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550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防震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地情况,组织起草有关地方规章,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制订全县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金平县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
(3)管理全州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组织和管理群测群防工作,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和对策建议。
(4)管理全县地震灾害预测工作;协助县政府拟定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预案并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承担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关办事机构的职责;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参与地震灾害的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5)监督管理本县行政区划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初审工作。
(6)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
(7)协助县委、县政府落实好县乡地震工作机构的双重领导体制。
(8)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地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力抓好监测预报工作。
(1)加强震情监测跟踪。及时对测震仪器设备检修维护。确保所有监测仪器正常运行,观测环境无人为干扰。截至11月30日,对数字化测震仪器及相关配件和线路进行检修4次,对二氧化碳气体采集管积水清理5次。我局于8月12日对观测环境进行了改造,在州级的关心和支持下更换了井孔测温仪,本年共产出数据365条,产出数据连续可靠。
(2)加强震情跟踪、趋势研判工作。制定下发了《2021年震情跟踪方案》,强化对重点地区震情的监测跟踪,加强重点地区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贯彻落实震情监视跟踪工作方案强化短临跟踪工作措施,积极做好异常落实和震情会商工作,加强震情分析研判,上报震情跟踪会商月报12期,强化各类异常跟踪和分析,上报宏观零异常报告48期,定点观测资料异常报告48期,为震情的分析提供可靠的监测资料。
(3)加强地震宏观观测异常测报网建设。一是对全县10个定点观测点观测人员进行了培训,并要求发现宏观异常后,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宏观异常的调查核实,完成9个水体宏观点的背景值测量工作。二是调整和充实了全县13个乡镇、金平农场的防震减灾工作联络员,明确了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为防震减灾工作联络员,负责各乡镇、金平农场防震减灾日常工作和协调工作。三是调整充实了全县群测群防队伍,在全县13个乡镇人民政府明确1名防震减灾助理员,94个村委会及7个社区及各学校明确1名防震减灾联络员。
2.全力抓好震害防御工作及宣传工作。
(1)进一步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地震安全评性评价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做好政务服务网信息的完善、9项互联网+监管事项,已完成了7个事项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录入系统。修改完善部门2021年权责清单,坚持每月完成社会信用体系事项的申报;加强做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及竣工验收的审批工作。
(2)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积极做好部门权责清单的梳理,共梳理公开六类22项权责清单;梳理政务服务事项9项。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下载安装“一部手机办事通”并登陆办理事项。
(3)做好防震减灾宣传工作。县地震局制定了《金平县地震局2021年度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计划》。一是金平地震局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5·12全国防震减灾宣传日等重点宣传日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20场次,发放宣传资及宣传品5万余份,知识讲座4场次。
(4)完成防震减灾教育进校园“五个一”活动。本年度完成州县示范学校科普宣讲员培训及开展一次讲座任务,对全县各中小学培训一名防震减灾科普宣传骨干。
(5)积极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创建。2021年已创建1所州级、2所县级科普示范学校。
3.全力做好地震应急防范准备工作。
(1)一是深入开展基于遥感影像和经验估计的区域房屋普查和录入工作,完成全县14000户农村房屋和城镇4500户房屋的普查录入工作;二是做好地震灾害处置工作。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了全县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对防震减灾措施落实等工作进行安排布置;三是完成《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建设任务。完成了26个大项的《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收集上报任务,为开展地震应急提供了技术支撑。
(2)在高考、汛期等重要时段做好地震应急处置及防范应对准备工作,编制工作方案及落实情况。2021年11月8日金平县辖区内发生2.8级地震,我单位立即做好地震应急处置工作,上报震情速报1期。
(3)一是指导学校开展地震应急演练3次。通过演练对应急安全撤离程序规则和逃生知识有了切身体验,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对培养学生远离危险环境、实施逃生自救的技能得到了进一步的锻炼。二是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开展各种形式的防震减灾宣传500余场次,开展演练165余场次,受益群众6.2万余人。
(4)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健全值班值守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职能部门值守制度,健全AB角制度;明确值班要求,进一步加强地震趋势研究和地震谣言处置能力,全局干部职工全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电话24小时开机,做好值班电话记录。根据地震应急会商制度和地震趋势,做好震情月会商、季度会商和年度会商。严格坚持反应迅速、及时准确、运转高效、安全保密的值班工作原则。
4.贯彻落实2021年红河州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情况。
(1)制定下发金平县贯彻落实细化方案。2021年3月12日,州人民政府召开2021年红河州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根据会议精神,结合《2021年红河州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红抗防办〔2021〕)1号,制定了我县细化方案和全年科普宣传工作方案,经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将完善后的《金平县2021年贯彻落实红河州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重点工作任务细化方案》和宣传方案于2021年5月初下发各乡镇、各相关单位。
(2)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完成全县地震应急救援物质储备统计备案工作,修订完善了《金平县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并通过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研究通过,于2020年3月25日下发执行。同时完成《金平县较大以上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编写和《金平县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并征求省州地震部门及县自然灾害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修订完善后上报县自然灾害应急委员会办公室。预案及方案经十三届县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11月底下发执行。
