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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2-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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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135700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发展全县文体事业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并指导监督贯彻执行。

  2.研究制定全县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大体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与改革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县文体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3.综合管理全县图书馆事业,研究全县图书资源的建设和开发利用,指导公共图书馆的业务建设,推动图书馆网络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逐步实现图书馆的行业归口管理。

  4.管理全县文物的发掘和保护利用;指导和监督大物保护、抢救、考古发掘和开发利用,监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管理好文物市场。

  5.管理全县文体市场,监督、检查文体市场经营活动,指导文体稽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净化和繁荣文体市场。

  6.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新闻出版(版权)管理法规,监督、检查进入市场的出版物的经营活动,指导稽查工作,查处违法侵权行为。

  7.负责研究拟订红河哈尼梯田(金平辐射区)保护与发展方面的政策,编制红河哈尼梯田(金平辐射区)保护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8.宣传展示“蝴蝶之乡、多彩金平”工作,加强金平县蝴蝶谷展览馆规范管理。

  9.负责全县文体统计工作,统筹安排直属文体事业单位经费预算的申报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0.管理全县对外文体交流。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不断夯实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了一批文化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成中国·红河蝴蝶谷坪河草地自然景区、滮水岩景区和坪河景区、蝴蝶谷景区、永平瀑布景区等四个建设项目,实现投资4000万元;金平蝴蝶谷小镇半山酒店建设项目、红河州金平蝴蝶谷小镇坪河草地生态露营区建设项目、红河州金平蝴蝶谷小镇蝴蝶文化生态体验园区建设项目、金平蝴蝶谷小镇数字化建设项目和金平蝴蝶谷旅游环线提升改造工程5个项目已完成可研评审,其中金平蝴蝶谷小镇数字化建设项目已完成四项审批;积极谋划、策划一批新项目,储备一批基础性、支撑性、功能性的大项目,继续推动马鞍底蝴蝶谷小镇建设,补齐全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短板,增强全县文化旅游发展后劲。

  (2)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一是建设金平县民族博物馆提升改造项目,实现投资310万元,目前,项目已竣工并试运行开馆;启动实施乡镇文化站活动室提升改造2个、村级文化活动室提质增效工程4个。二是文化馆组建了“特聘专家”、文化“志愿者”,在城乡常态化开展文化活动;图书馆加大对基层图书管理员的培训力度,定期对各乡镇图书室、社区服务点开展藏书、图书借阅检查督导活动。三是积极争取“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资金,共计88万元。四是文化馆开展了舞蹈、钢琴、跆拳道等各类培训班,参与学员200余人,到基层辅导文艺队70余支,参与群众1000余人,培养文艺骨干100余人。五是开展全民读书活动,线下开展“书香三·八”读书座谈活动。组织开展了以“书香三·八”妇女节读书座谈会;“4·23”世界读书日、“书香作伴·蝶变金平”、“爱心助残·快乐悦读”助残日活动等系列活动,赠送学习文具770份、儿童期刊100余册,赠送各类书籍300余册;线上开展了“辛丑话牛”、“唱响新时代的雷锋精神赞歌”、“碧血丹心铸丰碑--清明节缅怀先烈”等微信展。一年来,共接待读者5000余人次,借还图书7000余册,图书录入数据库4000余册,现有图书总藏量87373册。六是到各乡镇开展基层文化培训班2期,参与学员100余人,培训内容紧紧围绕基层文化发展实际,突出文化宣传员对村(社)乡风民俗、整体精神面貌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理论和人才保证。七是推进实施哈尼古歌培训和“三区”文化人才支持计划。为更好地促进我县哈尼古歌保护传承与发展,在哈尼族“矻扎扎”之际,到马鞍底乡蝴蝶谷小镇开展“哈尼古歌”培训。培训主要以学习《哈尼四季生产调》为主,以交流、展演哈尼族其它歌舞乐节目为辅,兼容基础理论的形式进行培训,内容通俗易懂、针对性强,共有3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为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全面提升文艺爱好者的政治、文化、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发挥基层文艺工作者在各自工作岗位上的主力军作用,于2021年9月22日起,开展为期30天的“三区文化人才”培训。此次“三区文化人才”培训内容设有钢琴、吉他、古筝、葫芦丝、巴乌、手鼓、架子鼓等多种乐器,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围绕“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广大文艺爱好者开展练兵比武活动,在督促引导广大干部打好“学”的基础、“练”的方向前提下,更加注重通过“比”的结果发现短板、找准差距、弥补不足,着力形成“学—练—比”的闭环效应,不断提高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八是为解决当前部分乡镇综合文化站存在的设施闲置、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不健全等问题,在全县范围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专项治理工作,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提升了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九是完成国画新创作作品《烽火年代》、《临阵指挥》、《舞动的伞》、《山间铃响马帮来》、《拉祜族的春天》等,为建党100周年献礼,其中作品《舞动的伞》参加了红河州“红河之春”美术作品展,荣获优秀奖。

