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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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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3363020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4)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

  (9)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11)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3)组织拟订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4)指导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金平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省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6)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县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局的日常工作,负责县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17)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金平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1年我单位共设机构1个,属事业行政单位,本年度无增减变动。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年末共有在职职工34人,其中公务员15人,非参公事业人员19人,其中非参公事业人员调入2人。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疫情防控和防艾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全面推进新型肺炎防治工作。在控制境内疫情蔓延的同时,严格管控境外疫情输入和扩散,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坚持关口前移,强化联防联控和闭环管理,组织党政军警民共同参与,点上堵、线上查、面上控相结合,构建“大联防、大联控”格局,努力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二是继续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全县各乡镇、各防艾委成员单位、各级医疗卫健机构积极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宣传教育、监测检测、感染者管理、随访转介治疗、母婴阻断、美沙酮维持治疗、疫情等相关数据上报与督导评估等工作。全面持续巩固“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2021年全县各医疗机构共开展HIV筛查34万人次,占全县常住人口89.95%(指标要求65%以上),检测发现率92.44%,抗病毒治疗率93.3%,治疗有效率90.3%。共投入防艾经费251.47万元。

  2.持续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完善了以党政一把手为“双组长”的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拓展运用我县创卫工作中行之有效的“人海战+片长制”机制,紧盯目标任务和要求,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多次召开“爱卫专项行动”会议,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动员全县各族干部群众投身“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集市、众参与”。

  3.创慢工作有成效。通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两个途径,积极探索具有金平特色的慢性病管理工作模式,全面推进慢性病社区管理和综合防控工作。全面开展全人群死因监测、心脑血管事件报告、肿瘤登记等慢性病监测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我县慢性病防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管理水平,有力地促进了慢性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深入开展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体检,宫颈癌、乳腺癌筛查等各项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工作中取得了较大进步,达到了上级指标要求,并在慢性病监测、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高危人群发现、患者自我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的探索和推进,建设了34个健康社区、5个健康单位、5所健康学校、5个健康食堂、5个健康餐厅、5个健康酒店,76个无烟党政机关、113个无烟学校、147个无烟医疗机构。

  4.全面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2021年举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3期,参训人员达270人。截至2021年9月底,全县累计建立城乡居民纸质健康档案333985份,纸质建档率90.46%,累计建立电子健康档案332130份,电子建档率89.96%;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79.54%;新生儿访视率90.44%;早孕建册率91.72%;产后访视率91.81%;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8.70%;0-6岁儿童常规免疫接种针次58921次;65岁及以上老年人规范健康管理率达40.03%;高血压患者建档管理16912人;糖尿病患者建档管理3057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档管理1770人;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0.08%;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60.32%;完成卫生监督协管建档数1175户,巡查总次数3798次;推介到位的肺结核可疑者数702人;健康教育宣传栏更新709期,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84次,参加人数累计7896人次;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652次,参加人数累计20803人次;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47449人次;发放健康教材65091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 0 个。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设15个内设机构。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和人口家庭发展股、体制改革与政策研究和综合监督股、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股(行政审批股)、卫生应急和疾病预防控制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医政医管股、基层卫生健康股、宣传科教股、药政和中医药管理股、老龄健康和保健股、妇幼健康股、职业健康和健康产业发展股、防治艾滋病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 7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 人),事业编制 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15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 人),事业人员 19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19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 在编实有车辆 0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收入合计19,600,108.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21,608.01元,占总收入的96.5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78,500.00元,占总收入的3.46%。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23,165,600.37元,下降54.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599,745.20元,下降53.30%;其他收入减少1,565,855.17元,下降69.77%。主要原因:本年度疫情防控补助经费减少14,776,056.48元,其他扶贫支出乡镇卫生院标准化资金减少2,085,900.00元,减少中医院建设项目款,扶贫办拨入卫生室建设项目工程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支出合计23,310,131.23元。其中:基本支出 5,823,066.07元 ,占总支出的 24.98%;项目支出 17,487,065.16元,占总支出的75.0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 与上年对比减少22,566,162.70元,下降49.19%,主要原因:本年度疫情防控补助经费减少14,776,056.48元,其他扶贫支出乡镇卫生院标准化支出减少2,085,900.00元,减少中医院建设项目款,扶贫办拨入的卫生室建设项目工程款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23,066.07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448,051.86元,增长33.01% ,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正常晋升薪级工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5,406,152.78元,占基本支出的92.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6,913.29元,占基本支出的7.16% 。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49,910.76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2,034.8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487,065.1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014,214.56元,下降57.86%,主要原因:本年度疫情防控补助经费减少14,776,056.48元,其他扶贫支出乡镇卫生院标准化支出减少2,085,900.00元,减少中医院建设项目款支出,扶贫办拨入的卫生室建设项目工程款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1,657,721.2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2.91% 。与上年对比减少22578636.15元,减少51.04%,主要原因:本年度疫情防控补助经费支出减少14,776,056.48元,其他扶贫支出乡镇卫生院标准化支出减少2,085,900.00元,减少中医院建设项目款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团结工作宣传材料费、展板及办公用品费用。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9,010.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7%。主要用于行政事单位离退休费用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000.00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6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2,105.76元,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0,534.13元,2080801死亡抚恤198,770.8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916,704.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58%。主要用于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其中:2100101行政运行支出4,888,258.85元,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111,000.00元,2100399其他基层医卫生机构支出1,656,900.00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063,786.71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490,874.00元,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8,625,106.97元,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360,124.00元,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116,860.00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6,937.94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6,955.09元,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359,901.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300.00元,支出决算为 12,342.00元,完成预算的39.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342.00元,完成预算的39.4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4,823.00元,下降66.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823.00元,下降66.79%。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减少公务接待,导致“三公”经费小于上年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2,342.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12,34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12,34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调研接待48人次,七个专项行动督查5人次及防治艾滋病工作19人次等发生的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6,913.2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557.71元,下降2.7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减少疫情防控培训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会议费、维修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资产总额 35,585,792.21 元 ,其中,流动资产 12,917,403.43元,固定资产2,402,034.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0,265,041.74元,无形资产 1,313.04 元,其他资产0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 12,073,231.2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15,843.3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2,504.0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62,504.0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2,504.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指当年财政拨付的资金支出。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计划生育等.

  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主要反映的是从事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活动所产生的费用支出。

  六、重大公共卫生支出,是重大疾病尤其是传染病(如结核、艾滋病、SARS等)的预防、监控和医治;对食品、药品、公共环境卫生的监督管制,以及相关的卫生宣传、健康教育、免疫接种业务产生的费用支出; 。

  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是乡村医生待遇补助支出和全科医生工资待遇支出及其他基层基疗机构支出。

  八、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反映的主要是指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经费支出及其他计划生育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3363020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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