(3)做好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项目实施和宣传工作。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云南分项目工程于2021年4月底正式运行。为提高运行的达标率,县地震局4次对32台仪器运行情况进行了巡检,确保相关数据并入国家数据库并网运行。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地震预警的知晓率,对预警发布终端的应用等知识,县地震局结合防震减灾进家庭对地震预警进行了广泛宣传,并对地震预警终端的安装进行了现场演示。截至目前,共深入200余户家庭开展宣传和现场安装地震预警终端。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内设三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监测预报股、震害防御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997135.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9560.66元,占总收入的99.2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575元,占总收入的0.76%。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209317.18元,增长26.57%,主要原因是工资制度改革,职工工资福利增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增加项目经费、增加办公业务建设用房项目款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028009.64元。其中:基本支出875009.64元,占总支出的85.12%;项目支出153000元,占总支出的14.8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总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263600.91元,增长34.48%,主要原因是工资制度改革,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增加;省级防震减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办公业务建设用房项目款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5009.6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8600.91元,增长17.23%,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制度改革,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28382.90元,占基本支出的94.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626.74元,占基本支出的5.33%。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65676.58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9325.3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3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5000元,增长75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财政拨入业务办公用房建设款110000元,省级拨入防震减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1000元;上年年底拨入未使用完的项目经费32000元结转至本年继续使用。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偿还金平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短期借款(办公业务用房建设款)110000元;省级防震减灾专项转移支付11000元用于购买宣传品;上年结转结余资金32000元用于支付驻村工作队员伙食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7434.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7%。与上年对比增加271025.91元,增长36.31%,主要原因是工资制度改革,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增加;省级防震减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办公业务建设用房项目款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708.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9%。主要用于:(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713元,(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852元,(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0606.56元,(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536.8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957.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3%。主要用于:(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支出36857.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80768.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8%。主要用于(224)类(05)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793.11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修理费)的支出;(224)类(05)款(03)项机关服务支出814272.19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690061.8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用及水电费、电话费、差旅费和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的支出58986.74元;(224)类(05)款(04)项地震监测支出21600元,用于地震宏观测报人员补助费用,(224)类(05)款(05)项地震预测预报支出43103.31元,主要用于支出单位办公费用103.31、省级防震减灾转移支付购买宣传品等11000元、支付驻村工作队员补助32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270元,支出决算为5410.88元,完成预算的35.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410.88元,完成预算的34.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要求缩减经费、节约资源,严格公务用车出行及公务接待的管理。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7692.31元,下降83.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6454.31元,下降80.0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10元,下降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要求缩减经费、节约资源,严格公务用车出行及公务接待的管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10.88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10.8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410.8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地震科学试验场勘选、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资产总额780710.46元,其中,流动资产36244.65元,固定资产743385.8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08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64144.7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07836.4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13.6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13.6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813.6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为空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为除"财政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为我单位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为我单位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30005504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082610564675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