  (3)组织开展各种文艺活动和文艺创作。重视各种文化载体功能的有效发挥,认真落实各项文化惠民政策。根据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适时开展文化惠民演出活动,截至目前,开展文化惠民演出共29场次,观众达9000余人次。改编作品有《山间铃响马帮来》、《哈尼山寨的夜晚》、《温泉边的故事》、《芒种》、《月亮树》等;新创作品有《金平祝福你》、《锦绣送党恩》、《咔咯哩嗦咔咯》等。

  (4)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为了进一步摸清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情况,到各乡镇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采风,重点了解和掌握各乡镇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摸清了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底数。开展了傣族文字、葫芦叮等培训班2期62人。

  截至目前,金平县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共52项,其中省级代表性项目4项,分别是《金平傣文》、《傣族民歌》、《阿卑节》、《瑶族医学诊疗法》;州级代表性项目15项,分别是《金河镇平安寨瑶族传统文化保护区》、《勐拉镇傣族民族民间传统歌舞之乡》、《老勐镇破竹水烟筒工艺之乡》、《者米乡地棚村拉祜族民间传统竹篾编织之乡》、《金河镇水碓冲瑶族民间银饰工艺之乡》、《金河镇马鹿塘村哈尼传统文化保护区》、《营盘乡芭蕉河上寨苗族传统文化保护区》、《金平县傣族传统舞蹈》、《瑶族银饰锻制手工技艺》、《瑶族瑶浴》); 县级代表性项目33项。同时,积极挖掘培养和申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1年共有22人申报为第九批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全州占比18.18%。截至目前,共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85人,其中省级代表性传承人8人、州级代表性传承人33人、县级代表性传承人144人。

  (5)文物保护工作成效明显。为充实博物馆藏品数量,充分展示、收藏我县民族文化和历史文化,一年来深入到13个乡镇,对各民族的传统民族文化和历史文化进行广泛征集,已征集到各类文物200件;在“5.18国际博物馆日”到来之际,在县十字路口开展了“5.19中国旅游宣传日”暨“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和游客宣传《旅游法》《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文物保护法》《云南省红河州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金平县马鞍底蝴蝶谷保护条例》等系列法律法规,此次活动共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宣传手册500余份,手提袋5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20余条,设立咨询点1个、悬挂横幅1条;开展全县文物消防安全检查,共出动10人次,检查物保护单位共有20处,均未发现存在隐患;为切实做好金平县革命文物保护工作,积极推进革命文物数据信息开放共享,推动革命文物类文物保护单位对社会开放,不断提升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水平,更好发挥革命文物在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中的作用,积极将平寇营墓葬群、虎踞营华国岗哨石刻、地西北碉堡、金平烈士陵园、白石岩抗日必胜石刻5处文物点进行申报,已成功申报为省级革命文物点,同时已将5处省级革命文物点录入云南省革命历史纪念设施大数据库。

  (6)旅游产业体系日趋完善。一是经测算,2021年,实现接待国内外旅游者206.8582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6.72亿元。二是持续推进旅游厕所建设和管理,2021年申报入库1座,即:金平县坪河观景台旅游厕所,项目已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完成固定资产入库11360万元。

