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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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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7559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责

  镇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镇人大、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党建、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的决议等职责,负责辖区内党员学习培训、发展党员、党费收缴、阵地建设和党建事务等工作。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计划、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投资促进、企业管理、统计、扶贫、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体育、科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等职责。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职责,负责维护稳定、信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调查排处、法制建设、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工作。

  (5)扶贫开发办公室。承担扶贫开发、脱贫攻坚等职责,负责宣传和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相关扶贫开发政策等工作。

  2.事业单位设置和职责

  勐拉镇设置7个事业单位,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农村和科技、林业和草原、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等服务性工作。

  (4)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5)项目服务中心。承办上级部门确定的本级重点项目代办服务工作;负责与项目单位及审批部门的沟通协调;为本级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和协办服务等服务性工作。

  (6)应急服务中心。承办镇应急预案编制和规划、安全生产综合监督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灾情收集上报、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等服务性工作。

  (7)财政所。承办编制镇财政预决算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一年来,我们坚持创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镇第二次党代会精神,统筹安全与发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运行平稳,达到了预期目标。

  ——疫情防控扎实稳妥推进。我们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放在首位,全力推进云南健康码注册使用和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镇累计接种3岁以上人员55491剂次(含外籍人员572剂次)。组织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演练和纳黄寨、小铜厂新寨封村应急演练。加强“三非人员”排查管控,对在册“三非人员”开展“一日一见面、一周一检测”工作,查处“三非人员”7起21人。2021年8月起,关停了KTV、酒吧等休闲娱乐场所,暂停赶集活动,倡导错峰出行。认真落实中小学、宾馆、大型商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常态化防疫措施,做到了零输入、零感染、零传播,有效保障了全镇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脱贫攻坚成效巩固拓展。我们坚持“四个不摘”工作要求,用好“一平台、三机制”,充分发挥“十户联防”网格化管理作用,扎实做好动态监测帮扶。开展2021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暨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消除风险回退边缘易致贫户2户3人,新识别脱贫不稳定户6户13人、突发严重困难户1户2人。大力推进“双绑”工作,实现12家新型经营主体与1487户群众建立“双绑”利益联结机制。组织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3期606人次,完成劳动力转移就业10927人,不断提高就业组织化程度;针对零就业、收入不稳定等脱贫户,利用镇村公益性岗位,选聘(续聘)脱贫劳动力公益岗(护林员)494人。落实好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政策,筑牢防返贫底线,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有效衔接镇村振兴奠定基础。

  ——农业产业发展提档升级。围绕县委县政府“2+4”现代化产业体系和“四基地三中心两体系”建设目标以及“退蕉进果、提质增效、绿色有机、利益联结”的思路,鼓励支持“绿色”“长寿”农业,积极开展招商引资,通过“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发展冬早蔬菜6600亩、西瓜800亩、火龙果300亩,种植玉米1.38万亩,其中发展杂交玉米制种1600亩,加工玉米桔杆青贮饲料3000吨。

  ——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完成广东村委会老杨坝大沟、新勐和老乌寨2个村委会饮水巩固提升、勐拉和新勐2个村委会农副产品暂存集散点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勐哩傣镇村农产品冷链交易中心建设,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启动勐拉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新建无害化卫生公厕7座,改建无害化卫生户厕800座。

  ——民族团结进步成效明显。成功创建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镇,创建陆官寨、合兴村、勐拉大佛寺、四五村基督教固定处所4个省级示范点和7户示范家庭,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筑牢,全镇民族团结进步良好局面持续巩固。完成荞菜坪、翁当、老乌寨3个行政村现代化边境小康村规划及“一村一方案”编制工作,结合“干部规划家镇行动”开展勐拉、新勐、田头3个行政村村庄规划。实施荞菜坪村委会荞菜坪村、梦龙一队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完成勐拉村委会陆官寨村、新勐村委会旧勐村、荞菜坪村委会小其苗村美丽村庄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 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 1 个。 分别是:

  1.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人民政府机关

  2.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设12个内设机构,其中镇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财政补助事业单位设置7个站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项目服务中心、应急服务中心、财政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69人。其中:行政编制 26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18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2 人),事业人员 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2人)。

