洪道已全部完工,二标段管理房已完工验收投入使用;五标大坝枢纽工程正在推进中,大坝枢纽工程完成了基础开挖与处理分部工程,六标长安冲渠道勐谢隧洞全线灌通完成开挖支护468米,完成输水渠道砌筑1290米及倒虹吸出口段钢管安装320米,七标毛贝湾渠道完成取水坝支砌施工。那兰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工程,概算投资9838.96万元,截至目前已到位资金共6177.39万元,累计完成投资4656.29万元。河堤治理项目。着力推进河堤治理项目建设工作,截至6月底,JH治理工程除了与越方有争议未能施工的龙博河(沙坝段460余米)和南列河(上田坝段992米)段之外,其余9个标段已建设完工,新建河堤长12.319千米,正在开展工程验收准备工作;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工程建设顺利推进,茨通坝河茨通坝段、金平河曼棚段已完成投资任务,建成河堤长6565米;金平县三家河龙滩坝至三家村段治理工程、金平县金水河南行五队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2)项目前期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启动实施一批促当前、利长远的“补短板、增动力”重点项目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摸清《云南省水利发展规划(2016-2020年)》内各重点水利工程推进情况,分类研究确定加快推进各项相关工作的有力措施,全力确保全省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年度目标任务和“十三五”水利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一是三岔河水库6.8亿,省水利厅已将可研审查意见送省发改委审查;二是东瓜林水库2.08亿元,于2021年12月完成用地预审、项目可研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报批;三是金平县藤条江勐拉镇至金水河镇段治理工程1.5亿元,可研于2020年11月25日珠委技术咨询中心审查,待州级批复后争取资金实施;四是加快已列入规划的中小河流治理剩下的4个项目及新增主要支流6个项目的前期工作,其中金平县金平河八道班至干校段治理工程、金平县者米拉祜族乡茨通坝河巴哈至上新寨段综合治理工程、金平县阿得博乡麻子河期里寨村段治理工程均已获得州水利局批复,正在争取上级支持,计划于2022年第一季度实施。
4.“河(湖)长制”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
(1)目标责任进一步压实。及时对各级河(湖)长及河(湖)长联系部门进行了及时调整。明确县乡村三级河(湖)长212人,调整完善各级河(湖)长信息,明确了各级河(湖)长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
(2)突出工作技术支撑。扎实开展规划体系建设,生态红线调整优化工作扎实推进,完成40条河流、9座水库“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和26条河流、5座水库“一河(湖)一档”系统填报及名录编制修订工作;完成26条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划定总长度723.06千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经各乡镇和行业部门专家的审核修改,县人民政府进行批复,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完成金平河等25条河的保护治理工作方案编制。
(3)加强各级河长履职巡河,促进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全县各级河(湖)长积极开展巡河检查,三级河(湖)长巡河(湖)3085次,其中:县级河(湖)长巡河198次,乡(镇)级河(湖)长巡河789次,村级河(湖)长巡河2348次;督办、交办问题23个,已办结15个,办结率65.22%;县级河(湖)长制成员单位联席会议1次,研究解决涉及多部门、乡镇辖区的河库保护治理重大问题。
(4)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对新发现问题、媒体曝光问题和群众举报问题,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实现动态清零。2021年共排查“四乱”问题9个(其中“乱占”问题1个,“乱建”问题1个,“乱采”问题4个,其他问题3个),整改销号5个,余下4个问题正在清理中。
(5)加大河道采砂管理及执法力度,强化对河道采砂规划、许可日常监管。2021年下发了《金平县水务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5份,针对我县境内行为,实施非法采砂行政处罚3次,罚款金额共19万元。
5.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常抓不懈
抗旱工作方面,年初,开展了全县供水需水平衡分析,出台了《金平县2021年上半年供用水应急方案》、《金平县2021年上半年水窖供用水应急方案》,修订完成了《金平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金平县2021年金平河城区段超标洪水防御预案》,完成了年度防汛备汛各项工作。
防汛工作方面,一是落实防汛责任制,对各类防汛责任人进行了公示,同时向“水库三个责任人”印发了告知书,落实了水库值班人员。二是全面抓好防洪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县城防洪治理工程永平河左岸(高级中学段)垮塌的防洪堤已全面修复,县城区段治理工程永平桥至一号桥右岸(汇金半岛段)倒塌的防洪堤已基本完成,金河车行桥梁位置会同桥梁建设同时推进,老勐等损毁较严重的防洪堤正在积极向上级汇报,争取立项修复。勐桥乡等4个乡镇8村委会21村民小组共21件饮水工程修复已全面完成。三是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扎实有效,根据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成果,金平县山洪灾害防治区共182个,其中重点防治区83个、一般防治区99个,金平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自2011年实施以来,共建成自动监测站34套(其中雨量站26套、水雨站8套,目前,自动监测站点运行正常,系统正常率为100%。为确保汛期山洪灾害预警平台及自动站监测站的保通率,与云南麟鼎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金平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2021年维护协议》,云南麟鼎科技有限公司派技术人员正在排查、维护中。四是修订完善防汛应急预案,修订完成了《金平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金平县2021年上半年供用水应急方案》、《金平县2021年金平河城区段超标洪水防御预案》,《金平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印发到各乡镇、县防指各成员单位。修订完成了县域内各类水库调度运用计划及应急预案,马鹿塘水库方案预案已上报省厅,待批复;各乡镇、山洪灾害防治区、水电站等方案预案已修订完善;目前,现已向县防汛办备案各类预案109个,开展应急演练42场次,参加演练人员1427人次;其余预案正在陆续上报、演练中。五是开展汛前安全自查工作,4月2日印发了《金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当前抗旱保供水暨防汛准备有关工作的通知》(金防指发〔2021〕1号),安排部署了汛前安全自查工作,当前自查工作已结束;在水务、应急、发改、教育等成员单位检查的基础上,借州组织督查检查契机,县应急、水务等部门深入乡镇进行实地检查。六是落实防汛值班值守,县乡各级各有关部门、水库、各水电站在汛前均安排了防汛值班,进入汛期以来,全县各类值班人员每天在岗约320人次。七是继续落实山洪灾害四级“包保”责任制,我县对182个山洪灾害防治区均明确了监测人员,并对山洪灾害防治区实行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四级“包保”责任制,将行政责任人细化到乡镇、村委会、村小组及农户。八是抓好防汛抢险队伍落实和抢险物资储备,为了减少洪涝灾害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抢险救灾的工作,县、乡各级各有关部门相应调整补充了乡镇应急抢险队伍,组建了村、组级应急抢险队伍。
6.水土保持工作不断加强
