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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19-151444-006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9-04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336300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担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处理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依法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等监督执法,并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等工作;加强打击非法行医;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对乡镇监督协管员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加强综合监督管理,推动监督体系建设。一是按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努力提升监督机构能力水平。多方筹措资金,强化监督机构软硬件建设,改善办公条件和执法水平。建成了询问室,配置了执法信息采集设备,房屋、车辆、办公设备、取证工具、信息化设备均达到了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组织开展案例评查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制定了《金平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可追溯。对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开展法制审核,全年共对14起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对1起案件经过了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全年共召开卫健监督稽查专题会议4次,案件评查会2次,评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档案30余份,纠正相关错误14处。选送4个案卷到县司法局参加了全县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并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书写和归档不规范的问题,进行统一和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质量得到极大提升。三是加强对监督员和协管员的能力培训,不断提升监督能力水平。采取网上、送出去、案例分析会、业务培训会等多种培训方式,强化监督员和协管员的能力培训,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全局监督员均按时完成了35学时网上培训,全年共组织监督员参加省、州、县举办的各级各类培训班共12期,培训25人次,以案例分析会、业务培训会等组织监督员和协管员集中学习,累计全年共集中学习培训28次,参学人员共354人次。四是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宣传工作。全年共发布信息、简讯、通讯26篇。

  2.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以党建和党风廉政促发展。一是强化干部职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意识。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理论知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坚持“四个服从”,坚决做到“五个必须”,反对“七个有之”。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为抓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全年干部职工没有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较好地塑造了求真务实、勤勉从政、廉洁奉公的监督员形象。三是严格执行廉洁纪律。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正确对待自己的职务和手中的权力,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照政策办事,按规矩行事。持续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全年单位无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发生。四是努力推进监督局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经过建立党员活动室,规范开展党支部活动等一系列工作,全面推进党组织的政治、思想、组织、纪律、作风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不断提高党支部的建设质量,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3.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卫生健康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理清了卫生健康行政许可权责清单并公示。所有的卫生健康政务服务项目均已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确保实现了卫生健康行政服务一个窗口受理。二是保障卫生健康政务服务窗口人员到位。卫生健康政务服务窗口已配备人员4人(卫健局干部1人、监督员1人、监督协管员2人)。三是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准入标准和程序,高质量完成许可工作。2021年,全县受理医疗卫生行政许可事项111件,其中完成医疗机构执业登记15件(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0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3件,《放射诊疗许可证》2件);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69件、变更登记30件(其中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变更登记22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5件、《放射诊疗许可证》3件)。办结率达100%;完成医师执业注册15件、变更72件、备案7件;完成护士执业注册116件、变更注册63件、延续注册24件;完成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197家,医师电子化注册482人、护士电子化注册719人,注册率100% 。公共场所实行“承诺办理制度”,全年共受理95件,其中新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38家,延续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39家,变更13家,注销5家。所有受理件均已按办结时限办结,办结率达100%;在实施卫生健康行政许可工作中,做到了提交材料齐全,依据合法,审核准确,程序合法,保证了卫生健康行政许可的公平公正性。

  4.强化“双随机”监督抽查执法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21年,国家共下达金平县“双随机”任务88家。其中医疗卫生32家(传染病防治单位10家、医疗卫生单位8家、妇幼健康单位12家、放射卫生单位2家)、学校卫生24家、公共场所32家(住宿场所25家、美容美发场所5家、沐浴场所1家、文化娱乐场所1家)。监督完成88家,监督完成率100%。任务完成88家,完结率100%。办理双随机监督案件36件,罚款1.4万元。

