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10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2.拟定统计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3.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整理、测算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4.组织完成国家部署的普查任务。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以来,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州统计局的有力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到云南省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围绕省委省政府召开红河现场办公会精神和“十四五”规划的主要目标任务及全县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统计保障.
1.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持续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县主要经济指标大幅增长,工业持续增长、投资稳中有升、消费潜力加快释放,经济发展呈现稳中加固、持续向好态势。前三季度,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72.89亿元,同比增长1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78亿元,同比增长10.2%;第二产业增加值28.56亿元,同比增长18.9%;第三产业增加值33.55亿元,同比增长7.5%。全县实现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711元,同比增长11.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154元,同比增长12.9%。10月,全县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0.1%;实现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2.7%(其中建筑安装工程同比增长22.5%);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35亿元,同比增长7.1%;实现商品房销售面积1.6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8%。完成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亿元,同比下降1.31%;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0.05亿元,同比增长1.74%。期末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余额111.58亿元,同比增长5.61%,各项存款余额73.05亿元,同比增长0.74%,各项贷款余额38.56亿元,同比增长16.23%。 2021年,预计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 104亿元,同比增长12%左右,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0.7亿元,同比增长10%;第二产业增加值41.29亿元,同比增长19.7%;第三产业增加值42.08亿元,同比增长6.6%。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33.68亿元,同比增长12.6%。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62.72亿元,同比增长27.2%。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0%,实现全部工业增加值20.25亿元,同比增长13.3%,占GDP比重达19.5%,拉动GDP增长2.4个百分点。完成规上固定资产投资99.7亿元,同比增长20%左右。实现本地建筑业总产值11.65亿元,同比增长70%。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51亿元,同比增长11%。实现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11.27亿元,同比增长8.3%。实现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余额达111.98亿元,同比增长3.6%。实现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399元,同比增长1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548元,同比增长12%。
2.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成果开发,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及时完成全县《金平县2021年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月度、季度经济运行监测的汇编工作,及时反映经济运行情况;撰写国民经济运行情况9篇,顺利完成《2020年金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1金平县领导干部经济手册》《2021年统计信息专报》等资料发放工作,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决策及时提供宏观依据。做好各种平台的管理维护工作。一是做好行政执法证管理平台的管理维护;二是做好法宣在线学习平台的管理维护;三是做好统计在线学习平台的管理维护;四是做好云南省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管理维护;五是做好优化运营商环境平台维护;六是做好行政审批管理系统的维护;七是做好互联网+的部门服务工作。3.加强部门联动,助推区域经济发展。一是不断完善统计联席会议制度,积极主动发挥好统计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预警机”作用,牵头召集经济运行和统计工作联席会6次,研究解决我县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二是按照县委要求,牵头抓好“四上”企业入库情况监测,完成“四上”企业审核入库、投资项目入库工作;完成新入库项目开展实地核查工作。4.完成脱贫攻坚普查后续工作。做好脱贫攻坚普查档案的归档移交和省级先进评选工作。按上级脱贫攻坚普查档案须移交档案局的要求,普查办聘请第三方公司按县档案局的要求完成普查档案的规范整理归集、装盒、编码、录制电子目录等,经过抽查验收合格后,向县档案馆移交永久档案62盒6025件,30年档案63盒1203件。完成我县1个优秀集体、6个优秀个人的评选和材料上报工作。5.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至今,完成“两员”补助的兑现工作,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汇总和主要数据公报的发布工作。6.抓好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今年,组织调查队工作人员深入调查点对辅调员及调查户进行培训,完成15个调查点150户全覆盖记账培训。至今,我县调查户电子记账注册139户,记账率84.7%,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任务。
3.依法治统,提升统计法制水平。一是完成了2021年《云南省统计执法情况半年报/年报》的上报工作;完成了统计执法检查处理信息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调查表的联网直报工作;二是完成了2个工业、4个投资、1个建筑业、1个房地产、1个农业统计单位的统计执法检查和公示信息的录入工作;三是由县统计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按上年县名录库50个“四上”单位的5%,完成了三个抽中单位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完成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的维护和检查结果的录入工作;四是完成了全县统计用行政区划代码与城乡划分代码的变更、维护、审核上报工作;五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工作精神和组织学习《意见》《办法》《规定》;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金平县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加强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的意见主要任务分工》;局党组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监察建议整改落实的工作方案》及在政府门户网上发布《金平县统计违纪违法举报制度》《金平县统计局统计违法违纪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及举报地址》,严禁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4.注重能力提升,着力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对基础统计人员培训工作。今年,对基础统计人员培训3次,参加人员130余人,通过培训,使基层统计人员基本掌握了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基础知识及相关统计制度,为进一步搞好基层统计工作奠定良好基础;二是充实队伍力量。通过积极努力引进人才,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壮大统计队伍力量。今年,增加了地方统计调查队事业编制2人;三是全面提升队伍素质。组织参加州级开展专业培训人次达60多人,在线教育平台有21人注册进行学习,通过一系列教育培训,有效提升统计队伍专业水平。
5.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狠抓党风廉政工作。一是研究制定2021年县统计局党建工作计划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计划及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正常开展“三会一课”,定期开展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议;二是组织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8次,观看教育电影片6次,开展廉政谈话1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和各股室负责人间分别开展了廉政谈话。在每个节假日放假前,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纪律强调会议,使每一位干部职工坚守廉政底线,不越统计红线;三是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局主要领导与各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各自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参加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率100%.