一是严格水土保持审批程序,完成水土方案报告审批13个,督促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保设施完成自主验收报备9个,并在前期检查的基础上,严格督促建设单位认真整改和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在达到验收条件后完成验收报备。二是加强执法检查。针对高速公路、矿山、石场和其他生产建设项目下发检查(含巡查)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整改通知书13份,追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1.968万元。三是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行情况的排查、登记,复核疑似扰动或超防治责任范围图斑26个。
7.水资源工作严格管理
一是做好宣传。以3月22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契机,采取以点带面的方法,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标语、宣传栏等各种新闻谋介平台,切实加大水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为创造良好的水秩序、水环境和推进了依法行政、依法治水营造积极氛围;二是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的巡查和管理,严格要求流域内取用水户按程序和规范办理取水许可手续;三是与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积极开展河道、水资源、水保各项水行政管理工作。四是抓问题整改。对环保督察中提出的3个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白马河(金平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备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部分围栏伏倒损坏的问题,已整改完成白马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口部分围栏伏倒损坏的问题,并新建空心砖围墙和进出铁门一道,完成整改投资1.69万元。水电站在线监控设备运维不到位的问题。协调安排生态流量监测设备安装公司技术人员到金平县维护电站生态流量监测设备。城区自取水问题。完成了金平县高级中学、八一中学、金平三小等8个环保督察中发现的城区自取水问题的取缔工作。五是严格审查。严把取水许可证的发放工作。组织论证了金水河口岸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勐拉220千伏变电站供水工程、金平远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选及尾矿库技术改造项目、金平悠然生态渔业有限公司渔业养殖建设项目、金平金源和淀粉有限公司者米木薯淀粉加工厂项目和金平隆森山泉水有限公司水厂建设项目6个取水项目的水资源论证报告;通过现场核验,延续了金平县长安金矿2000t/d采选扩建工程项目的取水许可证。六是深入从严实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按照省水利厅、州水利局的部署安排,有效推进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了我县取水口整改工作,并对取水口开展问题认定,包括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监测计量不规范和取水许可逾期未办理延续等问题。七是严格执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依法按标准征收水资源费,截至目前,共完成县级征收入库水资源费6715891.07元。
8.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基本完成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牵头组织协调,积极推进全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对全县48座小水电站进行了现场踏勘调研、杳阅和收集整理各小水电合法合规性文件以及各项行政审批手续,督促规范生态流量泄放和监测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综合评估报告和一站一策实施方案。目前,县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一站一策方案要求有效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县水务、发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草等成员单位结合部门职责,积极组织协调各小水电业主企业正在有序推进清理整改工作。年内全面完成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
9.工程管理工作严格执行
以“强监管”为引领,加大对工程运行管理、工程招投标、质量与安全等领域管理工作。加强对小型水库运行管理,苦竹林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初设报告获批复,大鱼塘水库的报废处理报告已委托州规划院编制完成待评审批复;抓好招标监管工作,严格招投标程序,强化在招标方式、评标办法、招标代理机构预选和招标工作步骤等方面的督促,完成了金平县中小河流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勘察设计标公开招投标、金平县金水河镇南科联防村山洪泥石流排危抢险治理工程邀请招标;抓好在建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管,督促项目法人落实好水利建设质量管理责任,确保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发生;认真贯彻落实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管理制度,全年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10.党建引领工作不断加强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不断强化政治引领。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2021年,水务局累计开展“专题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我跟总书记学党史”“传承红色基因”“每周列会学党史”等多种形式的党史学习教育23次,让水务局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形式多样的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围绕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党的实践创造和历史经验,讲好经典红色故事,自觉投入水利建设事业。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严格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不断强化党组核心建设,切实抓好政治履职。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党员队伍日常管理。以“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为主要内容,定期组织集中学习、云岭先锋APP指数测评、党员民主评议、按期交纳党费等,加强党员考核管理,提高党性修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健全党内关怀和联系机制,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对机关党员和联系村党员情况进行摸底,开展重要节日期间对联系村老党员、贫困党员的慰问活动。水务局党组成员利用党支部工作联系机制,到营盘联系点罗戈塘村委会和水塘村委会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和党史学习教育2次。党员干部积极深入社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疫情防控宣传,累计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31条。