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135700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开展社会宣传教育,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组织辅导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综合性文化事业单位和活动场所;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3.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组织群众寓教于乐;
4.开展文化阵地活动,丰富群众业务文化生活;
5.辅导、培训群众文化系统的在职干部及业务文艺骨干,为国家和社会培育人才;
6.组织、辅导和研究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性文艺创作活动;
7.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以来,文化馆在局领导的带领下、认真遵守单位管理制度,全馆职工扎实工作,按照文化馆的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完成馆办活动,积极参与组织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服从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全馆职工认真开展学习研讨党的方针政策和专业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职工的业务专业素质。并参与组织策划县里安排的相关活动。得到了群众的好评和领导的肯定。
全年开展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开展非物傣文和葫芦叮培训 。
2.安排国画作品《舞动的伞》参加了红河州“红河之春”美术作品展获优秀奖。
3.开展“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惠民演出活动。
4.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日拍摄了一个傣族系列宣传片。
5.陪同中国美院和北京联合大学艺术学院一行10人专家教授前来金平进行艺术采风活动。
6.开展红河州2021年边境“国门文化”建设工作推进会。
7.开展金河镇2021年第一期文化宣传员培训开班。
8.在马鞍底乡举办了演出活动日,参与者分别有哈尼古歌传承人两人;傣族民歌传承人两人;苗族民歌传承人两人;苗族芦笙乐器传承人两人;一共八位传承人参与此次演出。
9.参加了红河州特聘艺术家艺术采风活动。至今,为准备参加建党100周年省级、州级和县级美术作品展活动,已完成国画创作作品有:《烽火年代》、《临陈指挥》、《山间铃响马帮来》,《拉祜族的春天》正在创作中。
10.完成县里建党100周年活动表彰大会及专场演出和活动。创作了《苦聪人的春天》《锦绣颂党恩》《山间铃响马帮来》新版《金平颂》等。
11.因疫情原因、文化馆处于闭馆、不再对外开放。积极配合县里创卫创文和防控疫情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0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 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群文辅导室、美术摄影室、非遗办公室、合唱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 0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0.00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0 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 在编实有车辆 0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2021年度收入合计1,374,067.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4,067.25元,占总收入的98.5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46%。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204,851.23元,下降14.91%,主要原因是2021年文化创作与保护经费、其他旅游和文化经费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2021年度支出合计1,392,281.89元。其中:基本支出1,100,326.40元,占总支出的79.03%;项目支出 291,955.49元,占总支出的20.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90,571.35元,下降42.42%,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群众文化活动支出,减少文化创作与保护、其他旅游和文化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00,326.4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5,834.74元,下降32.34%,主要原因是本年受疫情影响,减少群众文化活动支出。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079,928.08元,占基本支出的98.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398.32元,占基本支出的1.85% 。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77,959.68元,年人均公用经费开支3,399.7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1,955.4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4,736.61元,下降80.4%,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文化创作与保护、其他旅游和文化项目支出。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支出64,000.00元,主要用于金财教〔2021〕109号2021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
2.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14,976.56元,主要用于文化馆免费开发补助资金、非遗传承人补助经费、非物质文化传承点补助经费;
3.2079999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257.93元,主要用于群主文化活动补助、傣文数据库技术补助、文艺创作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392,281.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00%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4,767.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40%。与上年对比下降14,485.35元,下降10.2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受疫情影响,减少群众文化活动支出;二是减少文化创作与保护、其他旅游和文化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173,194.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26%。主要用于2070109群众文化支出871,739.0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61,640.7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98.32元;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支出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000.00元;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22,476.56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60,576.5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9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7,288.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2%。主要用于支付退休公务费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7,045.7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7,272.53元、抚恤金12,17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1,799.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2%。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1,799.0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 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对比无变动,均为0.00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减少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对比无变动,均为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与上年对比本年无变化。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资产总额132,045.26元 ,其中,流动资产41,795.26 元,固定资产90,25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 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2,835.0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0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和“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公开09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1357002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