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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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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31200100000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大队的主要职能是负责金平县辖区的道路交通管理。(1)组织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2)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3)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考试发证;(4)对机动车进行注册登记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金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内设4个机构,包括:车管所、秩序中队、事故中队、办公室、财务室。即:“一所两队二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党建引领,强化队伍管理。目前,大队在册民警20人,党员民警19人(含2名预备党员)。辅警、后勤人员共70人。我大队严格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及谈心谈话制度,做到工作、生活中关心关爱民警辅警,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党史学习教育”的开展以来,我大队进一步严格管理,落实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在完成“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各项工作之外,积极组织召开了队伍教育整顿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肃清流毒专题组织生活会,并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走细,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凝聚了人心,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使党员民警进一步坚定了“四个自信”,树牢了“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了“两个维护”。

  2.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排部署。今年以来,大队领导认真分析研究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一是2月10日,金平县组织召开2021年全县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了 2020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并对2021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3月22日,在红河州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隐患“清源”行动暨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集中整治春季攻势工作部署会后,金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马玉跃组织召开了金平县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隐患“清源”行动部署会。三是6月28日,金平县交安委召开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隐患“清源”行动暨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集中整治夏季攻势推进会,对夏季攻势工作作进一步安排部署。四是9月15日,金平县公安局召开金平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集中整治秋季攻势工作安排部署会。五是10月8日,金平县公安局召开召开COP15大会安保再动员再部署视频会,对全面做好COP15大会期间安保维稳及近期各项重点工作做出要求,随后交警大队召开COP15交通安保决战决胜誓师大会,为切实COP15交通安保工作做进一步部署安排。六是及时召开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第十一次省党代会期间道路交通安保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确保安保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3.压实工作责任,强化事故预防。今年年初,县交安委与13个乡镇党委政府和金平农场签订了《金平县2021年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县局分管领导与18个派出所交警中队签订了《金平县公安机关2021年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同时,要求乡镇党委政府与辖区村委会签订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并督促村委会与村民小组签订责任书,全面压实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任务,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截止12月15日,金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410起(不包含派出所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造成16人死亡,6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5900元。其中,简易程序390起,同比减少26起,下降6.25%,造成47人受伤,同比减少36人,下降43.37%,直接经济损失41800元,同比减少105800元,下降71.68%;一般程序20起,同比持平,造成16人死亡,同比增加2人,上升14.29%,17人受伤,同比减少17人,下降50.0%,直接经济损失144100元,同比减少152800元,下降51.47%。

  4.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交通违法。今年以来,大队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隐患“清源”行动、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集中整治春季攻势、夏季攻势、秋季攻势工作部署要求,不断强化路面管控,严查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一是认真落实渡口交通警察执法站勤务工作,严查7座以上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和农用车、三轮车等重点车辆,做到逢车必查、逐车登记,切实消除超员载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二是科学合理安排勤务,明确重点区域,以喀东线(蛮金二级公路)、老省道212线、城区周边及易拥堵、易发生事故等路段为整治重点,采取定点检查和动态巡逻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严厉查处超员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路面严管高压态势。三是按照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的部署要求,积极组织开展“酒驾醉驾”常态化专项整治、“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专项整治工作。四是组织执法小分队下沉到各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开展联合执法,紧盯路面管控相对薄弱、事故多发的重点时段和路段,增设临时执勤点,不断提高农村地区路面见警率、管事率、查纠率,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全力推进各项措施落实落地。截止12月15日,金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共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45442起,其中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9378起,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4325起,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的11702起,机动车逆向行驶的3894起,不按规定时限申请注册登记的1359起,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1313起,无证驾驶的1140起,醉酒驾驶的281起,饮酒驾驶的263起,超员的259起,其他违法行为11528起。

  5.加强源头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源头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为满足群众需求,大队不断改进和创新车辆、驾驶人管理服务机制,强化源头监督管理,提升车驾管业务的服务水平,认真按照公安交管“放管服”便民服务要求,结合大队实际,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创新动作出实效。一是推出增设业务窗口、首问负责制、延时办结制、限时办结制、简化办事流程、咨询服务区、休息等候区等便民利民服务措施;二是在车管所推行“一站式”便民服务,有效地解决了群众办事“多家跑”、“往返跑”的问题,营造了良好的服务环境;三是将车管服务前移到摩托车专卖店,实现“带牌销售”一站式服务,既分流了大对车管所的业务量,又进一步提高了车管所的便民利民服务,使得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四是为提高便民利民服务水平,积极适应“互联网+”时代交通管理服务工作的新要求,大队车管所在业务大厅设立互联网注册窗口,驾驶员只要通过注册便可在互联网上办理审验教育和满分学习等业务。四是根据重点隐患“清源行动”工作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关要求,增设专项整治办,对辖区内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的机动车进行登记注销办理。截止12月15日,大队共办理机动车业务31867条:其中机动车注册登记5543辆、转移登记1580辆、变更登记214辆、抵押登记158辆、注销登记4965辆、机动车转入业务212辆、校车标牌核发6次、补换牌证合格标志1259个、补领登记证书129本、核发检验标志16169、受托检验543辆、锁定业务1087辆;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2辆;驾驶证业务5448笔,其中初次申领1169人、增驾申请830人、补证换证2471人、满分学习198人、注销登记397人、驾驶人审验233人、实习期考试67人、信息变更81人,档案更正2人。