充分发挥在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利用节假日以及八小时工作以外的时间,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到喜望桥社区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宣传、环境卫生整治、法制宣传、文明交通宣传等义务活动,努力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党建工作新格局。四是强化廉洁教育,正风肃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局党支部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年度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到人,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整改,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各司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形式开展廉政教育6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召开2次党员大会、支委会10次、专题党课10次、廉政党课2次、主题党日10次,使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廉政守纪意识进一步增强,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五是改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县水务局党支部认真组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对照历次巡查督查工作梳理归纳出的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台帐,认真研究对策,采取有效措施,逐条逐项进行整改。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防洪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河道采砂许可等涉水审批手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1 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 0个。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设11个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财务股、规划计划股、政策法规股、水资源股、农村水利水电股、水土保持股、河长(湖长)制工作股、水旱灾害防御股、建设运行管理股、监督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2人),事业编制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11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5人),事业人员 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19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19 人。
实有车辆编制 1 辆, 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80,574,637.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523,637.01元,占总收入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1,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3%。 总收入比上年减少12,244,608.25元,下降6.35%。主要原因是2021年农村人畜饮水项目资金收入减少,铜厂水库项目资金收入减少,涉农整合资金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57,585,230.94元。其中:基本支出11,747,335.34元,占总支出的7.45%; 项目支出 145,837,895.60元,占总支出的92.5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61,336,030.24元,下降28.02%。主要原因是2021年农村人畜饮水项目资金支出减少,铜厂水库项目资金支出减少,金平县龙博河界河治理工程支出减少,涉农整合资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47,335.3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37,088.11元,增长17.3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551,425.64元,占基本支出的89.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95,909.70元,占基本支出的10.18%。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70,184.28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9,288.8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5,837,895.6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3,073,118.35元,下降30.19%,主要原因是2021年农村人畜饮水项目资金支出减少,铜厂水库项目资金支出减少,金平县龙博河界河治理工程支出减少,涉农整合资金支出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那兰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支出136,616.2元;勐桥乡瓦窑新村安置点山洪沟治理工程支付1,800,000.00元;界河治理工程支出699,276.84元;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支出4,878,046.24元;藤条江老勐段治理工程支出8,490,000.00元;铜厂水库工程支出38,535,786.29元;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支出808,055.10元;金水河口岸片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支出715,688.00元;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支出568,297.20元;2021年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备和安全监测设施完善支出449,325.00元;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支出4,056,392.77元;金水河南科联防村山洪泥石流排危抢险治理工程支出4,000,000.00元;金河镇农村供水保障供水工程(一期)支出3,813,000.00元;金平县三家河龙滩坝至三家村段治理工程支出40,651,835.27元;金水河南行五队段防洪治理工程支出8,910,000.00元;金水河南行新寨段防洪治理工程11,720,674.4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47,045,746.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31%。与上年对比减少48,841,377.82元,下降24.93%,主要原因是2021年农村人畜饮水项目资金支出减少,铜厂水库项目资金支出减少,金平县龙博河界河治理工程支出减少,涉农整合资金支出减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勐桥乡瓦窑新村安置点山洪沟治理工程。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28,849.