  离退休人员 16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 3 辆, 在编实有车辆 3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2021年度收入合计32,514,017.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533,036.97元,占总收入的96.9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80,981.00元,占总收入的3.02%。 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3,0494,366.48元,下降48.4%,主要原因是本年道路硬化、危房改造、种养殖补助等涉农整合资金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2021年度支出合计32,417,696.63元。其中:基本支出21,198,646.77元,占总支出的65.39%;项目支出 11,219,049.86元,占总支出的 34.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总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31,884,212.31元,下降49.59%,主要原因是本年道路硬化、危房改造、种养殖补助等涉农整合项目资金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198,646.7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810,528.13元,增长37.76%,主要原因是本年疫情防控相关支出、临时救助资金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8,936,270.55元,占基本支出的89.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62,376.22元,占基本支出的10.67%。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74,812.20元,年人均公用经费开支33,375.8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219,049.8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76,947,40.44元,下降77.06%,主要原因是2021年道路硬化、危房改造、种养殖补助等涉农整合项目资金支出比上年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 金财行〔2020〕105号2020年勐拉镇第一批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3,000.00元;(2)金财预〔2020〕127号勐拉镇拉祜族二队太阳能公共浴室建设项目资金45,000.00元;(3)金财教〔2020〕81号金平县财政局补助勐拉镇文化站2020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省级配套补助资金4,533.00元;(4)金财预〔2020〕149号勐拉镇2020年度新增边境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治专项资金22,053.16元;(5)金财农〔2021〕81号勐拉镇2020年中央第二批农业生产发展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补助资金111,783.20元;(6)金财农〔2021〕45号勐拉镇2021年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补助资金400,000.00元;(7)金财农〔2021〕66号 勐拉镇2021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公厕项目300,000.00元;(8)金财农〔2021〕42号勐拉镇2021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产业发展补助资金378,200.00元;(9)金财农〔2021〕24号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6,350.00元;(10)金财农〔2021〕42号勐拉镇2021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产业发展补助资金1,700,446.00元;(11)金财整合〔2020〕8号金平县勐拉镇2020年度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资金71,127.00元;(12)金财农〔2021〕64号第三批涉农资金勐拉镇2021年农副产品暂存集散点建设项目278,390.00元;(13)金财农〔2021〕42号勐拉镇2021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产业发展补助资金1,289,000.00元;(14)金财农〔2021〕42号勐拉镇2021年蔬菜种植项目、勐拉镇2021年水果种植项目2,000,000.00元;(15)金财农〔2020〕38号省级2020年7个贫困县总队长(副总队长)和798个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经费1,463.50元;(16)金财农〔2021〕64号拨勐拉镇2021年第三批涉农整合资金—基础设施边境小康村建设3,132,704.00元;(17)金财农〔2021〕64号 拨2021年第三批涉农整合资金—产业发展勐拉镇2021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1,455,000.00元;(18)金财建〔2020〕58号拨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省级补助资金2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776,648.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2%。与上年对比减少31,411,524.22元,下降49.71%,主要原因是2021年道路硬化、危房改造、种养殖补助等涉农整合资金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64,307.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80%。主要用于行政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劳务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基础设施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18,580.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主要用于文化站、广播站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公务接待费、差旅费、项目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11,110.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4%。主要用于文化站、广播站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公务接待费、差旅费、项目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97,998.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8%。主要用于计生宣传员工资、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8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9%。主要用于林业站停伐补助、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等。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6,269,874.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20%。主要用于农科站、兽医站、水利站、林业站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兽医宣传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674,104.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2%。主要用于国土所在职人员工资福利。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6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2%。主要用于危房改造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38,67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灾民救灾补助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232,800.00元,支出决算为97,536.05元,完成预算的 41.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4,917.05元,完成预算的63.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619.00元,完成预算的12.75%。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脱贫攻坚普查工作,车辆运维费、接待费减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99,916.95元,下降75.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6,882.95元,下降53.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3,034.00元,下降94.1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脱贫攻坚普查工作,车辆运维费、接待费减少,“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917.05元,占87.06%;公务接待费支出12,619.00元,占12.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917.0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4,917.0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61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61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工作检查及上级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79,902.3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2,921.83元,下降20.77%,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脱贫攻坚普查和人口普查工作,相关办公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资产总额35,406,330.05 元,其中,流动资产25,441,755.00元,固定资产 1,727,475.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 8,233,740.00元,无形资产3,360.00元,其他资产0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860,721.4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3,937.7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58,6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81,640.0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877,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958,64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30007559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勐拉镇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082611102021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