  5.加大培训和监督巡查力度,提升管理对象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监督局始终坚持“在服务中监督和在监督中服务”的原则,加大对各级各类管理对象的监督指导,努力提升管理对象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一是组织举办了“民营医院集体‘行政约谈’会”、“以案释法”警示会等培训。2021年1月28日,金平县卫生健康局组织金平老勐安康医院、者米富华康复医院等6家民营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院长进行集体行政约谈,与负责人签定了《金平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2021年3月24日,红河州卫生健康委、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到我县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大会,县属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等负责人、管理人员共140余人参加了会议。金平县2021年还举办了“金平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废水管理培训班”“金平县2021年医疗机构院感防控知识专题培训班”“金平县村卫生室、诊所静脉给药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核准工作培训班”“金平县职业卫生专题培训班”等4期,累计培训县属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村卫生室、诊所、涉及职业卫生企业等负责人和管理人员450人次。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各类涉及职业卫生企业、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依法执业意识和卫生管理水平,为做好全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强化监督和指导。监督局对全县的管理对象进行分组划片区管理,采取“监督员+专家、监督员+协管员、监督与巡查相结合、局领导分组指导片区”等模式,强化监督与指导。

  (1)医疗卫生监督。2021年累计出动监督员和协管员1600人次,车辆40台次,共对197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卫生机构开展监督巡查1584户次,提出当场整改问题60多个;下发监督意见书100余份,提出口头整改意见150条,监督覆盖率100%。

  (2)公共卫生监督。2021年累计出动监督员和协管员776人次,车辆30台次,共对337家各级各类公共场所开展监督巡查1183户次,提出当场整改问题120多个;下发监督意见书和建议书100余份,提出口头整改意见140条,监督覆盖率100%。

  (3)职业卫生。按要求完成了对全县46家存在职业危害单位前期摸底核实并统一录入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根据我县实际工作情况,邀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家参与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检查,2021年累计出动监督员和协管员610人次,车辆89台次,共对46家各级各类涉及职业卫生企业开展监督检查200户次,提出当场整改问题150多个;下发监督意见书和建议书20余份,提出口头整改意见180条,监督覆盖率100%。购买发放了200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制作职业卫生宣传册2000份,充分利用送法进企业和各种宣传日进行广泛宣传。

  6.加大处罚力度,打击和震慑违法违规行为。2021累计查处各类案件67件,罚款金额224426元,没收非法所得12311.54元(不含州级到金平县飞行检查立案查处的12件罚款金额184500元)。

  7.卫生监督协管改革成效明显。为了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9〕58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通知》(云卫监督法〔2020〕8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社〔2020〕316号)精神和要求,我县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进行重组和改革,以推动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科学、规范发展,成效明显。一是改革协管机构和人员配置。研究制定了《金平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方案(试行)》(金卫发〔2021〕67号),方案明确了卫生健康监督协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全县共设城市建成区直属卫生监督协管站、老勐镇直属卫生监督协管站、勐拉镇直属卫生监督协管站、勐桥乡直属卫生监督协管站等4个直属卫生监督协管站。配备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25名,兼职卫生监督协管员26名,卫生监督信息员125名。二是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员管理。按照集中聘用、统一管理、定期考核的原则,成立了县卫生健康局局长任组长的金平县卫生健康监督专职协管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金平县卫生健康监督专职协管员(辅助执法人员)招聘方案》,共新招聘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16名,经培训合格于2021年7月底正式上岗。卫生监督协管员由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局统一管理使用,结合金平实际,在老勐镇、勐拉镇、勐桥乡等乡镇人口多、管理对象比较集中的乡镇及城市建成区设置直属卫生监督协管站4个,卫生监督协管员设置为城市建成区直属卫生监督协管站16人,老勐镇、勐拉镇、勐桥乡3个直属卫生监督协管站各3人。三是完善和优化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绩效评价机制。制定了《金平县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金卫发〔2021〕88号)《金平县卫生健康监督协管站片区管理制度》,细化明确了绩效考核标准、各岗位工作职责。协管员岗位分为综合管理岗位、业务岗位、内勤岗位。卫生健康协管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以片区、乡镇为单位进行管理。城市建成区直属卫生健康监督协管站主要负责城区、金河镇、铜厂乡、阿得博乡、沙依坡乡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工作;勐拉镇直属卫生监督协管站主要负责者米乡、勐拉镇、金水河镇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工作;老勐镇直属卫生监督协管站主要负责老集寨乡、老勐镇、营盘乡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工作;勐桥镇直属卫生监督协管站主要负责马鞍底乡、勐桥乡、大寨乡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工作。城市建成区直属卫生健康监督协管站实行分组管理,共划分成3个片组。实行城市建成区直属协管站分组联系指导乡镇直属协管站制度和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班子领导联系指导直属协管站制度。四是配齐办公场所和办公设置,保障卫生健康监督协管站工作顺利开展。城市建成区直属卫生监督协管站设置在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老勐镇直属卫生监督协管站、勐拉镇直属卫生监督协管站设置在卫生院,勐桥乡直属卫生监督协管站设置在原计生指导站。统一为各个协管站配齐了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文件柜等办公用品,统一制定了协管制度、工作流程等,为卫生监督协管员配备了制服、手持机等工作用品。五是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协管员履职能力。2021年7月24-27日,组织举办了“金平县卫生健康专职协管员培训班”,对全县25名专职协管员进行岗前培训,2021年11月23-25日,又组织举办了一期卫生健康专职协管员培训班。