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5,947.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4,440.1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3,015.56元,死亡抚恤445,446.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42,033.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经费45,199.88 元,医疗保险缴费496,833.4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44,554,863.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3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等9,822,221.88元,水利工程建设支出36,264,729.8元,水利前期工作615.688.00元,防汛工作1,576,352.30元,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8,939,325元,农村人畜饮水1,020,000.00元,其他水利支出72,374,746.52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4,890,886.24元,生产发展476,013.69元,其他扶贫支出8,811,306.77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9,900.00元,支出决算为163,348.33元,完成预算的 52.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1,563.33元,完成预算的 42.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785.00元,完成预算的10.26%。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检查工作减少、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减少,用车减少,车辆维护维修费减少,导致决算数少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 146,521.99元,下降 47.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1,165.99元,下降 28.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5,356.00元,下降75.0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脱贫攻坚检查工作减少、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减少,用车和公务接待减少,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1,563.33元,占80.54%;公务接待费支出31,785.00元,占19.4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1,563.3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1,563.3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涉农人畜饮水项目、三家河龙滩坝至三家村段治理项目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78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1,78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9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人畜饮水、脱贫攻坚、河长制、防汛、水土保持、水库管理、水利项目基本建设等工作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5,909.7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145.94元,下降2.93%。主要原因是本年驻村工作队员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办公费、差旅费、河库保洁员工资、下乡出差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资产总额 1,486,005,664.70元,其中,流动资产204,788,204.67元,固定资产 422,074.7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 元,在建工程 739,035,765.27元,形资产2,613.68元,其他资产 541,757,006.34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0,162,718.9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7,307.0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 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 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 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 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 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98,900.0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2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52,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98,650.00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4,898,9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县财政本年拨付的预算内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农林水支出,为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5.水利支出,指用于保障水利部门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防汛抗旱应急、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设施运行维护等支出。
7.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8.水利工程建设,指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灌区改造等支出。
9.农田水利,指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10.水土保持,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范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11.防汛,指防汛业务支出。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12.抗旱,反映抗旱业务支出。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
13.其他水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2332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082609350954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