  (7)“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稳步推进。一是我县第一批纳入诚信评价企业共334家,其中,宾馆酒店130家,饭店204家,2021年已100%完成诚信评价复评工作。二是上报了金平县推进“一部手机游云南”餐饮、住宿名单。三是积极申报金平县“一机游”应用深化建设、金平县景区智慧化建设、金平蝴蝶谷小镇数字化、金平县智慧旅游体系建设等项目,为我县做好“一部手机游云南”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8)加强蝴蝶谷和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工作。一是在“中国旅游日”开展蝴蝶谷和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宣传活动,累计发放《云南省金平县马鞍底蝴蝶谷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红河州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宣传单共1000余份。二是做好箭环蝶大爆发盛景及生物多样性的宣传工作。在蝴蝶大爆发期间,央视新闻+、新浪直播网、微博直播网、云南卫视、云南旅游频道、昆明都市频道、红河广播电视台等进行了蝴蝶大爆发盛况播报。在新广网、人民网、云南日报、红河日报等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爆发期间旅游人数超过70000人次,估计蝴蝶数量达1.5亿只;利用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建设一部手机游云南项目及ICT业务融合服务项目,进行马鞍底哈尼梯田慢直播,实时监测管理,投入资金221642.00元。三是开展”学党史、办实事 、保护蝴蝶家园”志愿服务活动。在马鞍底乡开展保护蝴蝶家园、监督环境卫生、新冠肺炎预防、开展哈尼梯田和蝴蝶谷保护宣传等自愿活动,活动中向赶集群众1000余人作了宣传,发放宣传物品雨伞、衣服、《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宣传袋等2000余份。四是开展“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宣传活动共发放雨伞、帽子、衣服、围裙、袖套、宣传资料3000余份。同时借监测站挂牌之际,向当地群众宣传《红河州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印有“讲好哈尼梯田故事,传承哈尼梯田文化”等宣传标语的围腰、帽子、T恤衫、布袋、雨具等日用品共1000余份。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哈尼梯田保护利用在社会公众中的影响,营造全社会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影响力。五是定期或不定期对哈尼梯田、蝴蝶谷保护管理区域进行巡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联系相关部门协调联合处理。六是配合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及水沟修复设计方完成金平县阿得博遗产地水沟修复工作。七是做好梯田提质增效,在梯田核心区发放鱼苗,带动农民增收。为进一步保护利用好哈尼梯田,提高哈尼梯田产值,增加哈尼梯田的效益,加快实现产业振兴、乡村振兴,从而进一步解决遗产地梯田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带动农户增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9月28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在遗产地阿得博片区向农户免费发放鱼苗,每户每亩发放6公斤,惠及农户110户,共发出鱼苗1416.87公斤。八是建立金平县哈尼梯田阿得博片区、马鞍底片区监测管理站,并各聘用2名监测员。监测管理站的建立,对监测哈尼梯田保护区内的森林、村寨、梯田、水系、文化等各要素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有着重要作用,为更好的保护好哈尼梯田奠定了基础。九是开展资源普查培训工作,完成阿得博片区、马鞍底片区哈尼梯田保护区资源调查、数据录入等工作。十是积极开展蝴蝶谷蝴蝶生态图鉴制作,进一步摸清蝴蝶资源的种群与数量,明确保护对象从而为保护管理及合理开发利用提供科学的数据,弥补蝴蝶谷蝴蝶爆发时间短的问题,宣传、保护、开发蝴蝶谷生物多样性提供科学依据。5月20日,邀请了西南林业大学教师到马鞍底乡就蝴蝶种群数量、分布、标本采集、整理等相关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科学普查,为全面摸清中国·红河蝴蝶谷境内的蝴蝶底数,保护该辖区内的生物多样性打牢基础。目前,已采集蝴蝶标本400余件,蝴蝶种类近300种,蝴蝶资源调查点23处;2021年10月13日我局蝴蝶博物馆馆长杨镇文受邀到昆明COP15上接受中外媒体采访,介绍了目前蝴蝶谷基本情况,进一步加大了蝴蝶谷宣传力度。