6.加强做好统计网络安全工作。一是至今,我局正在使用的台式电脑设备共42台,通过内网登陆州统计局服务器进入县级统计网页进行信息发布和网页维护,无独立的门户网站;二是为保证统计内网安全,购买配置了防火墙设备2.68万元,实时对我局的网络进行实时保护;三是认真做好应对微软停止Windows7安全补丁服务有关事项的应对工作。
7.抓好意识形态,从严管党治党。深入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升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氛围,明确了局党组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定期开展意识形态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局党组在“四个意识”“两个主体责任”“一岗双责”“三重一大”工作开展中的执行力和对中央、省委、州委、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部署的落实。
8.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全县决策部署。积极参与金平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爱国卫生运动、疫情防控等工作。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积极做好负责片区的疫情宣传及排查工作任务,做好抽调人员参与边境一线疫情防控卡点防守工作。至今,派出守卡点20人次,其中国共产党党员12人次,占总数的60%;派出2名驻村工作队按时到岗位开展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设6个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股、工业能源统计股、社会服务业统计股、投资贸易统计股、统计执法监察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1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 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3,805,067.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11,467.63元,占总收入的97.5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3,600.00元,占总收入的2.46%。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1,500,043.97元,下降28.28%,总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和“脱贫攻坚普查”两大普查经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4,182,632.55元。其中:基本支出3,108,856.63元,占总支出的74.33%;项目支出 1,073,775.92元,占总支出的 25.6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总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1,016,181.77元,下降19.5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只开展常规统计工作,减少“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和“脱贫攻坚普查”两大普查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08,856.6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3,157.69元,下降9.15%,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2,894,039.50元,占基本支出的93.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4,817.13元,占基本支出的6.91% 。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31,547.25元,年人均公用经费开支9,764.4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73,775.9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03,024.08元,下降39.57%,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脱贫攻坚普查项目经费支出。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住户调查、劳动力调查、农业农村统计监测、脱贫攻坚普查等工作支出1,073,775.92元。2021年以来,金平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我局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务实创新、主动作为,在授权范围内积极开展调查和普查工作,主动融入全县各项经济社会发展事业,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026,969.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6.28% 。与上年对比减少1,062,367.83元,下降20.87%。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大型普查,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等支出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55,700.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3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本性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5,214.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3%。主要用于离休费、离退休公用经费、福利费、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6,054.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4%。主要用于农林水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 1,434.00元,完成预算的7.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34.00元,完成预算的7.1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使用范围。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239,240.00元,下降99.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 0.00元,下降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 0.00元,下降 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9,240.00元,99.4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未开展脱贫攻坚普查和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公务接待减少,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434.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3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3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挂钩村委会到我局学习、汇报工作发生的接待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4,817.1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4,959.03元,下降82.39%。主要原因2021年度只开展常规统计工作,无大型普查,相关公用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资产总额360,894.28元 ,其中,流动资产96,757.88元,固定资产246,164.9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7,971.50元,其他资产0.00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7,267.6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436.6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464,146.00;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8,5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6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为空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2010501款—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10507款—专项普查活动,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10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082608585968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