  6.强化部门协同,推进隐患排查整治。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交警大队积极会同县应急管理局、交通局、运管局、公路局等职能部门,对交通安全隐患开展拉网式排查。一是以客车、校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及驾驶人为重点,逐一排查,及时了解掌握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安全技术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车辆和驾驶员一律禁止上路行驶;二是以农村地区急弯、陡坡、事故多发路段为重点,对危险路段和事故黑点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排查,对排查情况及时提出治理意见和措施,形成书面报告并上报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清查企业挂靠经营问题,摸清挂靠企业、车辆和驾驶人的底数,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促运输企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辖区道路运输安全规范。截止12月15日,大队共召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联席会7次;对辖区客货运企业进行安全检查77次;对辖区四家有校车的幼儿园进行安全检查42次;排查道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设施、交通管理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26处,下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20份,已全部整改完成。

  7.加大科技投入,提升管控能力。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城区交通秩序,构建和谐、宜居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一是为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在金平县城区原有2套红绿灯设备的基础上增加了5套红绿灯设备。二是组建骑警队,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不定时对城区进行巡逻,同时对上下班高峰期、上学放学时段交通较容易出现拥堵的主要路口、学校门口等路段,增派民警辅警联合创文交通志愿者进行值守,宣传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礼让行人,最大限度的维护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有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有效提升了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了辖区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8.扩宽宣传渠道,营造安全氛围。为营造严管高压的交通安全氛围,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今年以来,大队按照“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要求、“美丽乡村行”、“一盔一带”守护行动等宣传内容,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一是在辖区重点路段、区域及城区醒目位置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横幅,在潜移默化中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二是通过采取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读本和设置交通安全咨询台等形式,大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开展交通安全温馨提示;三是深入辖区客货运企业、学校、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四是推行“六公布四公开”、“两公布一提示”制度。积极通过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广播电台、农村大喇叭等宣传媒介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和交通安全知识。五是强化警示教育,加强违法曝光行动。利用大队微信公众号每周违法曝光、五大曝光、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曝光等栏目,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违反禁令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以案释法,不断强化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六是邀请电视台记者随警作战,第一时间曝光酒驾、醉驾等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筑牢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的理念。截止12月15日,共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15次、进驾校12次、进农村14 次、进企业21次、进社区13次;共张贴宣传标语15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料5万余份;利用微博、微信、手机短信播发宣传知识、提示信息1.6万余条,曝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300余条,曝光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30余起;受教育人数7万余人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 24人,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2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539.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539.5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0.03万元,下降6.91%,减少原因是今年大队人员有所变动,人员工资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539.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539.5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39.59万元(本级财力 539.5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减少40.03万元,下降6.91%,主要原因是今年大队人员有所变动,人员工资相应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39.5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3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9.5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03万元,下降6.91%,主要原因是今年大队人员有所变动,人员工资相应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4(类)02(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447.65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

  2. 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55万元,用于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

  3.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49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费支出21.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费支出;

  5.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卫生缴费支出20.74万元,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卫生缴费支出;

  6.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9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83.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20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类)03(款)奖金支出6.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类)09(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21.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类)10(款)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4,项目支出0万元);

  7.301(类)12(款)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1(类)13(款)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2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1(类)99(款)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302(类)05款)水费支出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302(类)06款)电费支出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302(类)07款)邮电费支出2.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302(类)11款)差旅费支出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302(类)26款)劳务费支出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2.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302(类)31款)公务用车运行修护费支出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支出2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302(类)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303(类)02款)退休费支出6.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支出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预算内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内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没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内容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交警大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7.4万元,较上年减少0.58万元,下降1.5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金平交警大队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我单位2021年及2022年均无此方面的支出安排,故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金平交警大队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6万元,较上年减少1.68万元,下降7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20人次。

  下降主要原因是今年上级下来的检查组减少,所以接待费相应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金平交警大队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6.84万元,较上年增加1.1万元,增长3.0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31.74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84万元,较上年增加32.84万元,增长82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增减变化原因:今年做预算时没有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所以与去年对比减少31.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是由于大队现在的车辆老化严重,所以修理费增加。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没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内容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14.权责发生制,是以本期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

  15.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凡在本期内实际收到或付出的一切款项,无论其发生时间早晚或是否应该由本期承担,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交警大队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3.7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16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政策指向调整,相应的费用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金平交警大队资产总额512.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2.10万元,固定资产447.4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3.3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度资产总额减少30.07万元,其中,固定资减少30.7万元。报废车辆1辆,账面原值13.3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5项,账面原值17.34万元。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此处公开为2021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31200100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0219080543097.xlsx