  (9)持续保持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高压态势。一是深入开展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文化旅游市场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文化旅游市场环境。一年来,共开展联合执法10次,部门日常检查45次,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出动车辆30辆次,检查文化旅游经营场所70家次,对50家宾馆酒店检查200余次,查处“黑网吧”1家,收缴电脑10台,处理办结举报投诉案件3起,查处擅自经营娱乐场所案件2起;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结合今年疫情防控检查及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对歌舞娱乐场所、网吧、游戏游艺场所、影剧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及旅游非A景区景点进行检查,彻底查清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遏制文化市场安全事故的发生;设立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与文化市场经营户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疫情防控承诺书》,增强了经营业主依法经营管理的责任心和自觉性;组织全县14家艺术考级培训单位,召开了1次艺术考级管理工作会议,2次艺术考级现场检查,充分发挥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对艺术考级单位的监督和管理作用。三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行政审批。在线办理文化行政许可事项5件,其中娱乐场所延期换证1件,新设立娱乐场所办证4件。四是加强经营许可证管理,按期进行年检。目前,我县共办理文化市场经营户55家,其中,KTV经营户32家(含乡镇21家),网吧23家(含乡镇11家)。已全部完成年检统计工作。

  (10)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发展。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进一步加强阵地建设。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双报到”进社区服务活动,建立健全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党支部学习制度。并结合实际,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上党课、主题党日活动、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提高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干部培养教育、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观看各类警示教育片,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扎实推进禁毒防艾工作;扎实开展反恐应急和防邪反邪斗争。

  (11)积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局根据工作实际,有序开展各项工作。一是切实落实值班值守应急机制,加强疫情监控工作,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认真执行主要领导总值班、分管领导带班、股室负责人值班值守制度,并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指定3名人员负责每天按时收集、整理、统计上报疫情信息,处理安置好滞留游客、各类投诉和社会舆情。二是安排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行业市场管理股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确保全县景区景点、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站、营业性歌舞娱乐、游艺游戏室、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三是共分为12个小组34人对我局牵头片区(汇金半岛片区)开展疫情防控排查工作。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三非”人员排查等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共排查280户939人(其中商铺90户357人、住户191户582人)。7月26日根据金平县关于开展2021年新冠肺炎疫应急处置实操演练的通告要求,派出15名志愿者参与开展核酸检测工作,负责现场维持秩序、引导群众排队、后勤服务等工作。四是为做好边境疫情防控工作,派出共20人分批次轮流驻守马鞍底乡闸门中寨封控点及马鹿塘封控点,承担着点长的工作责任,统筹边境防控点的工作安排及运行,无昼夜无休息的对来往的行人、车辆进行身份证、核酸检测、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码等检查,对金平县边境周边进行安全巡逻,防止具有疫情风险人员及越南籍人员进入金平县境内。五是为落实好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除留守必要力量外,由20名男队员和20名女队员构成的强边固防突击队,到马鞍底乡地西北南门峡三级站至天生桥沿线开展疫情防控物理拦阻设施建设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个,其他事业单位 0 个。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设9个内设机构。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公共服务和艺术股、产业开发股、智慧旅游股、行业市场管理股(行政审批股)、综合执法监督股(政策法规股)、文博股、非物质文化遗产股、对外交流合作股(宣传推广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36人。其中:行政编制 7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3人),事业编制 29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11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3人),事业人员 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0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0 人。

