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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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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534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协助做好邮政管理有关工作。

  2.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发展专项规划,统筹衔接邮政行业规划,负责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参与)拟订有关贯彻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负责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3.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制定县域综合交通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网约车的运营和汽车租赁;负责权限内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监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县级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

  4.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安保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县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5.指导协调航线开发,提出有关政策措施;协调空域资源开发利用;依法对民用机场的机场净空、电磁环境、控制用地保护等工作实施监管;

  6.负责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上报工作;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和核准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组织实施;参与交通规费政策拟定并监督实施,按照权限参与公路通行费监督管理。

  7.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组织拟订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地方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国家和省管铁路项目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场建设,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县级重点综合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8.负责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9.指导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综合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10.协调中央和省管铁路、民航、邮政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1.按中越两国政府签定的《汽车运输协定》有关规定,管理出入境汽车运输有关事宜。

  12.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综合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县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制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13.负责国防动员中的交通战备工作。

  14.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元蔓高速公路(金平段)全长21.9公里,于2021年3月9日建成通车运营。二是蔓金高速公路全长50.58公里,总投资78.2亿元,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目前正在有序推进路面、房建、机电、交安、绿化等工程,力争年内建成通车。三是金平至金水河高速公路项目全长45.3km,连接线长13.6公里(其中勐拉连接线8.9公里,金平东立交连接线0.3公里,耙舵立交连接线4.4公里),总投资94.90亿元。目前已完成征地420余亩,累计完成投资18.4亿元。四是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及改造力度,加强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实施大中修工程,进一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3.中华人民共和国金水河口岸交通运输管理站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本级)设7个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综合规划股、合建设股、综合运输股(政策法规股)、财务审计股、海事股、安全监管股(应急办公室)。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设8个内设机构,具体为:局长室、书记室、副局长室、办公室、财务股、客运安全股、稽查队、办证厅。中华人民共和国金水河口岸交通运输管理站设1个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人员4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05,779,828.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971,716.19元,占总收入的98.2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808,112.00元,占总收入的1.75%。与上年度对比减少182,088,420.76元,减幅63.24%,主要原因是今年金平蛮金高速公路县城连接线、苏鲁公路、老庙河公路等公路工程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37,766,996.99元。其中:基本支出7,400,880.05元,占总支出的 5.37%;项目支出130,366,116.94元,占总支出的 94.63%;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度对比,减少145,790,331.19元,减幅51.41%,主要原因是本年金平蛮金高速公路县城连接线、苏鲁公路、老庙河公路等公路工程减少,资金支付较去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00,880.0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66,356.49元,增加29.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工资正常晋升、绩效增加,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本年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相关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6,704,140.70元,占基本支出的90.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96,739.35元,占基本支出的9.41% 。年人均工资支出156,918.26元,年人均公务开支14,715.6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0,366,116.9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6,468,849.53元,下降52.91%,主要原因是本年金平蛮金高速公路县城连接线、苏鲁公路、老庙河公路等公路工程项目支出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021年,我单位完成水泥路19个141.1695公里,桥梁修复项目3个。其中:

  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5个,建设里程14.652公里,完成投资1605.5万元,现已完工;

  乡通三级路工程项目2个,建设里程20.075公里,完成投资 万元,项目在建设当中,预计2022年12月30日完工;

  桥梁修复项目3个,建设里程71.14公里,完成投资308万元,现已完工;

  第一批边境转移资金项目5个,建设里程19.2625公里,完成投资1507万元,现已完工;

  第二批边境转移资金项目7个,建设里程16.04公里,完成投资1104.59万元,其中沙依坡长滩至小河口、铜厂长安冲狮子头、铜厂长安冲罗戈冲二组项目在建设当中,其余4个项目已完工。

  用于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及口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共支出80,102.00元;

  督促、协助辖区道路运输企业做好道路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以及打非治违工作支出385,011.58元;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支出146,810.29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36,758,884.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9.27% 。与上年对比减少141,321,036.76元,减少50.82 %。主要原因是本年金平蛮金高速公路县城连接线、苏鲁公路、老庙河公路等公路工程项目支出比上年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56,570.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2%。主要用于支付人员工资、津补贴,开展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56,615.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7%。主要用于单位离休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死亡抚恤支出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0,664.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节能公交车出租车燃油补贴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0,750,051.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17%。主要用于直过民族50户项目及涉农资金项目。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05,045,287.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81%。主要用于公路工程项目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8,099,6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2%。主要用于支付金水河镇联防村桥、南行新桥项目。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92,309.36元,支出决算为43,367.55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0,997.55元,完成预算的1.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70.00元,完成预算的5.4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 63,980.99元,下降 59.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7,258.99元,下降 58.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722.00元,下降 73.9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脱贫攻坚工作减少,下乡次数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二是受疫情影响,本年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997.55元,占94.54%;公务接待费支出2,370.00元,占5.4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997.5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40,997.5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库区管理、公路建设查看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7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运管局督查检查、业务指导以及其他县市运管局业务学习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5,607.9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185.70元,增加0.9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日常公用经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资产总额 2,098,713,403.10 元,其中,流动资产130,463,398.05元,固定资产 5,274,425.40 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 593,579,481.33元,无形资产3元,其他资产1,369,396,095.32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 528,008,186.8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97,271.0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535.5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635.5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535.5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为除"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为我单位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执法办案项目所需经费等。

  四、住房保障支出( 类) 住房改革支出( 款) ,指用于我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30005348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082610133901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