  2021年,完成了饮用水巡查8次,建档2户;二次供水建档5家,巡查20次;学校建档203所,建档率100%,巡查812次,巡查率100%;医疗机构建档193家,巡查772次,巡查率100%;公共场所建档344家,巡查1376次,巡查率100%;职业卫生建档46家,巡查184次,巡查率100%;2021年,建档总数793家,建档率达98%以上,巡查3172次,巡查率100%;信息报告32起。

  协管改革后,通过半年运转情况,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工作热情高涨,建档、文书书写得到了规范,协管效率和质量得到极大提高。

  8.持续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监督工作。镇守边疆、视死如归,全力以赴、履职尽责,全力投入到疫情防控第一线,以院感防控、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场所、重点公共场所疫情措施落实情况为监督检查重点,严防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扩散。一是做好院感防控监督工作。全县辖区内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97家,认真组织监督员和协管员进行院感防控监督检查工作,监督覆盖率100%;组织第三方公司(红河州臻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医疗机构医疗污水采样监测31家(其中乡镇卫生院11家、民营医院3家、个体诊所17家),合格25家、不合格6家,合格率81%;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监测共采样66家(其中县级医疗机构2家、乡镇卫生院有13家、社区服务中心1家、民营医院8家、卫生室5家、个体诊所37家),合格50家,不合格16家。立案查处8家,罚款8000元。2021年共完成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197家。医疗废物按村、乡、县的“三级”转运模式收集和转运,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部与红河州现代德远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合同,集中处置覆盖率100%。2021年红河州现代德远环境保护有限公司到我县共转运医疗废物182.86吨。监督个体诊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于8月13日起暂停营业。二是强化对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场所的监督检查。全县有正在运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场所1个(金水河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隔离房间100间),筹备在建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场所1个(勐桥乡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全县完成后备集中医学隔离观察酒店23家683个房间,备用隔离观察场所19个可容纳1477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325个,督促整改322个,有3个问题正在整改。三是加强宾馆酒店等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监督。严格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各公共场所执行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健康码进入。共监督检查公共场所及学校625户次,发现问题11个,督促整改11家。认真贯彻《金平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监督网吧、KTV、电影院、洗浴、足疗、美容店、养生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于8月13日起暂停营业。

  9.全面推进爱国卫生七个专项 “常消毒”和“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成果。城区实行网格化管理,共分3个网格,定时不定时对网格内电影院、住宿业、医疗机构等“常消毒”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场所是否持有《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是否严格执行“常消杀”工作,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电影院重点检查影院各厅室消毒工作执行情况;住宿业重点检查消毒机制是否完善,布草间、消毒间、杂物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医疗机构重点检查进出人员扫码制度执行情况,日常消毒工作台账是否全面、医用垃圾处理是否合规等。共检查各级各类机构1200多户次,发现问题32家,整改完成32家。

