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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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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336300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防预保障;负责疾病监测,疾病预防与控制,卫生监督与监测,突发卫生事件处理,卫生防疫培训与技术指导,地方病防治,寄生虫病防治,职业病防治,专科疾病防治;承担全县疾病预防与控制业务技术指导与培训以及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等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卫健局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坚持立足大局,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预防保障,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认真完成上级各部门交给的工作和任务。

  1.继续抓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特别加强对鼠疫和霍乱等重点传染病的监测工作。逐步建立一支正规化、规范化、科学化,装备精良、业务高、素质好、作风硬的专业化卫生应急队伍。

  2.实施好各项重点业务工作,积极做好新冠肺炎、艾滋病、疟疾、结核病综合防控工作。

  3.逐步提高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管理数量、质量和规范管理率。认真做好死亡、肿瘤、心脑血管病病例的登记报告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我县死亡、肿瘤、心脑血管病报告力度,努力完成死亡、肿瘤、心脑血管病监测发病报告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15个科室,即艾滋病防制科、卫生科、检验科,结核病防治科、寄生虫防治科、免疫规划管理科、急性传染病防治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科、中心办公室、财务科,物资管理科,后勤保障科,信息技术管理科、健康教育与促进科、地方病防制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24,346,795.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84,640.84元,占总收入的77.1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5,504,743.60元(含教育收费0.0元),占总收入的22.61%;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7,411.00元,占总收入的0.24%。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3,187,590.03元,增长13.09%,主要原因是为了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治力度,增加拨入疫情防控资金用于购买核酸检测设备等疫情防控设备物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23,652,448.28元。其中:基本支出8,899,876.54元,占总支出的37.63%;项目支出14,752,571.74元,占总支出的62.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总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7,659,885.69元,增长32.39%。主要原因是增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设备和物资采购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99,876.5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31,639.36 元,下降27.32%,主要原因本年退休5人,退休人员经费由社保统发,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563,577.84元,占基本支出的73.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36,298.70元,占基本支出的26.25%。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52641.35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54332.5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752,571.7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91,525.05元,增长68.41%,主要原因主要原因增加新冠疫情防控资金支出。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456,562.1元,主要用于单位基础设施等维修维护费支出。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元2,055,656.58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办公设备购置、支付专用设备维修费、专用材料费用及开展疟疾、登革热、健康素养、水和环境卫生监测等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的差旅费和办公费、开展土源性线虫监测现场调查培训费和专用材料费。

  3.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2,639,615.42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防控宣传资料印刷费及培训费,慢性非传染病、精神病和结核病防治督导差旅费和专用材料费等。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项支出9,300,641.80元,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设备和物资购置。

  5.民族工作专项支出25,828.80元,主要用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办公费和宣传费。

  6.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74,271.00元,主要用于慢性病示范区创建和从业人员体检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2,056,597.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3.25%。与上年对比增加10,004,304.00元,增长45.36%。主要原因增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设备和物资采购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828.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用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办公费和宣传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4,769.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4%。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205,998.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14%。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7,256,284.74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055,652.58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639,615.42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532,194.7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000.00元,支出决算为4,809,812.00元,完成预算的21,862.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802,000.00元,完成预算的4,802,0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812.00元,完成预算的35.51%。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金财社发〔2021〕101号(红财社发〔2021〕122号)2021年进一步提升全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省级补助资金文件要求购入微生物移动检测车1辆480万元,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支出4,802,000.00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增加4,806,620.00元,增长150,583.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 4,802,000.00元,增长4,802,0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620.00元,增144.7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按文件要求购入移动微生物检测车1辆,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02,000.00元,占99.84%;公务接待费支出7,812.00元,占0.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02,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4,800,000.00元,购置车辆1辆。根据金财社发〔2021〕101号(红财社发〔2021〕122号)2021年进一步提升全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省级补助资金文件要求购入微生物移动检测车1辆48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移动微生物检测车车辆燃油费等 。

  3.公务接待费支出7,81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81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寄防所开展疟疾防治工作督导和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结核病防控、重度精神病患者健康工作督导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28,921,845.45元,其中,流动资产12,538,823.08元,固定资产9,380,014.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980,594.84元 ,无形资产22,413.44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083,201.0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931,454.2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0项,账面原值45,1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5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因房屋资产信息不在本单位无法估计原值),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57,838.76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7,815.2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0,3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7,495.2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77,815.2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六、“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3363001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082609201421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