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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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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3363019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一种卫生医疗预防工作的综合性机构,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所在地区医疗卫生工作,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卫生应急工作和疫情防治工作。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等公共卫生服务;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加强人才培养;负责辖区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扶贫等工作。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体职工在党委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及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认真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家庭医生签约各项工作任务,提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加强母婴保健管理,规范妇幼保健工作及预防工作,确保工作数量和质量得真实性。

  1.挖掘潜力,提高服务质量及社会效益。年初制定责任目标,结合单位实际,围绕责任目标,开展各项工作,顺利完成2021年各项目标责任。重视人才培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引进技术,提高服务质量。

  2.为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项目管理,成立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领导小组,制定了《金平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实施方案》、《金平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办法》、《金平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考核标准》、《金平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管理制度》、《金平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和措施。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在去年工作基础上继续加大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力度,重点加强了特殊人群健康档案的建档和动态管理工作。截至12月31日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14997人份,建档率达到85.87%。

  (2)健康教育工作:严格按照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健康教育项目工作。采取了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健康教育讲座、设置宣传栏等多种方式,针对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主要健康问题和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共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21次,开展公众咨询活动14次、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24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1714份。个性化教育3751人次。

  (3)儿童预防接种工作:2021年累计流动儿童接种疫苗18751针次;无接种事故发生,无脊灰发生。保持了麻疹发病较低水平。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0-6岁儿童1568人,系统管理1555人,系统管理率99.17%。未发生新生儿破伤风病例。

  (5)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总数99人,建册管理人数91人,健康管理91人,健康管理率100%;住院分娩99人,住院分娩率100%,完成两次产后访视90人,产后访视率90.91%。

  (6)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65岁及以上老年人1613人,建档管理973人,建档管理率60.33%;完成体格检查及自理能力评估867人(包括辅助检查)。

  (7)高血压健康管理服务:一是通过开展18岁及以上居民首诊测血压,共测6816人;居民诊疗过程测血压;健康体检测血压和健康档案建立过程中询问等方式发现高血压患者。二是对确诊的高血压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并提供一年4次面对面随坊,每次随访询问病情、测量血压,对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提供健康指导。三是对已经登记管理的高血压患者每年进行一次免费的健康体检。高血压病患者建档管理869人,完成体格检查851,随访3213人次。

  (8)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一是通过健康体检和高危人群筛查检测血糖以及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过程中询问等方式发现患者,35岁及以上居民首诊测血糖,共测6816人;二是对确诊的Ⅱ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并提供面对面4次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空腹血糖测量等检查,对用药、饮食、运动、心理提供健康指导;三是对已经登记管理的Ⅱ型糖尿病患者每年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Ⅱ型糖尿病患者建档管理273人,完成体格检查273人,随访1027人次

  (9)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对确诊的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并对在家居住的恢复期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随访和康复指导。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档管理55人,完成体格检查26人,随访215人次。

  (10)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服务:认真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提高疫情报告意识,完善疫情报告制度,落实传染病网络直报,未发现传染病病例。重点强化疫情检测报告,切实加强麻疹疫情应急和脊髓灰质炎疫情防控工作。

  (11)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暂时未开展。

  (12)中医药服务: 通过加广泛宣传社区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的防治,0-6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797人,完成率87.496%,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931人。

  4.签约服务进度

  截至2021年10月31日,签约总数4833人,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796人,0-6岁儿童2339人,孕产妇130人,高血压807人,糖尿病255人,重性精神病57人,肺结核18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9人,残疾人162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人员16人,重点人群签约率为95%以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 1 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7个内设机构。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财务室、化验室、慢病室、预防接种室、儿保室、健教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0 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 在编实有车辆 0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2,625,335.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99,109.61元,占总收入的76.1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522,297.8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19.89%;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3,928.00元,占总收入的3.96%。 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减少6,518.49元,减少0.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137,764.79元,下降15.97%;事业收入较上年增加369,476.80元,增长422.51%;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48,893.00元,下降31.99%。财政拨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拨入我单位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和公卫卫生服务费项目经费较上年度减少。事业收入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开展了新生入学结核菌素筛查工作,治疗收入较上年增加。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县卫生健康局拨入的卫生专项整治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2,654,728.94元。其中:基本支出1,669,449.50元,占总支出的62.89%; 项目支出985,279.44元,占总支出的 37.1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30,205.64元,下降4.68%。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度我中心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资金购买了B超和生化分析仪专用设备,而本年度未购置专用设备;二是本年度购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储备物资卫生专用材料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69,449.5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21,249.16元,增长59.27%,主要原因是本年我单位开展了新生入学结核菌素筛查工作,专用材料费较上年增加。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215,962.40元,占基本支出的72.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3,487.10元,占基本支出的27.16% 。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1,949.67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6,810.6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5,279.4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51,454.80元, 下降43.27%。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度设立慢病管理中心,购置B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专用设备,而本年度未购置大型的医疗设备;二是本年购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用材料相对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款771,271.24元,主要用于购买公共卫生服务体检卫生医疗耗材、支付公共卫生各类人群纸质档案印刷费及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入户宣传的各项经费、购买低值设备、临聘人员劳务费的支出。

  2.重大公卫生服务项目款28,18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检测,艾滋病防治项目的各项经费的支出及兑现随访责任人劳务费。

  3.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项目款46,224.00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支付印刷费、劳务费及差旅费等。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款139,604.20元,主要用于支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质及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的购置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1,245.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82.54% 。与上年对比增加337,191.74元,增长18.19%,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人员增加;二是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和家签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中支付人员劳务费、购买低值设备、卫生材料、支付办公费、印刷费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480.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7%。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75,764.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73%。 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0 元,支出决算为 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对比无变动,均为零。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增加0.00元,增长 0.00%。其中:因公出(境)费支出决算增加 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与2020年对比无变动,均为零。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产总额3,650,931.35元,其中,流动资产459,020.61 元,固定资产 3,191,910.74 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元,在建工程 0 元,无形资产 0 元,其他资产 0 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08,021.4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5,982.9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5,03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5,03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03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和“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公开09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为我单位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六、医疗卫生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监督索引号532530003363019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082610185758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