  监督局将“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日常监管、 “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突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和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对公共场所经营者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增强其法治意识和管理水平。2021年共举办公共场所经营者和管理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班2期,培训公共场所经营者和管理人员共210人次。二是开展公共场所、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检查和抽查,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5月17日-6月8日,组织红河州臻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金平县城区的公共场所开展了卫生检测。此次卫生检测共检测公共场所162家。8月26日委托红河州臻杰科技有限公司对4家餐具饮具消毒服务单位进行监督抽检,4家单位共40套餐具饮具均检测合格。三是开展住宿场所卫生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自查制度,切实落实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主体责任。四是加强学校教学环境、传染病防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联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19所学校进行综合评价。五是加强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进一步完善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切实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六是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监督工作。加强对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监督,共参加联合执法检查2次,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持证情况;消毒设施配置及运转情况、卫生设施配置及运转情况;公共用品用具采购索证管理及消毒情况;公共娱乐场所卫生及记录情况;安全套摆放及使用情况;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及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为: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100%;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96.25%;安全套摆放率达100%;非特殊行业从业人员HIV检测率100%;张贴和摆放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率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其他事业单位0个。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室、医疗卫生监督科、职业卫生监督科、公共卫生监督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2,092,333.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2,333.0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257,449.99元,增长14.03%,主要原因:一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比上年增加402,614.68元;二是卫生监督机构比上年减少110,545.40元;三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比上年减少43,575.7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2,373,119.16元。其中:基本支出1,322,753.05元,占总支出的55.74%;项目支出1,050,366.11元,占总支出的44.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总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277,801.09元,增长13.26%,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有1人调出,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二是本年新招聘专职协管员导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劳务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22,753.0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4,883.37元,下降6.69%,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有1人调出,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64,914.89元,占基本支出的88.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7,838.16元,占基本支出的11.93%。年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66,416.41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22,548.3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50,366.1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2,684.46元,增长54.99%,主要原因是本年新招聘专职协管员导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劳务费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996,941.11元,占项目支出的94.91%,主要用于开展本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的专职协管员劳务费、培训费、办公费、印刷费、租赁费等支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43,525.00元,占项目支出的4.14%,主要用于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采购物资、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9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宣传活动印刷费、办公费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3,119.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17,801.09元,增长15.4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有1人调出,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二是本年新招聘专职协管员导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劳务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8,86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1,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7,661.6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64,257.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41%。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机构支出1,159,134.0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996,941.11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43,525.00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4,757.40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9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7,393.26元,完成预算的189.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232.26元,完成预算的171.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161.00元,完成预算的263.2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出差下乡用车频繁,加之本单位保留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车龄10年,车辆老化导致维修费支出增大造成决算数超年初预算数;二是接待上级对本部门的业务指导与督导产生的国内公务接待多,导致公务接待费决算数超年初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增加8,603.90元,增长22.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307.90元,增长7.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296.00元,增长91.7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出差下乡用车频繁,加之本单位保留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车龄10年,车辆老化导致维修费支出增大造成决算数超上年支出决算数;二是接待上级对本部门的业务指导与督导产生的国内公务接待多,导致公务接待费决算数超上年支出决算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232.26元,占72.23%;公务接待费支出13,161.00元,占27.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232.2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232.2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公共场所、餐饮具监督、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打击非法行医、学校卫生、卫生监督协管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16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16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到本单位督导医疗机构、公共场所、餐饮具监督、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打击非法行医、学校卫生、卫生监督协管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838.1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365.22元,下降6.1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办公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资产总额8,124,922.81元,其中,流动资产14,275.78元,固定资产8,109,317.0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330.00元,其他资产 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58,916.3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0,006.3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1,447.2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3,6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807.2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1,447.2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3363003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082611123439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