  实有车辆编制 2 辆,在编实有车辆 3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度收入合计7,731,068.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31,068.8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3,323,789.44元,下降63.28%,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拨入中国蝴蝶谷坪河草地项目、永平瀑布项目、彪水岩项目建设项目资金,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度支出合计21,291,579.17元。其中: 基本支出 6,931,450.56元 ,占总支出的 32.55%;项目支出 14,360,128.61元,占总支出的 67.4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与上年对比减少3,355,963.16元,下降13.62%,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支付金平县永平瀑布景区项目、金平县蝴蝶谷景区项目和金平县彪水岩景区和坪河景区项目建设工程资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31,450.5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78,107.42,增长22.61%,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工资晋升、疫情防控日常办公费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6,531,450.28元,占基本支出的94.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0,000.28元,占基本支出的5.77% 。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5,510.72元,年人均公用经费开支9,523.8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360,128.61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634,070.58 元,下降24.4%,主要原因是 2020年已支付大部分金平县永平瀑布景区项目、金平县蝴蝶谷景区项目和金平县彪水岩景区和坪河景区项目建设工程资金,本年只支付项目未结算工程款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金财教〔2021〕96号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及庆祝建党100周年工作经费249,935元,用于开展2021年建党100周年活动;金财建〔2019〕93号金平县蝴蝶谷景区项目资金581,194.67元,支付金平县蝴蝶谷景区建设工程款;金财建〔2019〕93号金平县彪水岩景区和坪河景区项目资金1,283,474.5元,支付金平县彪水岩和坪河草地景区建设工程款;金财建〔2019〕93号金平县永平瀑布景区项目资金368,419.86元,支付金平县永平瀑布景区建设工程款;金财教〔2021〕62号和金财教〔2021〕110号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项目资金105,868.6元,维持图书馆、文化馆的正常运行;金财教〔2021〕63号第五届文明县城专项资金100,000元,用于支付创建文明城市购置相关设备等产生的相关费用;金财教〔2021〕55号博物馆提升改造工程补助资金327,000元,用于正在建设的博物馆提升改造;金财教〔2020〕73号戏曲进乡村专项资金10,286.6元,用于开展贫困地区送戏下乡演出的相关费用支出;红建发〔2017〕64号金平这个蝴蝶谷坪河自然风景区项目资金1,241,613.71元,用于支付已竣工完成的蝴蝶谷坪河自然风景区建设;金财教〔2021〕94号“国门文化形象”工程推进会资金77,954元,用于边境村的相关办公设备完善;金财教〔2020〕72号和金财社发〔2020〕168号2020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240,000元,用于支付本年疫情防控产生的相关费用;金财农〔2020〕17号金平县蝴蝶谷小镇项目前期经费264,631元,用于支付本年项金平县蝴蝶谷小镇目前期产生的设计、勘测等相关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1,163,482.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9.40% 。与上年对比减少3,117,001.68元,下降12.84% ,主要原因是 2020年已支付大部分金平县永平瀑布景区项目、金平县蝴蝶谷景区项目和金平县彪水岩景区和坪河景区项目建设工程资金,本年只支付该项目未结算工程款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9,553,994.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39%。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8,043.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抚恤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69,813.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61,63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 主要用于其他扶贫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110,000 元,支出决算为 34,352.90元,完成预算的 31.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555.90元,完成预算的 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97.00元,完成预算的 4.99 %。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减少,送戏下乡演出场次减少公车运行减少;二是厉行节俭,严格把控相关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增加13,354.97元,增长63.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增加25,071.97元, 增长335.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717.00元,下降 86.7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工作任务重,守边、守卡人员和频率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导致“三公”经费决算数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 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555.90元,占94.77%;公务接待费支出1,797.00元,占5.2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2,555.9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32,555.9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送戏下乡演出公务用车和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 1,79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 1,79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县文化和旅游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0,000.28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4,681.68元,增长22.96%,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任务重,产生的日常办公费增加,部分工会经费纳入预算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2,845.2元,印刷费7,521元,水费1,959.9元,电费2,658.64元,邮电费1,858.24元,差旅费127,793.53元,维修(护)费1,267.77元,公务接待费1,797元,专用材料费1,948元,工会经费33,101.1元,福利费2,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203.9元,其他交通费用105,50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938元,办公设备购置2,800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资产总额60,346,867.01元,其中,流动资产34,688,453.61元,固定资产25,403,427.4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54,985.97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666,384.0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201,023.7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605项,账面原值628,24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97,809.0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8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919.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7,80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拨款收入:是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照现行预算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四、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五、机关运行经费:用于购买保障行政运行的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

  监督索引号532530001357003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表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082609515789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